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的承诺书
道光十八年,清政府再次下令禁烟,并派湖广总督林则徐到广东查办。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承诺书,相比于口头承诺,承诺书有更强的规范作用。你写承诺书时总是没有文字可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禁毒承诺书(5篇),欢迎大家分享。
禁毒的承诺书精选篇1
毒分很多种类:有,这些都能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甚至还危害其家人,导致严重的后果,这也给社会带来不安。
我曾看过这样一篇报道:有一名16岁的女孩子,因和爸妈呕气而离家出走,在附近的一家歌舞厅里疯狂地喝酒,在这时,一名男子递给了她一杯酒,说:“尝尝我这个,我这个比你那酒喝下去更刺激。”那女孩听完后,也没有什么戒备地喝了下去。喝完后她感到很兴奋,随着音乐的劲爆,她走进舞池,疯狂地甩着自己的头。她并不知道这是毒头丸起的作用,而后她的头在音乐下一直摇下去。随后的一段时间里,她就恋上了这个舞厅,看到那个不认识的男子递给她那杯酒时,就跟看到了荒漠里的一滴水。她也曾想不去喝那杯酒,可她控制不了自己,极力地想喝那杯酒。后来,她的父母发现了她的异常,送她去医院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女儿染上了毒,他们只好眼里含着泪把她送进了戒毒所。
看完了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毒的危害性,它并不有利于我们自己的身体健康,只会对我们造成伤害,所以我们要远离毒。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的不断进步,贩卖毒及生产毒的人也越来越多,导致更多的人接触到毒。而我国刑警在毒这一方面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犯罪分子的`猖獗,使得我国刑警在打击毒方面还应加快脚步,严惩这些犯罪分子。
对于毒,我们不应畏惧,要勇于面对,让我们用法律武器来打击毒,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更加安定和美好!
禁毒的承诺书精选篇2
毒品犯罪综合治理防范的方针。确定“四禁并举、堵源裁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坚持“四禁”即禁吸、禁贩、禁种、禁制,控制非法供应和防止滥用并重,禁止和打击一切从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39毒品犯罪综合治理与防范的目标。坚持依法禁毒,按照依法治国的方略,不断建立健全禁毒法律规范体系,依法管理管制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和易制毒化学品,防范、惩治毒品犯罪,坚决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戒毒治疗和康复工作,矫治挽救吸毒人员。积极参与和推行国际禁毒合作,在国际禁毒领域认真履行三项主张:坚持广泛参与、责任共担的原则;全面实施综合、均衡的国际禁毒战略;高度重视替展,促进从根据上解决毒品问题。综合治理毒品犯罪的基本要求表现在以下几方方面:其一,综合治理毒品犯罪要求禁吸、禁种、禁贩、禁制四禁范畴;其二,堵流截源,多管齐下,充分发挥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医疗的等各种手段的功效;其三,以公检法等专业部门为主,建立起包括各种参治层(民政、监察、工商、财政、税务、海关、劳动、人事、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宣传等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和帮治层(工、青、团、妇、关心下一代协会等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内的综合治理体制,群策群力,协同作战;其四,通过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种基本途径综合治理毒品犯罪。
(二)完善毒品犯罪综合治理与防范的具体措施
毒品犯罪的综合治理,是在不断完善加强禁毒立法,坚决惩治毒品犯罪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禁毒执法职能机构。
1、建立健全禁毒执法职能机构。
