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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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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安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保安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保安人员在值勤和执行任务时有所依据,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保安岗位24小时执勤不间断;当值保安认真做好安防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条、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主要职责

1.责任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辖全部区域。

2. 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3. 依据制度实施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门卫岗位职责

1. 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值班时应着制服,服从管理、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

2. 严格执行《保安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3. 不得酒后上岗或擅离岗位。

4. 对非本公司的人员、车辆进出要实行查询登记。

5. 所有物品出公司必须凭公司职能部门书面通知方可放行。

6. 及时做好报纸、邮件的收发工作。

7. 保持门卫室环境卫生,物品保管整齐有序。

8. 上下班时间(上班时间为9:00、下班时间为17:00)的前后15分钟须到大门口站岗,维持交通秩序,迎送职工上下班。

9. 执勤期间要做到大门随开随关,关闭时大门不留缺口;门卫室时刻保持有人,杜绝闲散人员进入。

10.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11.如门卫室有设施损坏,需填写报修单交至负责人处。

12.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行为准则

第六条、 治安安全管理

1. 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备,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2. 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节严重的可直接拨打110并上报公司领导。

3. 对违反治安条例的行为,查清事实,收集证据向公司或公安机关报告。支持、协助相关安全人员履行工作职责。

第七条、人员出入管理

1. 工作时间(9:00—17:00)外来人员因事需进公司必须填写《会客单》,内容包括姓名、单位、事由、时间、车号、联系部门及人员等,门卫应电话向被访人员或部门核实后方可放行,无正当理由、不填写《会客单》者不得进入公司。

2. 外来人员出公司时,将经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交门卫核对注销后,方能离开公司,如携带物资出公司必须出具经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的《物资出条》,方能放行。

3. 厂区内临时作业,需安排外单位人员进公司施工,用工部门应事前将施工期限、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并须领取《临时出入证》,施工期间,外来施工人员凭证进出公司,并且佩戴《临时出入证》,否则保安将要求其离开公司。

4. 凡已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者,视同外来人员按以上1、2条执行。

5. 非工作时间外来人员无预约一律谢绝访问。

6. 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神色有异者不得进入公司。

7. 如遇态度恶劣,强行闯入者,门卫应立即上报办公室或公司相关领导处理。

8. 各类团队来公司参观,参观者须凭单位介绍信和带队人身份证到公司办公室办理预约手续,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通知门卫放行;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外来人员带入生产区域参观、拍照录像。

9. 上级单位领导来公司调研、指导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在门口迎接的,门卫应予以放行。

第八条、车辆出入管理

1. 外来车辆因事出入公司时,需填写《车辆来访登记表》,不填写者不得入内

2. 门卫应对外来车辆进行引导,维持停放秩序。

3. 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巡视,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处理,随时与办公室保持联络,密切协作,保证车辆安全。

4. 进出车辆如有损坏公司财物,门卫应立即报告办公室或公司相关领导处理。

第九条、物资出入管理

1. 公司物资

物资出公司时,须由主管部门开具《物资出条》,由相关人员填写,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后,门卫核对物资无误后方可放行。

2. 外来物资

a. 供货商送货入库时,应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出公司时,门卫根据物资入库票据或主管部门开具的《放行单》,核对无误方可放行。. 外来运输车辆进入公司时,门卫需了解物品情况,如有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等须向相关负责人核实后方可放行。

第十条、日常安全巡逻管理

1. 保安管理部门(办公室)根据各部位具体情况和安全管理的需要,确定或调整保安巡检线路,安排固定安全哨位,并排定保安班组以及对人员、物资进行分配。

2. 保安人员应熟练掌握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a. 判断情况若尚可解决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判断事故无法解决,应急速通报有关部门。

c. 日间灾害急报有关负责人,夜间灾害除急报有关负责人外,判断情况报派出所110、消防单位119或救护单位120。

d. 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负责人。 e. 保安在当值时间出现周界监控报警或接到中控室警报通知,须迅速确定方位、立即出动处理,并且及时向中控室或公司领导回馈现场状况,如状况危急须即时联系当地派出所;事后填写《治安报警处理记录表》。

3. 日班每2小时巡逻一次,夜班每1小时巡逻一次。各当值保安交接班完成后即进行首次巡逻,并按规定将巡逻情况记录在《保安值班记录》。办公室可根据需要调整巡逻间隔时间,保安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4. 保安在巡逻时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多听多看,发现可疑的人或事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公司相关负责人。

5. 常规工作时间(9:00—17:00)结束后,对公司公共部位进行巡逻,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

