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相关合同有哪些
合同是一种重要的书面协议,旨在保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维护双方合法利益的有效法律文件。好的工程相关合同有哪些应该怎么写?快来看看,小编给大家分享工程相关合同有哪些的写作技巧和示例,供大家参考!
工程相关合同有哪些篇1
甲方:
乙方:
__县__县人民政府批准修建,__县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在择优的基础上,确定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公路工程的施工单位。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公路工程
工程内容:公路工程,全长公里,路基宽米,路面宽米。
工程地点:承包范围:按工程施工图纸,路面宽度按水泥混凝土面层宽米,厚厘米。
2、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3、工程质量:按交通部现行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达合格以上工程。
4、合同价款:人民币万元,
资金拔付: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按每公里万元结算,实做实收,不含税。
第二条工程图纸
公路施工图纸,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监理工程师(理事会)和甲方驻工地代表,理事会履行工程施工监理;工程量计量、签证等技术工作职权,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和职责。
第四条乙方驻土地代表
公路项目经理部为乙方在施工现场设立的日常施工管理机构,其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五条甲方工作
1、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应负责办理好土地征用、房屋折迁及其他地面附着物迁移的工作,无偿向乙方
2、甲方在15天内负责办理好施工所需电力、通讯等外接线路的联系、协调工作,以确保施工期间的需要。
3、处理当地群众因工程施工而引起的纠纷、争执、冲突,防止不良事故的发生。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而造成延误,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工期顺延。
第六条乙方工作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详细的施工
2、向甲方
3、按工程需要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暂时停工
一旦驻工工程师发出指令,乙方应按照驻工工程师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暂时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在暂时停工期间,合同工期不予延长,一切费用业主不予补偿。
第八条工期和延误
1、本合同工期为_____个月,乙方应根据交工验收的规定在合同工期内或批准后的延长工期内完成,从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
2、由于下述原因之一而影响施工进度,乙方有权要求延长本合同工程的工期。
a、有额外或附加的工程量或工程性质、等级上的变更。
b、不是由于乙方的失误或违约而发生的其他特殊情况。上述情况发生后,乙方应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驻工代表在与乙方适当协商并报经业主批准后确定延长工期的天数。
3、除2款规定给以延期外,其余原因工期不予延期。
4、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合同工程,造成无法按上级规定的时间验收和影响上级补助资金,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继续承担完成本工程的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监理的检查,并为此
第十条工程质量
1、质量等级:达合格以上工程
2、评定标准:按照交通部现行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图纸及省、地交通主管部门、会昌县人民政府有关农村公路的规定。
3、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合格工程”这个条件,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返工费用,工期不变。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具有复盖、掩盖的隐蔽部位工程,乙方在自检合格后及时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通知应包
括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应准备好验收签证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下一步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返工,重新验收至合格。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造价即为本合同协议约定的合理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不随材料价格的变化而调整。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
1、驻工代表报业主批准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驻工代表报业主批准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基础工程未能按图纸要求的尺寸、标高进行施工,经驻工代表、监理检测,驻工工程师报业主批准确定的工程量增减。
第一十三条工程款支付
1、根据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可具体明确)
2、最终支付时间要具体明确。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保证金
1、质保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从工程竣工后首次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留。
2、质保金的退回:工程验收质量合格,将质保金退还给乙方。
第十五条材料供应与材料试验
1、材料供应:
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除水泥外,如无其它约定)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提货、验收、运输、保管和使用,但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都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的要求,乙方对所有验收材料质量负全部责任。
2、材料试验检测
(1)、本合同工程须严格按试验规程和规范要求进行常规试验检测及有关专项检测和试验,试验检测统一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检测中心进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钢材、水泥、砂石等主要材料必须进行检测,提交检测合格证明,经驻工代表签认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竣工验收
1、本工程的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初验)和竣工验收两次。
2、验收的法律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按前款规定,向甲方提出书面初验收申请报告或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同时向甲方
(1)、工程竣工图表。
(2)、工程质量控制文件。
a、工程质量自检报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b、试验检测报告:主要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
c、施工原始资料:强度检测试验资料、工序施工检测记录。
(3)、施工原始记录。
(4)、施工
