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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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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内部控制规章制度范本,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精选篇1

为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达到节减支出、合理负担、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用经费实行“厉行节约,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其他;统一管理,严格审批”的管理办法。

二、委机关各科室业务费开支一律集中由局财务室管理,各科室不得自行设立现金和费用支出账户。委财务室必须在每月10日前向局领导通报上月经费收支情况,正确反映收支结果,定期进行财务分析。

三、委各项经费支出,坚持先报告后审批,先批后用的原则,实行书记“一支笔”审批。每张票据有经手人、审批人,做到手续齐全。

四、严格现金管理。发生现金业务时,必须实行规定范围内提取现金额度。库存现金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限额。

五、加强银行存款账户管理。办理存入业务时,经办人要对票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填制记账凭证;办理支付业务时,经办人要凭经过领导审批、审核、经手人签字(或盖章)的票据办理转款;办理拨款业务时,经办人员要根据计划,凭经过领导审批、股长审核的收款单位收据办理拨款;办理结算业务时,经办人要凭经过收款单位领导审批,代办员、经手人签字(或盖章),主任审核签字的票据办理付款。并提高对原始凭证审核管理,随时向主管领导提供存款余额等信息。

六、严格财务审批程序。各类专项拨款、指标外拨款必须经县领导、委领导审批,各项指标内拨款必须经委领导。

七、加强印鉴、支票管理。财务印鉴、支票管理实行内控制度。财务公章、转账支票由会计保管;

八、杜绝借用公款。凡委机关干部、职工因公出差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公款的,需本人自行垫付,公事结束后将原始凭证按时上交财务,并按财务规定执行报销。

九、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各股室无自行采购权。小额采购办公用品,由办公室人员采购;各科室特殊需要的大额物品,由相关科室提出申请,经分管书记同意,书记批准。

十、加强财务监督。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以身作则,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发现违反本财务制度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通报批评并取消相关科室、相关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精选篇2

为规范我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效运作资产、积极增收节支,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严格按公司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业务,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岗位职责

(一)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四)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五)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 ,由经办人、部门经理、 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六)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七)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 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支出审批制度

支出相关部门审核

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经理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二、费用审批及报销流程。

各项费用开支,必须经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和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并按以下具体各项费用的报销流程办理:未通过

第二条 原始凭证有效性的规定:

(1)经办人员在费用支出时,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以下凭证视为合法凭证,准予报销:

税务机关批准的带防伪水印底纹和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税务发票;

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

邮政、银行、铁路系统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

(2)经办人员取得的合法凭证时,应按要求规范填写,否则,视为无效凭证,不予报销。

(3) 经办人取得报销凭证时,凭证内容应填写完整;住宿发票填明起止日期及天数,否则不予报销(除特殊情况外)。

(4)经办人报销支出费用时,报销内容应符合报销凭证的使用范围及性质。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人员。

一、各项费用的报销制度

1、借款报销及审批制度

第一条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或报销,应据实认真填写借款单,由各部门经理审签,总经理助理确认以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借款清帐联在报销完毕后退还给借款人。

第二条 员工出差预借差旅费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注明借款事由,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第三条 借款人须在公务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结清借款,前款不清后款不予办理借款手续。每年12月31日前,除12月下旬借支的款项外其余所有个人借支的备用金都必须结清归还,逾期不还的,一次或分次从工资中扣回。

2、公司内部采购报销制度

第四条 各部门应该对生产需要的物资定期编写采购计划,交由该物流部负责人组织采购。采购发生的费用按照正式发票上显示的金额实报实销。

第五条 各部门对于生产急需的物资,由各部门负责人向公司物流部提供物资需求申请函,由系统负责人根据公司仓库内相关物资的储备情况决定,由物流部相关负责人持申请函、相关费用的正式发票依据报销的程序进行报销。

第六条 采取预付款方式的采购物资,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单,填写《借款单》,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预付款手续。

第七条 采购人员在报销时,需由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经手人将手续齐全的“报销单”及物资入库单交财务部经理审核并进行账务处理,冲销预付款项,并根据对方开具收据入账。

第八条 同城采购要求采购人员自借款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报销;异地采购要求自借款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销。

第九条 采购发生的运费,由经手人填写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财务部经理审核后,实报实销。

3、员工本市交通费用报销制度

第十条 凡市内办理公务的业务经理及以下人员,特殊情况下需要乘坐出租车的,事先必须取得部门经理的批准,实行实报实销。

第十一条 所有因公报销出租车费用的员工,必须在出租车票背面注明往返地点及用车事由。

4、公司业务招待费用报销制度

第十二条 各部门人员因公接待外单位人员,需要到外面宴请的,须事先取得部门经理、总经理同意,否则不予报销。部门需安排接待工作餐的,须经部门经理申请、总经理批准,记入部门招待费。

第十三条 各部门人员因公出差确需应酬的,须事前电话请示部门经理同意,限额接待。

第十四条 招待费发票日期栏必须填写清楚并说明招待事由。

5、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中未做出规定的,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精选篇3

一、预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学校制订出第二年财务开支预算,每年春期开学和秋期开学,再视其情况,具体修订预算表。

2、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写处书面报告交中心学校校长,在中心学校校长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3、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开支经费。计划外的开支,未经校长中心校批准,不予以报销。

