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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管理规章制度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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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店铺管理规章制度准则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店铺管理规章制度准则(篇1)

一、安全责任与意识

为保证门店正常运作,店长及所有店内员工必须具备安全管理意识。安全管理涉及门店建筑物、钱财、商品、设备、以及员工及顾客人身安全。各项安全管理宗旨是:重在事前预防,事中处理,时候检讨、杜绝隐患。

二、适用范围

门店的全体员工。

三、内容

(一)门店安全——店长负责制

1、定义:店长根据公司的授权,全面负责门店的安全管理,当门店财产、人身安全受到损害时,店长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店长要做好门店安全管理的指导、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能力。

3、店长要带头做好门店的货品安全、资金安全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安全。

(二)门店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和措施

1、门禁安全管理

(1)门店要经常性检查门锁安全状况,独立门头的门店需安装2把门锁,一把由当值店长保管,一把由其他当值店员保管。店中店要确保收银台、仓库门锁使用状况良好。

(2)要经常检查门店门窗、防盗网是否牢固,玻璃有否破损。

(3)下班打烊前要检查窗户是否关好,出门后要确保店门上锁。

2、现金安全管理

(1)营业期间,门店要有专人收银并看管收银台,离开收银台时要确保抽屉上锁且钥匙随身携带。

(2)现金收付必须经过验钞机,杜绝收到假币。

(3)各店每日必须将前日的营业款及时、足额存入指定银行,汇款单据须及时传真公司以便核查。

(4)大额现金存行时须安排人员陪同,以确保现金安全。

(5)严禁直接把现金存放在收银台过夜。

(6)交接班时,单据和现金须经核对无误后移交下一班,现金交接要过验钞机。

(7)夜间营业突然停电时,收银员应立即锁上收银柜,店长应安排员工在门口疏散、监督顾客;

3、货品安全管理

(1)店内服务区域划分应避免死角;

(2)活动、人多客流大时,店长更应跟紧现场,要求同事间相互留意空挡进行补位,并合理调配人员分布,必要时安排导购充当内部保安;

(3)确保库房门窗上锁,严禁闲杂人等出入仓库。

(4)交接班时,要做好库存货品的清点,并做好交接记录。

(5)要经常检查库房有否受潮和虫害。

4、消防安全管理

(1)随时了解气象预报,了解附近地势及排水道设施;

(2)平时做好建筑物吊顶维护、门窗漏水修整;

(3)随时留意、检查插座、插头之绝缘体是否脱落损坏,平时要求门店所有员工知道总电源开关及灭火器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4)上下班时必须全面检查电源线路、开关、灯具的使用状况,消除消防隐患。

(5)下班时要关闭全部电器和灯具,并关闭门店总电源。(消防、监视器电源除外)

(6)清理垃圾时,应注意其中有无火种等易燃物;

(7)突遇漏水、淹水或火情,应及时通报直接上级主管;

5、人身安全管理

(1)遇到有偷窃行为出现,应见机提醒同事注意,冷静对待,以合适的方式制止小偷得逞,避免与小偷发生正面冲突。门店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提示标志。

(2)当出现重大匪情时,应立即报警。

(3)店内、店外责任区域内若有玻璃碎片或钉子等,应立即打扫干净;

(4)顾客购物通道上有任何障碍物,应立即加以消除,以免撞倒或跌伤;

(5)货架、道具有突出尖锐物或玻璃棱角,极易刮伤员工及顾客的,应先用胶布暂时贴包住,或暂停使用,同事通报后勤部门进行整改或修理;

(6)登高作业时,店长须监督员工用牢固的登梯,注意安全;

(7)有员工、顾客在店铺遭遇意外伤害的,店长应负责及时送医救治,并及时通报直接上级主管;

6、防止泄露商业机密

(1)做好生意目标、实际达成等销售业绩的,对电脑内的所有数据及文件不得随意告知、拷贝他人;

(2)对于实施的促销活动计划等商业机密不得泄露;

7、店铺钥匙管理

(1)门店钥匙由每日指定的领班以上级别同事进行保管;

(2)钱箱钥匙只有收银员进行保管;

(3)仓库钥匙由领班以上级别同事人员进行保管;

(三)失货和短款的赔偿

计算方式:按确认丢失货品的进货价值或现金总额,相关人员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店长50%,库管/收银员30%,其他人员20%。

店铺管理规章制度准则(篇2)

一、资金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

1.1、现金科目设两个子目---货款户和费用户,具体核算见第二章。

1.2、出纳应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日结,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以保证银行日记账账实相符。货款现金必须送存银行,不准坐支。

1.3、库存现金定额核定为5000元,如有多余费用现金应该及时送存银行,保证现金安全。

1.4、会计应定期、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每月至少监盘三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审核出纳编制的“银行余额调整表”,对未达事项进行落实。

2、银行存款管理

2.1、门店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各门店必须开设收支两个银行账户,即货款户和费用户;账户资料交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货款账户只收不支,所有货款回笼到该账户;费用账户用于门店的各项费用、税金等支出结算。

2.2、新开账户。门店不得随意开设银行账户,若因业务需要而必须开设新的银行账户,需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同意。银行账户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于用途不大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消户,并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2.3、回款。对于销售回款要及时汇入总部银行账户,门店的货款账户余额达到2万元时,或货款停留达一周以上,必须即时汇入股份公司总部指定账户,每月25号前必须把所有货款账户的余额汇入总部账户。

