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规章制度
宣传部是负责宣传校学生会各项工、活动和思想动态的部门,负责宣传设计与制作和新闻报道工作。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宣传部规章制度范本5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宣传部规章制度(精选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新闻宣传工作,维护我校新闻宣传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及时准确地宣传我校建设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上海交通大学新闻宣传工作是指以上海交通大学及所属单位名义,通过校内外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活动。
第三条 新闻宣传工作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以弘扬主旋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根本出发点,遵循客观、准确、及时的新闻规律。
第四条 宣传部(新闻中心)是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管理、协调、实施以学校名义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对外新闻发布及对内新闻宣传,管理和指导校内各单位组织实施的新闻发布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进行新闻发布(以个人名义发表学术研究观点除外,文责自负)。
第二章 新闻宣传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第五条 新闻宣传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上级领导来校视察、调研、参加学校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等情况;
(二)学校学习贯彻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三)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和重要信息;
(四)学校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学校领导的重要讲话;
(五)学校各方面建设取得的重要成就和典型经验;
(六)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
(七)其它需要及时宣传报道的事项。
第六条 学校的新闻宣传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含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情况介绍会)、邀请记者来校采访或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通稿,利用校内媒体发布新闻等形式。
(一)新闻发布会(含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情况介绍会):对涉及我校改革发展中心工作的重大事项,对我校教学、科研等各方面重大成果,对可能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信息和事件,以上海交通大学名义举行新闻发布会。
(二)邀请记者来校采访或直接向媒体推介新闻通稿:对于不需要举行新闻发布会(含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情况介绍会)的其他需要对外发布的事项,视情况邀请记者来校采访或以上海交通大学名义直接向媒体发布新闻通稿。
(三)利用校内媒体发布新闻信息:校内媒体包括校园网、报(刊)、电子显示屏、广播电视等媒介形式,由宣传部(新闻中心)主管的校内媒体包括上海交大主页、上海交大新闻网、焦点网、上海交大报、《思源》杂志等。学校要求及各单位希望在宣传部(新闻中心)主管的校内媒体上发布的新闻信息,由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审核发布。在其它校内媒体上发布新闻信息,由该媒体主办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章 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七条 由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组织上海交通大学新闻发布会,或邀请记者来校采访,以及直接向媒体推介新闻通稿。学校各相关单位应给予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第八条 新闻发布会的审批
(一)凡需要向上级报批的新闻发布会,必须在上级部门审批后举行;
(二)学校根据需要,责成宣传部(新闻中心)组织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信息;
(三)宣传部(新闻中心)根据对外宣传工作的需要,提出组织新闻发布会建议,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四)校内各单位需要举办新闻发布会,一般情况下应提前一周向宣传部(新闻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由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校内各单位需要邀请记者来校采访,应提前一周向宣传部(新闻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由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人审批。
第九条 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实施
(一)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一般由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人担任。涉及学校全局性重大问题的发布由校领导或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发布人;应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的要求举行的新闻发布会由申请单位的负责人担任发布人;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会,按有关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发布人。
(二)新闻发布会的新闻背景资料,由提请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单位或与发布信息直接相关的单位负责准备,报宣传部(新闻中心)备案。
(三)新闻发布会后,宣传部(新闻中心)应及时做好有关新闻报道的收集、反馈和总结工作,并将新闻发布资料归档保存。
第十条 涉及境外媒体参加的对外新闻发布,由宣传部(新闻中心)会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后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需要学校上级单位审批的,待上级单位审批后方可对外发布;校内突发性事件或其他重大信息须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发布。
第十一条 各部门(院系部处及直属单位)须设新闻宣传干事。各部门报送新闻信息给宣传部(新闻中心)主管的校内媒体,须先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由新闻宣传干事通过专门途径报送宣传部(新闻中心);宣传部(新闻中心)对新闻稿进行分类、编辑、审核后发布,重要新闻须经主管校领导或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后方可发布。
第十二条 对外新闻发布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保密规定,防止泄密。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依法依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一)未经批准擅自发布新闻或超越新闻发布范围的;
(二)未经授权以学校名义或公职身份发布新闻的;
(三)未经核实事件真相,发布虚假新闻的。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宣传部(新闻中心)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新闻发布程序、新闻评价等有关制度。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宣传部规章制度(精选篇2)