二、统一审批制度

1、审批权限

(1)、开支200元以内,由校长审批;

(2)、开支200元以上,原则上需经教代会表决通过,由校长负责审批。

2、审批程序

(1)所有项目资金开支,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证明人签字,最后由校长签字报销。

(2)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报账员不得付款,报账员不能入帐,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不得无理纠缠报账员。

三、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1、会议费、活动费及招待费的管理

(1)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教代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后,校长批准后方能开支。

(2)对外活动的接待费,必须由校长同意,并定出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帐,并签字(写明事由、就餐人数)。费用由报账员每月支付一次,并带回附件,发票报销时附件附后。先斩后奏者,一律不予以报销,由经办人负责。

(3)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费的管理

(1)教职工因公出差(含开会、学习、考察、参观),由学校研究确定对象和人数(去城内办事应提前报告学校以便统筹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则不予以报销差旅费。

差旅费、住宿费、车船费按以下标准报销:

1、出差六安车费报20元∕来回1趟。每天生活费20元。

2、培训、学习、考察、参观需集体生活、住宿、坐车、培训费按发票报销。

四、财务原则:

1、账目日清月结,期末整理公布。

2、压低、紧扣支出,民主理财。

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精选篇4

根据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司法局文件以及本事务所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所财务制度。

一、经费管理办法:

1.本所实行帐户单立,独立核算,自收自支,结余留用,经费收支自觉接受市司法局管理、监督、检查的财务管理制度。

2.本所聘用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进行财务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按市司法局统一规定设置帐簿。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会计报表。

3.律师承办各项法律事务按国家统一规定收费。

4.本所依法缴纳营业税、所得税,并向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缴纳管理费、会费。

5.本所收入在缴纳税款及管理费、会费后其他各项支出比例如下:

(1)__%用于本所人员的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费用;

(2)__%为事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业务办公费用,设备购置费用,基本建设费用;

(3)__%为集体福利基金,含住房基金、风险基金等;

(4)__%为医疗基金;

(5)__%为业务培训基金;

(6)__%为储备基金;

(7)__%为主任基金;

二、财务管理权限

1.本所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

本所合伙人会议有权决定本所重大财务开支。本所授权主任批准一般的财务开支。会议有权拒绝所主任和合伙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合理的财务开支决定。

2.主任批准的财务开支的权限为:

(1)办公费、交际费、差旅费等日常性开支;

(2)工资、提成、奖金;

(3)二千元以下(含本数)非经常性开支。

3.合伙人会议审批财务开支的权限:

(1)购置固定资产的开支;

(2)二千元以上非经常性开支。

三、本所律师承办各项律师业务、收取费用必须经本所统一办理,不准自行收费和开具收据。

四、本所收取的外汇收入(含外汇人民币),应严格按国家有关外汇管理规定存于银行,使用时依法办理报批手续。

五、差旅费收支:

(1)要本着从业清廉,减轻委托人负担的原则。

(2)律师承办各类业务,差旅费由委托人承担,结算时凭单据与委托人结算。如果需要向本所财务预借差旅费,完毕后凭单据报销。

六、本所主任主管财务工作。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律师会议决定。

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精选篇5

一、办公费: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月不得突破4元,在限额内由各科科长自行掌握使用,超额部分一律不予报销。

二、文印费:打印文件资料,一律经办公室主任签字批准,并严格控制打印份数。不经批准的,所有费用由打字员个人负担。文印所需纸张、油墨等用品的购置,由办公室报请主管财务的主任批准。

三、电话费:各科室电话一律取消长途功能,继续推行费用包年制度。费用缴付由财务科统一办理,每季考核一次。

四、照明费:除夜间加班,值班外,其它时间,宿办室电灯一律关掉,做到人走灯灭。机关大院及楼道由警卫人员负责,出现常明灯的,每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10元。

五、探视费:系统内干部职工或直系亲属生病需要慰问探视的,由县社领导安排,不经领导批准,任何科室或个人一律不准用公款进行探视。

六、招待费:上级或职能部门来人需要招待的,必须提前报请主任批准,主任不在报付主任批准,由办公室安排陪餐人员,用餐标准和用餐地点。陪餐人员一般不超过三人,用餐标准每人不得突破30元,财务科凭领导和经办人注明招待原因的收据予以报销。

七、医药费:工龄在15年以下的,每人每月15元,工龄在15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增发医药费一元,有重病住院需要检查治疗的,必须取得县以上主治医师证明,并报县社主任批准,所需医药费,由县社根据情况酌情解决。

八、维修费及低值品购置:机关需要购置家俱或房屋设备需要维修时,事前由办公室造报预算,报主任批准后购置或施工。在家俱用具的管理上,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保管的原则,由办公室、财务科造册登记,摸清底数,明确责任。每年进行一次盘点清理,对无故丢失或损坏的,由责任人按现价包赔损失。

九、费用开支批准权限:除电话费、办公费实行包干外,其它费用开支在10元以内的,由经办人签字,科长批准报销,超过10元的,由主管财务的领导批准报销;凡购物超过100元的,由主办人汇同财务科共同办理。

十、建立财务内审和公开制度:每月要由主管领导组织有关财会人员,对机关财务开支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并通过上栏或召开职代会的形式进行公布,增强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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