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是指人们在共同劳动过程中,为取得行动一致,保证生产 (或工作) 过程实现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大家喜欢!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精选篇1
目的:为了加强本车间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以明确各小组、各岗位的职责范围,做到有章可循,使车间的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各项管理制度。希望车间全体同仁本着对公司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工作,积极配合,为公司发展,个人利益尽职尽责。
1、早上上班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车间全体集合。由组长列队、清点人员,然后开早会(周六、周日除外),宣导劳动纪律和生产事项。
2、上班时间有厂服者必须穿厂服上班,配带好厂牌;上班时间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短裤等;严禁在车间禁烟区吸烟。
3、上下班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旷工等。上班期间严禁吃零食;不准消极怠工、睡觉、打闹、妨碍生产、无故离岗、串岗等违章事宜。一经发现按厂规厂纪处罚,根据事态的严重性,相关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4、各小组师傅负责本小组一切生产按排、产品品质与劳动纪律,做好区域的`环境卫生,生产现场要规范的排放整齐,半成品及成品按指定位置摆放,并加以标识;认真督导员工填写流程卡,并却保流程卡的正常流通。
5、下班前依据自己所加工的工件大小、交货的难易度,提前相应时间停机,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区域清理干净,废料和有用料放到指定位置,严禁混放,并且关闭好相关电源、门窗,有秩序的排队下班。
6、爱护公司财物、生产工具和生产设备,因生产而领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后归还,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严禁乱涂、乱贴等不良现象。
7、所有人员对车间物料控制负责,确保材料充分利用,减少浪费;严禁工作台下随处可见物料,每位人员对交期负责,对师傅交待的任务按期定量完成,制程中所用到的栈板必须摆放整齐。
8、所有人员必须对产品的品质负责。生产前签核相应样板,生产中按样板随时自检,确保工序半成品、成品品质合格率在99%以上。
9、员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严禁堵塞。所有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
10、 所有员工必须对自己负责,心中时刻拥有我要安全之理念。尽全心做好防范措施,绝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加强自卫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安全生产警钟刻不容缓、长鸣不息。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精选篇2
1、公司员工要自觉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凡无故迟到早退者每分钟罚款2元,超过30分钟取消当日考勤并加罚50元。
2、公司员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必须以请假条的形式亲自向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或未请假不来者,按旷工对待。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3、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若有事需要离开,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取消本日工资,并加罚30元。
4、无部门主管人员批准,员工不得私自换岗、顶岗、调班,发现一次取消双方当天(班)考勤,并对每人罚款3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负全部责任。
5、在工作中,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脱岗、睡岗,不准玩耍疯闹,不准高声喧哗,不准聚众闲谈,不准把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东西带进工作场所,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凡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6、员工上班期间严禁在工作场地会客,如确有急事,必须向本部门领导请假后,在非工作区域进行,否则每次罚款30元。
7、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违者一次罚款30元,并责令其立即更正。进入果汁车间工作的员工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雨靴,从鞋靴消毒池内走过。违者每次罚款30元。
8、公司员工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公司或生产岗位,违者对当事人及门卫人员每次罚款30元。
9、严禁在公司区域内吸烟、吐痰、乱扔杂物,违者罚款20元,员工不准吃公司的苹果和饮用产品。凡发现有偷吃原料果的一次罚款50元,发现有偷拿成品的一次罚款100元,数量较大的予以辞退。
10、员工擅自动用不属于自己分管使用的设备、车辆,一次罚款2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负全部责任。
11、工作中严禁打架斗殴,凡违犯者,责任各方一律取消当天(班)考勤,并按情节轻重处50-500元罚款,如有受伤者,由肇事人负担其一切费用,并报请公安机关备案,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除名。
12、各部门(各工序)划分的卫生区域必须每天打扫,并保持清洁,检查时发现不合格的,每次罚款30元(责任落实的直接罚责任人,未落实的罚部门领导)并令其立即改正,不改者加倍处罚。
1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透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员工不得进入车间。违者罚款30元。
