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部门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企业部门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业部门管理制度精选篇1
总则
第1条为规范办公管理,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2条适用范围:除总经理外其它全体公司员工。
第3条人事行政部负责此规章制度的监督和施行。
一、考勤管理制度
第1条每个岗位月休天数由人事部根据岗位情况安排,时间为4-8天,每天工作时间根据季节调整公布。
第2条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安排值班轮休或加班。
第3条公司实施指纹打卡考勤
1、员工亲自到公司指定地点进行指纹打卡,每日两次,早晚各一次。
2、员工忘记打卡,须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附有部门主管签字报人事行政部
3、如员工因特殊原因无法打卡的,事后应由上级领导签字,无签字的视为旷工。第4条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在上班时间半小时以内视为迟到,半小时后到且无事先请假者视旷工一天。
2、早退在休息时间之前离开者视为早退,无事先请假早退者视旷工一天。
3、旷工无任何办理手续、无故缺勤者视旷工。
4、请假详见休假管理规定。
5、出差、外勤因公在外办事,调休均需按要求填写相关单据。
第5条连续旷工或当月累计旷工3天的,公司予以开除。
第6条考勤处罚
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罚款10元,月累计迟到早退达到5次的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10%。旷工:旷工1次,扣除3倍日工资;
旷工2次,扣除10倍日工资;3次以上,予以辞退。
第7条以上规定适用除总经理外其它全体公司员工,特殊员工不考勤需总经理批准。
二、休假管理规定
(一)种类及标准
第1条国家法定假日法定假日一年共十一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一天、五一国际劳动节一天、端午一天、中秋一天、十一国庆节三天。
第2条事假因事休假,按批准天数休假。一般员工请事假,1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人负责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3天及以上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事假由总经理批准。员工事假不计发任何工资。
第3条病假因病休假,具有医院证明视为病假处理,其它一律视为事假。凭区级及以上医院病休证明,并按证明天数休假,无病假证明医院检查记录亦可,一般员工请病假1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经理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病假由总经理批准。
公司行政部门规章制度
1、生产管理,工程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设备管理制度。
2、技术管理,设计管理,开发管理制度。
3、物资管理制度。
4、会计账务成本管理制度。
5、人事总务管理制度。
6、管理有关异常事项的检核报告追踪与改善。
7、全公司教育培训训练计划汇总与推行。
8、公司部门间有关事项的协调,标准成本设立修订,单元成本分析与推行,经营资料分析异常反应,改善方案的提供,气体分销业务上游,运输方式选择方案的成本依据。
9、预算编制协助建立及管理。
10、投资计划方案的审核编制及执行追踪,新产品的成本预估,售价拟定。
企业部门管理制度精选篇2
1、在正常情况下,各科室的工作应在服务职能范围内独立运作。
2、逐级请示汇报工作。局机关工作人员向股长(或副股长)请示、汇报工作;股长(或副股长)向主管副局长请示、汇报工作;副局长向局长请示、汇报工作。正常情况,不能越级请示或多头请示。
3、 越级请示、汇报工作
①遇到重大的突发事件或重要的工作(或政治性较强的工作),由于时间紧,无法与主管领导联系时,可越级请示工作,亦可边处理边请示、汇报,直到处理后,再请示、汇报工作。
②各股室工作与主管领导意见不一致时,可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工作,由主要领导协调处理。
4、局领导,在下级请示、汇报工作后,应予以明确答复,答复不了的,应予以说明情况,并尽快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
5、局的工作人员,因不按规定请示、汇报工作而造成混乱和失误的,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企业部门管理制度精选篇3
第一章 总则
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
第二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条 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 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 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 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 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 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跃级呈报。
第九条 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 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 第十一条 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第十二条 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三条 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做到有始有终;
第十四条 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五条 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六条 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七条 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八条 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九条 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二十条 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