2.4、费用账户。门店的费用开支等所需资金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月度预算下拨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账户。

3、借支制度。公司人员借支应该根据需要核定额度,填写借支单,由财务经理和门店经理审批。上一笔借支未清账,不得再次借支。公司员工出差借时需附经审批后的《出差申报单》。

4、关于严禁非授权人员向经销商(客户)收(借)取“钱、物”的规定为防范风险,防止经济纠纷,现就关于禁止分公司员工到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事宜规定如下:

1、股份公司严厉禁止门店任何人员到公司的任何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禁止业务人员为任何经销商(客户)带款、带货。

2、门店财务经理要负责给与分公司有往来关系的每一个经销商法人发一份书面函件(一式二份并盖公司财务章,由分公司总经理签发,经销商法人签章确认后,分公司财务部回收一份存档备查,经销商自留一份),明确股份公司严禁业务员到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及其他任何经手钱、物的事情。

二、往来账管理制度

1、应收账款的管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销售,减少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的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在减少呆账、坏账,对门店应收账款的管理作出如下的规定:

1.1公司的产品销售规定是:“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所以原则上门店月末不允许有应收货款余额。

1.2各门店原则上不允许赊销,对确需赊销的,应先向股份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报告,报告中必须要说明出现应收账款单位的资信状况(包括其经营资格、资信状况及经营能力等)并有分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签署意见,报告经股份公司财务部、销售总监、总经理审批,且该应收账款的期限不能超过一个月。对应收账款超过一个月的.单位,分公司必须及时书面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并采取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解决。

1.3有应收账款的分公司财务经理每月应编报“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明细表”对分公司的对外应收账款作详细的分析,不得只报余额不作账龄分析。每月末都必须与经销商对账,并获得经销假商签字、盖章的确认书。

1.4门店不得以“应收账款”来调节销售额,任何虚增虚减“应收账款”发生额、人为提高或降低销售业绩的做法,均属做假的账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违反财经纪律从严处理分公司总经理和财务经理,分公司必须要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坚决杜绝呆、坏账的发生,特别是分公司财务经理,绝不能做假的账,否则,股份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直至免职。

2、内部往来管理

内部往来科目核算分公司与股份公司货款、费用等经济业务往来的结算,各门店之间不能有任何往来挂账。

2.1、本科目按单位设置明细科目:

2.1.1当收到大连分公司开具的税票时,按税票上的价款借记“库存商品”,按税票上的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税票总额贷记“内部往来”。当分公司把货款划回股份公司总部时,借记“内部往来”,贷记“银行存款—货款户”。

2.1.2股份公司拨付给各门店费用时,分公司借记“银行存款—费用户”,贷记本科目。

2.2、为了保证股份公司与大连分公司、各门店的往来账项清楚准确,有据可查,所有往来账项均需使用有编号的一式三联的《转账通知单》,《转账通知单》由经济业务发生的单位填写,并送交双方同时入账。内部往来业务必须每月核对,根据总公司的对账单编制一式两份的《内部往来调节表》,双方各执一份存档备查,调节项目只允许是时间差的调节,并要及时查明原因给予调整。

三、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会计政策:固定资产的入账原则及折旧政策详见会计政策部分;低值易耗品的会计政策详见会计政策部分。

2、管理部门:门店的固定资产由分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固定资产取得后,即由财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标签;低值易耗品由仓库保管。

3、移交:对于固定资产应按所列使用部门详细列清册办理移交。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按照库存商品出库程序审批后领用。

5、盘点:门店固定资产应由财务部门会同使用部门每年盘点一次。另外应该于每季度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点表“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一份报分公司总经理,一份送股份公司总部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门说明原因报股份公司总部财务部,根据盘盈盘亏原因做出相应处理。

6、购置审批程序及相关手续:门店无权购置任何固定资产,若需购置,必须向股份公司财务部在月度预算中列出预算,并专项报告,经股份公司总经理和相关权力部门批准后购置。低值易耗品在月度预算中申请,在物料消耗中列支。

7、保险: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求办理财产保险。

8、费用承担: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使用费由分公司承担。

四、发票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销售公司购、销货发票的管理,制订本制度。

1、对外销售开具发票的规定

1.1、各门店根据税法等有关规定,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或会计专人办理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业务。

1.2、发票上的客户名称,要依据客户在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单位全称为准,不得写错别字,不得写单位简称;客户为自然人的,要如实填写姓名。

1.3、已开具的发票,须有经办人按发票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经办人是客户的,还需注明客户的身份证号码,然后由业务员签字确认,或附该客户的单位介绍信,随同发票记账联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或归档管理。

1.4、发票由业务员亲自送达的,须向对方索取签收证明,并有收到人签字和单位盖章,该证明要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门,附发票记账联后入账。

1.5、所有对外出具的发票,均得经办人在发票登记簿上签字登记。

1.6、凡是已实现销售,客户未索取发票的,必须开具普通发票附于记账凭证后,并计提销项税,客户联单独由会计保管,并在发票登记簿登记。

1.7、对于赊销的,除经特殊审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将发票出具给客户。

2、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规定

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除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外,还要遵守以下规定:

2.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对象仅限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司,对一般纳税人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须提供该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在税务机关备案的单位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名称和银行账号。

2.3、公司具体经办业务员依据财务开具的收款收据,或对方的收货单据,或收回的普通发票等,按税务登记证上的单位名称,编制开票申请单(开票申请单附后),要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计算准确;由对方的具体经办人员来办的,应由来人签字并填写其身份证号码,公司业务人员签字确认后,送公司经理审批,然后由财务经理审批,审核无误后的开票申请单才能开票,开票申请单和发票记账联一同作为记账凭证附件。