4、当工程初验不合格,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时,除没收质量保证金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视为违约,除相应顺延工期外,应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
2、因乙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甲方可单。方中止合同,于违约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2%。
第十八条安全施工
乙方按照生产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应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甲方可为抢救
第十九条其他事项
1、关于工程分包:本工程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关于保险:如有必要甲、乙双方各自为工程及施工人员保险、费用各自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均作为本合同内容一部分。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终止和份数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鉴章齐全,经审签监证后生效。
2、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即告终止。
3、合同正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分别报送县交通局和乡镇政府备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监证单位(盖章)
订立合同时间:年月日
工程相关合同有哪些篇2
总承包:(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括: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建筑面积:
1.4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
1.5工程造价:约(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2、承包方式:
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治安保卫、包小型机械、包相关辅材、包材料节约分成和成品保护。
3、承包范围:
3.1工程内容:
施工图所示的房所有二结构工程中砌筑工程(包含导墙、腰梁、构造柱、砼、绑扎钢筋、扎丝、及砼面修理、清凿、墙顶三公分细石砼嵌缝)包括但不限于:
3.1.1垂直运输、超高等费用;
3.1.2乙方承包范围内甲方提供的进出场周转材料、钢筋及二结构材料的装卸、归堆;
3.1.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敷设、调整(场地内及各楼层)施工通道。
3.1.4按照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实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所需的用工(包括施工区域内所有空间的保洁工作);
3.1.5因现场条件等特殊因素而发生的二次驳运所需的用工;
3.1.6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甲方要求二次收头完成单实物量不增加的工作
3.1.7特殊产品保护所需的用工(如地平砼养护、楼梯踏步保护、铝门窗保护、楼梯栏杆及阳台栏杆保护等)。
3.1.8配合业主指定分包、配合水电安装进行吊洞、补槽、门窗侧边堵缝、保温板下刮糙、栏杆安装后粉刷、现场场容场貌等施工过程中验收前全部除一结构土建相关工作。
3.3施工质量
3.3.1质量目标:确保分项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黄山市优质结构标准。
3.3.2安全、文明目标:达到黄山市文明工地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3.3.3质量标准的评定以黄山市相关政府评定的质量等级和业主物业验收标准为依据;乙方为保证施工质量从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交付治安保证金5万、质量、安全文明保证金5万给甲方(在首次支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甲方出具单位的正式收据,如乙方在施工期间完全达到甲方的合同要求,则待全部工作款支付完成后三天内返还乙方。(治安保证金:乙方发生打架斗殴、不遵守项目的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处罚所发生的费用从治安保证金扣除,如费用不够再从工程款中扣除;质量、安全文明保证金:乙方在本工程发生质量、安全文明及不遵守项目的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处罚或由于乙方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甲方要求的有关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方面的要求而致使甲方需请第三方完成时,从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扣除。如费用不够再从工程款中扣除)。
3.3.4乙方应认真按照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3.5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立即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材料工期人工费用,或甲方请第三方采用补救措施的任何费用。
3.3.6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自检,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自检合格报甲方、业主、监理三方验收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3.7乙方工程质量因达不到约定标准,乙方应在甲方的通知时间24小时内派人进行整改,并使之达到合格或优质工程验收条件,乙方24小时内末予以答复和安排专人整改,甲方可另行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其发生费用在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3.4施工工期
3.4.1施工工期为月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3.4.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生产,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生产例会,并按甲方计划的进度要求计划的进度要求按时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乙方若达不到合同工期,承担每拖延一天1000元/天的罚款。
3.4.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提供乙方所需周转材料时间达24小时以上者及不可抗力原因,经甲方确认工期可以顺延,但甲方不予承担相应的任何人工费、赔偿、补助费用。
3.5施工安全:
3.5.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配备安全、防火等专职人员进行自主管理,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和甲方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重大安全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工程项目安全达为100%、危害场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率为90%等目标;由于乙方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5.2甲方在乙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合下,应对其施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进场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应资料,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相关费用。
