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培训规章制度
为建设一支具有良好的素质的教师队伍,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教师培训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教师培训规章制度精选篇1
一、教师全员培训制度
要提高学生的素质,培养新世纪的人才,首先应提高全体教师的素质,因此加强全员岗位培训十分必要。
第一、坚持每周一次政治理论学习或业务学习,以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师德修养和业务理论水平。
第二、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或业务理论学习须遵守学习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做笔记,并定期组织学习交流活动。
第三、加强岗位练兵,要求教师为人师表,说标准普通话,写规范汉字,具有驾驭课堂的能力。加强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和应用,加强英语口语表达能力的培训。
第四、全体教职员工都有责任、有义务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在职岗位培训。
第五、抓好师徒结对子工作。定出“师徒”公约,双向考核,限期达到培养目标。
第六、坚持科研兴校,选派上进心强、素质好的教师开展专题研究,培养典型。
第七、学校定期对教职工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与教职工评聘、晋级提薪挂钩。
二、青年骨干教师培训制度
年骨干教师培训制度的制定,要立足本校实际,制定长期、近期规则,注意充分考虑数量、质量、学科分布、年龄层次、职称结构等因素。
第一、制定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取岗前培训或在职培训的方法,定期组织青年教师参加业务、政治理论、教育法规的学习与培训,定期对青年教师的工作情况检查、验收、评价,切实加强对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
第二、重视“以老带新”、“师徒对子”以及老教师对新教师的“传、帮、带”工作。通过各种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教学水平和工作能力。
教师培训规章制度精选篇2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黑河学院人事处。
责任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
二、权力行使依据
(一)省教育厅关于教师培养培训相关文件和通知。
(二)《黑河学院“十二五”师资队伍培养培训规划》。
(三)各系(中心、部)教师培养计划。
三、培训的组织与职责
(一)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教师培训规划的制定和组织管理工作。教学、科研、外事部门应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
(二)人事处的具体职责是:
1、根据教师的不同情况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切实做好教师培训规划,保证培训经费的落实。
2、运用正确的政策导向,合理引入竞争机制,调动和提高教师培训的积极性,完善教师培训管理机制。
3、关心外出教师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积极配合接受单位做好工作。
4、明确学校教师培训的责任,并纳入对其工作实绩的考核。
四、选派教师培训的程序
(一)个人申请。
(二)各系(中心、部)、各处签署意见,报人事处承办人汇总。
(三)人事处承办人将汇总的情况报处长审核。
(四)报主管校长审批。
(五)报校长审批。
(六)人事处承办人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教师培训规章制度精选篇3
一、完善培训机制
1、成立学校教师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主抓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的管理机制,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组织分工。
2、建立完善教师培训制度、自学制度、考核评估细则。
3、明确培训内容,进行新课程理念培训、学科实践培训、自学提高培训、信息技术培训。
二、培训人员管理
1、校领导每人有培训专题:有目的,有内容,有辅导材料。
2、骨干教师有帮扶对象:有示范课,有帮扶教师上的汇报课。
3、教师有义务和权利参加培训,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师资培训。
4、每位教师都要认真参加培训,每次培训出勤情况纳入学校考勤统计,按学校考勤制度进行相应奖惩。
三、培训过程管理
1、制订培训计划、骨干教师帮扶对象。
2、探索培训模式:外派学习、远程及现代媒体收看、自学、座谈交流会、小规模参与体验式实践学习、专业互动研究式实践学习
四、培训结果管理
1、制订教师培训评估考核标准,定期进行培训结果的考核评估,学期末进行总结。
2、进一步完善与充实教师业务档案,将评估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工作的主要业绩之一存档。
教师培训规章制度精选篇4
一、学校从提高办学水平,全面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和执教能力出发,制定教师培训5年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根据教学安排需要,以及培训经费情况、教师培训申请,统筹安排教师参加培训。