14、工作期间员工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完成好本职工作。否则的处以50-100元罚款,态度特别恶劣的予以辞退。
15、员工必须经常洗澡、洗头、理发、剪指甲保持个人卫生。进入车间的员工须穿戴整齐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水靴,头发不得外漏,不得戴有首饰等可能掉进产品、设备、包装容器中的物品,严禁染指甲和化妆。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6、员工在进入车间之前,必须在盛有200ppm的次氯酸钠消毒液(或4%高锰酸钾消毒液)的洗靴池中对其靴子进行消毒。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7、车间员工离开车间工作区必须换下工作服、工作鞋、摘下工作帽,严禁穿戴工作服、帽、鞋上厕所。违者罚款30元。
18、员工在生产车间严禁吃饭、吃零食、嚼口香糖、喝饮料等。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9、各工序操作人员对本工序记录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记录真实,不许在记录表上乱写乱画,若达不到标准的每张罚款10元。
20、各生产车间交接班时,必须一对一交班,若发现提前离岗、脱岗的一次罚款50元,若因交接不详而出现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21、各生产车间在交接班时,设备出现故障没有排除,员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要积极配合维修人员,否则罚款100元。
22、生产过程中,车间各工序员工要不定期的对运行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因此出现设备故障的罚款50元,操作人员通知维修人员而维修工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出现问题的,罚款维修工100元。
23、对各工序的运行设备操作工、保全工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如因缺少润滑油或齿轮油而出现故障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严重者按设备事故处理制度处罚。
24、工作中员工玩忽职守、擅离职守等造成重大损失,除包赔损失外,并根据情节的轻重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况严重的,予以除名。
25、严禁公司人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不正当行为,若发现除退回赃款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连续三次被查获,予以除名。
26、对盗窃公司财物的员工,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严重者予以除名。
27、员工要爱护公司财物,凡无故损坏公司财物的,要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处以50-100元罚款。对故意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的,除包赔全部损失外,并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8、公司职工凡被国家公安机关收审的,公司立即予以辞退。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精选篇3
1. 车间员工提前5分钟到岗并做好开工前所有准备。迟到早退1~10分钟扣5元;11~60分钟扣10元; 61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2. 上班中途员工外出必须向车间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打卡正确登记出入时间,否则按旷工处理。
3. 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亲自提前提出,病假无假条按事假处理,不得事后请假或他人代假,否则事假按旷工处理,病假按事假处理。
4. 事假一天扣款40元(每小时5元),病假需凭正规医院诊断书,不计工资。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超过时间按旷工处理。每月病假超过三天以上者,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
5. 凡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6. 无故旷工一天扣80元(每小时10元)。当月旷工累计3日,全年旷工累计10日的,提请商务部予以辞退。
7. 因生产需要安排加班或临时通知上班,不得无故推托,无特殊原因不加班者按旷工处理。
8. 上下班亲自刷卡,不得托他人或代他人刷卡,否则每人次扣10元。
9. 下班前妥善处理当日生产的部件、产品,并清扫责任区。没有擦机台、清扫责任区者扣10元。
10. 离开工作岗位或下班后没关闭责任范围内的设备、照明电源,下班后没关车间窗户者扣10元。
11.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违者扣10元。
12. 员工不得在公司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买卖私人物品,违者扣10元。
13. 工作时间,不得听音乐、玩手机,接打私人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通话时不得大声影响他人工作。违者扣10元。
14. 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须会客时,应经车间核准在指定的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15. 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违者扣10元。
16. 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坐姿端正,不得脱鞋、翘腿、左顾右盼,违者扣10元。
17. 禁止脱岗、串岗、溜岗、睡岗,违者扣10元。
18. 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生产现场禁止闲聊、吃食物、随意吐痰、吸烟、喝酒、看书报、唱歌、吹口哨等。违者每次扣10元。
19. 个人责任区内有食品、餐饮具、包、化妆品、毛巾、卫生用品、书报、衣物、鞋、内地面有散落零件等,扣款10元。
20. 废品、废料未存放于指定区域,不合格品、待检品、返修品、合格品无清晰明显标识,扣10元。
