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师生请假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那你知道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学校师生请假管理规定,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学校师生请假管理规定精选篇1
为加强并规范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安全,特制订本制度,希望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1、学生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学,不迟到早退。上课期间学生不请假又不到校,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及时和家长联系,查清原因,做好登记,出现问题由上课教师负责。
2、学生生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到校,家长必须通过电话或亲自到校向班主任请假。学生无请假条班主任代写(并注明原因)。因病请假的,班主任要做好学生病因调查,询问病情,并做相应记录。
3、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离校,如生病等特殊情况需中途离校,必须由家长亲自到校请假,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签字后方可离校。
4、学生如突发疾病,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必须及时联系家长,由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带领学生就医并履行请假手续。情况严重的及时报告带班领导。
5、学生请假填写学校统一格式的请假条,由家长陪同,班主任签字后生效,班主任有事不在由代理班主任签字。班主任批准后将请假条交给班级管理员统一保管。
6、住宿生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交班级管理员,另一份交寝室管理员。
7、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负起责任,不能随便准假,必须见到家长或接到家长电话后可批准。如因不负责任出现严重后果由班主任承担。
库区一小
学生请假条 老师: 年级 班学生 ,因 ,需请假 (时间), 到校,望您批准。
(请假方式:家长到校、电话 )
请假时间 : 年 月 日
班主任签字 : 请假家长: 电话 :
学生请假条 老师: 年级 班学生 ,因 ,需请假 (时间), 到校,望您批准。
(请假方式:家长到校、电话 )
请假时间 : 年 月 日
班主任签字 : 请假家长: 电话 :
学生请假条 老师: 年级 班学生 ,因 ,需请假 (时间), 到校,望您批准。
(请假方式:家长到校、电话 )
请假时间 : 年 月 日
班主任签字 : 请假家长: 电话 :
学生请假条 老师: 年级 班学生 ,因 ,需请假 (时间), 到校,望您批准。
(请假方式:家长到校、电话 )
请假时间 : 年 月 日
班主任签字 : 请假家长: 电话 :
学校师生请假管理规定精选篇2
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在校学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学生请假须向班主任申述理由。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年级组长审批,一天以上两天以内由行政主管审批,两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德育处领导审批,一周以上一月以内报分管德育校长审批,一月以上必须报校长审批。
三、学生请假一律填写请假条。请假条一式三联,一联作存根交班主备案,另一联按正常程序审批后出校门时交给门卫,若不在学校住宿需把第三联交到舍管员处。
四、学生因病因事需连续请假者,本人应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查签字,报学校审批,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
五、学生出校门时必须在门卫处出具请假条和学生证,否则不予放行。
六、凡请病假的学生要得到校医的证明后班主任才能作出批示,急病酌情处理。
七、进校门时要凭放在门卫处的学生证进入,若门卫处没有学生证的学生不得进入校园,并在查明原因后作出相应处理,如属私自离校的将严肃处理。
八、学生证以班为单位统一在学校档案室办理。
九、学生请假离校时班主任必须与家长联系。
学校师生请假管理规定精选篇3
一、在学校规定的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必须请假
1、半小时以内的短假教师口头向年级组长请假,行政人员口头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后勤人员口头向总务主任请假,作记录备查不记考勤;半小时以上但不足两小时的短假,由年级组长填写《教职工请假记录》;短假原则上不能影响课务。如突发紧急事件需要影响课务时,一般应由教师本人自行调课解决,并由年级组长告知教务处,由请假者承担代课费。短假累计三次或累计时间达2小时算半天事假。
2、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必须由本人事先写好请假条,因病请假除急诊外必须附上医院诊断书或病假证明。急诊凭单位领导签字和急诊诊断证明在3—5天内办理补假手续。
请假批准后,持请假条到教务处或总务处备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课务。除特殊情况(如突然身体不适、发生意外情况)外,凡用电话请假、请人代办请假以及事后请假一律无效,也不得私自请人代课或代班而擅离职守,否则作旷工处理。
每学期第一周和最后一周及“五一”、“十一”长假前后、学校重大集体活动期间原则上不批准事假。
3、请假期满必须立即销假,按时上班,如果需要续假,必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4、婚假、产假、丧假等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公伤假要有市级医院的公伤证明,并也都要办理请假手续。
5、教师在上班时间要离校参加函授进修、学习培训与考试等,必须事先凭学习、考试通知单在学校请假,待批准后方可参加,不算事假,但本人有课需别人代上的,本人要承担相应的代课费。主管部门和学校统一安排的学习、培训除外。
