安全施工环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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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环境承诺书【篇1】
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一、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健康安全环境业绩、设备设施安全状况、人员上岗资格等进行审查。
2、甲方应提供本单位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责成乙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停工直至终止合同。
3、甲方有义务和责任监督约束本单位职工在进入乙方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环保责任。
二、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__公司的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2、乙方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并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贯彻落实。
3、乙方必须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乙方应为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设备设施,保证合格的安全环保生产条件。
5、乙方应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培训,特殊工种必须确保100%持证上岗。
6、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法规为参与项目施工的全体人员、设备办理保险,并为施工人员配发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7、乙方应当要求甲方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双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相关规程。
8、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汇报安全环保情况,接受甲方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
三、生产组织与协调
1、施工作业过程的生产组织由乙方全面负责。乙方在施工作业开始前应成立安全环保领导小组,明确项目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及职责,确保安全环保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发生事故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乙方在项目开工前,组织对项目施工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和评估,并根据识别评估结果,制定风险削减和控制措施以及有关规程和制度,并在施工作业中落实。
3、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或委托地方政府对参与项目施工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电气焊工、电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施工前应组织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参与项目施工人员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4、乙方应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作业工具、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必须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5、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管理,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工业动火等作业由乙方负责到地方政府办理审批手续。
7、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8、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9、乙方在购置、使用、运输、贮存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等危险物品时,必须按规定到地方政府办理审批手续。
10、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或个人进行施工。
四、其它补充条款(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制定)
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条8.2条款中增加乙方在施工期间还应严格遵守__公司的相关制度、法律法规。
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条8.4条款中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责任。
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条8.3条款取消。
五、事故处理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总包方应立即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
六、违约责任
1、工程未经过验收交付,甲方提前动用相关设施引发事故时,由甲方承担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引发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害、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其它
1、本协议争议解决办法与承包合同争议解决办法相同。
2、本协议作为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承包合同同时生效或终止。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按有关法规或规定执行。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单位(盖章): 承包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环境承诺书【篇2】
甲方: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必须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因此,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乙方进驻甲方厂区工作的安全、环保职责,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的处理程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在乙方已知悉甲方相关企业规定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本安全生产、环保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责任
1.1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定乙方单位为独立法人并拥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向乙方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2负责对乙方进入甲方工厂内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
1.2对乙方安全、环境、治安、防火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纪和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照甲方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拒不执行甲方意见,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3甲方安全主管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治安、防火进行检查与协调,监督乙方识别危险源,制定防范措施,制定预案,告知施工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紧急措施。
第二条:乙方责任
2.1乙方进驻甲方厂区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环保规定。