第二十二条 各级领导应注意下列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
3.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考核;
4.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情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第三章 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经理应试合格。
第二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用。
第三条 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 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
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
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四张;
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 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 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2-3个月内为考察期,考察期间薪资是以当地工资水平给予;考察期满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职员试用期为1至2个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十五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2、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
3、表现特优者,得由部门经理签报总经理核准缩短试用期限(试用期最短为十五个工作天)。
第七条 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
1.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熟练、谨慎及胜任度;
2.对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
3.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
4.出勤记录——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
5.荣誉感——是否具有团对精神及意识;
6.亲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
第八条 试用期满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予以考核,以书面(试用期满薪资调整表),呈报总经理考核的,方为正式任用(薪资调整实施天从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条 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一概不得录用:
1.负案在身且尚在缓刑期或被褫权尚未复权者;
2.原在其它公司和机关服务时,未办离职手续、名声很差或被解职免职者。
第十条 服务年资自到职天算起,停薪留职或服役期间不予计算;辞职或退休后复经任用者其原有年资不予连续计算(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
第四章 作息与考勤制度
第一条 作息时间:
1、星期一至六:9:00——17:30;
2、中午休息时间:12:00——13:00 ;
3、本公司为双休制。
第二条 周日及国家法定假天均休息,但考虑到本公司业务的特殊性,将安排人员进行轮流值班。
第三条 员工上下班一律亲自打卡(签到),经总经理核准免打卡(签到)者除外。
第四条 迟到(早退):
1.朝、夕会未到并未请假者给与相应处罚。
2.上班迟到15分钟之内者为迟到。
3.上班迟到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4.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5.提早下班15分钟之内者为早退。
6.提前下班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7.提前下班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8.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不予发放全勤奖金;
9.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10.以上情况均会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因处罚得来的罚款本公司一律不归为己有,匀平均补贴给所有员工。
第五条 因业务,须于晚间或假天加班者,应事先呈报部门经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条 外出洽公者,若预知会延误上、下班时间者应事先报备部门经理签字,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在外恰公无法于上、下班前赶回公司者,应以电话报备部门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但次日须请部门经理在出勤卡上补签确认。
第七条 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五章 请假制度
第一条 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事假:
1.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天,超过者原则上不给予批准,具体视特殊情况而定;
2.全年请假不得超过十五天,每次不得超过连续五天;
3.一次请假超过十天(含)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4.事假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
第三条 病假:
1、凡请病假经领导签字,全年累积不得超过三十天;
2、病假连续两天以上(含)请附医师诊断证明;
第四条 产假:
1.女性员工分娩前后给假五十六天(产妇产检可提前请产假或产假未休完者可转换为年假);
2.妊娩三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十天;
3.未满三个月流产者,以病假处理;
4.服务满一年以上者,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未满者减半发给。
第五条 婚假: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第六条 公假:
1 .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
2.请假期间薪资照发。
第七条 工伤假:
1.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伤或致病者,须申请工伤假;
2.工伤假在一年(含)的内者,基本工资照发;
第八条 请假时依下列规定呈报核准:
一般员工请假两天以内(含)由副总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第九条 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请时,应先以电话向所属部门经理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
第十条 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不得请假。
第十一条 事假、病假的规定天数,年度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
第十二条 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事宜,否则视同旷职。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视为旷职论,旷职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惩戒,凡一个月内旷职累计达三天者,予以解职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缺席者;
2.无故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者;
3.凡未事先请假,而逾期未补办请假手续者;
4.凡事先请假未觅妥职务代理人者;
5.停薪留职,未办妥手续者。
第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须办理停薪留职:
1.请病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2.请事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3.因案被法院拘留十天以上者,但经判决不起诉或无罪确定者;
4.因特殊事由需停薪留职者。
第十五条 停薪留职者,请办妥停薪留职手续方为生效,否则视旷职论。
第十六条 员工停薪留职期间,除停发薪资外并停止享有公司一切的福利。
第十七条 停薪留职最长以三个月为限,其原因消除后,应于三天内自请复职,否则视同自动离职。停薪留职人员,概不保留底缺,如原服务部门无缺额或业务上已无需要时可以不批准其复职。
第六章 离职制度
第一条 员工擅自离职者,应以下列规定办理:
1、经理及会计人员于三十天前,一般职员于十五天前,书面形式呈请核准;
2、离职须填写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表、客户资源信息交接表与物品交接表;
3、未依规定办妥离职手续而离职者,除不发给当月薪资及奖金外,公司若因而蒙受损失时,将视情节予以追诉。
第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不经预告,直接解雇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证据确凿者;
2、向外泄露公司机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偷窃或侵占公司财务或营私舞弊或挪用公款者;
4、对公司人员实行暴行胁迫或重大侮辱行为;
5、故意损毁公司物品或机器设备者;
6、携带危险禁品或防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公司或酿成以外灾害者;
7、有煽动员工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第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经预告,直接解雇:
1、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环境者;
2、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员工理念偏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3、连续旷职三天或一个月内旷职达三次者;
4、与厂商勾结或收受厂商财务,证据确凿者;
5、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相近的业务者;
6、有其它重大过失或不检行为导致较严重后果者。
第七章 移交制度
第一条 凡本公司任职的人员如遇人事变动、离职、调职等,均应办理移交手续。手续办妥后方可离开原职,未完成移交手续而离开者,公司将扣发所有薪资,直至办妥移交手续后补发(移交手续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因移交不清或未办理移交手续,而使公司受损时,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条 员工移交事项如下:
1.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物品;
2.本公司或部门有关的印章;
3.本部门及个人保管的客户资源信息;
4.未办完或未结案的重要业务资料;
5.本部门保管的其它所有资料,包括电子资料。
第八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员工的奖励分下列二种:
1.嘉奖——根据功绩做相应嘉奖;
2.特别贡献奖——奖金上不封顶,也有可能是带薪旅游或实物奖品,由公司董事会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嘉奖:
1.对公司有特殊良好表现者;
2.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并经主管经理提报批准者。
第三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小功:
1.对公司业务、企划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一定成效者;
2.全年全勤,无迟到、早退及请假者;