建立健全禁毒、缉毒机构,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能作用,是有效控制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禁毒工作由各级政府领导,公安禁毒部门主管,政府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团体共同参与。1990年,我国政府成立由公安部、卫生部和海关总署等25个部门组织的国家禁毒委员会。1998年,国务院批准公安部成立禁毒局,该局又成为国家禁毒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目前,我国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的204个地(市、州)、735个县(市、区)的公安机关组成了缉毒警察队伍。1998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中国禁毒基金会”。对禁毒执法工作,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边防、司法、海关、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承担起相应的禁毒执法任务。具体的做法和建议:
(1)建立健全专门的禁毒机构
根据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的禁毒机构应当采取下列模式:一是组织指挥机构。我国已建立的全国禁毒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禁毒委员会,实际上就具有组织指挥机构的性质。二是缉查侦破机构。这一机构应在各级公安机关设立,并吸收武警、边防、海关、医药、卫生、工商管理等部门的人员参加,具体负责毒品案件的查破工作。三是法律惩治机构。这一机构的职能只能由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罪犯改造机关和劳动教养机关担任。四是情报研究机构。即要建立专门的情报网络,负责收集国内外毒品违法犯罪信息;设立专门的科研机构,研究毒品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发展趋势和防治对策,对有关毒品案件进行科学技术鉴定。五是会同卫生、民政、社会福利等部门共同管理强制戒毒所的工作。
(2)提高禁毒执法人员的素质
禁毒工作的成效如何,与禁毒执法人员的素质是密切相关的。因此,必须提高其对禁毒工作长期性、艰巨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禁毒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坚持禁吸、禁贩、禁种、禁制的禁毒工作方针;不断提高禁毒人员的专业法律水平、有关毒品知识认识水平,掌握和运用先进技侦手段,充分运用技术分析检验、鉴定等手段,提高现有缉毒手段的功效。
(3)完善和加强毒品缉查工作
我国毒品主要来源于境外,主要集中在“金三角”等地区。面对境外大片毒源,建立严密的边境查缉防控体系,形成以公安、边防部队、海关、林业部门和基层治保组织等多方面协同作战的联防查控网络,把毒品最大限度地查获在边境地区,是我国禁毒工作的重要措施。我们应建立缉查毒源的查控模式:①要在边境地区的交通枢纽设立关卡查控,特别在西南边境一线及其通向内地的交通要道设卡查缉毒品,堵住毒源。缉毒关卡要设在车间、机场、码头和公路进出边境客货车辆流动量大的场点,同时还应流动设卡突击缉查。②海关应设有专门的缉毒的部门和直接责任人员。尤其在我国西南、华南等重点边境地区的海关要建立和加强专门的缉毒队伍,其他海关也要配备经过专门训练的缉毒人员。尤其是广东海关要把紧关口,严密查控,不让毒品由我境转运港澳。内地海关也要加强缉毒意识和缉毒工作,防止毒品向内地大量渗透和蔓延。③建立毒品情报机构和网络。在我国要提高毒品侦缉功效,就必须增强情报的机构,建立广泛的多层次的毒品情报网。开辟公开和秘密的情报渠道,广泛而及时地获取国内外毒品情报信息。要注重建立各种不同功能的手段,在有得力保护措施的配合下,充分发挥侦察手段,装备一流的毒品检测设施,获取重要情报,掌握缉毒斗争的主动权,使毒品不能入境或入境毒品难以出境或渗入内地。④对境内依法生产、供应、储存、运输、进口、使用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也应加强管理,防止其在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因管理不善而发生丢失、被盗和非法使用。
2、吸毒矫治
我国公安部门统计到年止,全国有100万吸毒者。我国政府的态度是矫治挽救吸毒人员。矫治的办法就是强制戒毒和劳动戒毒。强制戒毒的劳动戒毒所和是教育挽救吸毒人员的特殊学校。我国1995年颁布的《强制戒毒办法》对强制戒毒场所建设、管理、戒毒措施、生活保障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分别制定了有关规章,对强制戒毒所和劳动戒毒所实行分级化、规范化管理。到1999年底,全国共有强制戒毒所746个,戒毒劳动教所(队)168个。1999年共强制戒毒22.4万人次,在所劳教戒毒人员12万。40在对吸毒人员的矫治挽救工作中,第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强制戒毒的法规法令,真正做到有毒必戒。第二,设立专门的强制戒毒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力量和物质设施,保证戒毒工作顺利开展。第三,不断探索和完善戒毒的措施和方法。应当充分注意到吸毒行为的形成原因及情节差别,有针对性地将教育、处罚除依法予以必要的处罚外,要附之以强制戒毒的医疗措施,及时进行治疗教育。考虑到现行刑法未把吸毒行为列为犯罪,目的主要是想通过对其施以教育、医疗和给予一定的处罚而使其改恶从善,因此,有必要就其教育、医疗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来源及教育、治疗的条件、报批程序和具体方法等进行全盘考虑,从而使这项对控制毒品蔓延和危害颇具意义的社会工程,全面纳入规范化、系统化、法制化的轨道。
