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本规章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成本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成本规章制度篇1
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特制定本办法。
3.1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制造成本。
3.1.1直接材料:指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3.1.2直接工资:指在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生产工人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1.3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燃料和水、电、汽、冷动力费用。
3.1.4制造费用:指应由产品制造成本负担的,不能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的有关费用,主要指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生产车间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降温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3.2.1资本性支出,即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4.1.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合理归集与核算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并根据公司内部经营管理需要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成本报告和有关分析资料。
4.1.3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耗费,提高经济效益。
4.2.1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竞争和内部管理需要的成本费用核算体制。
4.2.2开展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加强对二级核算单位以及班组成本核算的组织与管理。
4.2.3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必须在不断加强与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前提下进行,使成本费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4.2.4成本费用计算期应与会计核算期一致,规定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月1日至当月末。计入当月成本的费用要素消耗和产品产量的起止日期须与成本计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后。
4.2.5成本核算必须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真实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成本水平的经营成果。
4.2.6成本核算须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在产品与产成品的界限、各种产品之间的成本界限。
4.2.7根据计算期内完工验收入库的产品数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不得以估计成本、目标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按计划成本、定额成本进行核算的,应在月末调整为实际成本。
4.2.8遵循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原则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设置成本费用账册,以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对成本项目在各成本核算与管理对象间进行分配,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2.9公司成本核算中的各项具体方法(包括材料计价、价差调整、费用分配方法、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计算等),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将变更的原因及其对成本费用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在当期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5.1生产费用按经济内容(或性质)分类称为生产费用要素。
5.1.1外购材料: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从外部购进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包装物、修理用备件和低值易耗品等。
5.1.2外购燃料: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外部购进的各种燃料,包括固体、液体和气体燃料。
5.1.3外购动力: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由外部购进的各种动力。
5.1.5职工福利费:指计入生产费用的职工福利费。
5.1.6折旧费:指各生产单位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照规定的折旧率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
5.1.7修理费:指按照确定并备案的提存率预提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的大中小修理费用或直接计入生产费用的修理费用。
5.1.8利息支出: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5.1.9税金: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各种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5.1.10其他支出:指不属于以上各要素的费用支出,如物耗和非物耗等。
5.2生产费用按经济用途分类称为成本项目。公司成本项目规定如下:
5.2.1直接材料:直接用于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并具有消耗定额的辅助材料,另外包括包装物。
