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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宾馆消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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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制定宾馆消防管理制度5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制定宾馆消防管理制度(篇1)

针对巡检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做出合理处理,为保证安全无误,隐患部位整改到位,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定期检查,对检查不合格部位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2.对违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

3.对不能当场改正的隐患应由消防安全规章人员提出整改意见,根据整改意见在期限内整改完毕,并由消防安全规章人员进行验收;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应将验收情况记录存档备查。

制定宾馆消防管理制度(篇2)

一、防火安全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一)防火安全委员会组成

主 任:酒店分管消防安全副总经理

副主任:安保部经理

委 员:安保部、工程部、总经办公室、前厅部、客

房部、人事培训部、管理部、总务部、购物中心等部门的经理和各联营单位

负责人组成(文件另发)。

(二)、防火安全管理办公室

主 任:安保部经理

成 员:由安保部的经理、主管组成(文件另发)。

(三)、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根据消防监督部门的要求,建立消防组织,制定履行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把防火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定期召开防火安全委员会会议,及时布置、总结消防安全工作,解决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4、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防火安全条件,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5、组建义务消防队,制定火警火灾处置程序,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在

火灾情况下,积极组织员工扑救火灾,疏散宾客和重要物资,保护火灾现场

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二、义务消防队组成及职责

(一)义务消防队的组成

指导员:安保部经理

队 长: 安保部消防主管

队员: 由酒店各部门及有关联营单位挑选附合条件的志愿者参加(文件另发)。

(二)义务消防队职责

1.义务消防队在酒店防火安全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执行酒店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加酒店组织的各项消防活动,做好消防宣传、培训工作。

3.熟悉酒店的消防重点部位,熟悉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位置,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4.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反酒店消防安全制度行为,预防和消除火险隐患。

5.定期组织灭火演习。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迅速正确地做出反应,按酒店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积极组织疏散和扑救,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引导消防队进入火场,并协助扑救。

三、值班巡查组成及职责

(一) 值班巡查组成

酒店值班分两级制,由总值班、保安值班组成。酒店总值班由各部门经理轮流值班;保安值班由消控值班和值勤组值班。

(二)值班巡查职责

1.酒店总值班职责

(1)酒店总值班代表酒店总经理行使职权,负责督查各部门,尤其是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查夜间保安人员的安全巡查情况。

(2)负责处理当日酒店所发生的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按酒店制定的火警火灾程序组织扑救。

(3)值班时遇到发生火警等消防事故,要立即前往出事地处理或排除。

(4)酒店值班每天对各岗位的督查不少于3次,并详细记录在案,次日晨会上通报。

2.保安值班职责

(1)消控值班必须提高警惕,严守岗位,集中精力观察和倾听控制器上的各种讯号,遇故障或火警信号应按酒店火警火灾处置程序处理。

(2)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发生故障及时排除。

(3)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情况清楚。

(4)保安巡查每班不得少于4次,应按安保部指定路线逐项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酒店值班经理报告,遇火警、火灾应立即报告消控中心,并组织人员扑救。

制定宾馆消防管理制度(篇3)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及部61号令,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规章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验和组织保障。

4、制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问题。

6、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7、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行为经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处分、罚款。

8、负责向消防监督部门汇报工作,接受安全消防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9、承担因工作失职而引起火灾事故的责任,直至法律刑事责任。

制定宾馆消防管理制度(篇4)

消防安全规章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规章工作:

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规章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7、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托的其他消防安全规章工作。

8、定期听取职能部门的汇报,及时解决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9、总结防火工作,火灾扑救情况,做出奖惩的提案和决定,对严重失职、肇事者,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做出处理的提案和决定,必要时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承担因工作失职而引起的火灾事故责任,直至法律刑事责任。

制定宾馆消防管理制度(篇5)

一、客房、公寓、写字间

客房、公寓、写字间是现代宾馆、饭店的主要部分,它包括卧室、卫生间、办公室、小型厨房、客房、楼层服务间、小型库房等。

1.客房、公寓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是烟头、火柴梗引燃可燃物或电热器具烤着可燃物。发生火灾的时间一般在夜间和节假日,尤以旅客酒后卧床吸烟,引燃被褥及其他棉织品等发生的事故最为常见。所以,客房内所有装饰、装修材料均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窗帘一类的丝、毛、麻、棉织品应经过防火处理,客房内除了固有电器和允许旅客使用的电吹风、电动剃须刀等日常生活的小型电器外,禁止使用其他电器设备,尤其是电热设备。

2.对旅客及来访人员应明文规定: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宾馆,凡携带进入宾馆者,要立即交服务员专门储存,妥善保管。

3.客房内应配有禁止卧床吸烟的标志、应急疏散指示图、宾馆客人须知及宾馆、饭店内的消防安全指南。服务员在整理房间时要仔细检查,对烟灰缸内未熄灭的烟蒂不得倒入垃圾袋;平时应不断巡逻查看,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

二、餐厅、厨房

餐厅是宾馆、饭店人员最集中的场所,包括大小宴会厅、中西餐厅、咖啡厅、酒吧等。这些场所内部可燃装修多,可燃物数量很大,并连通失火率较高的厨房。有的餐厅,为了增加地方风味,临时使用明火较多,如点蜡烛增加气氛,菜肴加热使用炉火等,这方面已多次发生事故。

厨房内设有冷冻机、厨房设备、烤箱等,由于雾气、水气较大,油烟积存较多,电器设备容易受潮和导致绝缘层老化,造成漏电或短路起火;厨房用火较多,油锅起火是十分常见的。因此,餐厅和厨房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主要是:

(一)留出足够的安全通道,保证人员安全疏散

餐厅应根据设计用餐的人数摆放餐桌,留出足够的通道。通道及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二)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建立健全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到每个员工的工作岗位。如餐厅内需要点蜡烛增加气氛时,必须把蜡烛固定在不燃材料制作的基座内,并不得靠近可燃物。供应火锅、烧烤风味餐厅,必须加强对炉火的看管,使用酒精炉时,严禁在火焰未熄灭前添加酒精,酒精炉应使用固体酒精燃料。餐厅内应在多处放置烟缸、痰盂,以方便宾客扔放烟头和火柴梗。

对厨房内燃气燃油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必须定期检查,防止泄漏;发现燃气燃油泄漏,首先要关闭阀门,及时通风,并严禁使用任何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燃气库房不得存放或堆放餐具等其他物品。楼层厨房不应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煤气、天然气管道应从室外单独引入,不得穿过客房或其他公共区域。

厨房内使用厨房机械设备,不得超负荷用电,并防止电器设备和线路受潮。油炸食品时,要采取措施,防止食油溢出着火。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关闭厨房的所有燃气燃油阀门,切断气源、火源和电源后方能离开。厨房内抽烟罩应及时擦洗,烟道每半年应清洗一次。厨房内除配置常用的灭火器外,还应配置石棉毯,以便扑灭油锅起火的火灾。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宾馆饭店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宾馆饭店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饭店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宾馆饭店应当设置(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明确相关方责任。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并对共用的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确定责任人,实行统一管理。

三、组织防火检查。宾馆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四)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五)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七)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八)厨房烟道、洗衣房排风道定期清洗情况;

(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客房是否按照要求配备防烟面罩和应急手电筒;

(十)按委托合同规定,技术服务机构每月进行维护保养情况;

(十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四、开展防火巡查。宾馆饭店应当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部位。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2小时一次。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控制室及设有值班的厨房、洗衣房、消防水泵房、锅炉房、配电房、发电机房等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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