强制戒毒和劳动戒毒在我国综合禁毒措施中占据重要位置,目前在吸毒人数较多的省份,已根据有关规定,从市、区、县、乡建立了由上到下较为完备的戒毒所或药物依赖防治中心。吸毒成瘾者一旦被发现,都要被就近送戒毒所进行强制戒除。现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第一,戒毒药物不理想,戒毒时间长助副作用大,戒毒初期肉体较为痛苦。第二,复吸率极高,约占80%-90%,戒毒者虽然在生理上戒了毒,但在心理上难以摆脱对毒品的依赖。第三,因吸毒感染艾滋病的吸毒者处于无人管理的境地。
目前,我国戒毒所一般采用戒毒方法主要有:(1)急性脱瘾。包括:第一,“硬脱”,即不用任何药物和其他治疗,强制病人不吸毒,让戒断症状自行消除。具体有“一次彻底硬脱”和“自身剂量递减法硬脱”两种方法,这种“硬脱”方法在戒毒中一般不用或慎用。第二,“药物脱瘾”。即利用药物减轻症状,逐渐消除毒瘾。此种方法病人容易接受。临床实践中常用戒毒药物主要有三类:“鸦片受体激动剂或拮抗剂”、“非鸦片受体激动剂或拮抗剂”、“中草药”。第三,其他戒毒方法。例如,“休克疗法”(如胰岛毒休克、电休克)、“针灸疗法”。第四,对孕妇、产妇、新生婴儿戒毒或戒断综合症的特殊处理。(2)戒毒过程中出现的急诊。对在吸毒或戒毒过程中出现的急诊包括:急性鸦片类毒品过量中毒、急性巴比妥类及其他镇静剂中毒、急性病理性兴奋状态、惊恐发作和恐怖反应、胃出血、急性支气管哮喘发作、急性肺水肿等。(3)康复治疗。该方法包括:复吸原因的分析、康复治疗的具体实施、康复人员的组织管理与教育等。重视对吸毒者的心理研究,进行针对性的心理治疗,以巩固戒毒效果。当然,应当尽快推广使用已经研制出来的迅速、安全、痛苦小的戒毒新药及新疗法,以替代现在使用效果不好的戒毒方法和戒毒药物。
为了解决戒毒复吸率高的难题,我国应依靠群众,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开展对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帮教工作。各地公安机关、社区组织、单位、家庭与戒毒所配合,全国各地的工会、共青团、妇联、个体工商业协会等团体有针对性地帮助戒毒人员从新走向社会,开始新的生活。值得提倡的是,近几年来,我国的内蒙古、云南、广西、贵州等地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为例,从1994年以来,全市以禁吸戒毒对突破口,开创“无毒社区”活动,共建立帮教小组2169个,对多名吸毒人员全部落实了帮教措施,1年以上戒断巩固率达70%以上,已建立“无毒社区”1436个,占社区总数的90.2%,实现了社会面基本无毒害的目标。因此,1999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向全国推荐了包头市的经验。41 3、提高全民禁毒意识
与国外禁毒教育水平相比,我国的禁毒教育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由国家禁毒委员会主编,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禁毒教育读本》于1992年6月出版;电视台从卫生与健康的角度宣讲毒品的基本知识。国家禁毒办和各地禁毒办设立了禁毒设立了禁毒咨询热线电话。云南省等地方创办了禁毒报刊,在国际互联网上开通了禁毒网页。每年“6o3”林则徐虎门销烟纪念日,“6o26”国际禁毒日,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我国都开展了“拒绝毒品,防止艾滋病”的宣传活动。禁毒教育对我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来说,已是刻不容缓的事情。1999年,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的要求,全国县以上各级禁毒部门在24223所中小学校建立了毒品预防教育联系点,直接指导学校开展禁毒教育工作。我们的工作就是要在毒品尚未形成更大范围的社会公害之前,在人们的思想上树立起牢固的反毒意识。因此,禁毒教育和提高全民的禁毒意识是禁毒综合防范的重要手段。
