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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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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员工休假管理制度,欢迎大家阅读。

员工休假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 工作制度

一、工作时间

五月一日起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十月一日起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制度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自觉按时打卡,不得迟到、早退。

2、打卡次数:一日四次,上午、下午上下班各一次。

三、免打卡人员

1、因工作性质,无法按时打卡的人员(如市场人员、工程人员),由各部门经理提出免打卡人员名单,经公司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可实行免打卡。

2、免打卡人员仍须报考勤报表,请假及其它登记手续仍执行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章 各种假期规定

一、病假

1、员工看病须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前往。看病时间在半天以内的按病假处理。超过半天如无指定医院病休条,则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且半天以内的看病请假每月不超过两次,超过两次以上的部分如无指定医院病休条按事假处理。

2、病假休息需持指定医院“疾病休假证明书”向部门经理请假,经部门经理批准,到本部门考勤员处办理登记后方可休假。若因急病(需有医院急诊证明)来不及请假的,可委托他人或电话请假,事后补交医院证明书。

二、事假

1、职工因个人事务请假,按事假处理。请事假需事先填写请假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到本部门考勤员处办理请假登记后方可休假。

2、特殊情况(本人或家人重病住院)来不及事先请假的,事后必须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假满后应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销假。未销假又未为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三、婚、丧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一般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条件的婚假为七天。婚假必须在结婚年度内安排使用,可与休假或事假合并使用。

2、员工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请丧假三天,另给适当路程假。丧假应在丧亡之日左右一个月内使用。

3、员工请婚、丧假,可以按常规先办理请假手续,然后在销假时凭结婚证明或死亡证明予以确认,凡无证明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四、产假

1、在华为公司工作满两年以后怀孕、生育的女职工享受以下待遇:

产假为九十天。根据医院证明,难产或剖腹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一孩增加产假十五天。

怀孕期间:每月给予一天孕期检查假。

哺乳时间: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个工作日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个工作日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2、对于有生育指标的女职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休假十五天;三个月以上流产的,可休假四十二天,按病假的规定执行。对于没有生育指标的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按上述规定休假,休假期间待遇按事假处理。

3、女职工产假结束以后,如需要续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但事假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五、计划生育假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者,经医务部门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休假,休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天。

2、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1天。

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天;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天。

六、汽车司机年审假

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汽车司机每年给予三天的年审假,用于办理其本人驾驶执照的年审,外省司机给予适当路程假,但年审假最多不得超过7天。

七、休假

1、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均可享受年度有薪假一次,假期为12天(指净占工作时间,假期中如含节假日的,可以按公司规定的休息日增加实际假期天数)。

2、休假必须连续使用,如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连续休假者,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分两次使用,但不得多于两次。

3、计算休假的考核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凡进入公司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均可享受年休假12天(指净占工作时间);工作未满一年的职工,从进入公司之日起,每工作满一个月,休假一天。

4、凡在休假考核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者旷工累计超过3天者,则取消休假资格。

5、凡具有休假资格因公司工作需要而放弃休假的员工,公司另外发给放弃休假等额工作,其计算公式为:放弃休假天数放弃休假工资额=×月度标准工资30。

注:月度标准工资是指放弃休假员工本人在发放休假工资年度元月份的标准工资。

6、为便于管理,员工休假时间由公司统一安排在每年的春节期间。放弃休假工资的发放时间为每年的4月份。

7、休假工资的发放办法是由部门经理提供放弃休假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发放。

八、工伤

1、员工因工负伤休息,亦需持医院“疾病休假证明书”,并经部门经理批准、考勤员登记后方可休息(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由个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只须医院证明及部门经理批准即可按病假处理。

3、由他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必须填写“工伤报告”并经部门经理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上报总经理批准,才能按工伤处理(一切待遇不变),并将休假全部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4、因抢救国家或公司财产、救助他人而造成的工伤,除工资全部发放并计算有效工作时间外,三年内同步晋级。

九、停薪留职

1、凡在公司工作满二年以上工作表现良好的员工脱产学习,可办理停薪留职手续(不满两年的只能办辞职),学习结束后视公司发展情况给予适当安排。

2、不符合公司产假规定的女职工停薪留职,产假结束后,视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是否安排。

十、员工离职、辞职、停薪留职,均需填写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后,方能离去。

十一、法定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员工可享受以下有薪节假日:

1、元旦:休假1天(元月一日)。

2、春节:休

假3天(阴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劳动节:休假1天(五月一日)。

4、国庆节:休假2天(十月一日、二日)。

上述节日适逢每周公休日时,顺延补假。

第三章 缺勤规定

一、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开始后未上班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结束前下班者为早退。

2、当月迟到、早退合计三天者均以旷工半日处理。

二、旷工

1、未经请假擅离岗位或假满未续假、未销假者均以旷工处理。

2、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以旷工处理。

3、连续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七日者,予以辞退,不发任何辞退费用。

三、缺勤工资

1、员工请病假,发给标准工资的20%,计算公式为:标准工资×20%病假工资=×病假天数30(天)

2、员工请事假,扣去事假期间的全部工资。计算公式为:标准工资应扣事假工资=×事假天数30(天)

3、符合国家及公司规定的产假,发给标准工资的40%,计算公式为:标准工资×40%产假工资=×产假天数30(天)

4、婚假、丧假、婚检假、产检假、汽车司机年审假、年休假及工伤假,工资照发。

5、病、事假等假期,其他各种补贴按天数扣发。

6、员工每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罚款50元;每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或当月迟到、早退(每次半小时以内)累计三次者,以旷工半日计算,除罚款以外,还扣发标准工资的30%。

第四章 请、销假制度及审批权限

一、请、销假制度

1、员工凡因病、事、婚、丧、产休假等需要请假的,都必须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期满必须及时销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2、凡三天以内(含三天)的请、销假登记,在部门考勤员处办理;三天以上的请、销假,除在考勤员处登记外还需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病、事假期限

1、试用期员工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予以劝退。

2、正式员工病、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予以劝退(特殊情况,如:优秀人才、特殊人才或特殊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除外)。

三、审批权限

普通员工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部门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经部门经理同意后,还必须报公司总经理核准后方能休假;部门经理休假无论天数多少,都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休假。

第五章 加班制度

一、加班是指员工在完成额定工作之后,利用业余时间完成领导额外安排的工作所需要的时间。

二、员工加班,必须事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计算加班。

三、凡是有加班的部门,必须于每月10日前填写“加班统计及加班工资发放审批表”报人力资源部。

四、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加班工资发放的有关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第六章 考勤及相关报表报送制度

一、员工每月2日以前必须将本人上月考勤卡交部门考勤员。

二、部门考勤员以考勤卡为出勤依据,填写月考勤报表。

三、月考勤表经考勤员及部门经理签字审核后,于每月10日前报人力资源部。

四、人力资源部以考勤表为依据核发工资,凡是未按时上报考勤表的部门,停发当月工资。待上报考勤表后予以补发。

五、报送考勤报表的同时,还需报送以下相关报表:

1、员工请假申请单

2、员工缺勤月统计表

3、工伤报告

4、加班申请单

5、加班统计及加班工资发放审批表

6、员工调动登记表

7、员工离职、自动离职、停薪留职登记表

第七章 工作纪律

一、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二、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行为。

三、不得利用工作方便或业余时间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相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他公司的职务。

四、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公司规定其他不得带入生产、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公司工作场所。

五、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六、不得在生产、工作场所等禁烟区吸烟,吸烟必须到吸烟室。

七、不得利用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谣撞骗。

八、任何时候不得用公司电脑玩电子游戏。

九、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做到八不:不聊天、不串岗、不吃东西、不高声喧哗、不办私事、不打私人电话、不会私客、不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

员工休假管理制度【篇2】

一、年休假享受对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年休假时间

员工根据在本单位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时间:

1、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连续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年休假待遇

(一)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绩效奖励按出勤天数考核计发。

(二)员工在年休假期间的月度工作考核,无特殊情况视作考核合格,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三)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四、休假安排

公司根据行业的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员工本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一)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二)年休假一般安排在雨季、生产淡季或其他不能正常生产的时期。

(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年休假,若员工放弃休假的,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按正常工作标准计发。若员工本人申请休假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五、其他规定

1、工作年限按员工入职之日起算。

2、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3、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

4、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六、附则

本年休假制度只针对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本制度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员工休假管理制度【篇3】

一、享受年休假人员范围

正式事业编在岗职工在医院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二、年休假天数确定

1.职工在医院工作累计满1周年不满10周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周年不满20周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周年的,年休假15天。

2.职工年休假天数,每年初由人事科公布。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当年调入本院的职工年休假,按实际上班天数折算。

5.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周年不满10周年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及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周年不满20周年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及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周年以上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及以上的;

(4)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5)当年产假90天的;