5.2.2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和自制的各种燃料和动力。
5.2.3工资及福利费: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职工福利费。
公司成本规章制度篇2
1.前言
施工企业以施工项目管理为核心,是施工企业生产和管理的基点,项目的成本控制就成为施工企业成本控制的核心。进行成本控制的方式是预先制定目标责任成本,并将其作为预测值,然后将在一定时间内的实际支出与预测值进行比较,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并且采取针对措施进行控制,这样才能够保证责任成本得以施行。有效的企业成本核算途径能够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能够显著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但是在实际管理中,企业的成本核算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企业可持续发展,因此如何做好施工企业的成本核算工作,是当前财务管理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
2.主要问题
2.1成本核算管理意识淡薄
目前建筑市场面临比较严峻的竞争压力,不少施工企业为了开拓市场或盲目承揽项目造成项目低于成本价中标,使企业陷入越干越亏的局面。另一方面,不少施工企业成本管理意识比较淡薄,导致大量的无效成本增加,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如果建筑施工企业长期忽视成本核算的重要性,就会严重危及施工企业的正常发展,导致施工企业竞争能力严重下降。
2.2成本核算方法不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
传统的建筑施工企业采取的成本核算方法老旧、过时、缺乏创新,不能够做到与时俱进,无法满足现代施工成本核算的需求。在进行核算的过程中主要还是依据财务部门提供的决算报告。但是这种报告一般是已经完成的财务的数据总和,这就造成企业在进行成本核算时只过分注重结果,对于事前成本预测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成本监督并不是非常重视,导致在成本核算中出现许多薄弱环节,也无法根据自身薄弱环节去采取有效的针对措施进行成本核算,从而影响预先设定的财务目标的实现。
2.3成本核算管理体系不完善
许多施工企业还没有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管理体系,对于成本核算缺乏整体上必要的监督体制和约束,认为成本核算只是财务人员和项目核算人员的事,有些项目虽然有成本核算管理的相关制度,但只是停留在书面上,没有真正可执行实施的实际成本控制的细则,导致成本核算管理形同虚设,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成本核算控制体系从项目全局进行成本控制。这就使得成本核算工作并不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现状以及经营管理的现状,大大降低了成本核算所对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参考作用。
2.4专业人员知识体系和能力有待提高
目前,建筑工程行业的部分财务管理人员文化知识水平不高、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较低,不能适应财务环境的变化,缺乏管理经验。没有能够很好地形成现代财务管理的理念,需要进一步加深其对于成本控制理念的认识。同时,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知识体系并没有得到更新和改善,对于现代成本管理的意识比较模糊,无法建立系统的成本管理理念体系,所以造成有时在施工企业成本核算中出现新问题,财务管理人员不能够很好解决的现象。
3.强化措施
3.1树立正确的成本核算理念
首先企业应该树立正确的效益理念,这是进行成本管理工作的最终要的指导准则,需要认识到成本核算与管理在整个建筑企业经济效益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意识到成本核算对于企业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方法,可以有效地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使得企业在竞争加剧的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并且能够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企业领导要支持和重视成本的核算工作,不能够人为地干扰财务管理人员的成本核算,要保证整个成本核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行;同时应该加强对全体员工成本管理知识和方法的宣传教育,使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成本管理工作,提高全员成本管理素质。只有成本管理意识深入人心,才能把全员参与成本管理积极性、主动性转化为创造性,激发出有效的成本管理行为。这才是成本管理的基础。
3.2对于成本核算的管理体系要完善
成本核算工作需要与成本的预测相结合,推行目标责任成本管理。进行成本核算的基础是要做到科学的成本预测确定各项目标成本指标,建立工程项目成本预测评估制度和目标责任制管理制度。把事后进行的成本分析转变为事前的成本预测,在整个经营过程中重视对于成本的监督管理,真正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立体式动态成本管理,不断提高成本效益,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加强目标责任成本控制。项目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建设的不同阶段,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按岗位责任、工作目标、成本内容与个人绩效挂钩,促使全体员工实现各自成本责任目标的同时,实现企业成本利润目标。及时了解掌握责任成本的控制情况,使责任成本在各个环节上均受到控制,保证责任成本的落实,建立健全各类成本台账,按月、季、年进行成本盈亏分析,做到核算及时、反馈迅速、措施得力、控制有效,促进责任成本目标实现。
3.3完善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更新财务管理观念、建立信息化的财务管理体系
3.3.1建筑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内部监管力度。同时,需要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和财务环境的变化不断修正和完善,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3.3.2更新财务管理观念,发挥管理会计在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作用。通过分析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的不同来指导具体工作。根据市场的变化,利用成本性态、变动成本等分析成本的多种技巧方法,进行科学的经营分析,预测了企业经营的成果,再通过管理会计事前的研究分析,促使建筑企业开展经营活动。3.3.3建立信息化的财务管理体系,加大财务管理信息化的资金投入,转变传统的管理观念,通过信息化手段从整体上提高了决策信息的高质量和真实性。减少财务管理过程中不必要的浪费,更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
