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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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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会计管理规章制度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1)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 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 ,由经办人、部门经理、 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支出审批制度

一、目的

1、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

二、适用原则

(一)使用商业单位制,经营计划和财政预算内,授权行使终审权。(经理/部门负责人对该单位之营业指标负全责)。

(二)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

(三)授权方式可分为两类:

三、审批程序

1、计划内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 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2、超计划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 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

四、计划审批内容

1、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由运营中心收齐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并库存,各部门登记领用,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每月底由运营管理中心向财务部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经各部门签字确认)。

2、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包括机房与OA设备):其购买由各部门报申请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技术部、运营管理中心统一协调核准后,对协调或购买情况写出需求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入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3、参展/会费:由经办人随借款单附上邀请函与盖章完全的参展申请表复印件,由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付款。本地展会原则上不得支付会务费;外地展会如在参展费中包含会务费用的,必须注明人数与明细并履行上述审批手续。凡批准住会,予以报销往返车票与会务费;不住会的,报销车票与差旅补助。

3、凡是参加境外展览会,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总经理提交专项申请报告,注明参展必要性、参展人数、费用预算等。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差旅费: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计划,应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时间、人数、由部门经理审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经理签字后交财务付款。各部门经理凭出差报告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须提前书面请示总经理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5、工资、奖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准每月考勤,财务部编制发放表,经理签字确认,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发放。

6、业务费用:业务费用包括业务交通费(含油费、保养费、过路费、搬运费)、快递费、礼品费及业务招待费。经总经理批准的计划内业务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批;计划外业务费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2)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

7、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参与业务项目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0、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12、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 “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员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从一出差地转另一出差地人员借款,先请一代理人到财务部部领取 “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

3、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4、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5、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7、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财务部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

3、保管好库存现金,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

6、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

7、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8、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

9、对其他应收、应收帐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等资产的盘点;

10、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

11、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12、清楚工程整体概况,包括规模、合同额、所需主要材料、开竣工时间及项目部人员构成等;

13、理解并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回款条款、总包方代扣费用项目及税金缴纳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结合合同督促项目部回款;

14、按照各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5、每月末及时督促各项目部报帐;

16、及时、准确核算各种原始票据,并制单入帐;

17、准确把握各项材料采购、分包劳务合同,按合同执行付款;

18、工程付款依据合同、财务帐、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19、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20、进行成本费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21、参与业务项目、采购部与材料供应商的结算;

22、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

23、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财 务 基 础 工 作 规 范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是财务工作最基础的部分,它对财务部门日常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解释。

四、票据

1、 票据的种类:

(1) 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

2、 票据的报销要求:

(1) 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要求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包括客户名称(填写陕西艺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项目、金额(大小写应一致)、收款单位盖章、日期。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此报销单专为出差报销使用,后附出差火车、船、飞机等票据、住宿发票、写明出差天数、出差补贴、核出总报销金额。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此支出证明单有两种用途,一种为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情况,填写此单据,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可以报销;另一种为对于一次报销,票据非常多的情况,使用支出证明单进行票据汇总。此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附 则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3)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企业,针对财务管理、财务工作制定的公司制度。订立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在实际工作中起规范、指导作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4)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财务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准确计量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控制和合理配置公司的财务资源;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1.3本规定在公司内部暂时执行,随着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和不断拓展,将进行更改、补充和完善。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2.1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的财务管理体制,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即财务部。

2.2公司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公司的核算体制和财务管理的实际需要,配备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管理。

2.3财务部主要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各项会计制度拟定;

(2)参与公司筹资方案的拟定和实施;

(3)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财务意见;

(4)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统一调度资金;

(5)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管理、会计核算;

(6)负责编制合并报表,提供财务数据,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作好项目和财务分析工作;

(7)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缴税收;

(8)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的保管,票据申购、使用、核销等管理工作;

(9)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账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10)参与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

(11)协调处理与各单位的关系。

2.4财务部建立稽查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5公司董事会按有关程序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三章会计核算

3.1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结合经营项目实际情况,制订并实施有关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及时、正确反映经营业绩和披露经营风险。

3.2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以中文作为记录的文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总分类和明细账科目。

3.3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并实行会计电算化。

3.4公司依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确认收入和成本,以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

3.5公司严格区分本期费用支出与期间费用支出。

3.6公司各项财产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如果财产发生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3.7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和收益、少计负债和费用。

第四章财务预算管理

4.1公司制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规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项目运作等实行全面财务预算,并依据其实施管理。