3.检举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而使公司及时防范者。
第四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大功:
1.遇灾后,为公司抢救有功者;
2.替公司开源节支,节省重大支出,有具体事实并经过经理提报批准者;
3.揭发重大不轨活动,经查属实者。
第五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特别贡献奖:
1.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2.对公司业务、企划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巨大成效者;
3.工作定期考察,考绩优良,未曾旷职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4.对公司有特殊贡献,堪为全公司员工表率者。
第六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惩戒:
1.上班时间后有吃早餐、零食等行为;
2.上班期间非公务需求而阅读报纸者;
3.公话私用,屡教不改者。
第七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
1.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推销物品者;
2.未经许可,带外人进入工作场所或让外人使用公物者;
3.态度傲慢,不服从负责人员指派工作者。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小过:
1.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下棋;
2.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图利者;
3.为他人做不实的证明者;
4.偷拆他人或公司的信件者;
5、对上级人员有关职务上的查询,有故意隐瞒或作不实的报告者;
6、代人打卡或签到(托人者同)而证据确凿者;
7、遗失公司支票、汇票等重要票据,但未造成重大损失者。
第九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大过:
1.有渎职,失职等情况,后果较严重者;
2.违反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者;
3.为逃避或转嫁责任,做虚假记录或报告者;
4.在工作时酗酒滋事或扰乱秩序者;
5.怠工、罢工者;
6.其它关系情节重大者。
第十条 员工遗失公司财物,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均应负赔偿责任并视情况进行处分:
1.遗失现金者,照遗失金额赔偿;
2.遗失支票者,经止付无效而被冒领者,按票面金额赔偿;
3.遗失货品者,照市场价金额赔偿;
4.遗失其它财物者,照购买价金额赔偿。
第十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其下属人员有包庇纵容或未尽监督考核者,应负连带责任,如情节重大者调职降级。
第九章 员工福利制度第一条 本公司正式员工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第二条 正式员工均参加社会保险,享有各项保险权利。
第三条 公司可视情况,不定期举办员工聚餐、郊游等集体活动。
第四条 员工与配偶若同时服务于本公司者,其各项福利可享双份。
第五条 部门经理随时呈报表现优秀的员工,经公司评审后视情况发给各种奖励,具体参照第八章的员工奖励制度。
第六条 公司年终结算如有盈利,对于全年无重大过失员工发放年终奖金,发放
标准如下:
1.服务满一年者发放月薪一个月,未满一年者按比例发放;
2.未到年终离职者不发。
第七条 公司年终结算如有盈利,根据考核,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调薪。
第八条 公司每逢重大节庆日(春节、中秋节等)向员工发放礼品或礼金,其金额视公司业务盈余及财政状况而定。
第九条 每月18日作为公司工资发放日,发放前月工资。
第十章 岗位管理制度
第一条 部门主管、经理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维持公司各部门的正常运转;
3、合理安排每个项目的正常运作;
4、指挥监督部门员工的日常工作,积极引导他们顺利开展工作,使公司业务高
效运作,快速发展;
5、部门主管有权招聘、解雇部门人员,但须经总经理批准;
6、部门主管有权调整部门人员岗位与工作;
7、如部门主管未合理的安排工作,经理有权立即作出调整;
8、加强成本核算,厉行节约,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条 财务部门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认真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并按期上报;
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和报表等档案资料;管好各种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据。收据与支票领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使用完应办理注销手续;管理库存现金与各种有价证券,保证其安全完整;
4、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5、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凭证、报表等有关内容相符;
6、空白合同由财务部统一管理,业务员申领合同,必须做好登记、备案;
7、财务部有权督促业务员签订合同;
8、每单业务结束后,有权向业务员确定金额,并结算;
9、在结算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操作的,不得给予结算提成及奖金;
10、及时配合业务部开据发票,送货单等票据;
11、在收款过程中,业务员如遇有扣款行为的,必须向业务员索要客户扣款证明,否则视为应收款项处理;
12、业务开展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操作的,有权拒绝支付款项,并及时向总经理或董事长汇报;
13、认真核实报销凭证,由上级领导签字后方可支付;
14、认真、统一管理公司客户资源,做好归档管理;
15、每月将应收款、应付款、办公费用、工资、业务开支等报送总经理审阅。
第三条 企划部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及时、准确的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
3、积极配合业务部和设计部的有关工作,做到尽善尽美,并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交流;