6、批准假期权限:
年级组:两小时以内的短假。
教务处、总务处:事假1天,病假3天。
分管校长:事假2天,病假5天。
校长: 事假3天—7天,病假6天—2个月。
事假7天以上,病假2个月以上需经市教育局研究批准。
病假6个月以上需经市人事局研究批准。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请假,由校长批准;校长、书记请假,一天以内向校级领导说明,一天以上向市教育局请假。
教务处、总务处负责将员工请假情况在学校公告栏中予以公示,行政值日依据公示如实记载并有义务有权利到教务处、总务处查证核实。年级组长批准的短假务必及时记录在册,否则学校不予认可,全部责任由年级组长自负。请短假出校园者务必在门卫室详细登记(时间一栏由门卫填写),否则按制度追究请假者和门卫责任。
附:有关各种假期的规定。
(1)国家法定假日:元旦、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春节等。
(2)寒暑假(限教师享受)
(3)结婚假三天。晚婚假(男25周岁,女23周岁)十五天。
(考虑到教育工作的特殊性和教师享有寒暑假,教师的婚假、探亲假应尽量安排在寒暑假,以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
(4)产假3个月,难产假3个半月,晚育兼难产假4个月。因医院节育手术事故造成的计划外孕流作公假,计20天。
(5)丧假:丧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假期3~5天;婿、媳、兄弟姐妹及配偶兄弟姐妹假期1~2天。
7、教职工一学期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七天,其中工作年限不到五年的,假期不得超过4天。
二、关于迟到、早退、缺席、中离、旷工的规定:
1、上班时间已到而无故未到岗(10分钟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无故提前离校(10分钟内)即为早退;在上班时间内未请假而中途离校(10分钟内)即为中离。
2、凡迟到、早退或中离超过10分钟不足一小时则算一次缺席;事先未经学校同意而无故不上班达 1 小时以上即为旷工;两次缺席算旷工半天。
三、开会出勤:
教职工政治学习、开会等集体活动以事先通知的时间为准,除因公和事先请假以外,点名时未到现场即为迟到,10分钟后才到算缺席,整个集会一直未到算旷工半天,提前离会算早退,提前离会时间超过10分钟算缺席。
四、上课出勤:
上课铃声已响时,该上课的教师未到课堂即算迟到;上课10分钟后才到堂算旷课;中途无故离开课堂算中离,超过10分钟算旷课;未到下课时间提前下课算早退,超过10分钟算旷课。
五、教职工出勤的奖惩办法:
1、每月月底统计一次出勤情况:年级组汇总后(含出勤统计、请假条及相关证明)报教务处,教务处、总务处分别报学校办公室,经办公室审查后(凡不符合请假程序、手续不完整的一律无效视为旷工,并对批假者进行批评)送财务室一份,并张榜公示。
2、期末量化考核时按全期出勤情况进行累计:事假、病假、迟到、早退、中离、缺席、旷课、旷工均要按相关规定扣除相应考核分。
学校师生请假管理规定精选篇4
一、请假原则
本着以学习为主的思想,望全体同学谨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不请假则不请假”的原则,珍惜能在学校学习的每一分时间!
二、请假步骤
1、学生有事需请假,先电话致家长要求家长来接;
2、写好请假条,待家长来之后,到班主任处请假;
3、班主任斟酌请假理由,若确需请假,准予请假;
4、学生待家长来之后,搬凳子到班主任处,并取请假条到值班室签条,与家长一起回家;
5、假满后,家长致电班主任告之学生返校时间,学生返校;
6、学生返校后,到班主任处销假,并搬回凳子;
三、请假纪律
1、请假一次,返校后值日一天(擦黑板);
2、若学生无按班级规定程序请假,按情况严重程度,加倍值日或视作旷课处理或作其他处理;
3、若父母确实比较忙没有时间来校接学生,电话致班主任由其他亲属来接学生回家,若感觉请假不值得有人来接,则说明此假可请可不请,则班主任将不准假;
4、对于请假频繁的学生,班主任将作另外处理;
四、班主任寄语
望全体同学用清晰的头脑认准自个所处的时间阶段,科学定位;再回头时,可以问心无愧的告之自己,不虚此行!
学校师生请假管理规定精选篇5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学校的一切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二、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要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为旷课处理。
三、非重病或特殊事故不的请假,更不得以口头或他人代请假,请假时须由医生正经和家长亲笔签名,可由家长代请。
四、学生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在校内外出必须经主管人员签字方可,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主管部门审批,三天以上由分管校长批准。
五、凡正常休息日学生必须离校,特殊情况不走的经主管部门批准方可。
六、凡开学后,因重病或特殊事故不按时到校者,需用电话迅速说情理由,并在第二天之前由家长到政教处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七、有病需长期治疗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凭医院证明办理付息手续。
八、凡请假期满仍不能上课或会回校者,须办理续假手续,否则以旷课处理。
九、请假手续
1、请假须由班主任调谐请假条,签署意见报政教处审批。
2、请假期满返校后,须到主管部门销假,逾期不销假者,以旷课处理。
3、请假条一式三份,主管部门、班主任、班长各一份。
4、续假手续同请假手续。
十、每班设立点名册,即每节课均考勤登记。考勤情况每周公布一次,切忌把考勤表上报主管部门,学期结束后将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十一、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缺勤情况通知家长,未经请假批准,学生整天缺课,班主任要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将情况上报主管部门报。
十二、一学期内无故旷课24节课(三天)给与警告处分,旷课满40节(五天)给与记过处分,旷课满80节课(十天)做自动退学处理,并正式通知家长,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学生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