3.5.3乙方必须按黄山市文明工地标准进行施工。
3.5.4乙方人员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书面上报至工程所在地劳动局及政府相关部门,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工伤事故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职工或家属。
3.5.5乙方在施工期间动用明火时,需办妥动火允许签证手续后方可施工,违者造成的井架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6文明施工:
3.6.1乙方应按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现场达到黄山市文明工地标准,并承担由乙方造成的来自甲方、社会及有关部门因“文明施工”违规造成的罚款。末工完场清每发现一次罚50元,未戴安全帽每发现一人/次罚50元,材料及周转材料从高处下抛一次罚款200元,施工现场大小便每发现一人次罚100元,进入现场未佩戴胸卡每发现一人次罚10元以上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当月结账款中扣除。
3.6.2乙方进场以前必须提供职工花名册,并附所有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原件)、健康证、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从业人员手册、并按时交纳行业相关费用等。乙方人员变动,必须及时向甲方申报,未向甲方办理申报手续劳务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意外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于劳务用工不规范引起的罚款费用由乙方负责。
3.6.3按甲方要求乙方必须配备管理人员进行自主管理,相应人员有相应的上岗证书(附名单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报甲方备案)。且使实际管理符合总包之标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否则每发生一次质量、安全事故将罚款20_元。
3.6.4乙方应加强人工费分配管理工作,按政府规定避免劳务纠纷的发生。
3.6.5乙方职工必须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发生赌博、打架等违纪行为,乙方在本工程中应使用十八岁以上、五十岁以下身体健康的男性公民,不得使用外来流氓及甲方单位职工,如发生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6.6乙方在住宿人员必须遵守寝室卫生,不得损坏寝室的公共物品,乙方住宿的卫生保洁工作和人员工资由乙方安排。
3.6.7乙方不得将家属、小孩带至工地住宿,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煤油炉等炊具。如有发现将没收上述炊具,并处以100元/次的罚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6.8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清场,如有遗留材料或垃圾未清理,乙方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清理,否则除按3.6.1款予以罚款外,甲方安排人员清理的费用按100元/八小时由乙方承担。
3.6.9乙方需按劳动法规定与乙方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提交甲方备案,同时乙方应按劳动法规定为乙方员工交纳养保险、待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此费用已包含在乙方结算的综合价格中。如发生劳动用工不规范引起的纠纷乙方应及时处理和承担费用。
3.7材料设备管理:
3.7.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实行限额领料制度,根据甲方预算部门编制的施工预算进行材料限额领料控制。如果造成超支浪费,其超过部分材料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节约部分奖励其节约量的40%。
3.7.3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提供乙方现场住宿及食堂。
3.7.4甲方负责安置吊车、电梯机械,并负责配备吊车司机、指挥工、机修工和一名电工负责二级箱(含二级箱)以内的现场电工作业,人员工资由甲方承担,其余机械操作工包括电梯司机和现场三级箱以外电工(含三级箱,包括开关线路维护、现场值班、照明)作业由乙方提供,且均需持证上岗。工资已在单价中考虑。
3.7.5各种材料的检验费用由甲方负担,但因乙方原因产生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3.7.6工地现场内各种材料转运(含水平运输及垂直运输)由乙方负责,并按施工现场区布置图分类堆放,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文明,道路畅通。严禁把现场材料用来垫路。
3.7.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等引起的材料损耗由乙方负责。
3.7.8施工现场剩余的材料均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理,违者由甲方材料部门按原物市场价加倍处罚。乙方自备工具、机械进场前应先进行登记。
3.8现场环境管理:
3.8.1对施工现场粉尘排放措施到位率为80%,乙方应及时进行洒水降尘,现场尘土尽量堆放在一起,且小土堆表面要拍紧,必要时洒水保温或表面覆盖,运送土方、尘土、渣土时拍时,并将车轮携带物清洗干净。
3.8.3施工现场噪音防范措施到位率为80%,乙方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修、合理布局、安排在工作棚内,模板支拆应轻拿轻放等。
3.8.4项目施工扰民重大投诉率为零,由于乙方的施工原因造成的施工扰民重大投诉由分包方承担。
3.8.5节能降耗、合理利用材料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3.8.6危险废弃物按规定处理率为零,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队环境无害无危险的一般废弃物由乙方清理运至甲方指定位置,由甲方统一安排外运;对外环境有害的化工新产品可单独存放并标志,由项目部通知供货方回收或联系环卫公司进行处理。
4、结算依据与付款方式:
4.1结算依据:
本工程施工图纸、相关的设计文件、经济签证单和本合同相关条款,为结算依据按实结算。
4.2结算方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4.3结算单价:平均价及砼面修理、清凿、墙顶三公分细石砼嵌缝)计取以政府部门核定的质量等级为依据进行结算。乙方单位工程完成上述承包范围全部工作内容,质量核定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4.3.2材料到现场装卸时没有满足甲方进度要求,甲方有权速派人装卸,卸车按10.00元/吨、装车按10.00元/吨从乙方结算中扣除。
4.3.3合同明确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辅材或工具有甲方办理调拨的按甲方采购价加10%采保费进行调拨;合同中明确的机构工作内容如线条、清扫、压顶、吊模、堵洞、结构修凿等由甲方那排第三方施工则按甲方与第三方的结算书加10%管理费在乙方结算书中扣除,甲方与第三方的结算书以施工内容为准其价款无须得到乙方的认可。
4.3.4以上单价已包括3.4.6条款中的所有工作内容。乙方在满足甲方要求完成3.4.6条款中所有工作内容同时且不再另行计取。
4.3.8因乙方中途退场,不得向甲方素要路费、补助等无理要求,乙方因中途退场由可能导致的亏损由乙方自行承担。(无论是乙方自行退场还是因质量或工期问题甲方指令退场)。
4.3.9施工阶段经甲方确认乙方承包范围以外甲方需要乙方作业的零星用工,木工、钢筋工按80元/工日结算,砼工及普工按80元/工日结算。
4.4工程量的确认:
乙方承包范围以外工程量乙方应在每月25日向甲方提交经甲方现场生产经理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乙方在合同承包以外的工作内容当月不结算即为乙方自行放弃,甲方将不予确认。(在次月5日前结算完毕)
乙方承包范围以内的工程每月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预结,最终结算在工程完工后以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一次性进行结算。
4.5付款方式:
施工前期无预付款,每月支付生活费1000元,特殊情况可以打申请报告给项目体予以解决,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并且结算完毕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时,个人所得税按结算总价的%由乙方承担,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提供企业收据。
4.6工作内容参照3.1条款,以下工作内容已包括,乙方在满足合同要求完成外不得向甲方另行结算或发生计时工:
4.6.1乙方的管理人员费用;
4.6.2与承包范围相关的电焊工作业;
4.6.3电梯司机及负责三级电箱、开关线路维护、现场电工值班、照明的乙方电工工资;
4.6.4乙方按标化工地管理发生的现场内完场清用工和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二结构材料、模板、钢筋等材料整理堆放标准化、落地灰清理、验收前的清扫、承包区域内清扫等发生的用工;
4.6.5乙方承包范围内所需各类材料在工地现场内转运装卸用工;
4.6.6成品保护所发生的用工(含楼梯、砼角的保护);
4.6.7各种周转材料保养用工(含模板起钉、修补、刷隔离剂等);
4.6.8配合测量放线弹线用工、甲方提供控制线,每个单元提供一个水平点。其它与工程有关的线均由乙方负责,配合甲方指定分包用工;
4.6.9由于自然因素造成工程中断施工的间隙时间,施工中临时停工、停电、机械发生故障,钢筋、商品砼供应及其他建筑材料有可能中断的时间及兄弟单位配合所引起的材料机械等的间隙时间;
4.6.10乙方在施工期间个人安全设施、小型工具、劳保用品及防暑降温、保暖抗寒、雨具等费用;
4.6.11乙方人员调配至工地发生的车旅费、路程工资等相关费用。
4.6.12合同中明确的乙方需提供的工具、辅材及加工机械等费用。
4.6.13乙方人员交纳的养老金、待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福利工资。
4.6.14此楼层超高和建筑超高已包含在综合价格内,甲方不再另行补贴或结算超高费。
4.7竣工验收与结算
4.7.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乙方应参与甲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对于验收中提出的属乙方承包范围的修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费用。
4.7.2工程验收后,乙方应在28天内向甲方递交结算报告,甲方结合验收的质量标准和文明施工达标情况,以及双方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和专用条款,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完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并作出付款计划。
4.7.3甲、乙双方对工程完工结算价款发生异议,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委托有关部门仲裁执行。
4.8由于甲方原因书面通知乙方整体联系停工3(含3天)当天以上,当月累计数整体停工达7(含7天)天以上(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应提供经甲方项目经理现场验收的当天乙方现场实际人数确认数证明为准,如乙方不能当场提供,或自行提交报告甲方不予认可,乙方由于甲方工作量增加或减少应自行增减劳动力,由于乙方提交的工作量不饱满要求停工补助甲方将不予认可,经认可的停工数甲方给予20元/天的停工补助。甲方要求乙方退场或安排部分员工退场则从即日起乙方要求的停工补助甲方将不予认可。
5、质量保修:
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金预留比例为乙方人工结算款的5%此费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月内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未出现质量问题后一次交付给乙方。
6、违约、索赔和争议:
6.1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条款结账,或不按结账款付款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2如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乙方工作内容参照3.3.2款执行。‘
6.3如乙方不能按条款确保工程质量标准参照3.2.2款执行。
6.4如乙方为经甲方许可,中途离场,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6.5如乙方未能满足合同工期进度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经责令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有权消减分包项目或终止合同。
6.6.如乙方承包后再行分包他方,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6.7乙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6.8违约责任手续:
甲乙双方项目代表根据合同条款违约事项进行书面签发、牵手,双方在收到签收后48小时应予以答复并提出整改意见,如甲、乙双方现场代表执意不签收,双方可将违约书面报告传真至双方公司总部并作为违约凭证,结算时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6.9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7、不可抗力因素:
7.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7.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认为有暂停施工的,乙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应向甲方通报受害损失情况。
7.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工期按下方法分别承担:
7.3.1工程本身的损害和设备的损害由甲方负责承担。双方的人员伤亡由双方单位自行处理。
7.3.2提供期间,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留在施工现场管的管理人员工资由甲方承担。
7.3.3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8、补充条款:
8.1乙方进场首先做一层样板,待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后续工作。
8.2乙方过来的夫妻队伍一律在外面租房住宿
8.3砌筑搅拌砂浆由我们公司统一安排,最终费用由每个班组实际完成工程量均摊。
8.4甲、乙双方达成一致的单价要确保墙体全部结束,中途任何一方不作调整单价,否则后果自负。
8.5甲方提供乙方电箱、太阳灯、振动泵,保养、维修一切由乙方承担,其他工具设备乙方自理。
8.6乙方应当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不违章操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甲方负责70%,乙方承担30%费用。
8.7乙方每月发生点工单,需每月上报项目部施工员、项目经理书面签字确认,过期作废。
9、合同生效与终止:
9.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9.2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完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9.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9.4本合同正式签字后,甲方委派乙方委派双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实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
签约时间:年月日
工程相关合同有哪些篇3
承包人: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及单价: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天(日历__天)。
2、本合同开工日期为__日。
三、工程合同签约价及合同结算价
1、本工程合同签约价为人民币(大写)约__。
2、工程实行
四、工程价款支付
1、工程完工由管理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款90%,剩余工程款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2、施工单位报账时必须提供双峰县地税局的建筑安装发票,否则不予报账。