21. 工具(钳子、螺丝刀、电烙铁、通路仪)、工位器具(周转箱、周转车、零件盒)、抹布、拖布、包装盒、酒精等使用后未及时放回到原位,扣10元。
22. 不在本班组责任区内工作时,工作结束后未及时将工作地点清理干净,扣10元。
23. 合格部件、产品不按时入库,返修品不及时返修,不及时清理废品、边角料、工作垃圾(废包装盒、废包装箱、废塑料袋),在现场存放超过一天,扣10元。
24. 未对原料、部件、产品做好防尘,防潮措施,罩上塑料袋或将其垫起,扣10元。
25. 不爱护公共环境,随处乱仍果皮、纸团、瓜子皮等垃圾,扣10元。
26. 按规定填写各种质量记录,在工序流动中不允许揉搓、沾湿、撕毁、损坏和丢失。违者扣10元。
27. 不按规定使用放置工位器具、周转工具,不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扣款10元。
28. 各岗位妥善保管生产工艺文件(质量规定、操作规程),本岗位、责任区的文件丢失、破损扣20元。
29. 不得怠工或煽动他人,不得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违者扣20元。
30. 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设备,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31. 未经车间批准,禁止将原物料、半成品、设备部件等物品带出现场加工,违者扣20元。
32. 工作时间干私活,扣款20元,用公司原材料做私活的按原材料价值的2倍赔偿。
33. 全体人员要爱护公司财物、消防器材、生产工具和生产设备,因生产而领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后归还,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34. 有偷盗行为或擅自将公司财产占为已有者,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35. 涂改工票数字及虚报情况和数字者,一经发现,按10倍数量处罚。
36. 擅自拆除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使用非本人操作的其他设备,新员工未经培训擅自使用设备,扣款20元,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37. 因个人原因影响生产进度、影响发货,扣款30~50元。
38. 自责加工不合格品及将不合格品转序者,按其对后续工序及成品质量的影响程度扣款30~50元。他责不合格品转入本序而未发现且加工转序者,按自责处理。
39. 因工作失误造成生产过程中的质量事故者,视情节及认识态度及后果扣款50~100元。
40.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拔弄是非当面顶撞领导的视情况扣款50~100元,甚至提请主管领导解除合同。
41. 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设备损坏以及原材料浪费的,视情节况扣款50~100元,并且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精选篇4
1.0 目的
为规范对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提高全员劳动纪律意识,确保良好的工作程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3.0 管理部门及职责
3.1 办公室(人事培训部)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的职能部门,编制管理规定,并实施考核。
3.2 各部门负责人须协助对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反馈给人事培训部。
4.0 管理内容及规定
4.1 出勤管理规定
4.1.1 工作时间:按照公司各岗位工作时间准时出勤。
4.1.2 出勤纪律
(1) 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工卡。未按规定佩戴工卡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若工卡残旧、破损、污染,凭旧工卡到人事培训部补办换领,工卡遗失补办每次扣款30元。
(2) 员工必须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亲自打卡。除因工作需要连班的岗位,其他员工必须每天打卡三次,即上午上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但下午上班最多提前45分钟打卡。未按规定次数打卡,按未出勤处理。
(3) 员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机出现故障无法打卡时,须及时将考勤卡交权限责任人签字说明。一般员工交部门负责人签卡,经理助理级以上交分管领导签卡,未打卡也未及时补签者,按未出勤处理。
(4) 严禁代(请)他人打卡,违反者第一次给予双方扣发当月工资50元,第二次下浮工资一级的处分,第三次辞退处理。
(5) 考勤卡如有遗失及时到人事培训部补办,补办必须出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失卡期间在岗的证明。
(6) 严禁在考勤卡上乱涂乱划,对打卡不规范,描写或涂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处理。
(7) 员工必须按规定顺序插放考勤卡,保持考勤卡插放整齐。未按规定插放者或自带考勤卡者每次扣款30元。
(8) 规定上班时间或公司组织培训及安排节假日值班无故不到岗或到岗后擅离者,视为早退或旷工。
(9) 迟到、早退的有关规定: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30元。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罚款50元。无故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10)旷工不到半天按半天处理,超过半天不到一天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两天依此扣六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旷工五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11)员工请假期间考勤参照4.2条款有关规定处理。
4.1.3 相关规定
(1) 人事培训部定期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于员工考勤卡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生效。
(2) 员工考勤卡由人事培训部每月26日统一发放,并根据考勤卡、请假单、人员变动等情况审核统计当月员工出勤情况,呈各级领导审核批准后于次月三日前报财务一分部核发工资。