2.4、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定要具体经办人员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不得遗漏。

2.5、开票申请单要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入账。

2.6、对于增值税发票上的记载事项有变动的,客户要及时提供变更证明,以利业务结算;变更证明要即及时作附件入账或归档管理。

2.7、退货发票的处理:对于批准的退货,将已开具给客户的兰字销售发票联及抵扣联(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或原未交给客户的发票联及抵扣联)或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销售退回及折让证明单》(购货方已作账务处理),粘附在红字发票存根联后,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并按照退回单据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附红字记账联外,其他联次均不得撕下),编制通用记账凭证,并在红字发票存根联注明原兰字发票及红字发票的记账联存放地点。

3、接受发票的管理规定

3.1、接受发票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违反发票管理的处罚》的条款进行审核。

3.2、接受的发票要依实际交易的金额为准,票面要整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盖章清晰,手续齐备,计算准确,并与所附的其他资料相符。

3.3、交易合同或协议的单位名称要与关于该单位的往来款项的单位名称,及提供发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如果名称等记载事项发生变更,对方一定要提供变更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作附件入账或存档备查。

3.4、对于接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参照以上规定审核外,应先到税务机关及时办理认证手续,然后再办理业务结算手续;

3.5、接受发票要根据业务的性质和实际情况索取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以降低成本、费用;对无法提供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或无资格提供该类发票的单位,可以让其提供无抵扣作用的发票,但要以扣除税额后的金额结算。

3.6、业务人员取得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发票后,应及时办理实物入库、票据入账手续,不得拖延,暂时无法完成货物品质鉴定的,可先办理入库、入账手续,但须通知财务部门暂不作为付款依据。

3.7、运输行业专用发票。列支装卸运输费必须取得“运输行业专用发票”,“运输行业专用发票”是指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各类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货物代理业的发票和定额发票不予抵扣。合规的运输发票,按照结算金额的7%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或根据税务局要求进行调整),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3.8、无法按规定取得合法发票的,应向当地税务局要求代替开发票,并征询当地税局抵扣应当具备的条件,全项详细填写。

4、违反公司发票管理规定的处罚对于已开具的发票未按规定程序操作的,将对经销公司有关直接责任人处以100-200元的罚款;违反规定触犯刑法的,后果自负;违反规定接受或开具发票造成公司少抵或多缴税款的,或者因接受或开具发票造成往来结算损失的,直接责任人要负赔偿责任。

五、存货管理制度

1、分公司要货申请

1.1分公司的库存管理应坚持“库存合理、加快周转”的原则,尽可能降低库存风险。

1.2分公司在要货时须根据销售计划,结合实际需求,合理安排订货次数及数量,在合理库存内保证销售的需要。

1.3根据上述要求,分公司计划员要填好《要货申请表》,《要货申请表》经分公司财务经理审核、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并通过传真给大连分公司销售部,经销售部和财务部审核无误后,办理发货程序。

2、存货入库流程。首先由申请人填写入库申请单,入库单至少有下列内容:

产品品种货位号数量单价金额(元)备注

申请人持填写好的入库单,填写好由检验员(或库管员)检验后签字,并由库管员核实入库数量登记。入库单至少一式四份,第一联、存根,第二联、库房留存,第三联、财务核算,第四联、申请人留存。入库时要求严把质量关,做好各项记录,以备查用。财务部门根据入库单财务核算联和其他相关单据入账。

3、存货出库流程。存货出库的方式主要有3种:客户自提、委托发货和公司送货。第一种:客户自提。是客户自己派人或派车来公司的库房来提货;第二种:委托发货;第三种:公司派自己的货车,给客户送货。无论采用哪种出货的方式,都要填写出库单。出库单(或销售单)至少有下列内容:发货单位、发货时间、出库品种、出库数量、金额、出库方式选择、结算方式、提货人签字、成品库主管签字。如下表:

发货单位:出库日期

产品品种产品数量金额备注

出库方式选择

1、客户自提

2、委托发货

3、公司送货

运费结算方式

1、公司代垫运费

2、货到付款

出库单(或销售单)也是一式四份:第一联,存根;第二联,成品库留存;第三联,财务核算;第四联,提单,提货人留存。提货的车到达仓库后,出示出库单据在库房人员协调下,按指定的货位、品种、数量搬运货物装到车上。保管人员做好出库质量管理,严防破损,做好数量记录,核实品种、数量和提单。

4、存货盘点。分公司财务部每月底要协同库管员对库存商品进行一次盘点,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要查明原因,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进行相应处理。

六、门店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下属各门店的财务人员在人事关系上属于股份公司总部,任何部门无权聘用和解聘财务人员。下属各门店财务负责人由股份公司总部财务审计部经理提名,报股份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聘任或解聘。

2、下属各门店核定财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由股份公司总部财务审计部统一管理和发放;财务人员为门店办公或出差等而发生的费用由各门店承担;财务人员的培训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股份公司总部承担。

3、下属各门店的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股份公司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接受股份公司总部财务审计部的指导;总部财务审计部对其财务活动进行定期审计和不定期专项核查,对于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公司总部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理,对于违返国家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下属各门店的财务人员必须协助所在公司领导搞好经营管理,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信息,积极为分公司领导的经营决策出谋划策。

