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执行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执行5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执行【篇1】
1、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打卡制度,着工装挂胸牌,并严格落实上下班具体时间。
2、工休按店内轮休制执行,临时事假须上班时间前请示店长或经理批准;请假须真实反映情况;请假一天以上须书面申请经理批准,超过批准期限视为旷工。
3、工作时间须束发,穿着工作服,整齐清洁,佩戴工作牌,淡妆,刘海不得长过眉毛,不能留长指甲,做护理时戴口罩,上班时间不能在手上佩戴首饰。
4、努力培养和提高专业接待素质,按规定礼仪礼貌用语,微笑、亲切接待顾客,主动问候顾客,接待厅内见到顾客须起立,主动为顾客开门。为客人换鞋、铺床,迎三送七,送客人出门不能少于三步。不能在上班时间把个人消极情绪带入店内,影响同事和顾客。
5、尊重顾客。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并按情况及时包馈给店长或经理,无论如何不准与顾客发生争吵。
6、美容师之间互相尊重、关心和照顾,礼貌用语,严禁在营业场院所内讲脏话,争吵、打闹、发脾气,摔物品等言行。
7、服务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主动,主动联系及预约顾客,工作不拈轻怕重,挑三俭四,自觉服务工作安排。不经店长或经理同意,不能随意调班,和擅自安排工作或休息。
8、不能在店内从事工作业务无关的事情。
9、给顾客作护理时,沟通顾客应轻声细语,美容师之间不允许相互开玩笑取乐,喧哗、议论事情。无论上、下班时间,均不能躺在美容床或伏在工作台上休息、睡觉(特殊情况须请示店长同意)。
10、自觉维护本店的形象、声誉,积极提供有利于本店发展的方式方法。不准在店内议论他人是非或与顾客议论本店内部是非。
11、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行为。做护理不准偷工减料或铺张浪费。
12、严格执行卫生清洁制度。
13、上班时间手机调到震动状态,给顾客做护理时不准接私人电话,电话内容由他人代为转告或改时间打入,接听时间不准超过3分钟,顾客预约电话请他人代为登记。
14、每天早、晚班必须交接班,清点货品及营业款。
15、当班时间必须按规定填写各类报表。
16、不能利用上班时间从事个人护理,从事个人护理按有关规定现金结帐。美容师个人购买产品仅供本人使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损害本店的利益。
17、正规合理的使用美容仪器,爱护美容院设备,产品根据需要放入冰箱低温保存。
18、严格保密顾客资料。未经美容院店长(经理)同意,不准私自借用店内资料、物品,不准对外泄漏本店内技术、管理资料及具体经营数据。
19、美容院经理(店长)对属下美容师有绝对领导权和管理权,美容师必须服从管理安排。
20、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不得吃零食、吸烟、渴酒、大声喧哗、追逐、打闹、私会顾客和家人。
21、生活中应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避免吃辛辣,蒜头等口气重的食物。
22、不得向顾客索要小费,或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济私,谋取私利。
23、每周二上午10∶00~11∶00本店例会(11∶00前不预约客人),全体员工须准时参加。
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执行【篇2】
一、在上班时间,不可以随便离开工作岗位,不可以谈笑嬉戏。
二、在上班时间,不可以玩手机,看小说等表现。违反者将承担一定责任。
三、不可以私自把物品送人或降低价格。也不可以私吞,如有违者相应罚款。
四、对客有礼,不能大声喧哗,客人的合理要求应当尽量满足。客人提出意见时要认真聆听。
五、在上班时间,不可以随便迟到或早退。如果有事不能上班必须通知主管。主管同意后才能请假。
六、请假时必须有请假条,并注明请假原因。
七、不可以损害任何商品,要有意识的认真保护商店内所出售的商品,不得马虎。
八、在上班时间,遵守学校校纪校规,不得做违法的事情。如有违法要承担一定责任。
九、在上班时间,做事认真负责,对客人彬彬有礼,不能三心二意。
十、不可以做有损公司名誉的事,损害集体的利益。
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执行【篇3】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
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二)
原则:
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
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
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
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
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
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
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
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补贴。
5、
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度首先安排调休,未能安排调休的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发放加班补贴。
6、
调休时间计算:
⑴零星加班累计时间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⑵周末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⑶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3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7、
加班补贴计算:
⑴零星加班按时薪__70%__1.5__共计小时,计算加班津贴(时薪=工资基数/21.75/8);
⑵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00%,计算加班津贴;
⑶节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300%,计算加班津贴;
8、
加班调休原则上一年内必须调休完,一年内未调休完的算作自愿放弃,公司不再给予
加班调休。
9、
部门负责人及其以上人员,不计加班工资,只能安排补休。
10、调休依据调休通知规定执行。
七、加班罚则
1、
未依本规定提前审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视为个人自愿行为,不算加班,由此产生的损害后果概由本人承担。
2、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并扣除指定加班时间三倍工资处罚。
3、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3倍处罚。
4、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5、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八、本规定经过公司讨论,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加班申请单》
加班申请单
申请人
部门
申请时间
加班时间
起止时数
月日时
月日时
加班
内容
部门主管
行政部
备注
加班类别:□工作日
□休息日
□节假日
□其他
加班申请单
申请人
部门
申请时间
加班时间
起止时数
月日时
月日时
加班
内容
部门主管
行政部
备注:
加班类别:□工作日
□休息日
□节假日
□其他
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执行【篇4】
为规范本厂的正常生产秩序,确保所有产品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所有员工入厂前必须仔细阅读厂部制定的各项制度,入厂工作后视为自然接受制度之规范,厂部将按照奖罚条例严格执行处罚措施。
二、员工入厂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厂部和员工自愿建立劳务关系后转为正式员工,从第二个月起计算工龄。
三、严禁带闲杂人员进入生产区,按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否则引起的意外伤害,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四、全体员工必须爱护公共财产、设施,不得有盗窃行为。下班时必须关机、关灯、关风扇,记数。
五、生产现场的过道要保持畅通,在向下一道工序传递流程中,裁片或半成品上面必须有菲纸,按要求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挪动、不乱发、不错号,不得在裁片、半成品和成品上坐、卧、踩、踏。
六、全体员工要按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动,如有造成废品、次品和需要返工的,必须向师傅补货和返修或向本厂负责人反映问题,不得延拖、藏匿和丢弃。