3.4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专业素养
企业要想提高成本核算工作的准确性以及整体的财务管理水平,所依赖的财务信息必须要准确可靠,因此必须加强对于本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综合素养的培养,提高其专业知识体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着手:
(1)企业应该首先对于财务管理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其思想水平,增强其职业道德理念,鼓励其爱岗敬业、遵守法律,坚持比较良好的工作状况,这样才能够有效保障成本核算工作顺利进行;
(2)企业应该建立针对于财务管理人员的长效培训机制,不定期地对于核算人员进行各类培训,这样才能够使得成本核算人员能够掌握成本核算的知识,并且建立科学的知识体系,同时针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特色,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还要能够了解工程预算编制依据与体系、管理会计的知识以及对于工程成本进行分析的方法,这样才能够不断丰富其对于施工成本核算知识体系,在实践中增加自己的成本核算经验,才能够不断增强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与能力。
公司成本规章制度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成本费用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水平,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成本”是指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
本制度所称“费用”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除成本之外的其他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公司应当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成本的界限。期间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成本应当计入所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的成本。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相关单位。
第二章 成本费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第四条 根据成本费用的特点和经济管理对成本费用的要求,成本费用的控制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 保证成本费用业务会计核算资料准确可靠;
(二) 保证成本费用业务合规合法;
(三) 保证生产费用计价、产品成本计算准确;
(四) 保证在产品安全、完整。
第五条 成本费用控制应遵循的原则
(一) 全面控制的原则。全面控制原则要求对以下三个方面实施控制。
1、全过程原则,指成本的内部控制贯穿成本形成的全过程,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
2、全方位原则,指在实施内部成本控制的过程中,一方面要精打细算、节约开支;另一方面要按照成本效益原则实现相对的成本节约。
3、全员原则,指充分调动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控制成本、关心成本的积极性,加强员工的成本意识,建立成本否决制。
(二) 经济效益原则,指因推行成本内部控制而发生的成本不应超过缺少
控制而丧失的收益。
(三) 责权利相结合原则,指实施成本内部控制必须首先落实经济责任,赋予相关人员与其责任大小、控制范围一致的权利,同时在定期考核成本绩效的基础上实行奖惩制度。
(四) 目标管理原则,指按目标管理要求把公司的目标成本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成本责任中心,分级归口管理。
(五) 例外管理原则,指在日常实施内部控制的同时,有选择地分配人力、财力、物力,抓住那些重要的、不正确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性成本差异。
第三章 分工与授权
第六条 公司成本费用内部控制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具体包括:
(一) 成本费用定额、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二) 成本费用支出与审批;
(三) 成本费用支出与相关会计记录。
第七条 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设置如下岗位:
(一) 价格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产品标准成本、结算价格的制度和维护;提高产品标准成本制定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结算价格的合理性;确保成本核算和成本考核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二) 成本费用管理人员,负责各责任中心成本费用支出的申请和分析,确保按预算控制成本费用。
(三) 责任中心负责人,负责按授权对责任中心的成本费用支出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负责组织责任中心成本费用控制工作,有效降低成本费用。
(四) 会计核算人员,负责各责任中心成本费用核算和预算控制。
(五) 财务管理人员,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各责任中心成本费用年度预算;负责办理责任中心成本费用预算调整和追加手续;负责提供责任中心实际成本费用绩效指标和预算控制分析。
第八条 公司应当指定合格人员办理成本费用核算业务。办理成本费用核算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公司要定期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
第四章 实施与执行
第九条 公司各事业部应根据有关成本费用资料、料工费价格变动趋势、人力、物力资源状况,以及产品销售情况等,对事业部的成本费用水平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科学预测,考虑各种成本降低方案,从中选择最优成本费用方案。