5、下属各门店财务负责人定期向总部财务审计部述职,在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要不断创新,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鼓励多提合理化建议。

6、股份公司总部将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以此作为年终奖金和工资标准的考评依据。

七、岗位职责

分公司财务岗位责任制是一种管理制度,现关于分公司每个财务工作人员的职责、任务、权限、完成任务的标准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分公司财务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优劣作为对财务人员的晋升、奖惩依据。

1、分公司财务经理的岗位职责

1.1在股份公司财务部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与股份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要随时检查各项制度在分公司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给予制止,并及时书面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

1.2审核分公司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法规及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1.3审核上报股份公司的财务资料,确保上报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准确性。编制分公司经营费用的预算,并就经营费用预算的执行差异进行分析,然后报分公司总经理及股份公司财务部。

1.4复核记账凭证、登记总账、核对明细账、编制会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股份公司的要求审核分公司的会计报表,并在限期内寄回股份公司财务部。

1.5严格审核分公司物料收发凭证,坚持“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对分公司的实物(包括库存商品、物料、固定资产等)与货币资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并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1.6在坚持股份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积极地配合门店总理推动分公司销售业务的提升,做好分公司总经理的参谋。

1.7做好分公司的物流、资金流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分公司内、外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1.8妥善保管、归档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协调好与当地税务部门的关系。

1.9按股份公司的规定管好、用好分公司的印章,并做好分公司签订的所有合同的审核、备案工作。

1.10协调好分公司的财务岗位工作,并组织好分公司财务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分公司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书面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财务内控制度,安排好分公司节假、双休日财务人员的值班,坚持服务与监督并重的原则。

1.11按时完成股份公司财务部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分公司财务队伍,将分公司财务工作做好。

2、分公司会计的岗位职责

2.1按照国家会计法规制度和股份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明细账(不包括现金日记账与银行日记账)和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对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应拒绝编制记账凭证并及时报告分公司财务经理。

2.2登记好有关备查账簿;定期和不定期对账,使账账、账实相符。 2.3与库管员共同验收分公司物料入库,并填制入库凭证。

2.4根据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的附表。

2.5月初装订分公司上月的记账凭证、物料收发凭证并归档(财务资料归档管理)。

2.6负责税务申报及税控系统的维护。

2.7按时完成分公司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3、分公司出纳的岗位职责3.1严格、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

3.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的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货款,不能白条抵押现金,坚持货款现金与费用现金分管的原则。必须是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3.3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使用支票必须经分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两人签同意后方可开出。出纳员办理每一笔收付款业务的依据,必须根据会计(财务经理)编制的,并经审核无误的凭证。

3.4建立、建全现金、银行存款的各种账目,出纳员每办理一笔收付款业务前,必须坚持复核每一笔收付款凭证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和金额,对不完整、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付款,并及时向分公司财务经理或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反映。

3.5月末分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要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上的余额相符。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3.6为了确保安全,分公司向银行提取或存入现金时,应由分公司财务经理配备人员同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同时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不得交给他人。

3.7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代他人代管,如确有原因离岗时,必须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指派他人代管,而且交接手续双方必须清楚。

3.8出纳员使用的各种印章,如支票印鉴、“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等都要妥善保管。为了分清责任,支票印鉴必须坚持分管的原则。任何时侯都不能一个人保管和使用支票的所有印鉴。

3.9加强有价证券的管理,有价证券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并设立备查账,保护有价证券安全、完整不受损(要转回股份公司的必须及时办理手续转回)。

3.10出纳人员不能兼任会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账簿登记工作。

3.11按时完成分公司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注:门店未设会计岗位的,由财务经理兼任会计工作岗位。

八、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税务申报资料、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各种会计资料。

3、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装订后按顺序立卷登记。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和保管年限详见本制度第七条。

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部门经理审查,股份公司财务部批准,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由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4、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公司内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印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5、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6、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

7、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15年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5年

(二)会计帐簿类:

(1)、日记帐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25年

(2)、明细帐、总帐、辅助帐15年

(3)、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5年

(三)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2)、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3)、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四)其他类: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

(2)、财务成本计划3年

(3)、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九、附则

1、本制度从二零零三年开始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属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

店铺管理规章制度准则(篇3)

⑴带头执行gsp药品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主动承担处方药品的审核职责。

⑵从安全售药的角度出发,积极参与药品的陈列活动,大胆提出药品分类陈列的合理化建议。

⑶认真做好药品的日常养护工作,防范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对出售的药品质量负责。

⑷经常督促、提醒营业员做好假药混入等安全风险的`预防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⑸负责进货药品的验收把关工作,定期对门店内商品质量状况开展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迅速上报。

⑹定期对驻店药师和其他员工开展药学知识的培训,提高用药服务水平,不发生错卖和卖错药品事件。

店铺管理规章制度准则(篇4)