(3) 公司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保安员满勤天数界定为当月实际天数减去当月星期六、星期天的天数,保洁员、绿化员、后勤人员满勤天数。
(4) 公司所有需轮班的部门,如工程维修部、经营部、客户服务中心值班室、保安部均需将次月排班表交分管领导审核后,于当月二十五日前报人事培训部备案,作为考勤检查的依据。排班情况若有变动,部门负责人须及时以书面形式知会人事培训部。
(5) 部门负责人须协助人事培训部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将异常情况反馈人事培训部。
4.2 请休假管理规定
4.2.1 请假程序
(1) 员工先到人事培训部领取《请假单》(附表1),按要求填写并履行逐级审批手续后,由本人将《请假单》及考勤卡交人事培训部核实,待工作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公司。审批手续未结束离开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 人事培训部及时登记员工年度请假记录于员工考勤卡。
(3) 员工假期结束后首先到人事培训部销假,并取回考勤卡,然后到所在部门报到。凡未按规定到人事培训部办理销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 假期间因事不能按时上班,须请示部门负责人,得到同意后方可续假,并由部门负责人及时知会人事培训部。续假结束后须于24小时内到人事培训部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或未经相关领导批准而超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2.2 请假审批权限
(1) 公司保安员、保洁员、绿化员及后勤人员请假,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
(2) 除上述人员的一般员工请假,三天以内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三天以上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3) 主管(包括工程师)以上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一天以上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4) 部门经理助理以上干部请假,不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5) 任何人员请带薪假,不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4.2.3 事假
(1) 请三天以内的事假,至少提前半天申请,请三天以上的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 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二十天。试用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得请三天以上的假期,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除外。
(3) 事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为:本月全勤应发工资/应出勤天数X请假天数。
(4) 当月事假超过五天或累计超过七天,扣发季度奖或年终奖的当月份额。
4.2.4 病假
(1) 员工因病请假,应出具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一天内免附证明),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 员工请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如重病住院)除外。
(3) 遇本人重病或住院时,先由他人代请假,事后向人事培训部提供有效病假证明。请假证明及手续不齐全者,按事假处理,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4) 病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与事假相同。
4.2.5 婚假
(1)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且符合国家《婚姻法》结婚条件,可享受有薪婚假三天,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 凡婚假提前三天申请,婚假结束后,必须向人事培训部提供有效结婚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处理,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3) 请三天以上的婚假,其余天数视为事假,但共计不超过二十天。
4.2.6 丧假
(1)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给予带薪丧假三天。
(2) 员工请三天以上的丧假,其余天数视为事假,但共计不超过十天。
4.2.7 探亲假
(1)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探亲假十天。
(2) 按规定享受的探亲假计发全额工资。
(3) 员工休探亲假,遇节假日及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不再顺延假期。探亲假不得与其他假期连休。
4.2.8 法定假
(1) 员工依法可享受的国家有薪法定假为:元旦一天(1月1日),五一劳动节三天(5月1日、2日、3日),国庆节三天(10月1日、2日、3日),春节三天(农历初一、初二、初三)。
(2) 员工在法定假日期间加班的,按岗位基本工资的三倍计发加班工资,或给予同等天数的补休,补休后公司不再计发加班工资;补休原则上安排在当月休完。集团公司另有规定,参照集团公司相关规规定执行。
4.2.9 产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10 工伤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11 公假
员工参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如,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或参加国家规定的社会活动,经总经理同意后可享受公假,公假发给全额工资。
4.2.12 员工请休任何假期公司一律不报往返路费,遇节假日不再顺延另计。
5.0 考核办法
5.1 综合劳动纪律依据员工出勤率、请假天数累计、违纪处罚次数实施考核。
