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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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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的应用极为广泛。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下面给大家带来一些关于最新安全生产的通知,欢迎阅读与借鉴,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安全生产的通知篇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全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上升,特别是较大事故同比分别上升100%、125%,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当前,烟花爆竹行业正处在转型升级关键时期,安全监管工作压力大、任务繁重。为认真做好当前至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监管,遏制事故上升势头,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

十月中旬将召开党的,当前即将进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做好今年烟花爆竹旺季的安全生产工作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各地区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认真做好当前至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紧密结合实际,强化责任、精心部署、加强管理、严格执法,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要增强法治观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制定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认真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督查检查。

各地区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的通知》(安委明电〔〕5号),深刻吸取今年以来湖南岳阳“1·24”、湖南临澧“5·16”、陕西富平“6·24”、江西万载“8·26”等较大事故教训,结合本地区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精心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督查检查,持续推动深化分包转包、“三超一改”、黑火药引火线和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惩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严防烟花爆竹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适时对各地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严格把住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和延期换证关。

各地区要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工作,严格按照生产企业复产“六不准”(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尚未通过延期许可审查换证的,“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等不达标和“三库”<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不足的,库存产品已经达到成品总库核定储量的,未使用自动装药机进行爆竹生产和带药插引的,排查出安全隐患问题未消除的,没有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张贴产品流向标识的等六类企业不准复产)要求,细化复产标准,明确验收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住复产验收关,严防企业“带病”复产。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把住延期换证审核关,对“三库四防”和生产工艺不达标的,一律不予换证。要强化复产验收未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等停产企业的安全监管,采取视频监控、定期巡查等有效措施,严防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期间违法违规组织生产。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复产验收、行政许可工作不认真、安全监管工作不落实的,依法提请严肃追究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安全监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进一步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要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不得销售和购买未按要求进行标识和登记流向的产品;积极推行使用《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严禁无书面合同购买、销售烟花爆竹。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的监管,严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超许可范围经营,严禁采购、销售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严禁仓库超量储存、超员作业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要坚决取缔属于“两关闭”(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范畴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严禁集中连片经营、走街窜巷销售,严禁烟花爆竹零售点超量存放、使用明火。

五、切实加大违法违规企业的执法处罚力度。

各地区要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处罚力度。对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给予经济处罚,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复产验收未通过违法组织生产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继续进行生产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给予经济处罚,逾期未整改的,依法给予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对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制度不落实、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存储等违反批发企业“六严禁”(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零售点“三严禁”(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和破坏事故现场、相关证据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违法违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照总局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示,实施联合惩戒和行业禁入。

六、持续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高压态势。

各地区特别是近年来退出烟花爆竹生产的地区,要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着力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强化措施,严防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死灰复燃。要加大排查检查力度,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突出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闲置厂房、近期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闲置工库房等场所,对关闭退出企业从业人员、重点人员等要建档立案并跟踪管控。对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彻底追查生产药物来源和产品购销渠道,捣毁非法生产经营经济链条。要严肃责任追究,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诉、定罪量刑;对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依法给予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对“打非”工作开展不力、失职漏管,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现象突出甚至引发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公布举报电话,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奖励力度,积极宣传烟花爆竹事故和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与震慑作用。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严防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发生,为党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通知人:

日期:

安全生产的通知篇2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暨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精神,认真总结汲取近期全国各地安全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现将加强五一节期间企业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安全工作职责

各地、各企业要认真贯彻中、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行政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安全工作人员为岗位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安全生产行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管科室全力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市经信委系统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重特大事故上报处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严格监管,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一方平安。

二、认真排查安全隐患

全市经信委系统要深入分析本地区、本系统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节前全市经信委系统要全面、扎实、有效地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尤其加强各重点工业企业、重点岗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各企业要不断的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整改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各区县经信委、各园区经济发展局对检查中存在的重大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单位,应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果断措施责令改正或报请停产整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突出重点,抓好危化行业等安全事故防范

加大全市范围内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尤其是危化行业以及烟花爆竹行业的隐患整治力度,凡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存储的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现场监控。危险、危害性较大的企业必须做好应急预案,组织好应急抢险队伍,并做好平时的应急演练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四、加强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和稳定工作

各区县经信局、各园区经济发展局、各企业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值班制度,值班负责人必须履职尽责对出现的问题必须果断处置,值班部门必须保障通讯畅通反应快速;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实施动态监控,节日期间生产和设备检修的单位,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严格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把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发生安全事故要执行报告制度,做到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的通知篇3

各渔业村、公司:

春季是海上的多雾季节,天气情况复杂多变,渔船在海上能见度极低的大雾天气中极易发生事故,危及渔民生命安全。为加强雾季渔船安全生产管理,防患于未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渔业安全生产事关渔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渔区社会稳定,事关渔区经济社会发展。各渔业村、公司要坚决落实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渔船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努力抓好雾季渔船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渔民的安全意识

