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制订劳动法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规章制度的制订劳动法5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规章制度的制订劳动法【篇1】
目的:为了加强本车间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以明确各小组、各岗位的职责范围,做到有章可循,使车间的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各项管理制度。希望车间全体同仁本着对公司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工作,积极配合,为公司发展,个人利益尽职尽责。
1、早上上班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车间全体集合。由组长列队、清点人员,然后开早会(周六、周日除外),宣导劳动纪律和生产事项。
2、上班时间有厂服者必须穿厂服上班,配带好厂牌;上班时间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短裤等;严禁在车间禁烟区吸烟。
3、上下班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旷工等。上班期间严禁吃零食;不准消极怠工、睡觉、打闹、妨碍生产、无故离岗、串岗等违章事宜。一经发现按厂规厂纪处罚,根据事态的严重性,相关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4、各小组师傅负责本小组一切生产按排、产品品质与劳动纪律,做好区域的环境卫生,生产现场要规范的排放整齐,半成品及成品按指定位置摆放,并加以标识;认真督导员工填写流程卡,并却保流程卡的正常流通。
5、下班前依据自己所加工的工件大小、交货的难易度,提前相应时间停机,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区域清理干净,废料和有用料放到指定位置,严禁混放,并且关闭好相关电源、门窗,有秩序的排队下班。
6、爱护公司财物、生产工具和生产设备,因生产而领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后归还,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严禁乱涂、乱贴等不良现象。
7、所有人员对车间物料控制负责,确保材料充分利用,减少浪费;严禁工作台下随处可见物料,每位人员对交期负责,对师傅交待的任务按期定量完成,制程中所用到的`栈板必须摆放整齐。
8、所有人员必须对产品的品质负责。生产前签核相应样板,生产中按样板随时自检,确保工序半成品、成品品质合格率在99%以上。
9、员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严禁堵塞。所有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
10、所有员工必须对自己负责,心中时刻拥有我要安全之理念。尽全心做好防范措施,绝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加强自卫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安全生产警钟刻不容缓、长鸣不息。
备注:以上所有条约,如有违者,视情节之严重性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罚,对表现优秀者予以奖励。希望每个人都能以主人翁精神挑战工作,只有公司盈利,我们才能赚到想要的待遇。我们共同努力吧,明天的美好属于我们大家的!
规章制度的制订劳动法【篇2】
总则
本《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之主要目的,在使各员工能够清楚了解公司之有关规则、行政制度及员工应有之权利,能在工作上获得更完善的合作和了解。
一、劳动合同
1、自用工之日起,新员工即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人力资源部并按有关法规于指定时间内与新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3、公司会根据需要为新入职的员工订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
1、公司会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按照有关规定为新聘员工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内工资按照《员工薪资待遇签核单》计算工资。
三、正式员工
1、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良好之员工,将于试用期满后获公司书面通知成为正式员工。
2、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优秀之员工,可提前转正为正式员工。
四、退休
1、员工应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届满时退休。
2、公司会考虑按其它合约形式,重新聘用已届退休年龄之员工。惟重行聘用之合约须每年检讨。
五、工作时间
1、员工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有责任了解自己的工作时间,必须遵守所在部门或区域的作息时间限制。未经许可,不可在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
2、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员工每周工作40小时。
3、在需要连续生产的时候,个别部门实行轮班作息时间制。员工应该服从部门的合理轮班安排,配合生产需要;一切未经批准的非法调班均视作为旷工。
六、超时工作
1、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所分配的工作。
2、若因生产,工作或紧急事件需要时,公司将合理地安排员工有偿加班。
3、被安排加班的员工,除特殊事由外,应积极配合公司安排。
4、员工加班,公司有权根据劳动法规选择以1:1补休假或支付加班工资的方式,补偿加班的员工。
5、加班工资不应该视为工作表现的奖偿。
6、以下情况不视为加班:
(1)参加公司、政府或自愿参加的活动及会议;
(2)参加公司内部、外部组织的或自愿参加的培训及学习;
(3)适逢公休日出差,并且在出差地未有参与工作的员工;
(4)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没有按要求完成职现范围以内的工作而自愿意延长工作时间的;
(5)未经申请或未获主管正式批准之超时工作。
七、发薪日期及方法
1、工资计算期间按每一历月计算,即每月第1天到当月最后1天为一计算月。
2、当月工资在下月指定工作日进入到员工个人帐户。
3、在黄金周的月份(如五一、国庆、春节等)新进和离职员工的工作天数统一按调整休息日前的实际工作天数计算。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动合同的解除:
(1)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员工在试用期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除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返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员工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以欺诈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⑦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⑧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⑨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内容达成协议的
2、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终止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九、考勤制度
守时是每个员工应有的操守,公司是绝对不容许员工经常性迟到或缺勤:每月迟到、早退及缺勤超过公司所规定之时间者,其薪金将按比例扣除,屡犯者公司更会对其作出适当的纪律处分。
十、休息日、节假日
1、享有资格:所有员工。
2、休息日:每周星期六及星期日为公休日(倒班员工因工作需要,休息日将遵照倒班表安排)。
3、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节假日为员工有薪假期,而每年度的节假日参照国务院颁布规定。
十一、法定年假