4、正确掌握客户对产品的要求及市场信息,对产品进行正确的定位、延伸;
5、服从并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任务;
6、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不断创新,争取又好又快的发展。
第四条 业务部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经常与客户保持联系,加强管理,保证业务各个环节不出问题;
3、及时掌握客户对产品的要求及客户信息,向公司反馈信息,为公司的业务拓展提供依据;
4、准确掌握客户对产品要求的各个细节,与企划人员及时交流;
5、服从并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6、业务员接单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特殊情况除外),并把公司的相关资料按规定送达客户;
7、合同一式三份,一份交客户,一份交业务部,一份交财务部;
8、签订合同后,应及时收取货款;如遇客户拒不付款,则必须将商品完好拿回公司,否则货款将暂时从业务员薪资里扣除,直至拿回货款再补发;
9、货款应及时交到财务部,不能另作它用,一经发现,一律依法追回并解职。
第五条 客服部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热情接听客户电话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3、如遇客户投诉等电话,必须耐心、平和的进行接听和处理;
4、爱惜所用的电脑、电话等公司财物;
5、在岗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6、积极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并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及业务水平;
7、如遇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8、及时向相关业务部门转达客户的各种诉求。
第六条 设计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及时、准确完成公司安排的设计任务;
3、设计师设计稿子必须按企划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对设计工作单上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
4、设计师根据工作的时间自行调整、支配,按时完成;
5、晚上加班者,一般正常情况下请勿超过23:00,次日早上9:00正常上班;
6、如特殊情况任务时间紧迫,加班超时过晚,允许次日延迟一个小时上班;
7、服从并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8、不断提高自身的设计水平;
9、设计工作单由财务部发放,一式三份,一份财务部留存,一份交于主管,一份由设计师本人保管;
10、设计单子完成后,设计师将设计工作单三联一并交回财务部,并签字认可完成情况,由主管写上评议,将作为提成奖金依据,如未填写设计工作单的一律不计提成及奖金。
第十一章 卫生与安全制度
第一条 公司员工应共同维护好环境及公共卫生,随时整理工作环境,保持整洁。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均有防止或抢救火灾及其它灾害的责任。
第三条 员工发现有突发状况时,应及时反映上级与及随机应变,做必要的安全处理措施。
第四条 员工在值勤职务时需要使用公司车辆,应先报备核准,并需先了解其性
能,检查车况。行车时亦需遵守交通规则,倘有违规罚款时须自行处理。
第五条 员工每天上下班离开公司时,应检查电灯、门窗、电脑、电器等,以防盗窃或火灾发生。
第十一章 培训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为鼓励员工进修,充实专业知识,提高工作效率,拟办理在职员工教育培训,增强自身各方面素质。
第二条 培训项目分为:
1、新员工由人事部门发放公司规章制度并进行解读和释疑;
2、各部门按照拟定的培训教程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
3、在岗员工将根据不同阶段,接受公司的再培训计划;
4、公司将视不同情况,对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培训。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条 作为在公司里任职的全职股东,除积极遵守此《规章制度》的同时,还须遵守《全职股东守则暂行条例》,此条例不随本规章制度向非股东员工进行发放。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若有未尽事宜,需修改补充时,另行通知更改。
企业部门管理制度精选篇4
一、研发部门岗位职责
1、研发部部长
①负责研发部的日常工作安排和研发部人员绩效考核。
②负责领导研发部人员完成公司安排的研发任务。
③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及时组织研发部人员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
④根据研发和技术攻关的项目,召集研发人员制定具体的实验方案和实验步骤。
⑤审定研发人员的实验报告,并对研发成果的技术方案的可行性作初步定审。
⑥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研发部的工作情况和人员情况。
⑦对公司提交研发项目成功的可行研究性报告,并对可研报告负责。
⑧负责研发部人员的更替和晋升。
⑨确定每一研发任务的主研,及研发项目中途主研的变更。
⑩研发成果用于生产时,带领研发部人员指导生产。
2、研发部主研
①针对研发部部长分配的研发任务制定具体的的实验方案和实验步骤提交研发部长审定。
②根据审定决定的实验方案和实验步骤带领助手做实验。
③根据实验的具体情况,及时向研发部部长汇报情况,并提出变更实验方案。
④对助手进行日常工作考核和绩效考核。
⑤实验成功后及时写出实验报告交研发部部长。
⑥实验成果用于生产时,带领助手指导生产。
3、研发部主研助手
①协助主研完成研发部部长分配的任务。
②协助化验工程师作好研发部实验样分析工作。
③管理好研发部资料。
④完成研发部部长交待的其他工作。
4、化验工程师
①根据研发部部长分配的研发任务制定分析规程,并分析化验研发部实验样。
②指导研发部主研助手分析化验研发部实验样。
③在研发部实验样较多时,安排生产化验人员进行分析化验研发部实验样。
④对研发部和生产化验设备及药品进行准备并作好材料计划。
⑤对研发部的化验设备和药品进行安装、配制和管理。
⑥指导、培训生产化验人员,提高化验人员的技术水平。
⑦解决生产化验分析的技术难题。
⑧协助处理生产化验的仲裁事件。
⑨对生产化验标液药品进行标定。
⑩协助管理化验室。
二、人员进出、晋升、淘汰制度
1、辞职按劳动合同执行。