4.2公司在年度开始前组织编制完成本年度的各项财务预算,财务预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经营预算;

2.盈利预算;

3.资金预算。

4.3公司在预算年度开始后,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阶段的控制和监督,及时进行差异分析,并查实差异的原因,向总经理报告。

第五章收入、成本费用管理

5.1公司建立并完善营业收入的管理规定,确保收入循环中的报价、签订合同、实际收款和开具发票等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以加强对业务活动的财务监督。

5.2营业收入是指公司在营业期间收取的各种经营项目的主营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公司在收讫价款或取得价款的凭证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5.3公司对外投资性的收益包括短期投资收入和长期投资收益。短期投资收益在持有期满后确认,长期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取得的合法审计报告中的财务年度权益确认。

5.4成本费用的核算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当期发生的成本费用,无论其款项是否支付,都应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虽在本期支付的成本费用,但应有后期负担的均不能计入本期成本费用。但应归属本期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不得挂账,调节利润。

5.5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履行请购、审批、合同订立、付款等程序,合理控制成本和费用。费用报销的审批及流程按照费用报销暂行规定执行。

5.6公司合理运用财务杠杆,降低财务费用等资本成本。

第六章资产管理

6.1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金管理条例》、《银行支票使用管理暂行规定》、《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公司现金、银行存款管理暂行规定,对货币资金的使用、银行账户的开设和使用进行管理。货币资金的保管和核算须岗位分离。

6.2公司制定信用政策,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明确欠款对象,落实追款责任并依据结果施以奖惩。

公司采用余额百分比法估计坏账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为期末应收款项的5‰。财务部对已确实不能收回的超龄应收款项,定期逐笔书面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处理。如数额较大者须通过董事会批准后处理。

6.3公司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采购、保管、领销、记录、盘点制度,保证账、卡、物相符。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确认其实际成本。

6.4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健全固定资产购建预算、授权购买、登记核算、维护保养、处置等控制制度。公司的固定资产按分类确定折旧率,采用直线法折旧。全部折旧额在相应资产的有效经营期内收回。

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建、清理、报废等,都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

6.5公司对资产使用部门要求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当期末账面资产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发生差额时,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交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七章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管理

7.1公司的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

7.2公司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本变动、提取公积金以及分红派息等程序。

公司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

第八章筹资管理

8.1筹资是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在自有资金不能满足和保证公司正常运转时,从外部获取资金以达到公司经营目标的必要活动。筹资必须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掌握好筹资策略和方法,确保此项工作安全、有序,并取得最佳效益。

8.2筹资的目的是投资,筹资策略必须以投资策略为依据,充分反映公司投资的要求。筹资时考虑以下因素:以“投”定“筹”、量力而行、具有配套能力和消化能力、筹资成本、筹资管理的难度、公司筹资的期限、负债率和还债率等。

8.3筹资方式包括银行筹资、股票筹资、债券筹资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银行筹资是公司资金筹集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内容,在公司的发展阶段,应尽量争取各专业银行的支持。

第九章投资管理

9.1公司依据国家宏观经济环境、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地区及行业发展状况、公司及项目前景分析等因素,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有较大的影响投资项目,作为是对外投资管理的重点,同时,为改善投资决策效果,提高投资决策能力和收益,董事会对投资项目进行初审、分析、筛选、评价、论证。公司不从事证券信用交易,避免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9.2对外投资应考虑投资增值程度、投资保本能力、投资风险性、纳税优惠方针、投资的预期成本、筹资能力、投资回报期间的长短等,全面综合考虑各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投资的项目。

9.3在争取获得更多的投资增值、投资收益时必须重点考虑投资的风险,包括项目特有风险、公司风险、市场风险。由于项目的市场风险不能通过多角化加以分散,因此其对项目的影响非常重大,但公司风险或项目特有风险也不容忽视。

9.4短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短期投资按取得时的投资成本入账。

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取得的股利、利息等收益,不确认投资收益。

9.5长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并分别在“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中核算。

公司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根据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公司对外进行债权投资,按取得的实际成本,作为开始投资成本。

9.6公司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9.7公司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实施对外投资,并严格履行立项、可行性分析、审批、运作、监督管理和核算等程序,对外投资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章财务信息管理

10.1公司依据《企业财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及财政部颁布的其他有关制度,编制财务报表。

10.2公司的财务报表属于公司的财务机密,未经董事会批准的财务报表一律不得外流。

10.3已经审核过的报表如需外送,需经财务负责人并报总经理批准。月报在次月的十日内送各股东,季报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二十日内送各股东,年报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十日内送各股东。