1、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每5年为一个统计周期。起始学年和结束学年相同代表本年度。在周期内每位教师必须参加专业发展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培训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但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一般不低于24学时,周期内至少参加一次不少于90学时的集中培训。远程培训5年内不能超过50学时。
2、教师年人均完成培训学时力争72学分及以上,且在教师培训平台上自主选择培训学时在36学时(不含校本培训和指令性培训学时)及以上。
3、90学时参训率年度力争优秀(达到22%及以上为优秀,在21%及以上为良好,在20%及以上为合格。)
4、教师自主选课后实际参训率力争优秀(在92%及以上的为优秀,达到90%及以上的为良好,达到85%及以上的为合格。)
二、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行集中培训、校本培训等形式的有机结合。坚持和贯彻以教师为本的原则,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学校统一管理,教师自主选择,依法有序、科学合理地进行组织和开展。
1、教师应根据学校培训要求,制订个人专业发展5年规划和年度专业发展培训计划。
2、教师应结合教学与专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培训机构提供的培训课程、形式和时间,及时登录师训平台选报自主培训项目,并准时认真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及时对培训项目进行评价,获取培训学分。
3、教师需准时参加校本培训,不得迟到或旷会。培训时认真记录培训内容,写好培训反思与体会,并记录在“校本研修”记录本上。校本培训每年最多不超过24学分。
4、外出学习调研的教师应按时参加会议,并记录详细过程,回校后向全体教师汇报。
5、外出参训的教师需及时向本学科或本年级组人员传达会议内容,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并指导自己的教学实践。
6、新录用的、教龄在一年以内的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须参加不少于180学时的培训,其中实践培训不少于60学时。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接受规定培训的时数,不列入教师周期内专业发展培训时数。
7、新任校长到岗一年内须参加300学时的任职资格培训,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90学时。新任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的时数,不列入校长周期内在职提高培训时数。
8、参加职称评定的教师当年需参加不得低于72学分的培训。
9、教师和校长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指定的培训项目培训时间可累计计算。
10、教师应积极配合学校组织的培训活动,对学校指派承担的培训任务要主动接受,认真完成。
11、教师要有主人翁意识,积极探索适于我校校情、学情的培训内容、形式,为校本培训工作献计献策。
教师培训规章制度精选篇5
为了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精神,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和业务素质过硬的教师队伍,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关于教师培训的有关精神,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业务进修制度:要求教师每周利用业余时间到图书室、阅览室或网络系统进行自培自练;同时,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历和非学历的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政策法规的学习,专业理论的进修,职业技能的训练,文化素质的提升等。
2、整体推进制度:针对我校教师教从而全面推进我校的校本培训工作,整体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
3、校本教研培训制度:教研组每周集中1小时时间,确定主题,由专人主讲,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最新教改动态,探讨教育教学体会;组织全组成员按照学校工作要求有序组织集体备课,技能培训,汇报课、研究课、示范课,活动和课题研究等,有目标地促成教科研成果的产生并付诸于教学实践;制定教研组培训计划,及时做好活动记录;对教师参加培训的学习态度、出勤情况和效果进行总结,并将此纳入教研组成员量化评估内容。
4、活动考勤制度:在开展校本培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或手册,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无故旷缺者作旷课处理。
5、过程督查制度:学校对校本培训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强化六种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参与态度;一切为了学生态度;团队合作态度;勤于研习态度;善于反思态度;合理利用业余时间丰富自己专业的态度。坚持做到勤学习、勤钻研、勤反思。
6、资料建档制度:学校对开展的校本培训活动以及教师参加该活动的各种资料,做好建档工作,将课程理念、教学观、学生观的认识和变化、收获和感悟记录下来,做好教师个人专业成长过程资料的积累。
7、考核奖惩制度:学校将教师参加校本培训和其它的进修培训,以及教学案例与论文,课题研究等纳入教师教学绩评价体系中,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对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和教研组进行表彰和激励,对不认真参与教研与培训的教师给予批评、教育,并记入学期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