五、工程质量安全要求
1、本工程由双峰群力水库管理所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工程质量要求合格以上。各项技术及材料质量要求按最新版本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技术条款》执行。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偷工减料,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施工质量要求等情况,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并返工,甚至退场,其费用及损失一律由施工单位负责。
2、在安全施工方面,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会同有关人员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2、派驻工地管理人员对材料、施工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3、组织工程验收。
(二)乙方职责
1、组织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进场;
2、做好材料的采购供应(必须按指定产品、规格采购,要有产品合格证);
3、保证工程质量,做好现场防护,确保安全生产,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因乙方责任所引起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无偿保修;
5、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图纸施工,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6、做好工农矛盾的协调处理工作。
七、违约责任
1、因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发生的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2、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任务,如果逾期没有完成,每超过一天收取违约金2000元,在承包款中扣减。
八、其它事项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说明。
九、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公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书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工程相关合同有哪些篇4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20_-0212)制定的。
第二条 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一)项目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地址(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咨询所涵盖的业务范围: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进度申报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资料等。
(F类)所有与该工程项目相关,包含计量计价等的所有子项。
第三条 咨询人、委托人的义务
(一)咨询人的义务
1.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2.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双方在咨询合同有效期内进一步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第五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3.合同签订后,咨询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主动征询委托人的有关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设施工计划安排和要求形成书面文字资料约束双方,严格执行,以保证咨询工作顺利进行。
4.咨询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咨询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5.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情况及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第四条 咨询人、委托人的权利
(一)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 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以事实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错误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咨询人、委托人的责任
(一)咨询人的责任
1.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或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或按合同的酬金的一定比率计算,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
3.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完成工作量比例扣除咨询费用。
4.咨询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咨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计算书及底稿、编审的概(预)算书、结(决)算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等及相关书面及其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2.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3.委托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咨询业务的酬金及其支付办法
(一)双方同意用__ ______支付酬金。
(二)双方同意:该项目整体咨询费(该费用包含所有为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所产生的一切开支)用为整体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二计算。项目预算整体完成并抽查无误后,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三万元,按照工程进度,发包方每支付一次工程款,按照实际资金到达项目部财务部门日期计算,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一万元,余款在工程整体结(决)算结束后一次性给付。
第九条 其他约定
(一)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二)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
(三)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五)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十条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咨询人:_______________(盖章)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相关合同有哪些篇5
蒋洪芹(以下简称“甲方”)