10.4公司依照《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实行财务电子信息系统,实现授权、岗位分离、记录控制等内控程序的电算化,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性,相关人员在使用财务电子信息系统过程中,严格遵循内部控制规范和技术规范,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10.5公司财务部依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文本(电子)资料。

10.6财务部按照规定作好财务工作交接工作,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全部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十一章附则

11.1本规定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补充。

11.2本规定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1.3董事会委托公司财务部依据本规定拟定若干具体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颁发施行。

11.4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5)

第一章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____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 ,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日记帐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帐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帐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3.2.4企业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3.2.5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帐,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3.2.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帐务。

3.3银行存款管理

3.3.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

3.3.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帐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3.3银行存款日记帐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帐项,出现长期未达帐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3.4应收帐款及预付帐款的管理

3.4.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帐款明细分类帐,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帐,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帐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帐。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销售部门建立健全销售商、供应商的客户档案。

3.5存货的管理

3.5.1存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材料如钢板、焊材、钢管、原料油等;辅助材料如扎丝、油漆、螺栓、螺帽等;备品备件扳手等;福利劳保类如扫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类。

3.5.2存货的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3.5.2.1原材料的购入价格包括买价,装卸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损耗,入库前的挑选费,市外运输费,保险费以及缴纳的税等。

3.5.2.2原材料出库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材料的成本。

3.5.2.3委托加工材料的买价加工费、运费以及有关税金等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按实际收回数量,重新计算入库单价。

3.5.2.4委托加工材料原则上要与受托单位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以明确价格、质量、交期等责任。

3.5.2.5其他存货物、资管理。氧气、乙炔等出入库手续按原材料的有关出、入库手续办理。

3.5.2.6因特殊原因,临时借用工具或材料,属生产用由生产部长签批,不得带出公司大门以外,需带出或外单位借用时,按 3.5.2.7办理手续(注明用途、单位、经办人、地址、电话及归还日期),并由总经理签批归还时由仓库检验无损,办理有关部门核消手续,到期不还先由仓库督促,通知二次不还时报总经理。因业务关系需要或其他非生产需要材料出库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4.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等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单位价值超过1000元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必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做为固定资产。

4.2企业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盘点制度和折旧计提制度。公司财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并制定固定资产目录,生产车间安全设备科应当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卡。

4.3固定资产的计价

4.3.1外购的固定资产,不需安装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发票价格和运输费用价格为固定资产记帐价格,对于外购需安装、调试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外购价格加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合理有关的费用为计帐价格。

4.3.2需外单位承建的基建工作或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时,承建单位要搞好预算工作和合同的签订工作,基建合同和预决算书要送财务部门留存一份。

购置机器设备时要搞好市场调查,搞好设备的技术分析和经济性分析。

4.3.3对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未办理决算的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等,要根据预算书或合同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工程决算后,再调整原估价和已提折旧。对于现已使用而没有档案资料的固定资产(没有建帐)可以采取重置价进行入帐。

4.4折旧方法。我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0年,机械、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车辆折旧年限为7年,电子设备和仪器仪表等为5年。

4.5本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5%。

4.6全部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由财务部牵头生产部设备科、行政部总务科参与,具体盘点时间由财务部根据年终决算的要求决定。

第五章负债管理

5.1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帐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以及预提费用等。

5.2企业各种流动负债应按期偿还,以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按期发放 工资,无特殊原因职工工资必须于次月十五日前发放,以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增加企业凝聚力。

5.3企业购进货物应付未付的款项,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发票等有关单据送交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帐务,正确体现企业负债,正确核算材料物资等的计价和产品成本。

第六章成本费用的核算管理

6.1本公司按照制造成本法核算产品成本。

6.2本公司产品按订单生产,以生产部门下发的生产通知单为核算依据,以批量法为核算方法结合分步法进行成本核算。

6.3生产部门要与财务部门积极配合,产品生产通知单应按购货单位,产品规格型号,下发生产批号。车间统计以生产批号填制领料单来领用原材物料,月末以生产批号为基本单位汇总原料、动力和人工的消耗。企业财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分门别类地制订科学合理的材料、动力消耗定额及计件工资和产品质量指标,制定有效措施将工资与产量、质量、消耗联系起来,以提高劳动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消耗,逐步实行目标成本管理,加强对成本的比较与分析,为创造一个高效、低耗的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6.4成本与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提。要正确划分和核算各项成本费用,严格按规定的核算内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摊销帐户(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企业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额费用和报销制度,本企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都要按规定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并进入当期损益。有关费用报销程序和标准的制度由财务部另行制定。

