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诊疗管理制度规定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放射诊疗管理制度规定,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放射诊疗管理制度规定(篇1)
我院现在使用的放射诊疗设备有:X射线CT机2台,DR摄影机1台,数字胃肠机1台,X线床旁摄影机2台,DSA机1台,医用直线加速器1台,模拟定位机1台。20__年-20__年完成X射线诊断人次153728人次,放射治疗341人次,ECT检查1226人次,核素治疗34人次。
我院现有放射工作人员1名,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到依法执业。20__年12月和20__年10月10-11号,我院工作人员参加了泰安市卫生监督局举办的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班,并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我们严格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了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时严格按规定佩戴个人剂量计,委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定期委托泰安市职业病防治院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和离岗期的健康检查,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泰安市卫生监督局举办的放射防护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我院的放射科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机房门口均设置醒目规范的`电离辐射安全警示标志和工作指示灯,委托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对放射诊疗设备和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每年进行一次状态和防护检测,确保在设备性能和放射防护合格的情况下开展放射诊疗工作,以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及公众的辐射健康与安全。
我院的放射诊疗场所均配备了铅衣、铅围裙、铅三角、铅围脖等个人防护用品和受检者防护用品,配备了必要的检测仪器。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严格遵循医疗照射适当化和放射防护化的原则,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做好屏蔽防护,对育龄妇女和儿童进行医疗照射时,事先询问育龄妇女是否怀孕,并告知患者或家属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院于20__年11月向山东省环保厅申请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20__年7月,我院委托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对门诊综合楼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建设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20__年11月6日,泰安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泰安协和医院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表》进行了审查并通过验收。
今后,我院将不断加大对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放射诊疗管理制度,定期做好对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放射诊疗工作安全规范开展。
放射诊疗管理制度规定(篇2)
我区职业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在各级党政部门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市卫生厅和市监督所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开展了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全面开展了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新、改、扩建放射诊疗项目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及审查;放射防护用品配备、个人计量监测、健康检查及档案建立情况;放射防护监测、警示标志设置情况;放射事故应急预案情况等。
二、检查情况
此次共检查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医疗机构9家,其中《持放射诊疗许可证》9家,2家医疗机构无《放射诊疗许可证》,其中1家正在申请办理但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另1家因设备防护不符合要求即不予许可,持证率为%。检查的9家医疗机构共有x射线诊断设备台,CT台,有放射工作人员人,持证人,持证上岗率98%。放射工作人员均佩戴个人计量计,个人防护用品配备齐全。机房门外
有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和工作指示灯,放射工作场所的防护设施大部分能达到防护要求,对达不到防护要求的医疗机构均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各医疗机构防护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健全并按要求实施。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新参加工作的放射工作人员没有经过健康体检和岗前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没有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从事放射诊疗活动,没有建立健康管理档案。
(二)有些医疗机构的x射线诊断设备运行指标和防护达不到要求,机房门口的工作指示灯已损坏没有及时维修。
(三)大部分医疗机构无受检者防护用品,未制定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四)x射线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健全。
四、今后工作
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要求,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
通过此次对全市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情况的全面检查,使医疗机构建立健全了放射诊疗的各项规章制度,消除了各种
放射安全隐患,规范了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活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将不断加大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强化医用射线装置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重点医疗机构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指导规范其制定科学的诊疗计划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避免不必要的或重复的照射,保证照射定位和诊断的准确性,保护工作人员和受检者的健康安全。
放射诊疗管理制度规定(篇3)
1、按照临床医生填写的要求透视检查项目进行透视,遇到可疑病例应建议摄片检查。
2、根据临床医生填写的要求摄片检查部位决定摄片规格,并登记编号,认真、及时做好摄片和报告工作。
3、各种造影必须预约登记,发放《病人术前注意事项单》,写好摄片检查报告。
4、精神病人检查时,必须由家属或工作人员陪同,以防意外,不合作病人应经临床医生初步治疗,安静合作下检查。
5、建立各种位置投照条件,保证片子质量。
6、在科主任领导下读片,报告描述客观,字迹清楚,填写完整。结合临床定期检查影像与诊断报告质量。
7、遇到疑难病例请临床医生参与讨论,或送外院会诊。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8、图像资料统一保管,专人负责。借片需办理借片手续。
9、暗室保持整洁干燥不漏光。
10、装卸片子与冲洗均按暗室操作顺序进行。
11、保持片子不过期,不受潮,暗盒不污染,不发霉,及时更换药液。
12、发现差错事故及时讨论找出原因,并作好登记,提出改正措施。认真开展室间与室内质控工作。
13、下班前关闭所有机器,搞好机房、办公室卫生及环境卫生等。
14、未经科主任或院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为外来人员免费进行各种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