在禁毒教育和提高全民禁毒意识的工作中,应加强和研究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国家禁毒委员会应每年公布《中国禁毒年度报告》,使全社会都知道,我们面临的毒品问题的严惩性。司法机关应当通过开庭审理的方式,多报道、剖析一些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禁毒的政策、法律等。(2)要制定一个禁毒教育的长期规划。把教育的内容、教育对象、教育形式、教育责任、教育时限等有禁毒教育方面的问题纳入规划,形成禁毒教育工作的依据。我国在1999年到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在全国建设了禁毒教育“五个一”工程: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建立一所禁毒教育基地,各大中小学每年都要开展一次禁毒教育活动,各地要组织一批禁毒宣传理论研究成果,创作一批禁毒文艺成果,培养一批青年禁毒志愿者。(3)研究禁毒教育的重点对象。根据我国毒品问题的实际情况,禁毒教育的重点有三个,一是广大青少年,二是吸毒者,三是易染毒特殊人群,对他们应当分别进行有针对性禁毒教育。(4)禁毒教育的形式应当多种多样,除讲授禁毒卫生课程外,还应当发挥我国文化工作多样化的优势,利用广播、电视、书刊、宣传画、文艺演出、展览等形式,进行形象生动的禁毒宣传教育,使禁毒观念深入人心。
(三) 加强国际禁毒合作
加强国际禁毒合作,对于推动世界范围内的禁毒斗争和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毒品问题,是十分必要的。近年来,我国政府在禁毒领域积极地展开国际合作,认真恪守相互尊重主权、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积极参加有关禁毒国际会议,参加了有关国际条约,与有关国家签订了有关对毒品犯罪进行司法协作的协议,为毒区改植提供援助,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警方及国际刑警组织加强协作,开展了毒品犯罪的情报交流和线索查证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已被国际社会所公认。
但是,从世界各国禁毒国际合作的经验以及我国在国际禁毒事务中承担愈加重要的义务出发,我国的国际反毒协作还应近一步加强,增加新的合作项目。笔者建议,将毒品犯罪作为国际性犯罪,世界各国均有普遍管辖权,且有义务对毒品犯罪行使管辖权。同时,为加强对毒品情报的互换和通报以及相应的司法或侦查协助,我国有必要与相关国家互派缉毒联络官,以充分发挥我国在国际禁毒斗争中的重大作用,这样必将加强我国与国际禁毒机构的交往,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禁毒活动的了解,取得国际社会的支持。同时也将大大遏制国内毒品犯罪的势头。
禁毒工作任重而道远,吾辈应不懈努力。
后记
在确定毕业论文选题时,我陷入了深深的思索,在九年前,当我作为检察官办第一起毒品案件时,不禁惊讶,居然还有人在吸食毒品。然而,随着岁月的流逝,我已经面对过形形色色的毒品犯罪分子了。为何深受毒品之害的中国,怎么还有如此之多的瘾君子呢?怎么有如此之多的人为毒品而走上犯罪道路呢?于是,我便选择了毒品犯罪作为我研究课题。非常感谢李晓明教授在我写毕业论文中敏锐地指出论文的写作方向,使得我得以审慎地研究此类犯罪,进而仔细地解析,在此基础之上完成本篇论文。我只是对毒品犯罪作一浅薄分析,管窥之作,请大家斧正。
禁毒的承诺书精选篇3
桃坑学校“禁毒杯”中小学生禁毒征文比赛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深化校园禁毒教育系列活动,检验并巩固禁毒知识进校园的成效,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禁毒杯”主题征文活动。现对此次活动总结如下:
此次征文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评选办法,评选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许多让人感动的文章,看得出在平时的教学中各学科教师在抓好教育教学的同时,有效的渗透了校园禁毒教育知识,这才使的我们的学生在此次征文比赛中,有话可写,有理可依,由于评选名额有限,很多优秀的作品不能一并授奖,但我们已经将各班优秀习作集体展出,以备学生之间学习交流。
此次征文活动中,大家努力配合、积极响应,使得一篇文字优美,情真意切的文章展现在大家面前,让人感动不已。在征文活动中涌现出一批习作精英,在以后的活动过程中我们会以这些学生为骨干,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力争习作教学能够有更大的提高。
总之,通过开展此次征文比赛,在全校营造良好的禁毒氛围,促进毒物预防教育和禁毒知识在校园内广泛持久宣传,进一步增强学生识毒、防毒、拒毒和禁毒的意识,提高广大师生自觉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并使学生学习、掌握禁毒知识和识毒、防毒、拒毒、禁毒能力水平得到充分展现。
禁毒的承诺书精选篇4
相信大家都一定知道这是一个有危害的东西,不过,大家知道的危害有多大吗?