第七章收入、利润和税金的管理

7.1企业销售收入实现的标志是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对于现款交易实现的销售收入,由开票员开票后到出纳会计交款后方可凭盖有款收讫章的提货联及发货清单到仓库提货,仓库凭此发货并签发出门证。凡赊销产品,一律实行领导签批制,领导签批后方可到开票处开具产品发货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写好欠条、办理担保、登记好客户档案)。

7.2已销产品的降价,必须由总经理等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冲帐手续。

7.3企业要按税法规定正确计提各种税费,准确核算和反映各项税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号前将计算正确的有关税务报表上报有关税务部门。

7.4利润总额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利润总额=销售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销售利润=其他销售收入-其他销售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7.5企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7.6企业实现利润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应按以下顺序分配:

1、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八章财务报表、会计科目和发票的管理

8.1根据会计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本公司结帐时间为每月30日下午6:00为结帐时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有关附注报表应于次月8号前上报公司总经理及有关部门。

8.2__X和各控股公司,应分别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企业之间要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严禁混报乱报费用现象。企业之间往来帐可设“内部往来”科目核算有关经济业务,企业的资金、物资往来要办理有关转帐手续。

8.3公司所有购进货物,原则上200元以上都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水、电、运输费、油料费和维修车辆时都要利用增值税(或合法)发票结算。

8.4企业出入库单、收据等有关凭据采取领用登记制度,用完的有关单据存根及时交回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要认真检查,凭旧本领用新本不得乱领乱用有关单据。

8.5销货发票(含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货通知单)要有专人到税务机关领取。开票、制单、保管、登记实行专人负责制。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票据的登记制度,严禁向非购货单位开具发票。

8.6本企业根据2001版《企业会计制度》建立会计科目。

第九章会计档案管理

9.1本企业要搞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财务部门应于每月月末将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整理入档。

9.2企业财务部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严格档案调阅手续。

9.3 企业财务人员、保管员、统计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造具移交清单,分清前后责任,确保会计档案的连续完整。

9.4 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会计凭证类15年;总帐15年、明细帐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25年、辅助帐簿15年、固定资产卡片(清理报废后)5年;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会计移交清册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第十章罚则

10.1对现金出纳会计违反3.2.1之规定,一经查处每笔业务处罚现金出纳会计5元。

10.2对违反3.3.1、3.3.2款责任人,一经发现或查处每次罚款10元。

10.3公司往来账会计违反3.4.2款,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

10.4对仓储管理员违反3.5.5款,每次处罚责任人10元。

10.5对违反 3.5.8.1、3.5.8.2款,对有关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并限期在2天之内完成(统计员和仓储人员)。

10.6反3.5.10款之规定,对仓储人员及保卫人员每次罚款20元。

10.7对仓储管理人员违反3.5.11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8对车间统计员违反3.5.12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9对会计报税人员违反7.3之规定,每次罚款20元,并自行承担滞纳金。

10.10对违反8.1款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日10元.

10.11对开票人员违反8.5款之规定,每次处罚责任人20元。

第十一章附则

11.1本管理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不完善之处另行文补充规定,凡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11.2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6)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 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 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 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 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十一条 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九)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十)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二)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十三)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的要求,符合《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制度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同时也是控股、参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参考依据。各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应根据相关法规和制度,参照本制度自行制订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各子公司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 资金管理

第四条 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

第五条 公司的财务实行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就是对有关财务计划的制订、审批、实施、检查和分析进行全面的管理,从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稳定地进行。

第六条 为保证库存的现金安全合理,公司各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支取现金先填写借款单,并注明用途、金额、期限等,按规定批准方可支取。预支现金一般不超过元,超过支票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转帐支票结算。任何人不得从营业收入中坐支现金。库存现金必须日清月结,不准白条抵现。

第七条 支票的领取及管理

1、支票领取:

(1)凡领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由有权审批人批准方可领取。

(2)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10000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的用款报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计划书等)。

(3)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使用后三日内报帐。

(4)未及时报帐者财务人员及时督促,并有权不予签发新支票。

(5)持票人应对支票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

2、支票管理:

(1)所签发支票应填写日期、金额(限额)、用途,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2)准确掌握帐户余额,不准发生空头、透支。

(3)出纳人员应每日编制库存现金与银行存款变动表。

(4)出纳人员应于月末填制“银行帐户余额表”,送交财务经理批准后呈报总会计师。

(5)按时于月末填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交财务经理审核,对未达帐项要认真查对,及时入帐。