第一节营业员守则

1、进店规则;员工上班前须更换好工装,佩戴好胸牌,存放好个人物品,履行完考勤手续后准时进入卖场。

2、上班时间必须统一服装、佩戴胸牌、穿黑色皮鞋、并保持着装整洁。

3、上岗前须化好淡妆,将头发梳理整齐,精神饱满。

4、不得佩戴过多或是较夸张的饰物,包括耳环、戒指、手镯、手链、项链、染怪异头发等。

5、上岗前及在岗时不得食用有刺激性气味的食物或饮料,以保证口气清新。

6、对顾客要谦虚有礼,稳重大方,态度和蔼,不卑不亢,“请”字当头,“谢”不离口,始终给顾客和同事以轻松、愉快的感觉。

7、与顾客同行时不要抢行,出入口注意礼让。顾客谈话时不要旁听,不得从中间穿行,脚步轻快,若无意碰撞了顾客要表示歉意。

8、营业场所禁止打闹、喧哗、吹口哨、打响指、哼唱、搭肩、拉手、吃东西和吸烟。

9、不可在顾客面前修指甲、剔牙、掏鼻、抓痒、打哈欠、伸懒腰,打喷嚏等。在迫不得已打喷嚏时,应将手掩口鼻,面向一旁。

10、对着奇装异服和身体有缺陷的顾客不得指点、谈论、模仿和讥笑。

11、尊重顾客开玩笑,避免伤情失礼或发生意外。任何情况下不得怠慢或辱骂顾客。

12、服务中应主动和顾客打招呼,顾客向我们打招呼、告别或致谢,我们也应有相应表示。

13、与顾客谈话时须保持一米距离,用语客气。顾客提出的要求如不能答复时,要及时请示,妥善处理。

14、工作时间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和打闹。

15、做到有错必改,不提供假情报,不班弄事非,不伤害他人。

16、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济私,谋取私利,不得同顾客拉关系,办私事,甚至谋取私利。

17、服务台电话铃响两声后,必须接听。接电话须礼貌用语,如“您好!金针坊专卖店/专柜”。工作时间未经允许不得打接私人电话。

18、营业员到岗后,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如业务所需则设定为振动,并远离营业场所接听。(店内只有一个店员时例外)

19、员工必须爱护场内的设施和工作器具,注意节约用水、电、纸等易耗品。

20、员工上、下班必须考勤或点名,店长或领班须亲笔签到并如实填写签到时间,上、下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21、凡上下班迟到、早退按《员工手册》上同等制度处理。(如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签到的除外)

22、店员上班时间若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必须请假批准后才可离店;

23、店员休假必须填写假条,经店长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不准电话请假或先斩后奏。

第二节服务用语与规范

1、接待顾客时必须使用礼貌用语,收银员应唱收唱付。(如:您好!欢迎光临金针坊专卖店/专柜,请随便看!欢迎再次光临!请带好您的随身物品!)

2、对顾客提出的有关商品的疑问要给予耐心、详尽的解释,不得敷衍搪塞。

3、当顾客离开时须欢送顾客(如:谢谢光临、欢迎下次光临、请慢走等)。

4、对于刁蛮或是不讲理的顾客要采取忍让的态度,切不可与顾客发生争吵、辱骂的行为(一经发现可对店员作待岗处理或解聘)

5、上班时间按规定姿势站立,不得依靠或坐在货柜上(两眼平视前方,两手交叉贴于小腹)。(收银员在顾客前来付款时须主动打招呼)。

6、顾客进店选购商品时店员不得冷眼旁观或不予理睬。

7、对于顾客提出的要求在不违背公司利益的基础上要尽量满足,不能满足的须解释原因,尽可能站在顾客一边。

8、对于挑剔的顾客要有耐心,不急不燥的为其服务,直到满意为止。

9、在举行促销活动时须主动提醒顾客活动内容,并作详尽解释。

10、对商品的面料、款式、工艺、色彩、流行趋势等必须全面掌握,以便为顾客进行推介。

第三节店长职责及管理

1、行政管理

(1)将目标传达给下属,要掌握每日、每周、每月、累计等的目标达成情况,带领员工完成公司下达的指定销售目标,依业绩状况达成对策,领导员工提供优质的顾客服务,并竭力为公司争取最佳营业额。

(2)监管店铺行政及业务工作:主持早、晚会,并做好记录。

(3)对销售情况进行分析,每日检查货源情况,畅销产品及时补充,滞销产品作出合理化销售建议或退仓,确保日常的销售。进(退)店的货品,安排店员认真清点,若发现差异,立即向公司汇报。

(4)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指导:与门店工作规范相关的一切规章制度。传达公司下达的各项目标及促成工作,培训及管理所有员工。