是万恶之首,曾给中华民族带来了不堪设想的后果,使中国人民承受了几百年的痛苦,所以做为未来祖国的接班人的我们,更不能吸食,要拒绝,不让它进入祖国这个伟大的家。
吸食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孕妇在吸食后生下的孩子也会受到母体的影响,变成畸形儿,更可怕的是有人甚至因为吸食而染上了艾滋病等各种疑难绝症,这多么可悲呀!不仅它会使吸毒失去理智,禽兽不如,在吸毒者犯瘾的时候,他们会觉得身子里面有成千上万只虫子在爬来爬去并且口吐白沫,样子极不雅观。那种滋味更是痛苦难忍,甚至比死更还难受。如果这时候人不能满足他对的欲望,那他会变成六亲不认,禽兽不如,因为他已经失去理智,满脑子只有一个字眼“”
据联合国的统计表明,全世界每年交易高达500亿美元以上,蔓延的范围已扩展到五大洲的200多个国家和地区,而且全世界吸食各种的人数也已经高达2亿多人,其中17—35周岁的年青壮年占78%!这么多惊人的数字展现在你眼前,你是否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呢?
这是的危害,难道不是危害重大吗?难道的危害不会使一个国家灭亡吗?难道不是社会的危害吗?是那么可怕、可恶、可恨,它就像潘多拉盒子,释放出了所有邪恶的灵魂!,
为了避免的危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要远离,如果发现身边有人吸毒,要及时劝解,并报警,为世界禁毒日做出自己的贡献。
禁毒的承诺书精选篇5
禁毒,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人们一旦染上了毒物,精神就会开始堕落,人格必将扭曲。毒物,不仅残暴地销蚀着人的灵魂,还无情地破坏着我们的家庭生活。因此,我们应该谨慎地防备它,战胜它。
那些贩运毒物的坏人,真的把什么都想到了,他们无孔不入,这让人不寒而栗。更让人感到悲哀的是,大部分吸毒者都是青少年,他们执迷不悟,甚至认为吸毒是时尚,且全球吸毒者是渐渐增加。有了第一口毒烟就永远没有最后一口了,他们慢慢跌入了幽黑的深渊,当他们觉悟时,已没有悔改的机会。多少人因为吸毒而无家可归,卖儿卖女。
在一部禁毒影片中,有一个叫默默的女孩,她唱戏很出色。一天,默默回到家,发现她的妈妈躺在沙发上,全身发抖。妈妈让他去吴阿姨那里拿药。默默拿了药后,怕吴阿姨乱来,(因为吴阿姨不会医术)就把吴阿姨开得药拿给医生看,医生看了看,吃惊地问:“孩子,这是哪来的?这不是药,这是毒物,是海洛!”默默这才知道妈妈在吸毒。回到家,妈妈叫默默把药给她,默默告诉妈妈,那不是药,是毒物!妈妈就抢了默默的书包,(因为药在书包里)妈妈拿出药,吃了。最后,妈妈疯了,爸爸被关进监狱里。从此,默默也开始吸毒烟了。就这样,一个本来美好的家庭被毒物毁了。
生命的价值在于幸福、美好地活着,若是为了追求所谓的“时尚”而去吸毒又有什么意义呢?让我们携起手来,拒绝毒物,远离毒物,消灭毒物吧!
禁毒的承诺书精选篇6
毒品是全球性的灾难,也是全人类共同的敌人,目前,世界范围内日益严重的毒品潮,不仅严重危害人类的健康,败坏社会风气,而且,直接导致和诱发各种犯罪,威胁着全球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减少或消除毒品犯罪,从古至今一直都是世界各地的人民的共同愿望,打击毒品犯罪已经成为了各国警民所共同面临的一项严峻任务。
警察们在戒毒工作中发现了:有很多吸毒者都是因为对毒品缺乏了解而被诱骗吸毒,有的为了“治病”而滥用毒品,结果成瘾而不能自拔!为了教育广大青少年,我校“天山第二中学”在开设的自主学科“民防”科目中也开设了宣传“拒绝毒品、禁毒”的一项学目,对我们也达到三方面:“识毒、戒毒、禁毒”的目的。
亲少年是容易染上毒品的人群:青少年涉世不深,缺乏辨别是非能力较易受骗上当,尤其是那些家庭教育不良、人生观腐朽、虚荣心强、爱讲排场、情绪不稳定、顽固易怒、逞强好胜等而又对吸毒的危害性缺乏认识的青少年更易为诱因所驱使而进入吸毒的行业。
根据《关于禁毒的决定》第8条规定,吸毒行为一般分为吸毒行为和成瘾行为两种。行为人的行为只要具备下述三个特征就可认定为吸毒。
毒品对身体有害,我们不要轻易染上,因为一旦染上就会无法自拔,它如同一个“黑洞”,会使你或他或他们越陷越深,他是我们的敌人,而不是朋友。毒品有害,抵制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