(6)支票和公司印鉴分人妥善保管。

第八条 预付货款和定金,必须根据合同办理,经由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九条 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支付购货款或工程进度款,经由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十条 对外投资等资本性开支的审批、使用、实施顺序

1、对外投资的拨付,由规划部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实施步骤提出股本金使用申请,分管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会签,由总经理批准后支付。

2、固定资产更新、添置、报废,由使用部门或者管理部门提出,规划部和财务部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会签,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新筹建单位的前期开办费如在公司核算,由总经理授权给新设单位负责人后,各项费用由被授权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单,财务部门在核定的限额内支付,并进行单独记帐、结算。

第十一条 对外收、付款的规定

1、对外付款必须要填制对外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具体办理。

2、有合同(或协议)的付款,在第一次付款时应附上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实行分次付款的,在未结帐前的付款,应由收款方开具收据。

3、收款方必须提供符合公司规定的发票或收据。

4、广告宣传由代理商垫支的,必须要由代理商提供付款凭证。

5、特殊情况先付款,收款方再提供发票或收据的,由经办人向财务办理暂支手续,并负责将发票或收据在规定时间内交回财务。

6、对外付款有合同的,必须要按照约定的帐号办理;付款、收款要求改变帐号的,必须要由收、付款方提供盖有公章的证明,没有合同或合同没有约定帐号的,由收款方提供后办理。

第十二条 公司与非独立二级核算单位往来结算款项,按实际发生的债权,债务金额入帐,并以往来单位、部门、个人为对象分别设置的明细帐,及时登记帐薄,准确无误地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

第三章 应收款项的管理

第十三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如下:

1、应收款的发生:各子公司及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在决定提供信用于客户之前,应对该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按相应的权限批准信用额度,最终由分管副总经理决定是否对客户提供商业信用。

2、所有应收营业帐项均按帐龄基准记存。各单位财务经理必须经常核查所有应收营业帐项(至少每月一次),确定每项帐款的可收性,并每半年编制帐龄帐目分析,交公司财务部审核。此分析将作为设立坏帐准备及坏帐确认的基准。

3、各单位应根据经验确定其本年度每月坏帐应计项目。该应计项目将作为坏帐准备,并每半年进行调整,以反映目前状况。该项准备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每年审核一次,以确定是否恰当。

4、各单位销售部门应经常与信用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帐款的催收,财务部门予以监督。

5、所有被视为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将根据实际金额计入坏帐损失。坏帐确认还应考虑以下条件: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2)债务人逾期末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涉及坏帐核销,各单位应将核销情况书面上报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审批后方可核销。

第四章 存货管理

第十四条 存货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

第十五条 存货入库时,应填制入库单,出库时应填制出库单,其存货数量及金额要与财务核算相符。

第十六条 低值易耗品

1、根据公司的情况,特规定以下、50元以上,使用年限较短,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以及在经营中使用的包装物、周转容器等,为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在购买之前应按规定申购,经有关部门审核,领导批准,方能选购。

3、为了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各单位应按使用单位和部门设置低值易耗品登记簿。

4、使用部门向仓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一式三份的领用凭证,一份留存仓库,作为登记“库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据;一份交给使用部门作为实物管理的依据;一份交给会计部门作为记帐的依据。除此以外,各单位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有关部门保管、以控制各使用部门的在用低值易耗品。

5、要建立以旧换新的赔偿制度,及时按照制度的规定办理,并进行会计处理。要按各使用单位、部门设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细帐(包括量和金额),定期与实物核对,并与财会部门的帐面余额进行核对。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进行登记。

6、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负责使用部门及时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填明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和原价和按照规定对入库残料的作价。由于员工丢失损坏,照章应由员工赔偿。所有离开公司的人员,应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库手续,同时,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

第十七条 盘盈的存货,应当相应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帐户。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十八条 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情况如与帐面记录不符,应查明原因,经报批手续后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帐前处理完毕。

第五章 长期投资

第十九条 长期投资指公司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

第二十条 公司作为投资中心,行使投资功能,对所属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由公司直接管理的参股子公司的投资活动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和控制。公司的投资规划部负责公司长期投资的管理,并负责拟制发展规划及年度投资计划,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重大项目投资需经董事会讨论决议或经股东大会通过。

第二十一条 总投资3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布局政策的,由公司审批,报广电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备案。