(6)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

如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职工请事假,应首先使用年休假。

三、职工年休假安排

1、年休假应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由科室(病区)领导有计划地一次或分次安排,做到忙时少安排,闲时多安排,时间过半,休假过半。职工非计划要求休假的,原则上应在科室排班前报告本科室(病区)领导,并经同意后,方可休假。

2、职工因病或因急事,要求临时休假,科室(病区)领导应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给予考虑,凡用年休假冲销病、事假者,要在报告中写明或口头明确告诉科室(病区)领导,以便及时考勤,但轮到夜班或法定节假日上班,原则上不得使用年休假。如果在此期间确实需请假,则应按病、事假处理。

3、年休假时间以1天起算。在年休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则法定节假日天数不在年休假内。年休假不能跨年度使用。

4、新享受年休假者和需调整休假天数的职工,上半年到达规定的年限,当年享受;下半年达到规定的年限,则以次年度开始享受,由人事科每年初公布。

5、医院中层干部休假,3天以上须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并指定临时科室(病区)负责人。

6、职工年休假,原则上就地安排,如要外出的,须向所在科室留下地址或联系人,以便有急事时及时联系。

7、休假前必须先履行休假手续并报人事科备案,否则一律当旷工处理。

8、职工休假期间须保证通讯畅通,遇到紧急任务或特殊情况,应立即停止休假。

员工休假管理制度【篇4】

一、年休假

(一)干部职工累积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二)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积20天以上且单位按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积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积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请假审批程序

1.请假必须填写《申请休假呈报审批表》,经批准后方能休假。

2.科长请假由办分管领导批准,其余人员请假由各科科长批准;

3.《申请休假呈报审批表》交综合科备案。

二、考勤制度

建立考勤登记管理制度。由综合科指定专人负责本办人员考勤登记,考勤情况与工作人员年终考核挂钩。未经请假批准,月累计迟到和早退达3次的进行通报批评;年迟到和早退5次以上的(含5次)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迟到和早退10次或无故不上班的,进行诫勉谈话。对不能在限定期内改正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请事假累积达到两天的要从年度公休假中扣除。

员工休假管理制度【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休假情况等进行考核,休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 工作时间

第四条 本公司执行以下的工作时间:

(一)正常工作时间:公司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一周两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时间为:08:30-17:00,午餐时间30分钟。

(三)销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在工作现场和在外执行公务时应服从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第五条 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实行多班制。员工将按照不同的班次轮流上岗、公休,但其每周的平均工作时数仍为40小时。

(二)实行多班制的部门,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1、为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在安排班次时,要使员工上一班下岗与下一班上岗的时间间隔至少为12小时。

2、员工在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时间为夜班工作时间,享有夜班津贴。

3、实行多班制工作计划表,须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查。

第六条 关于怀孕女员工

(一)怀孕期在7个月或以上、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女员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权利。

(二)如果怀孕女员工的身体较弱,无法坚持工作,持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经报批后,可在家休养;其每月工资暂定为600元,并保证在扣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之后,月薪不低于当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标准。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七条 考勤工作是对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记录,以加强公司对作息时间的实施,并提供必要的统计资料。

员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来记录个人每天的出勤情况。公司严禁代打卡行为,对于代打卡员工,一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代打卡人和委托人)人民币300元。

第八条 员工请假、休假,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

第九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缺勤,均为旷工,并按《员工手册》处罚规定处理:

(一)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勤两小时者;

(二)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做私活等活动者;

(三)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没有及时早报续假,未提供有关证明的缺勤;

(四)以虚假理由请假而休假者;

(五)单位、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

第十条 培训学员的考勤

(一)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学习的员工,填写培训考勤表,由培训主管给部门提供考勤反馈;

(二)在国内或出国学习的学员,根据被批准的实际在外天数,由部门自行考勤。

第十一条 员工缺勤,按如下办法考核并计扣工资:

(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二)公司对迟到、早退按月进行累计,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到3次,按旷工半天计扣工资;超过3次,按旷工1天或1天以上处理。

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1-2次,其缺勤时间在30分钟以内不扣工资,超过30分钟按实际时间计扣工资。

(三)员工每旷工1天,扣除2日岗位工资;当月连续旷工3天或当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公司可对其解聘,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月有旷工记录者,当月无绩效工资。

第十二条 考勤管理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研究院、市场总部(含所属各地代表处)的考勤由各部门人事专员或相关人员直接负责;每月月底将本部门考勤情况汇总后于次月1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薪资福利部门,缺勤人员的工资从其下月工资中扣除。