第十条 公司各事业部对成本费用预测方案进行决策,针对产品设计、生产工艺、生产组织、零部件自制或外购等环节,运用价值分析、生产工序、生产批量等方法,寻找降低成本费用的有效措施。
第十一条 公司各事业部应当根据成本费用决策形成的目标建立成本费用预算制度。根据公司预算编制原则和相关管理规定及历史成本费用数据编制成本费用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将成本费用的指标合理分解落实至各班各组或个人,保证成本费用预算得到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 公司各事业部成本费用预算编制程序、审批权限等按照《预算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各事业部应严格执行制造费用支出标准,采用弹性预算等方法加强对制造费用的控制。
第十三条 公司各事业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事业部成本费用业务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成本费用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成本费用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 公司成本费用的列支必须取得合法、完整的原始凭据,避免发生“白条”入账的现象。财务部在办理成本费用支出业务时,应当根据经批准的成本费用支出申请,对发票、结算凭证等相关凭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
对不符合要求的发票或凭据,财务部不得受理。对各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或有不真实迹象的成本费用,要坚决拒绝办理报账业务,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十五条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组织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定期总结成本费用开支情况,及时向公司提供成本费用分析报告。
第十六条 公司财务部组织进行成本费用的目标分解,并记录差异,及时反馈有关信息。对未列入预算的成本费用项目,如确需支出,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追加预算。
第十七条 公司财务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的规
定,正确核算公司成本费用,登记有关成本费用的会计账簿,编制有关成本费用的会计报表。
第十八条 公司成本费用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应以估计成本、计划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公司按标准成本进行核算的,应按月调整为实际成本。不得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成本费用。具体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应当遵循下列要求:
(一) 成本的确认和计量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 成本费用核算应当与客观经济事项一致,以实际发生的金额计价,不得人为降低或提高成本;
(三) 成本费用核算应当为公司未来决策提供有用信息;
(四) 成本费用应当分期核算;
(五) 成本费用与相应的收入应当配比;
(六) 成本费用的核算方法应当前后一致;
(七) 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核算应当考虑重要性原则。
第十九条 公司财务部对公司的成本费用开支情况定期进行分析,对出现的差异或异常情况要尽快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纠正。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建立成本费用考核制度,对相应的成本中心进行考核和奖惩。通过成本费用考核促进各成本中心合理控制生产成本及各种耗费。
第五章 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一条 由审计部门行使对成本费用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权。
第二十二条 成本费用开支监督检测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
(一) 成本费用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
(二) 成本费用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 成本费用核算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 标准成本定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 价格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 预算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三条 完善检查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成本费用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发现重大问题应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公司成本规章制度篇4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三章 管理程序
第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通过建立有效的目标成本管理体系、责任成本控制体系和动态成本管理体系,规范集团的成本管理工作。
第二条 术语与解释
(一)集团:除非特别指出,本制度中集团指河南伟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集团总部:指包括集团各职能部门在内的行政管理范围;
(三)城市公司:集团下辖的各城市公司;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三条 适用于伟业集团所有开发项目的成本管理工作(合作开发项目可参考执行)。
第三章 管理程序
第四条 项目可研阶段
(一)根据城市公司或储备中心提供的土地信息、市场调研报告,由营销中心确定拟(或已)取得地块的项目定位及产品建议书;且通过评审、审批。
(二)根据营销中心确定的项目定位及产品建议书,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总工办负责完成概念方案设计【含产品系列、档次(建筑、景观)】并提供《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可研)》、产品建标(或参考对象),集团储备中心或城市公司工程部负责提供周边市政配套及报批报建费用情况、提供可供参考的周边地块地勘、文勘信息及目标宗地现场情况资料,成本部负责提供主要材料价格及当地建安造价信息等;