符合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允许类项目,中方投资和建设、生产经营条件齐备、外汇需求自行平衡解决,投资总额(或增资额)在100万美元以下的中外合资、合作项目,由公司自行审核,报广电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备案,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机构审批。超过上述规定投资额的对外投资、中外合资项目,及所有境外投资项目由公司上报广电集团审核,按国家规定程序审批。

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长期投资属公司权限内的投资额,由公司审批,超限项目由公司上报广电集团公司审批。

公司参股子公司的对外长期投资由公司形成意见,通过董事会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各全资子公司(工厂)及其受托管理企业和下属企业可自行决策的投资范围为:总投资在100万元以内(不含100万元)的技术改造、零星土建、对外投资、新办三产企业的项目。立项时,需报公司备案。总投资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公司决策确定。项目计划上报公司,由公司组织项目可行性的论证评审,评审意见作为公司决策的依据。

对合资项目和外地投资的项目,其所占的股份发生变更前,均需由项目单位报公司审批后,方可办理变更的有关手续。

第六章 固定资产

第二十三条 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器具工具等列作固定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列为固定资产。

第二十四条 对固定资产实行预算管理,新增固定资产应有可行性分析。购置之前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由办公室、规划部、财务部审核,经分管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签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公司财务部建帐核算,统一提取折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一份留实物管理部门,一份交财务部门,实物管理应保持帐、卡、物三相符。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由规划部或设备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暂时闲置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应报公司规划部统筹安排。固定资产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制度,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和管理要求及固定资产的使用地点,由各级使用单位负责具体管理,并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做到谁使用,谁维护,谁保养。

第二十七条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

1、固定资产清查是从盘点实物开始的。在盘点过程中,要认真核对帐面数量,重新鉴定质量,查明存在的各种问题。

2、公司的固定资产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如果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固定资产,由负责保管或负责使用的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固定资产盘亏、报废发生的净损失超过10万元应书面上报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审批后进行会计处理,数额较大的应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3、公司出售固定资产的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和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计入当年损益。

4、对于经过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属于需要进行清理的,应及时清理,该入帐的要入帐,该报废的要报废。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一般应在年度决算前处理完毕。

第二十八条 经公司决策批准执行的“在建工程”项目,由规划部和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在建工程包括工程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项目经理负责制。

在建工程项目每年清查、核查一次,发生报废或毁损,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经报批后,计入施工的工程成本。

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者毁损,其净损失,经报批后,在筹建期内,计入开办费;在投入生产经营以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进行运转发生的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正式运转中形成产品且可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收入或者预计售价扣除税金后,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验收、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以后,按照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折旧。

第七章 信贷管理

第二十九条 银行借贷

银行借贷业务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负责。此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1、开立(注销)银行户口

2、长短期借款

3、应收票据贴现

4、公司债券

5、财产抵押

6、融资租赁

7、担保

重大融资项目的每个会议,均应有详细的会议记录,每个会议记录应提交公司财务部备查。

融资合同签字前,应有公司总经理及总会计师批准意见。合同签订后,合同由公司财务部存档。

对外担保必须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管理规定,由总经理及总会计师批准。

第八章 资本及资本金管理

第三十条 资本金

公司应设资本金帐户,该帐户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公司应给出资人出资证明。

第三十一条 资本公积

企业在筹集资本金过程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票溢价),法定资产重估增值,以及接受捐赠的财产等,计入资本公积。具体包括资本溢价、接受捐赠实物资产、住房周转金转入、资产评估增值、投资准备五个项目。

公司按规定可以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但资本公积中的接受捐赠实物资产价值、资产评估增值以及投资准备等部分,不能转作股本。

第九章 税务

第三十二条 税务

公司应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金。各单位税务执行的变动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财务部报告

第十章 费用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对各项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各项费用开支均应编制计划,费用总额与营业收入挂钩,奖金总额与利润挂钩,在计划内,各部门可在相应的权限内开支,超过预算的,应履行特别审批和程序。

第三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应于年度结束前编制下一年度的行政办公费用预算,报公司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审批。每月的行政办公费用预算应于每月25日前报总会计师审批,经审批后,应严格执行。

费用开支预算变动10%以内的,由公司总会计师审批;预算变动达10%以上的,修订后再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该审批权限适用于本章所有费用)

第三十五条 费用开支的审批规定

1、公司办公经费各项费用都应列入公司全年预算计划,各部门根据全年工作规划编制当年预算计划,经公司平衡批准后,按月限额使用。

(1)公司各项董事会费用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归口管理。

(2)公司采购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各学会、协会的会费,职工福利费,职工医药费报销,电话费,小车各项维护保养费用等均由办公室根据规定归口管理。