1、享有资格:除特别约定外,连续服务满一年或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法定年休假。
2、员工所享有之法定年假日数,按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实行。
十二、病假
享有资格:员工一经录用,如果持有社保机构指定医院批准的病假证明书,即可享受政府规定的有薪病假。
十三、婚假
享有资格:员工入职后经合法婚姻登记,可按有关法规享有有薪婚假《具体情况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十四、分娩产假
享有资格: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产的女员工,可享有政府规定期限的有薪分娩产假(具体情况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十五、丧假
享有资格: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子女)遇丧,可在办理丧事期间给予有薪假期,具体情况请参照当地有关规定。
十六、事假
享有资格:未满试用期之员工、已经透支法定年假之员工
十七、工伤
享有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认定的员工。
十八、员工福利
1、社会保险:公司依据政府政策的规定,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2、工作餐:员工每天可获当天的餐费补助。
3、班车: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将酌情向员工提供班车。
4、保健: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及岗位需要,公司每年为该等员工作一次免费的常规身体检查并在有需要时注射乙肝疫苗。
5、其它福利:根据政府规定的其它福利。
规章制度的制订劳动法【篇3】
一、学校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由工会主席任组长
二、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推进学校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建设和工作的发展,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规范和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的建设。
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的主要任务:调解教职工与学校在人事安排过程中发生的纠纷,预防纠纷激化;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劳动法。
五、发现矛盾纠纷,应及时调处,做好资料的积累。
六、调解小组组长每学期召集一次调解员会议,了解工作情况。
七、加强协调配合,扎实推进学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规章制度的制订劳动法【篇4】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院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加强稽查队伍建设,调动稽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稽查的职能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休养院综合办公室为稽查考核的主管部门。履行稽查考核职责的人员有:值班经理、公司部门以上管理人员、综合办公室人事主管及指定人员。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三条员工的仪容仪表、出勤、履职情况
第四条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三章稽查考核实施办法
第五条由稽查人员对各部门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时或不定时的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各部门要积极支持稽查考核人员的工作,各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等管理工作,认真及时查处本部门员工中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现象以维护其严肃性。因失察、拖延、推诿致使本部门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理,并被其他稽查人员查处或员工举报的,将追究主管经理的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六条凡值班经理稽查、考核出员工违纪、违规事实,而部门经理未发现的,部门经理承担连带责任(每次0.05分)。
第七条凡稽查主管部门稽查人员稽查、考核出的违纪、违规问题,而值班经理未发现的,值班经理要承担渎职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八条凡院领导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稽查主管部门人员未发现的,稽查主管部门人员承担渎职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九条由其他员工举报,部门未发现和处理,对于相应领导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十条在稽查、考核过程中,必须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允许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否则应严肃处理(每发现一次,责任人扣0.15分)。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1、与稽查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
2、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二条对于稽查人员失职,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50-100元罚款,同时每次扣除考核成绩0.1分。
第十三条年终考核,稽查人员综合考核成绩优秀者,按绩效管理办法,给予其一定的奖励。
规章制度的制订劳动法【篇5】
(1)、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彬彬有礼、高效敏捷;
(2)、衣着整洁、大方得体、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3)、工作区域保持良好端正的坐姿与站姿,无不雅姿态;
(4)、女性员工不得穿拖鞋、超短裙、露脐露背装、迷你短裤、过于暴露的吊带裙和无吊带低胸裙装;
(5)、男性员工不得穿拖鞋、背心、汗衫;
(6)、头发应梳理整齐。男员工头发不应遮住耳朵,长过衣领,不准留胡子。
(7)、接听电话应规范、简洁、用语礼貌,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给客户留下良好印象;
(8)、接听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某某公司”;
(9)、来电尽量在三声之内接听,通话完毕,道别后待对方挂断之后方可挂机;
(10)、办公区域内接听、拨打电话尽量控制音量,并注意语气文明,以免影响他人;
(11)、接听重要电话时,养成电话纪录的习惯;
(12)、同事不在时,代为接听工作电话,做好记录并及时转告;
(13)、严禁利用公司电话聊天、煲电话粥;
(14)、没按标准接听电话,每次扣1分;
(15)、随时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
(16)、工作结束后整理好桌面,将各类资料放入文件柜,妥善保管;
(17)、下班时要关好门窗,随手关好自己所辖范围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等设备并切断电源;
(18)、保持工作区域内的安静无噪音,做到“三轻”――走路轻、说话轻、操作轻。
(19)、工作区域内不可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以及会见、留宿亲友。
(20)、非工作要事,员工不得相互串岗、脱岗、打私人电话。
(21)、任何员工在公共区域内若发现废纸、脏物,都必须立即清理干净。
(22)、不可在公司内擅自贴标、涂改、搬移公司财物。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是每位员工应尽的职责。
(23)、上班后不允许吃早餐,化妆,需尽快进入工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