5.2 办公室(人事培训部)不定期对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纪员工开具《员工违纪处罚单》(附表2),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生效。
5.3 各部门发现本部门员工违纪行为,由部门负责人开具,《员工违纪处罚单》,呈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培训部备案。
5.4 员工违纪行为经查属实,而本人拒接受者,加倍处罚或视情节轻重辞退处理。
5.5 对每月累计违纪超过三次的员工,给予通报批评或根据违纪性质降级甚至除名。
5.6 经审批后的《员工违纪处罚单》由人事培训部留存。人事培训部每月末统计汇总当月受处罚情况,呈总经理审批后,于次月3日前报财务一分部,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罚。
5.7 员工劳动纪律考核记录作为员工加薪、调职的重要依据之一。
6.0 附则
6.1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6.2 本办法由人事培训部负责解释。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精选篇5
(一)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办公纪律,规范请销假管理权限和程序,保持公司高效有序运作,特制定本规定。
1、运销分公司所有人员无论因工因私、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须办理请销假手续。
2、所有请假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正规请销假手续,期满后,办理销假手续。请销假的基本程序为:个人填写请假条――逐级审批――调度室备案--期满到调度室办理销假手续。
3、按照逐级负责制的运行规则,各级管理人员的请销假实行逐级审批制。具体为:公司副经理请假,须经公司经理批准;三天以上须经吕梁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公司副科级以上人员请假,须分管经理同意,公司经理批准;公司一般管理人员请假,三天以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分管经理批准;三天以上必须经理批准。
4、请假期满不能按时返回的,须委托他人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按请假程序执行。
5、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期满未办理续(销)假手续人员,一律按旷工论处。对不及时销假和虚拟原因请假、超假不归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通报直至行政处分,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6、建立考勤制度,专人负责,认真执行考勤登记,严格月度、年度考核。
7、因公外出(回集团公司开会、出差等)须办理离岗手续。
8、公司所有人员请销假手续在公司综合办备案。
(二)运销分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为转变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强化劳动纪律观念,体现团结协助的团队精神,保证销售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特作以下规定:
1、工作时间早8-12,下午14:30-18:00,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在电脑室娱乐,否则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每日早7:15分各科负责人按时参加班前会,按职责划分书面汇报前一天工作情况,接受领导工作安排,对相关事宜提出建议,统一思想,达到共识。
3、科长不在时,相关科室人员全部参加,就各自分管业务进行汇报,做到有事请假,凡不参加者一次罚款10元。
4、机关所有人员每日早6:45分按时起床,7:00做好班前会准备,否则一次罚款5元。
5、各种会议期间一律关闭手机,否则一次罚款5元。
6、机关人员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公益性活动,特殊情况向经理请假,否则一次罚款10元。
7、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3天以内,由科长签字,副经理批准。3天以上必须经理批准,否则视同旷职,旷职一次处罚20元,按销假时间算起,综合科存档。
8、凡享受手机费补贴工作人员,不准停机、关机,特殊原因需提前向公司综合科告知联系方式,凡出现一次联系不上取消手机补贴并处罚20元。
9、司机夜间轮流出车,做到有事提前请假,否则处罚司机20元。
10、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不得在办公场所嬉戏、打闹、高声喧哗,不得串岗聊天,不得将小孩带入办公场所,上班时间不许打扑克、玩电脑游戏或做其它娱乐活动。
11、主动热情接待来客,实行首问负责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积极办理,不得拖拉推诿。对属于他人或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负责带到并介绍给有关人员;不清楚归属范围的事项,应带到办公室或单位领导处询问,不得推诿。
12、对来客应用语礼貌,举止文明,办事认真负责,为来人提供优质服务,不得冷落、训斥、辱骂来人。13、办公时间不得安排私人来访,对未经预约的私人来访,应尽量缩短时间,同时不得影响他人工作;不得用办公室的电话打私人电话,如有急事需使用的,应尽量缩短谈话时间,严禁因私事打长途电话及信息电话。
14、机关工作人员,人人负责监督执行,凡触犯规定,由综合科负责记录,建立台帐。月末工资中扣减,并做通报。
(三)考勤制度和轮休办法
为了保证公司各部门、各环节运转正常,各项工作能够有条不紊按秩序开展,更好的服务于用户,树立良好的形象,现将加强考勤管理和实行轮休制的规定通知如下:
1、各单位必须严格加强考勤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上午下午双考勤,并保存好原始考勤记录,每月底统一交回综合办备案,作为计发工资、奖金依据。
2、严格请销假制度,按照“兼顾公务、工作允许”的原则,逐级审批,假条保存在综合办,返回及时销假,不准逾期。特殊情况延期须经公司经理同意。
3、所有工作人员,月工作日不得少于制度工作日22天,否则不得享受当月奖金,并按缺勤天数核减工资。超制度工作日按超勤天数计发加班工资和超额奖金。出勤日计算方法:月天数减去请假日,12点以前离岗按整日计算,12点以后按半日计算。每人每月允许请假2次,每次4日(包括路途)。
4、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公务出差、下矿等原因离岗时,须告知其他工作人员和综合办,不得因离岗而影响工作。