(3)职工工资及各项福利费用、教育培训费由人事干部部归口管理。

(4)出国经费及出国人员费用由规划部归口管理。

(5)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退休人员补助费部分分别由组干部和退管会归口管理。

(6)财产保险、固定资产折旧、资产评估、会计报表审计等费用由财务部归口管理。

(7)业务活动经费由财务部归口管理,公司领导掌握使用,记卡限额并用专项报销单报销。

(8)各项广告费均由总经理掌握使用。

(9)外埠差旅费、各项会议费均应事先向各归口部门的公司领导提出申请,批准后再实施。市内出差费用由各部室领导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报销。

2、审批、报销权限

上述各项各类费用发生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各归口部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审批报销。超过1000元的均由总会计师核准,总经理批准后报销。

第三十六条 各项管理费用的规定

1、差旅费用开支应纳入公司年度成本、费用计划,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章办事。公司财务部、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必须按计划在预算范围内开支,超预算开支按规定审批。差旅费应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出差时间。一般员工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总经理出差,应事先请示公司相关主管领导。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应填写“差旅费用预支单”,由公司部门经理、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预支差旅借款。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一周内将所借款项结清,差旅费的报销审批程序为:由出差人员据实填写差旅报销单,先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再由财务部门审核签字,最后由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到出纳处报销。超过规定标准的,应由公司总会计师加签方为有效。

2、交际应酬费

因开展业务的需要,交际费用应每月制订预算,报公司总会计师批准。,超过预算的经由总经理审批。

3、新品开发项目费用:

(1)根据新品开发项目编制用款明细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并由总经理授权指定专人审核签单报销。年终由公司财务部进行清算。

(2)其他非独立核算经费:根据经费发生部门,由部门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授权部门领导审核签单报销。年终由公司财务部进行清算。

4、工资及福利待遇

公司各部门、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由公司统一制定,区分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规模、业绩、各岗位的专业技能要求和承担责任;奖金与各单位的利润挂钩。

5、职工福利费用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月按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提取日常福利费、退休养老金、医疗经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基金等费用。国家规定变更时,将按变更后规定执行。

6、保险

公司的保险事务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包括投保险种,选择保险公司,索赔等。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应根据公司的统一安排办理财产保险等事务。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全体员工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因公死亡及负伤保险。

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应协助保险合同的执行,遇有保险事项发生时,应及时通知公司,以便及时办理索赔。

7、董事会费

1)每年的董事会费用总额由董事会决定。

2)预算内的董事会费用开支,由公司总会计师复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3)每年的董事会费用开支情况,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监督,并于每年末向董事会汇报。

第十一章 财务分析及控制

第三十七条 财务分析工作是公司财务工作统一管理的重要手段,它与财务预算相结合,以达到公司各项财务工作的控制。财务分析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差异分析及控制报告;

3、对销售收入、经营计划和财务指标进行分析;

4、成本分析、控制成本支出;

5、对各项费用定量分析,将费用支出控制在额定指标内;

6、利润分析报告;

7、现金流量分析;

8、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状况分析,随时监控公司财务状况。

9、新产品开发,投资决策分析;

10、资本运作分析。

财务分析工作的工作程序:

1、财务分析工作由公司财务部和管理部负责统一指导;

2、各子公司的财务部门在公司财务部指导下完成基本的财务分析;

3、凡各部门涉及财务分析需用的各种资料,应按时、按要求提供,以满足财务分析的要求。各个子公司帐簿体系的设置及会计核算应符合为财务分析提供所需信息的要求。

4、各子公司的财务分析要随同月度、季度、年度的会计报表按规定时间上报公司。公司在收到下属子公司财务分析后,结合下属子公司会计报表及其他信息,及时完成综合财务分析工作,报公司领导阅批。

第三十八条 公司考核的财务指标为税前利润、销售收入、投资收益率、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

第十二章 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措施

第三十九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会计内部监督,强化稽核制度

1、各子公司要建立总稽核制度,由专人负责会计核算的质量,复查会计核算中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必要时要设立总稽核员。

2、各子公司的财会部门要加强对业务收付款的监督,建立严格的收付款制度,付款要有付款凭证,业务与财务负责人共同把关;收款要与原始凭证核对,避免业务收入流失,加快款项收现。