七、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全体员工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旷工,有要事需请假者,必须经厂部负责人同意后才方可准假;在外面要请假者必须本人打电话给本厂负责人。
八、员工前一个月工资作为信誉保证金到年底结算,每个月月底发放工资。所有员工须做满3个月后方可辞工,符合辞工条件的须提前15天向厂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厂长同意方可离职,否则作自动离厂处理。每个月最大限度休假4天,休假未超4天发放全勤奖30元/月。工作时间满3个月,加15元/月工龄工资,满一年加30元/月工龄工资。
九、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本厂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在等候安排时不得借机争吵影响他人工作,对生产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应及时向本厂负责人反映。
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执行【篇5】
一、成立员工行为规范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物流控股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事务部。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职职工。
三、检查内容
根据员工行为规范内容检查相关事项。(附:员工行为规范)
四、处罚标准
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员工行为规范的现象考核如下:
1、职工工作时间迟到早退30分钟内的1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50元,迟到早退30分钟至60分钟内的1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100元。旷工1天(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不予支付半月效益工资,2天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3天不予支付季效益工资,3天以上不予支付年效益工资。
2、上班脱岗、窜岗、睡岗、私自外出、玩游戏、上网炒股、因私网购、观看与工作无关娱乐视频、干私活,首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200元。1年中有2次违反同类规定的,不予支付当事人季度效益工资。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级机关查处有以上违规行为的,给予待岗处理。
3、上班期间饮酒、打架斗殴,首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400元。1年中有2次违反同类规定的,不予支付当事人当季效益工资。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级机关查处有以上违规行为的,给予待岗处理。
4、因未关好门窗、未关掉电源、办公室未锁门等,但未造成损失的,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若无法确认当事人的由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当月效益工资100元;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情况予以赔偿。
5、因公外出时,无故造成通讯不畅,未造成损失但影响工作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造成损失的,还应根据情况酌情赔偿。
6、因接待来客、电话礼仪、语言交流、名片递接不规范,被客户投诉,经查实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对公司产生损失、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严重程度研究决定。
7、因电脑使用不当,电子邮件使用不当,文件管理不当,记录、证据等保存不当,造成公司文件时间延误、信息泄密等,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造成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研究决定。
8、不按规定时间就餐,不文明就餐,影响公司形象的,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并进行严肃处理,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9、在上班时间、公司开展集体活动等场合,职工未按公司要求着装的,一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0、无故不参加会议或者培训,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让他人代签到,或者迟到早退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手机铃声未关闭、会场接听电话、随意进出会场、会议中喧哗影响他人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1、在禁烟场所抽烟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2、职工如有以下行为,进行待岗处理:
(1)在公司范围内竞争未能上岗、不参加竞争上岗或参加竞争上岗后评比不合格的职工,按待岗处理,待岗时间直到竞争上岗为止。
(2)在公司管理中不服从工作分配,无理取闹,影响公司或部门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待岗1—3个月。
(3)经有关部门查实,有其它违法乱纪行为不够刑事处理的或被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待岗6—9个月。
(4)不按组织程序反映问题或违反《江苏省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组织群众上访的,待岗1—3个月。
(5)当班期间违反劳动纪律,窜岗、睡岗、迟到、早退、干私活、打牌、喝酒、玩游戏,被上级单位查处的待岗1—3个月。
(6)经查实发现有敲诈勒索客户行为的,待岗3—6个月。如造成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另行处理。
(7)不履行工作职责,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待岗3—6个月。
(8)旷工1—3天的,待岗1—3个月;旷工3—6天的,待岗3—6个月;旷工6天以上的待岗1年。
(9)经查实弄虚作假、无故请病假的,待岗1—3个月。
(10)不服从行为规范考核的待岗1—3个月。
职工待岗视情节轻重设定待岗时间,待岗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待岗期间完成单位安排正常工作,按连云港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薪酬。职工待岗结束后不服从公司安排或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分级负责制
员工行为规范考核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
1、职工被上级单位查处违反纪律行为造成公司不良影响的,追究控股公司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所属分(子)公司负责人、副职、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具体处罚:控股公司主管领导不予支付1000元当年效益工资、分管领导800元、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800元、所属分(子)公司负责人1000元、副职800元、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800元、部门负责人1000元。同类事项被上级单位再次查处的,当事人处罚翻倍。
2、职工被公司查处违反纪律行为的(行为范围为第四章第1—3条规定),追究当事人所属控股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分(子)公司负责人、副职、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具体处罚:所属控股公司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分(子)公司负责人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200元、分(子)公司副职100元、分(子)公司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100元、部门负责人200元。
六、其它事项
1.原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或办法执行。无管理制度和办法参考的,经公司研究确定。
3。行为规范被考核违规的人员不得参加当年度评优。
4.各分子公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5.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
6。本规定经民主程序审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