6. 如发现火警应立即采取合理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导。

第三章 紧急或意外事故处理

第十一条、意外事故

1. 员工急病,即刻通知办公室,及时派人送往医院治疗或拨打120,及时报备公司领导。

2. 发现火灾应立即赶到失火现场查看,若发生火苗应即以灭火器将火源熄灭,若已使用灭火器仍然无法将火势扑灭时立即向119火警台报案,且通知相关领导至现场,保安仍然坚守岗位,指挥员工及来宾向安全地区疏散,保持高度警戒,严防小偷趁机窃取公司财务。火势熄灭后应清查人员及物品所害情形,并保持完整现场,以供警方处理。

第十二条、纠纷事件处理

a. 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发生打斗,应迅速予以制止,将当事人交由公司领导处理为原则,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员合力制止。

c. 打斗现场若有其他员工围观时,为防止围观者鼓噪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肇事者带离现场再行处理。

d. 事态有愈超严重态势,应立即请派出所协助处理。

e. 注意立场要保持公正,千万不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战局,丧失理智。

f. 若为下班时间,应即刻电话通知公司相关领导;有安全之虑时,即刻拨打110寻求协助。 第十三条、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a. 保安人员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关闭大门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进入寻衅滋事。

c. 通知后勤人员和公司领导前来支援处理。

d. 认清来着容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枪支、刀具、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作为警方侦查处理的依据。

e. 将状况报告公司领导并随时保持联络,若下班以后应立即通知派出所并电话联络相关领导。 第十四条、被盗事件

1. 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事后做好记录。

2. 联系公安部门,保持失窃现场原样,便于取证。

第四章 勤务制度

第十五条、交接班制度

1. 公司保安为三班两运转,分设日班和夜班,日班为7:30—19:30,夜班为19:30—7:30;交接班时间分别为7:30和19:30,交接班时需做好记录。

2. 各班保安均需提前15分钟到岗交接班,班内做好《保安值班记录》,班组交接时互通消息并签名确认。

3. 班组交接时,对安全防护器械进行确认,如有损坏遗失须在《保安值班记录》中作出说明,确认无误后方可完成交接。

4. 超过交接班时间,半小时内未接班视为“迟到”,1小时内作出解释并补办请假手续视为事假,超过1小时则视为“旷工”。

5. 交接班时间已到,接班人未知至,当班人员应与岗位带班长联系,由带班长负责安排人员替换;如擅自离岗视为“旷工”。

第十六条、请示报告制度

1. 保安员遇有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具体、准确地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

2. 对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有关处置紧急情况的指示,要立即、坚决执行,执行结果要及时回馈。 第十七条、工作考核

1. 保安由各保安带班长负责记录考勤,公司按各人的考勤按天数记发工资。

2. 保安因个人原因需请事假、病假(病假须有镇级以上医院开出的病假单)或调班者,必须事前报告保安带班长,保安带班长报告公司办公室(二水厂保安报厂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或调班。病事假一律按休息天数计扣工资。

3. 未严格执行人员出入管理,放行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即作“过错”处罚。

4. 未严格执行车辆出入管理,放行外来车辆,一经发现即作“过错”处罚。

5. 未严格执行物资出入管理,造成公司损失,视情节轻重作“过错”或开除处罚,并赔偿公司损失。

6. 未严格执行日常安全巡逻,视情节轻重作“过错”或辞退处罚。

7. 未履行门卫岗位职责,作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视情节轻重作“过错”或辞退处罚。

8. 未按要求执行门卫交接班,造成权责不清,所经手班组相关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9. 违反门卫工作纪律,视情节轻重作“过错”或辞退处罚。

10.每发生一次“过错”则扣除岗位(基本)工资的25%;连续两个月累积发生“过错”3起、一年内累积发生“过错”6起者,除按规定分别扣除岗位(基本)工资外,还将作辞退处理。

11.如在值班过程中挽回公司物资流失,发现不安全隐患,避免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章 行为操守

第十八条、工作态度

1. 对工作具有责任心、热情、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 对自身的责任心:钻研业务、工作认真、上进心

3. 同事之间的协作力、包容、配合、团结

4. 对本职工作负责:不拖沓、不积压、不抱怨、不挑拣

5. 对待来访人员的态度:谦和、礼貌、诚恳、友善、不卑不亢

第十九条、日常行为规范

1. 爱护公司公共财产、不随意破坏、挪为私用;

2. 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3. 办公桌上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用品;