3、定期与银行对帐,不容许再出现新的长期银行未达帐,对历史形成的长期未达帐要跟踪管理并责成责任人或专人追查。及时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对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按月编制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于对帐不及时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及其领导要追究责任。

4、各子公司财会部门对应收、应付款、预收、预付款等往来帐款要向有关业务人员定期反馈,责成有关当事部门和业务员负责解决。各子公司领导应带头遵守财会制度,对子公司领导违反财会制度,经劝阻不听时,财会人员一定要越级上报,公司对敢于维护财会制度和公司利益、同各种违反财会制度行为做斗争的人和事给予支持和奖励。对于子公司领导协同作弊,损害公司利益的,要加重处罚。

第四十条 加强对子公司筹资行为的管理

1、各子公司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筹集资金,建立资金预测及分析制度,应根据筹资用途分析确定筹资方式,尽量把子公司沉淀的资金集中起来,统筹使用,发挥效益,避免盲目筹资使子公司背负沉重的利息及偿债负担。

2、公司对各子公司筹资实行总量控制,子公司年末编制下年度筹资、借款预算(内容包括筹资渠道、用途、借款期限等)并上报公司,公司汇总后,根据发展需要以及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和或有负债比例等财务状况,确定各子公司的筹资规模和方式,并下达给各子公司。

第四十一条 严格各子公司的资产报损管理

1、各子公司要加强资产的管理和核算,有效的控制资产损失。各子公司如需处理资产损失,须递交拟报废资产清单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核。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审批后,方能进行会计处理。

2、确认应收帐款坏帐损失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对已经作为坏帐损失处理的应收帐款,仍要加强催收管理,尽量减少公司损失。

第四十二条 规范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减少投资损失,加强对被投资企业的管理

1、各子公司对投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财会部门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2、各子公司必须加强项目投资后的管理工作,要把所有投资项目纳入投资预算,杜绝帐外投资,对本公司控股的投资项目,其财务主管人员原则上要由本公司派出,被控股公司召开董事会,本公司应要求派财会人员列席。各子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审计监督,制定有效的预算管理指标,定期进行考核。

第四十三条 要求各子公司建立成本控制体系,加强成本费用控制

1、各子公司要对本公司的成本费用进行分类核算。在此基础上,编制成本费用预算。

2、各子公司应成立预算委员会对成本控制进行管理,子公司领导在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时,应重视成本的控制管理。要以成本预算为成本控制的依据,在执行预算的过程中,定期对实际发生的成本和预算成本进行比较,发现差异及时查出原因,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以保证成本预算的实现。预算期终了,要将日常发现的差异及原因汇总分析,找出成本变化的规律,并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

3、各子公司要强化单笔业务的细化核算,加强对每一笔业务进行细化的成本核算与控制。

4、各子公司要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一些重点费用开支项目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邮电费、出国费、办公费等的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 实行重大事项报审制度

1、各子公司大额贷款、对外担保、投资项目、重要固定资产或生产经营设施的添置、产权变更(兼并、破产、股改制度)、资本金变更以及重大经济案件等实行向公司报审管理,各子公司财会人员要把好关,凡规定要向公司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第四十五条 控制担保风险

1、各子公司不能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如有特殊需要时,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报公司审批,由法人代表对外签署协议。

2、在防范担保风险上,各子公司领导要有风险意识,必须经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在具体工作中,涉及担保工作程序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办事,切实起到监督作用。如有个别领导违反规定经劝阻不听的,子公司财会人员应越级上报,如不上报,视为失职;如和子公司领导共同违反担保规定,将严肃处理。

第四十六条 强化预算监督控制管理

1、各子公司要重视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控制,要按月检查预算完成情况,分析实际与预算的差异,提出有效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控制差异,保证预算任务的完成。遇重大差异或其他重要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各预算单位预算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预算检查会议,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按季上报预算完成情况季报,每半年和年度要提出检查总结分析报告,半年时提出下半年预算完成预测及工作措施。

2、为保证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单位不得对公司已下达的预算随意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单位如因特殊情况,需对现行预算进行调整时,必须向公司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预算修改申请,就预算调整内容和原因作出详细说明。

3、各预算单位在每年10月份预测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并预测下年度主要预算指标,着手编制下年度预算,在决算工作之前,完成下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第四十七条 深化财务总监委派制

各子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领导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参与各子公司重要经济问题的决策。子公司的财务经理向财务总监负责并报告工作;财务总监向子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财务部负责并报告工作。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修订稿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国家有关会计政策、制度、法规发生变更时,以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制定,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进行修改和补充,并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制度自__年x月x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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