(三)根据项目定位、《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可研)》、周边市政配套、当地各种费用情况及产品建标(或参考对象)及建安造价信息等,成本部负责组织城市公司相关部门按照集团统一指导模板的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目标成本(可研版)各分项的编制(其中:成本部负责土地、前期、基础、建安、公建费用分项的编制,营销部负责营销费用分项的编制,财务部负责管理费用、开发间接费、财务费用及税金的编制);项目目标成本(可研版)各分项编制完成后,成本部负责完成《项目目标成本(可研版)》的整理、汇总,并提报集团进行审核;
(四)项目管理中心成本部根据集团领导的审核意见,组织集团相关部门对《项目目标成本(可研版)》进行修订;
(五)修订后的《项目目标成本(可研版)》,作为项目投资论证资料的一部分,和其他资料一起由城市公司提交集团组织评审,集团总裁审批;若不能满足拿地要求,由集团总裁给定一个成本限值,有关各方按此限值去重新规划和测算。
(六)若成功获取目标宗地,《项目目标成本(可研版)》将作为项目后续阶段目标成本设定的基本依据;否则由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成本部存档。
(七)根据审批后的《项目目标成本(可研版)》,城市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项目团队成员一起研讨,最后成本部负责根据统一的模版要求,完成《方案设计阶段成本控制指导书》,集团总裁签发执行。
(八)根据《方案设计阶段成本控制指导书》,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成本部负责完成《方案设计任务书成本控制附件》,作为《方案设计任务书》的附件。
第五条 方案设计阶段
(一)方案设计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由城市公司总经理组织,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总工办完成《项目技术经济指标(方案版)》和《项目产品配置标准(方案版)》,并经城市公司总经理及集团相关业务中心审核后,报总裁批准;根据集团确认的《项目技术经济指标(方案版)》、项目产品配置标准(方案版)》和《项目目标成本(可研版)》,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完成项目目标成本(方案版)各分项的编制(其中:成本部负责土地、前期、基础、建安、公建费用分项的编制,营销部负责营销费用分项的编制,财务部负责管理费用、开发间接费、财务费用及税金的编制);
(二)根据审核意见修订后的《项目目标成本(方案版)》由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核后,作为《项目开发任务书》论证文件的一部分,和其他资料一起由城市公司提交集团组织听证,集团总裁审批;若项目目标成本(方案版)超可研版,须报集团总裁审批。
(三)根据审批后的《项目目标成本(方案版)》,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总工办对方案设计阶段所做的成本控制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方案设计阶段成本执行报告》,报集团总裁审批。
第六条 施工图设计阶段
(一)在施工图设计开始前10日内,根据审批后的《项目目标成本(方案版)》,由城市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召集项目团队成员、协调集团项目管理中心开会讨论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成本限额、设计要求及成本控制的初步建议,最后由成本部负责根据统一的模版要求,形成《施工图设计阶段成本控制指导书》,经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总裁审批后,作为施工图设计阶段成本控制的依据,由集团项目管理中心具体实施。
(二)施工图设计完成后35个工作日内,由项目管理中心成本部负责组织完成施工图预算;并根据集团确认的《项目目标成本(方案版)》和施工图纸,成本部负责组织城市公司相关部门按照集团统一指导模板的要求,完成项目目标成本(执行版)各分项的编制(其中:成本部负责土地、前期、基础、建安、公建费用分项的编制,营
销部负责营销费用分项的编制,财务部负责管理费用、开发间接费、财务费用及税金的编制);项目目标成本各分项(执行版)编制完成后,成本部负责完成项目施工图阶段《项目目标成本(执行版)》的整理、汇总,并提报集团审批。
(三)根据审核意见修订后的《项目目标成本(执行版)》,由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总裁审批后执行;若项目目标成本(执行版)超方案版,须报集团总裁审批。
(四)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项目管理中心成本部负责组织对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施工图设计阶段成本执行报告》,经集团总裁签批。
第七条 工程实施阶段
(一)成本分解及合约规划
1、项目目标成本(执行版)》编制完成后30日内,由成本部项目对接人负责对《项目目标成本(执行版)》进行分解,形成《项目目标成本分解》;
2、《项目目标成本分解》由城市公司总经理签发执行,作为项目目标成本责任控制的参考依据;
(二)动态成本跟踪
1、动态成本的跟踪由《合同台账》、《合同变更台账》、《项目动态成本表》(月度)》实现。
2、根据签订的各类分包合同的内容确定《合同台账》项目的分类明细,合同金额应为合同价款的真实值,如签订合同为暂定金额,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真实的合同价款后,填入合同金额表内。
3、《合同变更台账》的项目,按照《合同台账》的分类明细进行划分,同《合同台账》建立一一对应关系。
4、合同变更(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差调整等内容)所产生的合同金额变化,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审核及确认后7日内,由成本人员负责录入成本系统。
5、每月5日前,由项目成本对接负责人对本项目上个月未发生合同金额进行清理、预估,对己发生合同金额调整(如合同预算调整、合同变更调整)、费用变动情况进行确认、汇总,完成《项目动态成本表(月度)》。
6、每季度第一个月7日前,由成本部对接人负责根据《项目动态成本表(月度)》编制完成上一季度的《城市公司成本分析报告(季度)》,提报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批。
7、《城市公司成本分析报告(季度)》由集团成本部统一指定模板。
(三)目标成本的超支处理与调整
1、在项目开发过程中,若发生了不可预见的事项、预测条件发生改变或因管理不善,导致成本费项即将发生或很可能发生超出目标成本时,成本部应按照要求填写《项目成本费项超支预警表》,向城市公司总经理发出预警,并按照如下程序进行超支额度的审批:
(1)在不需要突破项目目标成本总额的前提下,通过调剂项目成本的费项指标得以平衡。