2.1.1必须遵守国家及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1.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1.3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1.4厂区不准乱停车辆,并限速行驶15KM/H。
2.1.5临时用电、动火作业及危险作业必须到甲方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2.1.6从事动火及危险作业,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2.1.7乙方应保证进入甲方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精神状态良好,不得安排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2.1.8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监督检查,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因缺乏安全保障又不能按期整改,被各级安监部门强令停止施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来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1.9必须接受甲方在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违章行为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理决定。
2.1.10乙方工作人员只允许在规定的作业现场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严禁进入甲方厂区的其它区域。
2.1.11乙方应加强施工过程水电利用管理,节约能源,严禁跑冒滴漏、长明灯、长流水现象的发生。严禁使用碘钨灯、大功率电器照明取暖,严禁使用电炉,违者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理。
2.2、乙方进驻厂区应遵守的安全生产职责
2.2.1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乙方应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2.2.2危险作业(易燃易爆场所、高空作业等)需制订安全生产施工方案报甲方。
2.2.3乙方对所承包工程若进行分包,乙方须与分包方签订施工安全、环境协议。
2.2.4乙方对进驻甲方的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2.2.5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刻上报甲方安全主管部门,保护好现场,配合调查,并及时组织抢救。不得瞒报、谎报、迟报。甲方安全主管人员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2.2.6当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以救护伤者为第一责任,包括筹措资金、安排人员救护等,甲方视情况可使用乙方的工程款(或货款)代乙方处理安全事故。
2.2.7乙方责任人负责对进驻甲方厂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环境教育,使其了解并掌握国家、甲方的安全生产、环境管理制度,杜绝“三违”现象,切实做到三不伤害,确保一方平安。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伤害,其抢救及善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2.8乙方必须对进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实施安全教育,提供安全保障。
2.2.9乙方进驻甲方的工作人员有、偷窃、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2.10乙方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接受甲方安全主管人员日常性的检查。
2.2.11乙方必须爱护甲方的公物和绿化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同时必须遵守甲方内部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否则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处理。
2.2.12乙方的设备、工具、物资等进入甲方区域时,必须提供物资清单,经门卫检查无误后方可进入施工区域。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区域后,必须自行妥善管理,谨防失窃,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2.1.13乙方必须确保进入甲方施工现场设备为完好设备,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进行施工作业。
2.2.15施工所用原材料必须为国家规定环保产品,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物按甲方要求处置,危险废弃物按要求放到指定场所,对施工现场应随时进行清理,保持清洁有序。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乙方在甲方工厂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乙方责任),除承担由于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外,并对乙方处罚100-100000元,严重的加倍负激励,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3.2未签订相关安全协议或在工厂内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规进入生产现场,或给工厂造成隐患,对乙方处罚100-10000元。
3.3乙方施工人员在作业现场存在“三违”现象的,且违犯施工安全协议规定的,对乙方进行处罚500-10000元。
3.4 乙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严禁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资质证明;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进厂施工资格,并对责任单位处罚200-5000元。
3.5 甲方为保证相关方在厂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受控,为督促乙方做好施工过程自我安全管理到位,自主有效做好其施工监控工作,杜绝“三违”现象,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相关方施工安全状态,乙方应缴纳两万元安全质量保证金。
3.6 如若乙方在合作过程中,未发生“三违”行为与野蛮施工现象,按规定要求安全、文明施工,且未被甲方检查通报考核,合作结束后缴纳的安全质量保证金原数返还乙方;如若乙方合作过程中,管理不到位,不按要求安全施工,作业现场存在施工“三违”现象,而被工厂安全检查通报,则由甲方按协议要求没收乙方缴纳的安全质量保证金。
3.7 如若乙方年内累计被甲方通报负激励处理达三次以上(含三次),将取消乙方进入甲方厂区施工资格,永不录用。
第四条:其他
4.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则由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4.2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安全施工环境承诺书【篇3】
总包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至年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内 容:昆钢龙旺轩和园(官庄一期B区)经济适用房6#、7#楼主体土建工程
作业时间: 年 月 日至年月 日
进场时间:年 月 日
为确保作业过程中双方人员的安全,防止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经双方协商,就施工过程中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职责和工作要求形成如下条款:
一、 甲方:
1、在项目作业前向乙方交待清楚作业现场的基本情况和安全环保注意事项。
2、根据安全规程要求,凡涉及风、水、电、气等管网、线路设备,必须断开并设置明显的标志牌和安全警界。
3、为乙方提供作业中需用水、电、风、汽(煤气、空气、蒸汽)等动力能源,并负责指定接点。
4、发现乙方在作业中因某种原因造成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时,有权向乙方提出,要求乙方立即整改,确保作业安全。
5、管好自己的人员,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乙方作业范围。
6、制定现场安全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考核。有权制止乙方的违规行为,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7、对乙方施工、安装等资质进行审核、确认,涉及特种设备施工和安装时,督促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二、 乙方:
1、具备相应作业资质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同甲方签定安全环保协议,对所承担的项目制定作业安全措施及安全保证网络,并在签定安全环保协议时将作业项目安全措施交甲方安全部门备案。并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元 (大写: 元整),帐户上须持续保持 元。作业前对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现场交底。总包方须与分包方签定安全环保协议,内容可参照本协议。分包方的资质、安全管理网络须报甲方和乙方备案。
2、施工人员在遵守自己安全管理规定的同时,还必须严格执行昆钢控安[20__]92号文件,《关于印发〈外委工作安全管理规定(执行)〉的通知》。
3、必须确认作业现场已处于安全状态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并仅限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工作。
4、在作业现场使用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设有现场安全负责人,佩戴标志,作业过程中造成的危险区域必须采取设置安全警戒线、安全警示牌、安全围栏、安全网等安全措施,并作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交叉作业应做好相互协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发生相互伤害事故。凡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停工,待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作业。
5、作业人员应遵守相应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到其他作业方或甲方生产、作业场所逗留。
6、作业所用的材料、备件、工具等物应按指定地点摆放,不得阻塞安全通道。
7、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控制和减少污染物(废水、废气)的排放,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8、作业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如一次性饭盒、建筑垃圾等)及时收集、清运,做到工完场净。
9、在物料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物料泼洒,污染环境。
10、作业过程中不得擅自占用或损坏绿化带,否则,所造成的绿化损坏赔偿由乙方承担。
11、作业所需使用的水、电、风、汽(煤气、空气、蒸汽)等动力能源必须到甲方指定地点搭接,保持规范,不得到指定外的其它地点随意私拉乱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乱动自己所承担项目范围以外的设备、工具及设施。
12、必须服从甲方有关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13、作业过程中加强联系,落实安全责任制、联系制、确认制,按“三不伤害”进行作业。
三、 检查与考核
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使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及本协议要求,对违反者及时制止。
甲方在作业过程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及本协议要求的行为,有权制止,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四、违约责任
违反本协议造成自己人员伤亡及其它损失,责任自负。若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及生产、设备、环境污染等事故损失,由责任方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安全环保部门、乙方各持一份,报上级安全环保管理部门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昆钢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乙方:云南省玉溪市旭达建筑装饰
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日
安全施工环境承诺书【篇4】
甲方(发包方): 项目经理部
乙方(分包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与生命安全,保护国家和企业双方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遵守执行。
一、甲方的安全环保职责:
1、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对乙方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负责制定本项目安全操作规程并发布实施。
4、对本项目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并加强管理。
5、对施工现场和从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和指导意见。
6、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按规定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项目部级的入场安全教育,协助乙方做好岗前培训。
8、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二、乙方的安全环保职责:
1、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及要求。
2、在承担的工程范围内对安全环保工作负责。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和制度。
3、服从甲方的安全环保管理,接受甲方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服从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安全教育培训,留有书面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认真执行甲方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乙方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具体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6、乙方应根据所承担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向甲方项目负责人报告。
7、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不同的施工季节和不同的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8、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
9、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得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经甲方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10、乙方的“三类人员(乙方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应经相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三、乙方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纪行为,对查到的隐患应及时组织整改,涉及到甲方的问题应书面告知。
四、甲乙双方进场的特种机械设备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并经有关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取得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
五、现场的施工临时用电双方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做好书面记录。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发现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对方提出,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
六、施工中产生的污水、废弃物、施工扬尘等,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达标排放。
七、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和通信设施、设备的保护。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停止施工,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八、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甲乙双方应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事故处理上予以积极的配合。