5、所有工作人员不分节假日,一律实行轮休制。兼顾工作需要,综合办排出轮休表严格执行。其它时间不得请假离岗,特殊情况下调整必须经公司经理同意。
(四)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的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作纪律和办公电脑使用管理,促进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1、各科室使用计算机应以办公、学习、科研为主,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看影视碟片及其它与工作、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禁止qq聊天、视频聊天。
2、各科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原已设定的ip地址。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安全、泄露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一经发现查实,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严禁使用计算机玩黄色游戏和看黄色影片,严禁查阅、调用、复制、传播网络中反动、黄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禁止浏览不良网站,破坏ie浏览器。一经发现即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刑事责任。
4、各科室要求网上办公的业务,需上网的内容必须上网。
5、严禁私自进行计算机联网。
6、计算机拥有者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计算机,如向他人违纪使用提供便利,计算机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担责任。
7、各科室加强办公电脑的电源检查,下班时要关闭电源,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80%。
三、费用管理制度
(一)用水用电管理
1、不得使用电炉、热的快等自备电器取暖、烧水、煮饭。
2、上班时将宿舍灯具、电视机关掉,下班时将办公室灯具、电脑关掉,严禁长时间无效开机。
3、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大门口照明灯以及院内室外公共场所灯具的晚上开启和天亮时关掉事项。
4、及时关闭自来水阀门,不出现长流水。
5、发现线路、管道出现断裂、渗漏现象或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6、不得私拉乱接,随意改动原供电线路。
7、装有空调、电视、电脑的房间做到人走机关,严禁长时间开机,严禁无人状态下开机,不得将空调温度设置过低。
8、综合办公室对公司院用水用电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一次处罚10-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项费用的管理办法,以逐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根据集团公司和吕梁煤电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运销分公司实际。特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望遵照执行。
1、因公出差必须填制差旅费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经理审批后方可外出。
2、差旅费报销要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路线、出差人数等事项,由单位负责人及经理审批后,到公司财务科报销。
3、严格按出差时间及路线报销,超出审批范围的费用自行处理。带车外出,只报销住宿费及补助。按集团公司规定,去太原、北京出差,住宿须在集团公司办事处,否则不予报销。
4、对于因公出差报销车、路卡等票据,当事人要详细注明事由、时间、起止路线等,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处报销。财务人员要按规定严格审查,凡不符合财务规定的财务处一律不予报销。
5、各科室人员外出办事、到上级部门报送资料不准坐出租车,凡出租车票,费用不律不予报销。
(三)通讯费用管理
1、通讯费用按核定标准使用,固定电话超支由工资支付。
2、所有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回集团公司本部换号需事先通知综合办,不在服务区时,必须向综合办告知就近固定电话,不得因联系中断影响工作,否则停发手机通讯费用补贴。
3、各单位必须控制固定电话费用支出,禁止外单位人员拨打无关电话。
4、手机通讯费用公司综合办统一按标准和在岗人数做表,经理审核发放。
(四)业务招待费管理
1、凡公司内部一般办公人员一律按午餐4元/人,早、晚餐3元/人的标准在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到食堂就餐,不准上烟、上酒、上饮料,超标准招待的必须经经理或书记审批。
2、综合科要严格完善审批手续和制度,建立支出台帐,详细说明每次招待的时间、事由、人数、金额等。
3、因工作关系需要安排客饭时,分管经理要提前与综合科联系,有关单位到办公室具体办理客饭手续。
4、各单位发生客饭时,首先到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按开具的客饭金额经分管经理签字后,交由经理审批方可进行就餐,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就餐,事后补办就餐手续。
5、上级部门业务检查、大型会议需要就餐的一律由公司统一安排。
(五)磁卡电话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控制电话费的超标,杜绝非办公性滥用电话,运销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从元月份起用磁卡电话,有关规定如下,望各科室遵照执行。
1、话费分配:科级干部每月50元,一般管理人员每月30元。
2、用户卡实行一人一卡的办法,每人保护好自己的个人卡,防止丢失、损坏。丢失、损坏者自费申请补办磁卡。
3、因特殊情况费用不够时,经运销公司经理批准可向综合办申请补费;
4、工作人员不准随意变更磁卡电话设置,因此造成话机不能使用,责任自负;
5、每月25日交回用户卡由综合办统一充费,剩余话费可用于次月使用;
6、不得在电话线上串接其它普电话机,否则没收普通电话机,取消使用公司电话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