(2)必须要突破项目目标成本总额的,由城市公司负责经办,报集团总裁审批,同时,由城市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项目团队对超预设目标成本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优化建议报告,与项目目标总成本(执行版)调整申请一同上报集团,总成本追加5%以下的,集团总裁审批;总成本追加5%以上的,须报董事长审批。
2、项目目标总成本(执行版)的调整条件及范围:
(1)项目开发计划调整(例如:产品形式有调整、分期开发有调整等);
(2)项目本身基本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如:土地面积增减、合作方式改变、规划定位改变、建筑面积的增减等】;
(3)重大设计变更、政策性调整。
第八条 工程结算
(一)分包工程(含室外配套及零星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由城市公司工程部提供结算资料,填写《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成本部在收到结算资料后一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
(二)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由城市公司工程部提供结算资料,填写《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成本部在收到结算资料后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结算。
(三)对项目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10%或结算价减合同价不小于10万元的,应报集团分管负责人审批。
第九条 项目决算
(一)在项目达到清盘条件后,由成本部负责提供开发建安成本数据,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销费用由城市公司汇总形成《项目竣工成本》。
(二)城市公司财务部应将《项目竣工成本》与《项目目标成本(执行版)》进行对比分析,形成《项目成本总结与分析》,并同《项目竣工成本》报表一起书面提报集团总裁审批。
公司成本规章制度篇5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规范生产成本核算,达到生产成本管理与控制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在抓好生产过程成本管理与控制的同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全面提高生产成本的会计核算水平,是公司领导特别是公司财务工作人员的重要职责。
第3条公司财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对生产成本的列支范围、核算的程序方法等进行的强制性规范,以保证生产成本核算成果的质量。
第2章产品生产成本核算基础工作
第4条为了准确、真实地核算产品成本,公司各部门、各生产车间和仓库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基础工作。
第5条公司各部门根据公司下达的指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费用开支实行分口管理、层层落实的管理办法。
第6条各生产车间要加强对产品成本核算的基础管理工作,具体工作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
1、对生产耗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工具、备件以及主要低值易耗品等实行定额管理。
2、准确统计每批产品的原材料耗用,并在各产品之间进行合理分摊。
3、根据本公司水平对各种产成品、在产品制定合理的工时定额,使其成为工资费用分配、个人考核、班组工时利用情况的依据,并把经过准确统计的产品生产所耗工时上报给财务部。
4、设立专门的领料员,对每种产品的原材料进行准确记录和分摊。
5、区分原材料的定额和无定额,有定额的应按定额领、发料,无定额的应编制领用料计划,实行限额发料,不准以领代耗。
6、对月末结存的材料等物资实施盘点,如需继续使用的应办理结转手续,转入下月继续使用;不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及时退回供应仓库。
第7条仓库管理
1、加强仓库登记管理,对领用的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及备品备件进行全面、准确登记。
2、严格物资的验收计量,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原材料、备件、产品等物资的入库、出库和水、电、气的消耗,都要经过严格的检验和计量。
3、强化物资的盘点管理,建立《物资盘点表》,实行定期盘点和不定期盘点相结合的方法。
第8条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对生产中耗用的各种原材料、备件、工具和动力,工时、设备利用情况,内部转移,成品交库、出库和数量,质量检验,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建立原始记录。
2、采用统一的原始记录格式的填制方法。
3、严格签署、审查、传递、汇集、保管程序,保证数字完整、清晰、真实可靠。
第9条财务部应对成本核算及管理工作按月进行严格考核,尤其对生产产品所耗工时、生产批次产品领用的原材料进行严格控制,如有超标或浪费现象应给予相应处罚。
第3章产品生产成本核算要求
第10条公司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凡不属于本期产品承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已经支付,也不能计入本期产品生产成本,要严格划清成本开支的界限。
第11条生产成本核算必须划清下列界限,不得相互混淆。
1、正确划分应计入成本与不应计入成本的界限。
2、正确划分各月的费用界限。
3、正确划分产品费用和期间费用的界限。
4、正确划分各种产品的费用界限。
5、正确划分产成品和在产品的费用界限。
第12条下列支出应当计入产品生产成本
1、直接材料,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直接燃料和动力、包装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2、直接工资,包括公司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其他直接支出,包括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福利费等。
4、返回废品损失,因质量原因由质检部门判定由下步工序转回的,应由本工序承担费用损失。
5、制造费用,包括公司各个生产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工资、员工福利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加工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差旅费、折旧费、运杂费、托运保管费、交通费、电话费、保险费、检定费、计量费、维护费、工装费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第13条下列支出不得列入生产成本