各渔业村、公司要通过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对所属渔船船员及家属开展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宣传,结合近年来发生的重大事故案例,教育广大渔民群众克服麻痹思想,使广大渔民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渔民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渔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突出重点,具体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针对各渔业村、公司的实际,要落实以下几项措施:

(1)各渔业村、公司要进一步落实“编组生产,结伴航行”,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提高渔船的自救能力。

(2)要求各渔船船长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对本船的航行设备和信号设备进行检查,保证设备完好,确保AIS防碰撞系统和北斗终端保持正常开机状态。

(3)各渔业船只应严格执行值班瞭望制度,在大雾、大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船长要亲自值班,在航行时按规定正确显示使用雾航信号,密切关注自身和周围的情况;各渔业村、公司要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对本村、公司渔船的监控,带班领导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渔船和岸台的通讯畅通。

(4)各渔业船只应当按照边防、渔政、渔监等部门规定,切实做好进出港签证工作,按规定配置救生衣等安全设施。

通知人:

日期:

安全生产的通知篇4

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国庆长假临近,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国庆期间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确保全镇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国庆期间,旅游、走亲访友等出行人员多,流动性大,交通运输繁忙,生产经营活动频繁,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完成全年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集中精力抓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深入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及相关单位部门要按照各自安全生产职责,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对现场隐患严重、生产过程中不能确保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撤出现场作业人员,确保生产安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开展单位安全生产的自查自纠,积极发动本单位职工深入排查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结合我镇实际,切实加强国庆期间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餐饮场所、危险化学品、在建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交警、路政、公管要加强路面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维护,配足配全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严查客车超员、货车及农用车载客、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城乡公交、学生接送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以及外省籍在本市运营车辆的安全监督检查;工贸办、旅游办、安监所、综治办、社会事务办、文化站、派出所、工商所、卫监所、药监所等单位要加强部门联动,加强对相关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商场、卫生院、敬老院、农家乐饭店、宾馆、学校、旅游景点、网吧、外来人口集中居住点等公众聚集和商贸服务场所的安全监管责任和防范措施;工贸办、安监所要加强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假日期间员工安全生产教育,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安监所、派出所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镇建办要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监管,确保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作业安全。其它相关部门也要根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四、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和应急救援措施

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的值班备勤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信息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全面做好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险装备,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要高度重视涉及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网络舆情,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通知人:

日期:

安全生产的通知篇5

公司各部室:

为进一步做好20__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可持续发展,将20__年定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年”,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1.工作主题:完善制度、班组建设。

2.工作重点:坚持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以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加强教育、班组建设、强化检查、隐患排查、应急管理为工作重点,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技能和一线职工操作技能,继续夯实基层基础管理能力,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生命健康,保障企业财产安全。

3.工作指标:重伤及以上事故为零。

二、强化主体责任、职能责任落实,全面提高安全产意识

1.加强主体责任落实。以制造部、物管科、营销部门为重点,主抓现场安全,强化“部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要求,重点推进制度落实和责任落实工作,提升执行效果。

2、强化职能责任落实。综合部、制造部以及设备、工艺、行政办、保卫、人劳等各部门要重点做好综合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工艺安全、消防安全、特种作业以及职业健康等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能,逐步达到体系覆盖全面、职能分解充分的效果。

三、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制度落实,做好标准化工作

1、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以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为要求,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年度前完成换证工作。

2、制订下发《班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以职能管理和现场安全为重点,提升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水平,年底总结评比、表彰先进。

3、推进“依法治企、以法治安”的管理理念,结合教育培训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法规和标准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四、加强教育培训及宣传工作

1.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安全风险认知程度。

2.通过典型事故案例来强化对行车、电器、吊装等高危工种、人群的培训工作,提高技能。

3.加强安全违章、事故、隐患曝光力度,做好风险告知、危险点分析及宣传工作。

五、加大违章事故查处力度

1.对违章、事故采取零容忍态度,坚持“一事故一追究、一违章一处罚”的工作要求,减少违章现象。

2.实行事故责任部门管理人员安全会议自我分析制度,发言内容包括事故认识、主要原因以及预防、承诺等内容。

六、加强隐患排查工作,健全隐患排查体系

1.采取专业排查和职工协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加强危险品、高空、交叉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及预防控制,健全隐患排查体系,提高隐患治理能力。

2、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整治管理台账,加大整改督办力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方案“五落实”。

七、扎实推进现场管理工作

1.推行现场管理是安全生产基础的工作理念,推进现场管理工作以制度化、标准化为方向,推进现场管理工作,提升工作水平。

2.加强指导与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方式,维护好环氧地坪地面、工位器具等现场工作环境,重点解决跑冒滴漏和时常反复的工作陋习。

八、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1、制订下发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年内组织一次综合预案演练。

2、加强应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自救和现场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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