(二)移动电话制造部、移动电话营销中心及维修中心、数据网络事业部、宽带接入产品事业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员的工资由本部门薪资专员直接从其月岗位工资中扣除。

第四章 请假、休假管理

第十三条 请假是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员工需从事个人的特定活动,必须事先经过相关领导的批准,履行一定的手续。休假是员工按国家或公司的规定时间,进行休息或休养。

第十四条 法定假日(除公休假日外,休假期间,带薪)

(一)公休假日,一周两天(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全民法定假日,一年共计10天,即:

元旦:1天,1月1日;

春节: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5月1日、2日、3日;

“十一”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十五条 年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带薪)

(一)凡在本公司任职满半年的员工,均可依其工作时间的长短,享受下列不同时间的休假:

服务期 可休假天数

(日历年) (工作日)

加入公司当年 每工作满一个月累积1天,总数不超过10天

次年(1月1日起)-第四年 每年10天

第五年以上 每年休假15天

计算休假天数时,从员工开始工作的下一个月(1日)开始计算。

(二)年休假按天整日计算,原则上当年休假当年享受。如因工作原因,经员工与公司协商后,当年未享受的年休假可顺延至第二年第一季度末,且当年不能享受下一个日历年的年假。

(三)公司于每年7月-8月间统一放假5天(各业务单元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报请批准后进行调整),放假天数从年休假中冲减。

(四)原则上给公司造成重大事故、损失的人员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待遇。

第十六条 探亲假

(一)员工入职的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

(二)未婚员工探望京外父母,每年二十天;已婚员工探望京外配偶,每年三十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二十天。上述假期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公司外派员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职的代表处员工按上述有关分类标准休探亲假。

(三)总部员工探亲假可分两次休完,并享受1次路程假,按火车硬座价格报销一次路费。外派员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职的代表处员工,每年按火车硬卧价格报销两次路费(其他特殊情况另行报批)。

(四)在一个年度内,员工不能兼休探亲假和年休假。

第十七条 病假、事假

(一)带薪病、事假

1、员工原则上每月享受1天的带薪病假或事假,全年累计12天;

2、带薪病或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2-3天,由人力资源部批准;4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二) 非带薪病假:员工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2天以后,所超的病假天数按日岗位工资标准扣除,直至扣减到600元人民币。如员工处于医疗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非带薪事假:员工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2天以后,所超的事假一律以小时工资计扣,按月岗位的1/168(21×8)计算。

第十八条 婚假(带薪,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一)加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方可享受带薪婚假。

(二)员工在原单位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公司。

(三)员工结婚,给婚假3天,并给婚前检查1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且初婚者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

(四)员工的婚假需在结婚后一年内休完。

第十九条 丧假(带薪)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父母死亡时,给丧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第二十条 产假、计划生育假(发岗位工资,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一)已婚女工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连续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多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15天;难产有医院证明的,增加15天。晚育的女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除产假外,女员工需要修延长假的,需在产假期满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

男员工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时可享受3天的假期。

(二)施行人工流产在四个月以下(含)的可休息15-30天,四个月以上的可休息42天。节育、绝育手术持医院证明给予休假天数。

(三)因节、绝育手术事故而造成的休假,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一条 工伤假

(一)员工的工伤假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假最长不超过36个月。其医疗或休养期间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员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月平均岗位工资。

(二)员工工伤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部门确认,分别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请假程序

(一)员工请假,必须事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提供有关证明,办理批准手续,经批准后,假期方为有效。

(二)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门经理请假,返回公司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

员工休年假、探亲假前,至少提前一周与直接上级和人事专员协商,妥善安排好工作。

第五章 加班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全体员工应当充分利用工作时间,高效优质地完成本职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由直接主管审核,交部门(单位)经理批准,作为记录加班时间、发放加班工资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对加班员工首先应考虑在部门内部安排倒休(法定假日加班除外),不发放加班费;不能安排倒休的,为员工提供加班补偿,加班时数以《加班申请单》为依据。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

第二十五条 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以每小时工资报酬为基数,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A(元/小时)=员工月工资(元)/168

加班报酬B(元)=加班时数x加班比例x小时工资

正常工作日下班后加班,每小时支付1.5A的报酬;公休日加班,每小时支付2A的报酬;节假日加班,每小时支付3A的报酬。

特殊工种人员加班工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上面所述的“带薪”是指月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均不受影响,“岗位工资”是指员工在现岗位上的月固定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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