2、有下列情况的予以辞退(对有①、②项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①泄漏公司生产及研发技术机密的。
②严重违返公司制度的。
③经研发部部长考核即没有研发能力,又在一年时间内无研发成果的。
④经研发部部长考核有研发能力,但在一年时间内无研发成果,又不按研发部部长的安排工作的。
3、招聘
根据研发的需要,经公司批准,由研发部部长负责在生产岗位或外界进行招聘。
4、有下列情况的予以晋升或加薪:
①勤于工作,研发能力强,屡出研发成果的。
②主动与生产岗位联系,找出问题并主动指导解决问题的。
③技术能力强,有较高的管理能力的。
三、休假制度
1、研发部人员享受公司生产管理人员休假待遇。
2、正常上班期间需休假的,须经研发部部长同意。
四、日常工资考核制度
1、研发部人员日常月工资实行定工资制,月工资中含保密费。
2、研发部人员日常月工资由研发部部长依据日常工作的表现和成绩进行加薪和减薪。
五、研发部人员薪酬待遇和研发成果绩效考核制度
1、研发部人员薪酬组成
①月工资及技术保密费。
②年终奖励。
③研发成果奖。
2、月工资
①主研2600元月(其中技术保密费300元)
②化验工程师2800元月(其中技术保密费200元)
③主研助手2300元月(其中技术保密费200元)
3、年终奖励
在当年没有研发成果时,视研发人员日常工作情况按如下标准发放年终奖励:
①主研年薪酬(含保密费):40000-50000。
②化验工程师年薪酬(含保密费):35000-45000元。
③主研助手年薪酬(含保密费):30000-40000元。
4、研发成果奖
根据公司分配和生产中的技术研发项目,研发成功向公司提交研发项目成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后,由研发部部长根据技术的难度和项目的价值大小向公司申请项目研发成果奖。公司批准后,研发部部长向研发人员公布并发放成果奖的1/3,若申请专利成功发1/3,用于生产成功后3个月,达到预期效果后发1/3。若未申请专利,用于生产成功后3个月,达到预期效果后发2/3每项成果奖由研发部部长视考核情况,按如下比例分配:
①主研得成果奖40-70%
②化验工程师20-40%
③主研助手10-30%,
5、研发部部长绩效考核由公司总经理考核。
六、保密制度
1、研发部资料未经研发部部长同意不得借阅。
2、研发部人员不得向外界泄露研发项目和研发技术和成果。
3、有上述情节的,视情节严重性,扣发或要求泄密人员退还公司所发保密费,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泄密人员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向外界泄密和以公司研发项目成果向外界提供技术支持的,公司将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泄密人员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七、研发项目及方案审定制度
1、研发项目由公司向研发部下达。若生产系统有技术难题,可由研发部部长向公司建议解决生产系统技术难题的研发项目,公司批准后,由公司向研发部下达研发项目。
2、研发部接到研发任务后,由研发部部长召集研发部人员分配任务,确定主研。由主研提出初步研发方案交研发部部长审定,方案审定同意后,由主研带领助手进行实验。
八、研发成果审定制度
1、主研根据实验室试验情况,及时向部长汇报试验成效,初步测算技术方案的可行性,若技术方案可行,由项目主研制定中试方案交部长审定,主研按审定后的方案进行中试。
2、主研根据中试的情况,向部长写出完整的研发项目实验报告交部长审定。
3、研发部部长根据主研的项目报告,测算技术和经济效益的可行性。
4、研发部部长根据测算技术和经济效益的可行性,决定研发项目是否终止和成果大小。并向公司提出研发成果应用于生产时,装置建设的方案和投资资金预算及建设周期。
九、其他
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研发部门所有员工。
2、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企业部门管理制度精选篇5
一、总则
为进一步开拓市场,做好公司产品的宣传、推广、销售以及公司的形象宣传,提高工作效率,并加强市场部的管理,严肃纪律,特制定本制度。所有市场部员工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二、市场部管理制度
1、市场部人员牢固树立公司、部门与个人之间利益相一致的观念。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作保证,向市场要效益,充分挖掘、发挥个人能力,群策群力,薄利多销,在公司领导下开展工作。
2、市场部人员必须对公司负责,严守公司机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市场部人员应严格遵守合同法,严肃公司的合同使用,施行合同领用登记手续,采用合同编号。未经公司许可,市场部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合同或公司名誉开展与公司无关的业务,否则将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4、市场部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书面总结,将该年度业务进展情况及合理化建议上报公司,并交市场部主管人员存档。
5、业务人员出差应每日应1-2次与公司保持联系,汇报业务进程。
6、每次业务签订之前必须先向公司汇报业务进展及具体情况,以便保证供货等相应条件的可行性。合同签订后将原件交公司存档,并及时将具体要求等反馈给公司及相关部门。
7、打电话时要使用普通话,用语礼貌、得体。不得因私事拨打长途,不得拨打信息台等无聊电话。
8、业务人员如要调走,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公司写辞职报告,将本人与公司之间的帐务清算并将本人业务工作进行整理、交接后由市场部主管人员签字方可离开公司。否则作为离职处理,公司将保留追究其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的权利。
9、业务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的现场销售工作。
10、完成公司或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市场部工作制度
1、负责公司产品销售策略的制定、实施以及市场开拓。
2、市场信息、行为的及时收集与反馈,市场预测。
3、新产品、新市场的策略制定。
4、各类项目的承接、组织招投标、合同签订和款项回收。
5、不断收集客户的需求信息,建立完善的客户资料管理体系。
6、维护客户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7、及时进行款项回收工作,并按期提交回收报告;承担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的回款不及时的责任。
8、销售工作的监察与评估。
9、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