为认真落实学校的安全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教育网络,加强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制定并实施好学校卫生计划,加强健康课的教学,让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预防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制定并实施好安全教育计划。
1、加强交通安全常识的教育,让学生了解道路交通标志,交通安全的常识,遵守交通规则。
2、加强安全用电教育,让学生了解电对人体的伤害,如何避免触电事故,正确使用家用电器的方法,触电后的应急方法。
3、加强消防安全教育。让学生安全使用燃气灶具,了解消防安全标志图例,学会发生火灾后如何自救和逃生的方法。
4、加强校园安全教育,让先注重课间活动的安全,体育活动的安全,校园劳动的安全,自然实验的安全。
宣传部规章制度(精选篇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合办、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每名在校学生都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组织的法制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法律知识,增长法制观念。
2、学校要制定好课堂法制教育计划,保证计划、课时的落实。每学期法制教育课时不得少于10课时。
3、《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一些与青少年学生相关的法制教育内容要列入思想品德课教学内容中。
4、对相关教师实行培训上岗制度。由思想品德教师和班主任担任学校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主要任务,其他学科的教师要将法制教育的内容与课堂教学相结合,力求使课堂教学法制教育具有针对性,生动活泼,易于学生接受。
5、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的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6、开辟法制宣传栏、张贴法制挂图、播放法制教育影片等多种形式定期宣传基本法律常识。通过开展团队、班队活动等引导和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7、开辟校园网“法制教育专栏”,利用学校网络对学生进行网络法治教育,提高学生对网络犯罪的认识和抵抗能力。让网络在法制教育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8、在学法的基础上,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9、不断完善学校法制教育制度,制定评估、检查的具体标准,定期对学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载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使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宣传部规章制度(精选篇4)
宣传工作是学校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宣传工作必须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对外树立学校良好的公众形象,增强学校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对内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学校的凝聚力。为了使学校的宣传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面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学校的中心工作服务,从而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宣传组人员
负责:黄绪莲
成员:
二、新闻报道
1、新闻报道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及时(不能超过一天)、准确地大力宣传学校的教学教育成果和全校师生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光荣事迹。弘扬正气,传递正能量。
2、全校各部门、科室、年级组、教研组,及时向宣传组报送具有新闻价值的信息。宣传组成员接到任务后,不推诿,不拖拉,及时掌握第一手材料。
3、采写的新闻稿件必须交分管领导审核。凡涉及全校性的重大新闻,必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发稿。
4、定期组织宣传报道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学校宣传队伍建设。
三、校刊
1、校刊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关注教育改革,宣传学校的发展,反映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营造浓厚的文化、教学、科研氛围作为办刊宗旨。
2、校刊完成编辑、排版后,必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印刷、发行。
四、校园网络
1、学校网站由瞿万宇老师负责整理,更新,维护。各块有专人负责审订文稿。
2、网络宣传资料由各部门、教职工提供,经各部门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学校政策法规的发布必须经校长同意。
3、网站栏目设置力求新颖,突出特色;内容更新及时,信息报道快速、正确。
4、教师工作群,班主任工作群由李少辉负责监督。教师不能乱发言论,特别是低俗的、暴力的、血腥的、消极的、牢骚和抱怨等更不能出现。如反复劝告不听的,将其从群中踢出。
五、宣传橱窗
1、学校宣传橱窗由校行政办公室统一规划,各部门、科室分块管理。
2、除指定地点外,禁止学校各部门和个人在学校其它任何地方张贴告示、通知、启事等。
3、严禁张贴违反我国宪法内容,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带有挑衅性,侮辱性语言以及未经批准的或带有商业性质的宣传品。
六、成果奖励
(一)、凡被县级、市级、省级,全国级报刊、电台、电视台录用的新闻报道,按一定的标准奖励,该奖励不包括论文发表奖励。
(二)、领奖程序
上述稿件作者持发表文章、稿件证明(如稿件的复印件、刊用通知等)填写《宣传奖励申请表》,经确定、审核后,按标准发给奖金。如同一稿件多次录用,以最高奖项计奖。
(三)、评优
学校每学期将根据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评选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七、资料、公物管理及其它
1、相机、硬盘统一由李少辉管理,严格借用制度。借出和收回都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一般情况除宣传组成员外不得借用)
2、影像资料由郎红艳定期归类存盘。文稿资料一年结束后由本人下载统一装订,交由档案室存档。
3、组内成员相互给力,分工合作。不拈轻怕重,不找借口。
4、新闻稿件按照校园网、市教育网,中国利川网、州教育网等的顺序一稿多投。
宣传部规章制度范本2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会议程序,明确会议任务,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组工作的协调。
二:会议种类
组长会议、宣传部全体会议、各组例会、各班宣委团支书会议。
三:会议时间及主持人
1:组长会议可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由部长主持召开。
2:宣传不会仪每周一次,由部长主持。
3:各组例会每周一次,由各组组长主持。
4:各班宣委团支书会议每月一次,由部长主持。
5:部长也可参加个组例会,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相关会议。
四:会议纪律
1:组长例会时有事必须及时向部长请假。
2:如要发言必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方可发言,不得打断他人的发言。
3:必须遵守会议时间,提前五分钟到会场。不得迟到、早退、旷会。
4:不得在会议期间频繁出入会场,中途离开会场。
5: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会议主持认的同意方可离开会场。
6:会议开始前与会人员必须将移动通讯工具调到静音或关闭状态。
7:会议召开过程中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作其他小动作。
五:会议记录
1:必须有固定的会议记录本。
2:必须有详尽的会议记录
六:会议内容
1:由部长做主题发言,传达学校下发的有关任务及部长例会精神。
2:部长提出近期内工作中出现的的重要问题。
3:各组组长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
4:就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对工作中出现错误的人员进行教育批评,对工作突出的人员进行表扬鼓励。
6:对接下来的工作做出合理的安排和要求。
7:鼓励每一个人积极发言,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