九、乙方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按《交通基本建设工程安全防护设施量化标准》设置和实施。
十、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防护用品由甲方统一采购,经双方验收合格,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后方可使用。发生的费用按双方签订的公路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
十一、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甲方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环境承诺书【篇5】
一、协议单位: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二、协议目的:
甲方将 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承担,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环保责任,确保作业安全和不污染环境,双方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时,签订本协议。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与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规章。
2、甲乙双方都应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各级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各工种要有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3、双方要明确该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4、乙方所有人员在入厂(场)前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厂(场)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签订《人员安全承诺书》,同时根据工期和所承包项目情况,按每人500元交纳安全保证金,工程结束后无违章者如数返回,如有违章,在其中扣除。
5、乙方人员进入厂区,应持有总经办保卫科签发的入厂证,严禁携带烟火进厂。
6、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煤制油化工公司下发的现场管理十个标准及我公司各项规定。
7、乙方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下列手续:
(1) 如需动火作业,必须向动火区域所属单位申请《用火作业许可证》,特、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必须由甲方生产厂长、安全管理部门签发。
(2) 如需动土作业,必须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如需破路、占用道路必须按规定办理《占道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
(3) 如需使用电器设备或工具作业,应到甲方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写清用电量、用电计划、时间等,任何单位或个人决不允许随便接用电源。
(4) 如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凡在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由有限空间所属单位落实各项措施,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作业。
(5) 作业中如需拆卸与系统连接的设备(包括管线、法兰、阀门等)时必须办理《拆卸作业许可证》。
(6) 作业中进行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需进行15米以上(含15米)的高处作业时,乙方应与作业所在单位制定相应的专项安全措施,明确双方的责任后,方可施工作业。
(7) 在生产区域如需进行除上述特殊作业以外的其它作业,必须办理《检修工作票》。
(8) 作业如需使用风、水、蒸汽等要报生产部调度批准后使用。
(9) 作业如需使用消防栓(水),必须到工程部(机动部)、安全健康环保部、生产部办理使用手续,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10) 运送材料、机具的车辆如需进厂,需向总经办保卫科提出申请,办理车辆进厂证。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准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如因工作需要确需进入时,必须到区域所属单位办理《装置进车票》。
(11) 如需要运出一般固体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到厂(场)外,由乙方所在单位负责到相应管理部门办理货物出厂(场)审批表,经批准后按规定要求存放;如需外运工程废物出厂(场),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出厂(场)审批表。
8、乙方人员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 不准在生产厂区或禁烟区内吸烟或用明火为生活提供方便。
(2) 进入生产厂区人员,严禁携带手机、呼机、手电筒、收录机等非防爆小电器,随身带的小电器可交甲方门卫保管,出厂时取回。
(3) 机动车辆在厂(场)区进行运输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制定的行车路线、速度行驶,进入生产厂区行驶必须配戴防火帽。
(4) 在生产装置区域检修作业,作业人员不得乱动设备、阀门、仪表和电气开关等设备、设施。
(5) 作业场所用电器、机械设备及工机具的防爆等级要符合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并有专人负责,防雨设施和接地保护应符合规定。
(6) 工程废物要在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并及时运走。
(7) 易燃易爆物料应设专用仓库,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8) 所有作业场地不允许随便占用或堵塞消防通道,确因施工需要占用消防通道时,应提前与相关管理部门联系,办理《占道作业许可证》后方可实施。
(9) 危险作业区域(大型设备吊装对接、设备试压、探伤作业、爆破作业等)应按规定正确划定警戒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必要时应设警戒。
(10) 作业时,乙方应划定作业区域,明确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并禁止抛扔工具、材料和杂物。
(11) 严禁在作业现场随意排放三废。含油或超标污水须引进含油污水系统;对作业过程产生的扬尘和噪声污染须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以消除对环境和人员健康的影响。
(12) 乙方应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中应包括应急处理程序、指定集合地点、逃生路线和在事故中清点人数的办法等;应对其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13) 乙方要经常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接受甲方有关职能部门及所在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
9、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定的处理,按公司奖罚规定执行。
10、作业中发生事故的处理:
(1) 由于乙方管理不善、违章或个人安全意识不强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发生事故由乙方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
(2) 乙方应向安监、技监、环保、建设部门报告所有与乙方现场工作有关的事故和未遂事件。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直接和间接原因、管理或计划的缺陷、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间表。
1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与相关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处理。
13、本协议书一式四份,乙方及甲方各持二份。
1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工程结束后,乙方应速办理离厂手续(安全保证金、许可证押金的清退要在工程结束后半月内结清),本协议书即行终止。
15、补充条款:(可另附专项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代 表(签字): 代 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