4. 未经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资料或他人个人物品。

第二十条、保安工作纪律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对公司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负责的原则,保安员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1.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 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 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4. 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5. 删改或者扩散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6. 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7. 仪容不整, 言语行为轻浮、粗暴无礼。

8. 值班时间聚众赌博、下棋、喝酒、看小说报纸、看电视录像,打瞌睡等。

9. 对群众、来宾故意刁难或挟怨报复。对员工、来宾或送货人员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

10.脱岗、漏岗、睡岗、迟到、早退、夜班值班人员睡觉。

11.未经许可擅自调班。

12.暴行犯上,不服从指挥。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施行情况适时修订。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保安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2)

一、保安工作职责

1、保安人员必须按时上班,工作认真负责,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2、夜班保安早上6:00--7:00到学校北门(东)值岗。

3、外来人员登记。发现有外来人员,须区分情况对待,如找校领导办理有关事情,需先和办公室或校领导联系预约后方得准许进入;在正常上课时间内,有来访者(学生家长、亲朋好友等人员),须滞留至下课并出示相关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学生证等)进行登记后才准入内;未经学校批准的收购废品人员,不得准许进入;其它情况,需凭其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未出示有效证件者不得准许进入。如无相关有效证件但又确实有急事需进入校门者,需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方可进入,值班保安需作好记录备查。

3、外来车辆管理。外来车辆入内,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登记车牌号码,进入校区不得鸣号,且应在指定的地方停放;对学校食堂、小店的货运车辆,需经食堂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放行。

3、要严格控制学校财产外流,对有人携带大件物品和贵重物品外出,必须由总务处出具证明方可放行,遇有可疑和紧急情况须立即报告总务处。对外来人员携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需凭学校总务处的放行证进入,并记录在卷备查。

4、 疏导交通、维持校门的通畅。对影响学校车辆和人员正常出入的,应及时进行疏散和劝离。

5、紧急情况处置。对在值班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如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聚众闹事等紧急情况),须立即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同时要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6、 如遇学校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保安工作要求

1、上班时间内必须穿保安服装,着装整齐、仪态严谨。

2、 禁止闲杂人员入内。

3、值班人员平时需对外来进出人员积极进行有关的盘查和登记工作,不能对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可疑情况不管不问。

4、值班室内不准滞留无关和闲散人员,如有来校找人的家长须让其在值班室等候,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内打牌、聊天、看书报、吃东西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尤其上岗前或上岗时不喝酒,不得玩忽职守,上班时间不打瞌睡,不擅自离岗等。

5、在规定的上岗时间段内,不得缺岗、误岗(迟到和早退)。

6、夜间值班的人员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加强治安巡查,特别是学生寝室及综合楼,携带相关器具巡视校园,认真填写好巡逻记录。确保学生宿舍、教室、食堂等部位的安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和宿舍管理员,并作详细记录。发现案情立即采取措施并保护发案现场,维护发案现场秩序。

以上要求,保安人员必须遵照执行,如有违纪情形,一经查实,学校将会进行处理和处罚。

保安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3)

一、奖励范围及奖励规定

1. 奖励范围

1.1在执勤和日常管理中圆满完成交付的任务,无危机违章行为者。 1.2见义勇为,敢于同犯人坏事作斗争,成绩显著者。 1.3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及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1.4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公共财产,事迹突出者。 1.5积极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发展有显著帮助者。 1.6在外获得嘉奖,为公司获得荣誉、提升形象者。 1.7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竭力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或将损失降至最低限度者。 1.8季度、年度被评为优秀员工、先进保安员者。

2. 奖励标准

以上内容视情况给与人民币50-200元的奖励。

二、惩罚范围及惩罚规定

1. 惩罚范围及规定

1.1未经批准自行安排,私自带朋友到单位宿舍住宿的扣罚20元以上,损坏

集体财物的照价赔偿。经教育不改或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1.2 无故不参加组织学习、开会、训练及集体活动者每次扣罚20元。

1.3 每月违章2次者需停职学习,连续3个月有违章者,公司作开除处理。 不 当班的保安员严禁在保安室逗留,否则每次扣罚20元,2次扣罚50元, 对屡教不改者公司作开除处理。

1.4 保安员上岗需着正装,并且需保持干净整洁;外出时,不得穿着制服和佩带保安器械,否则扣罚50元,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作开除处理。

1.5 遇到罪犯畏缩不前或见死不救者,扣除工资3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6 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构成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并受到治安处罚的,扣除当月工资200元以上,公司作开除处理,并押送司法机关追究期有关责任。

1.7 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的,每次扣罚20元,超过30分钟的按矿工处理。特殊情况提前向队长报告并经批准者除外。