罗礼平(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包资格的考核,甲方同意将黔东新城川黔工业港建设工程项目26米进港大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分包给乙方来完成。现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该工程中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双方配合协作,保质保进度完成路灯安装工程,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充分协商,双方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黔东新城川黔工业港建设工程项目26米进港大道路路灯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贵州镇远县
三、工程内容:按照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和甲方的要求实施。主要内容为:新安装7米高单挑路灯、新浇注路灯基础、开挖和回填电缆沟、拆除和恢复人行道、破除和恢复车行道、新安装电缆管、对发包方提供的电缆进行敷设;新灯杆、灯具、电器设备、光源材料、电缆管、配件、路灯基础、辅材的采购、运输、施工安装并亮灯运行等。
第二条工程实施
一、工程定于20__年8月20日开工,20__年11月20日竣工,工期15个月。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认可,工期相应顺延。1、不可抗力原因。
2、甲方未提供施工必备条件。
3、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
三、甲方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
四、甲方指定乙方现场施工用水、电接口地点和临设布置位置,乙方承担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发生的费用和临时设施的相关费用。
五、在施工期间,乙方按工程需要自负看守.围栏和警卫。已完工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完工后成品的保护。
六、乙方每日完工后负责及时清理现场,并将自己施工生产的建渣或垃圾外运出场。
七、乙方负责竣工移交前工程范围的施工安全,期间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工程与其他分项工程交叉施工及其他因素等产生的费用,乙方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上述费用自理。
九、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夜间不得施工。
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害的各种线路和公共设施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伍佰壹拾陆万元整(小写:¥5____X00.00元)。
二、付款方式:
工程安装完成亮灯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日内一次性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95%工程款即490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兀玖拾万贰仟元整)。余下的本合同总价的5%工程款即25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捌元整)作为此路灯安装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期满后7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效果达到甲方的图纸要求。
二、乙方所供产品和工程质量应符合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和甲方要求。应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等。
第五条售后服务
一、该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壹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质保期出现问题的处理办法:乙方在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相应的问题。
三、若乙方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及时派人到现场或不能及时解决问题,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竣工及验收
一、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行业规范、本工程合同文件及甲方的要求。
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
甲方应在收到竣工报告十五日内批复:若已具备验收条件,则应在十五日内组织验收;若还不具备验收条件,则应在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十五日后未批复,则视为已具备验收条件,该工程自动验收。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竣工报告中应包括详实、准确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各一式四套。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在合同工期15个月内未完成本工程的,按合同总价的5‰/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原因无故拖延工期达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索的权利。
二、乙方每日完工后将自己施工产生的建渣或垃圾外运出场,未及时清理现场的;甲方有权按照每日200元标准予以扣罚。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要求验收和支付工程款项的,按合同总价的5‰/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且自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相关合同有哪些篇6
发包人(全称)____
承包人(全称)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曰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曰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星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相关合同有哪些篇7
发包单位: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该分包合同的签订,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
三、分包内容:模板安拆(乙方自带模具及管件)
四、开竣工日期:______
五、分包单价:40元/m2(按模板展开面积计)
六、计价依据:按双方商定
七、工程款支付形式:工完一个月内
八、工程质量:根据现行的工程质量规范要求及技术交底组织验收,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其材料浪费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九、安全管理:甲方负责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进行安全交底,乙方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若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生活管理:住宿由乙方自理,工地内严禁随意大小便。
十一、材料管理:甲方提供的材料做到限额领料,对材料浪费及不合理使用超出的&39;,由乙方负担,工地内,随时做到工完场清。
十二、施工机具:对甲方提供的机具,乙方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十三、现场管理:乙方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需要材料及时提出计划。
十四、违约管理:乙方分包的工程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中,经检验不合格,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相应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五、附则:
十六、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