1、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对外投资的支出。
3、被没收的财物。
4、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
5、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14条下列收入不得冲减生产成本
1、规定应列入营业外收入的各项收入。
2、固定资产变价收入。
3、外销材料、废次品等发生的收入。
4、按规定应直接上交财政的各种罚款收入。
5、按规定不应该冲减生产成本的其他收入。
第4章产品生产成本核算方法
第15条公司产品按生产作业计划归集生产成本,生产成本核算采用“逐步结转分步法”,根据工序特点,按品种分步结转半成品、产成品成本。产品成本的核算期为月份。
第16条直接材料的归集与分配
1、生产管理部门按订单或《生产任务通知单》编制《领料单》,仓库按《领料单》配送原材料,生产制造部门按《领料单》领用原材料。
2、生产车间统计人员依据直接材料的原始消耗记录,分类别按品种汇总,编制《原材料耗用明细表》,月末财务人员将仓库转出的原料领用数量与统计人员上报数据核对,并分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
3、车间统计人员还要按产品品种明细编制《返回产品回收明细表》,作为直接材料的减项,同时计入产品原料成本,并计算出产品单耗。
第17条步骤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与生产产品相关,但不能直接归属某个产品的费用,按照一定的系数归集分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并计算出产品单耗。
1、直接人工费的归集与分配
(1)生产车间设专人负责生产车间的考勤工作,以便于归集为生产批次产品所负担的人工费用。
(2)财务部月末根据生产部门上报的考勤簿编制《工资及福利费明细表》,列示于“生产成本―直接人工”与“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的借方。将计入“生产成本―直接人工”借方的人工费按一定的系数分配计入产品成本,并计算出产品单耗。
2、工艺用辅助材料的归集与分配
与生产直接相关的辅料、耐火材料、冶金辅具、其他材料等按项目归集,按一定的系数分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并计算出产品单耗。
3、工艺用燃料及动力的归集与分配
与生产直接相关的水、电、风、气(汽)等燃料动力按项目归集,按一定的系数分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并计算出产品单耗。
4、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制造费用是指生产部门为组织管理生产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保费、租赁费、保险费、存货盘亏费(减盘盈)及其他制造费用。制造费用也要按一定的系数分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并计算出产品单耗。
(1)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根据该部门所设考勤簿及《工资及福利费明细表》进行归集。
(2)生产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应通过编制《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明细表》进行归集与分配。
(3)其他制造费用应通过编制《其他制造费用明细表》进行归集。
第18条返回废品损失的归集与分配
因质量原因由质检部门判定由下步工序转回的,应由本工序承担费用损失,直接冲减本期生产合格量,发生的费用损失直接计入产品生产成本。
第19条当产品完工后,按照工序要求,编制《产品生产成本计算单》。同时,编制《可比产品生产成本计算单》,与同期或基期比较。
第5章产品生产成本核算基本程序
第20条公司产品生产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1、对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核,确定这些费用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应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费用和应计入各项期间费用的数额。
2、应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各项费用,区分为哪些应当计入本月的产品生产成本,哪些应当由其他月份的产品生产成本负担。
3、每个月应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生产费用,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各种产品生产成本。
4、既有完工产品又有在产品的成本,在完工产品和期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与归集,并计算出完工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5、完工产品的生产成本结转至产成品科目。
6、结转期间费用。
第21条生产费用计入成本的方法
1、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按各种产品实际投料或原始记录的实际耗用量直接计入。
2、各种辅助材料费用、燃料动力费、工资、固定资产折旧费、车间经费等,凡是为生产单一产品发生的,应直接计入该产品的生产成本;凡是为生产多种产品、由多种产品共同耗用而不能直接计入的,按一定系数进行分配。
第22条其他几个特殊问题核算的处理办法
1、原材料、燃料、备品备件、半成品等发生的盈亏处理
必须查明原因,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报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扣除责任者赔偿后的余额,按公司内部管理权责的划分,分别计入和冲减公司管理费用及车间经费,或按规定调整消耗量或产量。发生毁损的,应当先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最后将剩下的金额计入公司管理费和车间经费。
2、具有待摊性质和预提性质的费用处理
(1)具有待摊性质的费用,在其发生时一次性计提,然后将其纳入到有关成本项目当中。
(2)具有预提性质的费用,根据其具体使用项目在其预先提取时分别计入“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或“应付利息”当中。
3、“废品损失”的处理
(1)凡是生产中的废品,将废品扣除可回收的价值后,在原成本项目中反映。
(2)凡是销售后用户退回的废品,均应退回原生产车间,冲减该产品当月产量。其废品损失应计入该产品的生产成本,并将废品的销售量及销售成本以红字按原数冲回产成品账户,冲减当月的销售量及销售成本。如果废品修复后入库,应增加车间的当月产量。如系上一年度销售退回的废品,只冲减当年的销售量,不冲减生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