1.8 用餐期间由两人轮流交换,严禁利用用餐时间在饭堂闲聊、滞留或回宿舍,用餐时间超过30分钟,按早退处理(详见1.7)。

1.9 酗酒滋事、无理取闹、有损公司形象的扣罚100元,公司作开除处理。

1.10未经公司允许擅用办公设备(计算机、电视、电话等)或物品者,每次扣罚100元,累计五次者作开除处理。

1.11执勤时睡觉或打瞌睡的,每次扣罚50元,执勤巡逻离开执勤范围,巡逻

时不到保安室签到者扣罚50元;不按执勤保安员规定巡逻登记的扣罚50元;无故旷工的每次扣罚50元;值班时看报纸、看电视、听收音机、无事打电话、写信、与朋友聊天的,每次扣罚30元;不按规定着装,形象邋遢的,在规定不准吸烟的地方吸烟等影响纪律的,经教育不改者每次罚20元。

1.12不服从上级指挥和安排的,根据情节轻重扣罚50元,并作警告、停职整

改处理或开除。

1.13参与打架、有意闹事者,视情节轻重扣罚50元以上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沾染毒品,窝藏犯罪嫌疑人,或有犯罪嫌疑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的,公司给与辞退处理。

1.13私自把保安装备借给别人使用,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做开除处理并扣

罚100元;未造成后果的扣罚50元。

1.14 利用工作之便或以介绍工作为名从中收取介绍费、手续费或其他物品的

扣罚50元,情节严重的公司做开除处理,对触犯刑法的送公安机关惩处。

1.15 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客户投诉并经查实属工作失误或工作态度问题的,

扣罚100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开除处理。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补充或修正。万科斯行政办公室保留本制度的修改及解释权。

保安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4)

一、考勤工作以服务岗点班组为单位进行,服务岗点负责人担任考勤员,对岗点考勤工作负全责。

二、服务岗点的工作作息时间、勤务班次、倒班形式等,一律由公司决定。

三、请休假:

请休假及请休假的程序手续执行公司《请休假管理制度》规定。

四、违规行为及违规行为的处理

(一)、迟到早退: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之后到岗的为迟到;在规定的下班时间前离岗为早退。

(二)、旷职:未经公司批准,擅自不按规定到岗上班的为旷职。下列行为也视为旷职:

1、工作分配调动后不按时到岗工作的;

2、违反《请休假管理制度》规定的离岗、离职行为;

3、睡岗、空岗、脱岗等行为;

4、酒后上岗、当班饮酒行为;

5、违反辞职规定的弃岗离职行为。

(三)、对违纪行为处理如下:

1、迟到早退:月内1次,罚款10元;月内累计2次,罚款50元; 月内累计3次,取消当月岗位绩效奖。

2、旷职:1日扣发3日岗位工资,取消当月岗位绩效奖或罚款100元;月内累计3天以上,扣发全部在帐存工资并予以辞退。

3、违反辞职规定弃岗离职的:扣发全部在帐存工资,如给公司或服务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五、考勤员:

(一)、工作职责:

1、按日进行考勤并做好考勤记录;

2、在保证完成勤务任务前提下,科学安排保安员请休假并执行《请休假管理规定》规定;

3、每月10号前向公司服务管理部报送上月《考勤表》并附上月发生的《请销假条》;

4、确保上报的岗位考勤数据真实准确,对出现的错误后果承担经济责任。

(二)、工作纪律:

1、规范登记考勤簿,严禁涂改。违者,按项罚款50元。

2、如实记勤,严禁弄虚作假、漏记、瞒报、错报;严禁越权准假。违者,按项罚款100元或取消当月职务绩效奖,年内重犯,并处免职。

3、岗上出现旷职、违约离职及其它非正常减员时,必须在3小时内报告公司服务管理部,违者,按项罚款200元,并取消当月职务绩效奖。 本制度自20__年4月1日开始实行。

保安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5)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项保卫任务,切实保障师生的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校门卫管理制度如下:

1、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外来人员因事来校联系工作,门卫工作人员在问清情况后,向校长办汇报,经同意后放行,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要坚守岗位,上岗时衣着整齐,上班期间不饮酒,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8、在校期间,对学生外出要认真查问、登记,未经许可,不准学生出校园。上课时间学生需外出,必须出具班主任的请假批条。

9、节假日期间,学生不得随便进校,如有要事,须经门卫工作人员同意,方可进校。

10、要做到政令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11、车辆出校前,应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外单位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

12、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13、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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