2、考勤管理

(1)考勤统计,约束员工行为。

(2)编排班表,按实际情况作适当修正,并确保下属准时上班。

(3)人事调动,纪律处分等,负责执行仪容仪表标准及制服标准。

(4)培训员工产品知识,销售技巧及其他有关之工作知识。

(5)了解公司政策及运作程序,向员工加以解释,并推动执行。

(6)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店铺安全及紧急指示。

(7)清楚理解有关雇佣条例及向员工解释有关公司守则及福利。

(8)召开店内工作会议:与员工商讨店铺运作及业务事宜,发挥员工主人翁的精神,及时沟通,达成共识。

(9)指导下属员工以专业热诚的态度销售货品,提供优质的顾客服务。

(10)有效处理顾客投诉及合理要求,建立顾客与专卖店/专柜的良好关系。

(11)建立顾客联系档案和会员档案,以便更好的服务客户。

(12)根据店铺实际库存与销售情况加大补货量,确保店内存货适宜或充足。

(13)根据要求,正确陈列货品(包括POP、货架、橱窗陈列等等)。

(14)根据市场转变或促销活动灵活的趋势改变店内存货的陈列方式。

(15)监管收货、退货、调货工作,并确保无误、监督陈列货品的整齐、干净、平整。

(16)留意市场趋势,分析顾客反映,向公司及时反映和提出积极意见。

(17)监察全店销售工作,负责开铺、关铺,监管收银程序,维持货仓整齐清洁。

(18)保持全场灯光、音乐、仪器等的正常运作,确保店内外装修,货架完好无缺。

(19)监管一切店内装修,维修事项,负责店内货品,财物、现金安全及防火工作。

(20)负责陈列工作,维护现场货品按公司陈列要求陈列。

(21)确保每周营业报告和分析营业状况准时、准确递交、带动全体员工有效提升销售业绩。

(22)编排每周/每月工作计划及确保各类文件的妥善归案处理。

(23)主持店铺各类会议,作为员工和公司的’沟通桥梁。

(24)定期安排店员了解其他品牌的动向,及时向公司反映,加强咨询流通,监控推广活动的安排(包括人手安排及赠品按推广要求正常流通)。

(25)负责退货、调拔货品工作并及时入帐。

店铺管理规章制度准则(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__市中心城区门店牌匾设置管理和统一设置规范,根据《__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__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门店牌匾,是指__市中心城区范围内门店业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其经营、办公场所或建筑物控制范围内,设置与依法核准登记的名称相符的标牌、标志、指示牌、匾额、漏空字、霓虹灯、垂直灯箱等定着型户外广告。

第二章许可管理

第三条设置门店牌匾,应当事先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查许可。设置人凭核准的《市区门店牌匾设置效果图》和《市区门店牌匾设置许可证》进行设置。

第四条新建的建筑物,需分户出租的临街房屋产权单位或者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协助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各出租户的门店牌匾进行统一管理,门店出售、出租前,房屋开发或产权、物业管理单位应当统一规划设置门店牌匾支架,由各承租方申报在预设的支架上设置门店牌匾。

第五条设置门店牌匾可能对他人生产、生活造成影响或妨碍的,申请设置前应当征得利害关系人书面同意。

第六条门店牌匾的设置应当安全、美观,与环境相协调,有利于美化市容景观、城市文明建设和方便人民生活,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粗制滥造、残缺破损、污渍明显、缺笔少划,损害市容市貌的;

(二)违反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城市容貌标准、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

(三)妨碍他人生产经营或者影响居民生活的;

(四)妨碍交通、影响交通安全或者造成环境污染的;

(五)影响建筑物采光、通风、消防等正常功能的;

(六)利用公共设施,占用公共场所、人行道、公共绿地的;

(七)形象丑陋或者有不良文化内容的;

第七条每个门店原则上只允许设置一块门店牌匾;在一楼临街门面较宽的,可根据其规模在一楼门上沿同一水平设置区适当增加。

第八条经核准设置的门店牌匾,设置者因歇业、解散或注销的,应当停止使用该牌匾,并无条件自行拆除。

第九条需要变更门店牌匾的设置位置、规格、形式、名称的业主,应当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重新申报。

第十条门店的墙体、立柱、门框、门体、窗体上,原则上不得张贴或设置小广告、小招牌。

确需设置的,经批准可在一楼立柱上方设置微型挑出式灯箱,或者在玻璃门的上线160㎝以下,下线60㎝以上范围予以张贴,并讲究美观、对称、和谐。

第十一条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制作,且质量、品位、安全性能较高的硬质门店牌匾的最长设置期限为3年;采用精通材料、工艺、技术制作的硬质门店牌匾的最长设置期限为2年;采用喷绘布加图文打印制作的非硬质门店牌匾的最长设置期限为1年。

设置期限届满时该设置仍然符合有关规定和安全要求的,可申报继续使用该门店牌匾。否则,按无证设置处理。

第三章品质控制

第十二条新建的临街建筑物和主要街道、重点区域、街景容貌整治出新的建筑物立面门店牌匾的设置,不得采用喷绘布加图像打印制作。

除全国统一的牌匾、商标、标识、临街建筑物的门店牌匾,原则上采用硬质化材料做基板、面板、顶板、底板。

传统老字号店铺,其门店牌匾的材料可采用木材、石材等传统材料加工,保持传统文化特色。

门店牌匾的支架,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范》,不得裸露支架,外框不得使用反光材料包边。

第十三条设置门店牌匾的单位和个人,对牌匾设置负有安全责任。门店牌匾应当由相当设计资质的广告企业或建筑装饰企业进行设计、制作、安装。

第十四条鼓励使用新材料、新工艺制作门店牌匾。门店牌匾应当形式轻巧,尽量避免遮挡建筑装立面,影响建筑风格。

第四章规格控制

第十五条门店牌匾的设置规格,必须与建筑物相协调,使其与楼体和相邻的门店牌匾和谐一致。

在临街建筑物一楼设置门店牌匾,牌匾下沿不得超过一楼门头上沿,牌匾上沿与二楼下窗台线至少保持20㎝以上距离;

简易(临建)门面房牌匾高度一般为80㎝~100㎝,商业楼房门面房牌匾高度一般为100㎝~130㎝;

牌匾的厚度视建筑物具体情况而定,整体上要基本保持统一平面。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门店牌匾设置者应当报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现场踏勘,确定门店牌匾设置的技术条件要求,经许可后方可设置:

需要在临街建筑物上设置高度超过130㎝等异形门店牌匾的;

需要在临街建筑物上设置悬挂式垂直指示牌的;

