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宿舍管理的规章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宿舍管理的规章制度,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宿舍管理的规章制度【篇1】
第一条、按时归寝,按时就寝,严格执行宿舍的作息时间。
第二条、个人因事、因病要离开宿舍时,必须向寝室长汇报。
第三条、寝室成员都要讲究卫生,值日生按时清扫室内卫生,大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四条、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个人贵重物品、现金财物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宿舍成员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锁好房门、切断电源。
第五条、被褥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屋内棚上、墙角无蜘蛛网灰尘,地面床下每天清扫一次,拖一次。床上、窗台、门、角提线无灰尘。
第六条、遵守纪律,服从领导,不会客、不留住、不吸烟、不饮酒、不打架、不骂人,团结互助礼貌待人。
第七条、宿舍成员间要文明交往、和睦相处、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
第八条、讲文明礼貌,不准随地吐谈、乱丢垃圾、大小便,室内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要保持室内整洁美观,一切日常用具要干净整齐有序,不准往窗外乱丢杂物,垃圾、剩饭(菜)要倒在指定地点。
第九条、宿舍内的走道、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禁止饲养宠物。
第十条、注意安全严禁在寝室内用用火,寝室人员时刻要提高防火意识,平时经常检查寝室内,走廊,洗漱间的照明电路是否有破损或者漏电。
第十一条、无电时使用手电照明,切不可使用蜡烛明火等。
第十二条、寝室人员不能随身携带各种烟和火,不允许寝室人员随身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远离各种油类用品。
第十三条、宿舍的生活垃圾必须每天处理,维护宿舍环境。
第十四条、宿舍的水龙头、电灯等物品自然损坏,必须及时上报安排修理,个人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第十五条、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情节严重者送交派出所处理。
第十六条、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公私财物,不准在宿舍内殴打他人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宿舍,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不准恐吓或者威胁他人安全,干扰他人正常的生活;不准窝藏赃物,偷窃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第十七条、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共同做好防范工作。发现可疑人员以及各类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第十八条、如有情况需要退宿的,必须与寝室长交接好。不得擅自携带寝室公共财物退宿,寝室长需监督到位。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宿舍成员。
学校宿舍管理的规章制度【篇2】
根据我校用水、用电定额管理办法和学生公寓改革运行办法,本着节约、实效的精神,特对公寓用水、用电作如下规定:
(一)住宿学生要爱护水电设施,树立节约意识,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做到随手关灯、关水龙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发生;
(二)住宿学生在规定住校时间内,按学校规定每人每月定额配送水电,定额范围内费用由学校承担,超额部分由学生支付,每年按10个月计算。
(三)各宿舍用水用电设施一舍一表,用水用电计量以各宿舍的表显示为准。
(四)走廊、公共厕所、值班室等其他公共设备用电,公共洗刷间用水量,经核算后,由该楼住宿学生平均分摊。
(五)抄表时间在每月初进行,总表由动力中心负责抄报,分表由公寓中心负责,每月水、电表数额要按月及时公布。
(六)用水、用电超出定额部分,每立方米水交纳超额使用费用2.95元,每度电交纳超额费用0.62元(水电费交纳标准随省政府规定的数额变化而随之改变)。各宿舍学生在接到超额用水、用电收费通知单后三天内将费用交至公寓楼长办公室。
(七)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用水设施损坏而造成资源流失的,由该室学生负责。
(八)工地施工、临时接线,需用公寓水、电的,经公寓中心同意,由使用部门和公寓中心共同负责用水、用电计量,其费用由使用部门承担。因使用不当而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
(九)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寓中心批准使用公寓水、电资源。一经发现,加倍交纳赔偿金。
(十)每学期用水、用电节约定额使用数在20%以上的宿舍,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并以此作为参加宿舍评优的一项依据。
(十一)有偷水、偷电或故意损坏用水、用电计量设备者的,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公寓内严禁使用各种违禁电器,一经发现除没收违禁电器外还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十三)公寓楼长对分管楼区用水、用电负总责,凡超出本楼用水、用电定额的,由其追查超额负责人,并负责补偿超额经费。
(十四)各楼对水电计量应准确可靠,自觉接受住宿学生监督并及时答复学生疑问。
学校宿舍管理的规章制度【篇3】
1、严格把好入门关。非本校人员进入宿舍,门卫一律要问明情况,详细登记。
2、坚持24小时值班制,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禁擅离职守。
3、不准客人(含学生家长)在学生宿舍留宿。
4、做好防盗、防火、防电、防烫伤、防自伤等工作,做到12个不准:
(1)不准学生在上课和夜自修时间进入宿舍(特殊情况须有班主任批条、医生证明)。
(2)不准携带刀、剪刀、钳、锤、锯等工具到宿舍。
(3)不准带贵重物品、不健康的书籍到宿舍。
(4)不准带打火机、火柴到宿舍。
(5)不准玩弄消防器材。
(6)不准私接电源,使用各种电器、吹筒、充电器。
(7)不准站在水槽上晾挂衣服。
(8)不准爬楼梯扶手。
(9)不准跳跃楼梯台阶。
(10)不准用力碰撞玻璃。
(11)不准打闹或开不正当的玩笑。
(12)不准损坏公物。
5、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应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汇报
学校宿舍管理的规章制度【篇4】
1、当天值日的同学要负责好卫生,如不服从,违反者罚扫2天;
2、每次上学前叠好被子,将挂在床上的(如:衣架、衣服、毛巾、镜子等)东西取下放置整齐,床下物品按从高到低摆放整齐,违者在宿舍作公开检讨;
3、不能乱扔垃圾,违者罚扫地1——2天;
4、热水按量使用,不能铺张浪费,如用来洗衣服等,超量自己给钱;
5、每次上学前,最后一名同学要检查灯、阳台门、风扇、水龙头;
6、不能在休息期间影响他人,违者罚扫地1—5天。
注:从本周起,我班将实行宿舍达标制,宿管委员与宿舍长每天检查三次(早上6:30,中午12:50,晚上10:20),只要卫生平均分达75分,学生会、教官处零投诉,服从宿管与宿舍长管理的宿舍既可达标。
学校宿舍管理的规章制度【篇5】
(一)非公寓中心工作人员和住宿学生,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公寓。
(二)住宿学生和本校职工进入学生公寓必须佩戴本院校徽或主动出示本人证件。
(三)来访人须主动出示本人证件,并如实填写会客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四)女生楼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找人可与值班室值班人员联系。
(五)严禁将机动车和自行车放入学生公寓。
(六)携(载)物品出公寓,须主动接受门卫查询,经值班人员核查物证相符方可出公寓大门。
(七)学生公寓大门前禁止设摊和停放车辆。
(八)门卫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管理,热情服务,重大和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和部门。
(九)公寓大门晚间关闭时间:每周日-周四22:30,周五、周六23:30。晚归学生必须主动出示学生证并登记方可进入公寓。
(十)凡违反门卫管理制度,不听劝阻,无理取闹,妨碍值班人员工作者,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