需要在临街建筑物上以镶嵌等特殊方式设置门店牌匾的。

第十七条门店牌匾字体的最大高度,不得超过门店牌匾的二分之一。

第五章内容控制

第十八条门店牌匾的内容应当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具体内容为名称、标志、色彩。

门店牌匾的名称、标志、色彩一般适用企业(行业)形象识别系统规定的标准实施。

设置全国统一的字体一般适用企业(行业)形象识别系统规定的标准。门店牌匾中使用的文字、汉语拼音、计量单位,必须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书写应当规范准确,无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缺漏字。

手书的门店牌匾和传统老字号门店牌匾中有繁体字、异体字的,必须在醒目位置配设规范汉字副牌。

门店牌匾中的外国文字,必须与中文配合使用,中文置于主要位置。

第十九条如需设置经营服务性文字、图案和电话号码的,按经营性户外广告收费许可。

第六章色调控制

第二十条新建的临街建筑物和主要街道、重点区域、夜间营业的门店,以及街景容貌整治出新建筑物立面、其门店牌匾的设置应当与夜景照明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使用,达到白天美化、夜间亮化的视觉效果,符合绿色照明、节能环保的要求,并不得采用外打灯的办法实施夜景照明。

第二十一条门店牌匾不得使用繁俗、低级的背景图案,做到简洁大方、素雅协调。同一路段的门店牌匾设置,要达到底色协调、简洁明快,体现现代城市风格与城市人文环境。

第二十二条门店牌匾的色彩处理应根据行业范围不同而定,底板色彩可按照以下规定配色(黑色、白色除外):

(一)家电、五金、汽配修理、电子、机电、化工类的门店牌匾底板一般用冷色系列,如蓝色、绿色、灰色、黄色色相。

(二)食品、餐饮、娱乐类的门店牌匾底板一般用暖色系列,如暖黄色、暖绿色色相。

(三)时装、女装、儿童玩具、儿童服装类的门店牌匾底板一般用高明度色系列,如白色、柠檬黄色、粉紫、粉青色色相。

(四)男士的服装、男士生活用品类的门店牌匾底板一般用低明度色系列,如深蓝色、深灰色、深红、深棕色色相。

(五)星级饭店、行政企业、文化所属单位类的门店牌匾调色板一般用含灰度的色彩系列,如深红色、深蓝色、灰棕色色相。

(六)银行等金融业、医药、卫生类行业的门店牌匾底板一般用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制定的用色规范,如农业银行的绿色、中国银行的白色等。

(七)茶叶饮品、茶馆的门店牌匾底板一般以绿色、褐色系列有颜色为主。

(八)中国传统经营行业、老字号店铺的门店牌匾底板一般用含灰的中性色。

(九)房地产、广告、装饰公司的门店牌匾底板一般用中明度色系列,适当强调应用对比色,具有企业识别系统的知名企业可以按照其规范用色。

(十)其他未尽类别不设立详细规定,具有企业识别系统的应按照其规范用色。

店铺管理规章制度准则(篇6)

1、工作时必须穿公司统一发放的工服,店铺人员不准穿竞争品牌的衣服或鞋子上班,一经发现扣10元,店长负连带责任,扣除5元,店铺所有人员在卖场时间都需佩带工作证,未佩带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起每次罚款10元,店长并连带处分罚款10元,专卖店人员统一由直营部负责监督,行政部不定时进行抽查。上班之前请大家互相检查。

2、上班时间不得浓妆艳抹,不佩带夸张的饰物、涂浓烈的香水,时刻注意个人的卫生。

3、店铺人员不可在店内读书、看报、化妆、吸烟、饮食,发现一次罚款10元。

4、不准在店内粗言秽语,高谈阔论,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5、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看到上级要主动打招呼并问好。

6、在任何情况下,员工拿着手袋走出店内都要自觉打开手袋让店长仔细检查,店长做好监督工作。

7、上班时间手机调为震动,手机不可携带身上,更不可上班时间在卖场接、打手机,发现一次10元,店长负连带责任,罚款5元,请互相监督。

8、公司的电话是工作所需要,事情比较急的情况可征求店长同意,谈话时间尽量控制在3分钟以内。

9、上班时间不可接待亲戚朋友,当有亲朋好友来到店铺,谈话尽量控制在5分钟内,店长做好监督工作,否则做相应的扣罚。

10、对于装有电脑的店铺,上班时间不准聊QQ及坐到电脑前面浏览网页,对于店铺负责录单的人员,只有录单时间可坐在电脑前,其他时间不得在店铺休息,被发现一次罚款20元,休息可到后仓。

11、在门口迎宾人员,不可靠着墙壁,更不可与隔壁店铺的人员闲聊。

12、不可拉帮结派,更不可在同事之间传播负面影响,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13、不可偷取店铺财物,或售出货物不开单据把金钱据为己有,一经发现按损失的财物进行赔偿外,还要扣罚相应的金额,扣罚金额的多少视情况而定,情况严重开除公职。

14、任何情况下,不可对顾客不耐烦及说一些嘲讽的话,更不可在背后议论顾客,对待顾客我们一视同仁,不可以貌取人。

15、店铺店长每月的3号之前把工作总结、月工作计划、考勤卡、报销单交到直营部

16、每周周一把周报表传真到直营部,每个月的28号之前把物料申请单交往直营部,以便做好统计,没有传真回来的5元一份的罚款。

17、任何人不得私取货品和让利给顾客,一经发现赔偿相应的差额,情况严重进行罚款。

18、每月的盘点,全体店员要参加。

19、每月的月底店长把下月的排班表交给区域店长,未经允许不的随意变换,周六、日不安排休息和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20、营业人员午餐和晚餐各30分钟,轮流用餐,店长合理安排好时间,

21、未经允许不得更改店铺内的价格。

22、关于店铺内部的情况,如营业额等不能向外透露。

23、上班时间不能代打卡,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全勤奖,店长负连带责任,扣20元。

24、收银员下班之前要作好交接工作方可下班。

25、未经允许严禁开启电脑和收银机。

26、为确保店铺安全,店铺人员在离开店铺时,要检查关闭所有设备的电源及容易发生危险的电源,如检查店铺一经发现电脑、空调等电器类未关,店铺当班负责人罚款50元∕次。

店铺管理规章制度准则(篇7)

一、店面形象管理:

1、门店各类证照,公告应整齐悬挂在醒目位臵,框架大小要一致。

2、门店卖场通道要保持通畅,不允许堆积任何物品。对于废弃的纸箱、条码纸、标价签等必须随时清理放于指定的地点,保持整洁的购物环境。

3、门店使用的各类设备,工具(包括清洁工具,如桶、抹布、清洁剂、拖把、扫把等),使用完后应立即放回指定位臵。

4、商品陈列以整体丰满为原则,销售商品后要及时补货。

5、商品、货架要时刻保持整洁,不得放臵生活用品。

6、门店入口地面确保清洁,店内没有明显垃圾。

7、门店入口的玻璃橱窗应保持清洁明亮,每周应清洗一次。

8、门店垃圾篓每班必须清理一次,如装满应立即清理。

9、门店周边环境应保持整洁有序。

违反以上条例的班组,罚款100元

二、服务规范管理:

1、上班时间不得闲聊。

2、不在营业场所议论顾客及其他同事是非。

3、注意自我控制,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顾客、或同事发生争吵。

4、上班时间不能吃食物,不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不得无故脱岗。

5、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大声喧哗、打闹、嬉戏以及朝顾客打哈欠等不雅动作。

6、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口角、争吵等,若发现有顾客无理取闹,要进行必要的缓冲,带离营业场所,由主管人员妥善处理。

违反以上条例的个人,罚款100元

三、门店日常管理

1、员工不得将公司财物挪为私用,不得私自挪用各类赠品,不得随意接受顾客、厂商私下赠送的各种财物等。

2、整理店容店貌、药品陈列、商品补充、柜台收拾、备好零钞、清洁卫生。

3、收银员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带亲友进入收银台,非收银人员不得私自进入收银台。

4、提倡团队精神,相互协作,不与顾客争吵、顶撞,员工之间不得在营业场所相互争吵、打架斗殴,诋毁他人产品,有事情及时上报管理人员。

5、商品的陈列及维护每日由主管进行检查。

6、未经门店管理人员的同意,门店员工不得私自操作后台主机,严禁上网。

7、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违反者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日工资。

8、一个月内迟到、早退三次视为矿工一次。

9、一次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的按矿工处理。

10、调班、请假需店长批准。

11、请假在2天以内由店长批准,超过2天的由公司经理批准。

12、门店所有员工必须听从店长或当值主管的工作安排,无故顶撞、拒不执行、不服从安排管理的从严处罚,直至开除。

13、遵守公司及门店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安排,不得敷衍了事。

14、同事之间要相互帮忙,相互尊重人格,协同合作。

15、各班组应该定期进行盘点核查,以确保帐货相符,少货的由货柜管理人照价赔偿。

16、各门店应该积极预防出现过期商品。

17、商品销售价格,原则上按系统规定的零售价销售,对于需要变价销售的需各门店的管理人同意才可以、收款员不可以私自折扣销售。

违反以上条例的个人,罚款100元

四、门店人员管理

(一)营业员岗位

1、整理店容店貌,做好清洁,保持店内整洁、明亮。

2、负责检查店内各种隐患,协助店长积极做好各项预防工作。

3、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形象,端正服务态度,确保营业秩序的正常运转。

4、积极热情的接待顾客,正确全面的向顾客介绍商品,准确介绍药品的相关知识,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5、交接班前清点药品,整理货柜。

6、积极协助店长做好请货计划,优化品种结构。

7、积极协助管理人员做好相关工作。

8、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9、对于门店的盘点和各项销售活动,要予以积极配合和执行。

10、鼓励积极学习、进取。

11、积极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

违反以上条例的个人,罚款100元

(一)收银员岗位

1、严格遵守收缴款制度,负责准确无误地进行收缴款工作。

2、负责前台票据信息的正确录入和门店销售核算,保证数据处理正确并传输至门店后台。

3、在营业时间内必须做到人不离岗,绝对不可以在接待顾客时中途离岗,如确实需要离开,应报请店长同意并指定专人代替后方可。

4、做好零钞的调配工作,在收款时,做到唱收唱付。

5、做好顾客退货、退款处理工作,接待顾客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等。

6、严格现金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挪用或私自借用营业款。

7、交接班时必须做好票据移交和货款交接,要求做好记录并签字。

8、做好营业款的日清工作,并要求做到及时上缴营业款,帐款一致。

9、负责收银工作环境的卫生清洁,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10、遵守门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11、积极完成店长及财务部门交代的其他工作。

以上条例的个人,罚款100元

(二)中药管理员

1、中药每个班组对药物每日进行清点、装斗,及时清理二楼的卫生,确保中药区域内干净整洁,斗内中药量充足。

2、对中药饮片质量及时进行监管,防止变霉。

3、中药缺药断药的种类及时进行登记、上报。进行补充中药货量。

违反以上条例的个人,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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