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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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校制度汇编篇1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经常与突击相合,对公共场所一天三小扫,一周一大扫,一月一清扫。
突击与平时相结合,事后检查公布,以互比、互学、互超、促进校园保持整洁。
二、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以“卫生为荣,不卫生为耻”的社会风尚,利用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卫生宣传,使学生获得并增进防治疾病的知识,从而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
三、做好学生的视力保护工作,向学生强调“二要”“二不要”的用眼卫生守则。
“二要”是:
①读书写字姿势要端正,眼与书本距离应为30-35厘米”。
②连续读书一小时左右,应休息片刻或向远处眺望一会儿;
二不要是:
①不要在光线暗弱和直射阳光下看书,不要边吃饭边看书。
②不要躺在床上、走路时或在晃动的车厢内看书。
四、加强传染病管理工作,发现各类各种传染病应及早报告、隔离、治疗。
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体检中发现疾病(或异常体征)者及时采取治疗措施(或提治疗意见),使学生得以疾病的有效治疗。
六、认真做好保健卫生宣传:通过黑板报、讲座等形式,根据时令季节宣传有关保健常识、疾病防治,培养和教育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各班黑板报要有定期卫生知识专栏)做好日常预防接种等工作。做好预防接种工作,控制传染病发生和蔓延,及时汇报疫情。认真做好防近工作。
班级卫生值日人员职责
一、热爱卫生员工作,积极为美化学校和班级的环境卫生发挥作用。
二、卫生员要以身作则,做好个人卫生,坚持每天佩带卫生员标志,按时参加卫生员会议。
三、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卫生工作任务,每周一次不定期地卫生检查班中同学的个人卫生,并做好记录。
四、管理好班级和公共场所的卫生,发现丢纸屑、果壳的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并向值日教师汇报。
五、定期在班级黑板报园地上刊出卫生小常识,做好卫生宣传工作。
六、及时记录同学因病缺课情况,开卫生委员会议时,按时汇报。
发现有红眼病、麻疹、肝炎等急。
3、卫生角干净,工具摆放整齐。
4、墙壁、走廊、楼梯等要保持洁白,不随便涂写。
5、桌凳要整齐。
6、包干区无杂物、纸屑、果皮等。
三、班级卫生检查各项扣分说明
1、教室地面:有明显纸片、痰迹,每项(一张或一口)均扣0.1分。(20分)
2、门窗、讲台、内墙壁不干净各扣0.1分(20分)
3、卫生角:扫把、拖把、箩筐摆放各扣0.1分。(10分)
4、墙面:外墙壁、走廊、楼梯不干净、有明显涂写迹或新踩脚印污物各扣0.1分。(10分)
5、桌凳摆放:桌椅整齐、桌面干净,感觉不齐,扣0.2分,较齐,扣0.1分,非常整齐,满分。(20分)
6、包干区:(1)未打扫,扣5分。有一张废纸或果皮杂物扣0.1分。(20分)
四、环境卫生制度
1、公共场地按班级划分,分片包干打扫。
2、坚持做好每天三小扫,每周一中扫,每月一大扫,见脏随地扫,节日突击扫。
3、各班必须保持环境清洁,每天上午下午由值周教师和大队部检查教室和公地,并及时公布打扫情况。(共六项)。
4、把清洁卫生纳入教师考核,并列为每学期期终评先进班级。
五、环境卫生检查评比
1、环境卫生实行包干责任制。
2、实行每天三扫一检查制度。三扫:早自修前、中午、放晚学后各一次,一检查:由大队部部值周教师检查)
3、学校领导、值周教师随时突击检查。
4、检查项目:纸屑、杂物等。
5、检查结果周末总结会公布。
厕所卫生制度
一、厕所地面要保持清洁,墙面无破损。
二、早上有住校生打扫,下午由值周班级及打扫。
学校个人卫生制度
个人要养成“四勤五不”的良好卫生习惯。
四勤:(1)勤剪指甲;(2)勤洗澡勤换衣;(3)勤理发、洗头;(4)勤洗手。
五不:(1)不乱丢果壳纸屑;(2)不随地吐痰;(3)不乱涂墙壁;(4)不乱倒脏物污水;(5)不喝生水。
最新学校制度汇编篇2
一、爱集体,关心集体,个人服从集体,班荣我荣,班耻我耻。
二、团结同学,不说脏话,不骂人,不取外号,不打架。
三、每天坚持认真做好课间操和眼保健操。
四、未经老师同意,不得私自改动红花榜。
五、最后离开教室的同学要随手关灯关门。
六、不带玩具到学校来玩,中午不能出校门买零食。
七、上课专心听讲,每天认真完成作业,早上按时交作业。
八、尊敬老师,不和老师顶嘴,见到学校校长、老师要主动问好。进办公室要先敲门,上课进教室要先喊报告。
九、下课不疯打追逐,可以做些踢毽、跳绳、看课外书、下棋等有益的活动。
十、建立班级图书角,每人捐两本课外书,要爱惜图书,不私自带回家。
十一、不随意缺课,有事要请假。放学直接回家,不打游戏机,不到同学家串门。
十二、衣着干净整齐,每天坚持佩带红领巾,讲卫生,勤剪手指甲。
最新学校制度汇编篇3
1、每周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2、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加强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4、不带与学习无关的小刀、利器、易燃易爆等不该带的物品进校。
5、课间休息文明活动,不追跑撵打。
6、上下楼梯靠右走,单列行进,不推,不挤,不抢,不滑楼梯扶手。
7、上下学路队要文明有序,三人成列,两人成行。
8、团结同学,不开过分玩笑,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9、共同保持班级清洁,不损坏班级公物。
10、文明就餐,吃饭时不说话,不浪费,爱惜粮食,勤俭节约。
11、时刻以班级为荣,主动维护班级荣誉,不做有损集体的事情。
12、时刻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行为规范》。
13、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防止火灾、交通、中毒和其它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
14、经常检查教室内的电源开关、电线、门窗、照明灯具是否安全、牢固,发生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维修,并告之学生注意安全。
15、组织好班级各项活动,对安全隐患要有预见性,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
16、班主任要每天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及时与无故未到校的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17、学生要做到:不打架骂人、不看色情、凶杀的书刊、不做损人利己的事、不吸烟喝酒、不损害公物、不在教室内打闹。
18、严禁学生携带棍棒、利器等不安全物品进入学校。
19、集会、站队快静齐,不说话,不打闹,不拥挤。
20、学生在校期间因特殊情况离校,需班主任与家长联系,由家长到校接,方可出校门。
21、学生出入教室,上、下楼梯要有礼、有序,严防混乱、拥挤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最新学校制度汇编篇4
为了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保管好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落实管理责任;为了加强对计算机及应用软件的维护,保持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时排除故障,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办公室电脑使用制度
1.办公电脑及其附件属学校固定资产,教师只有使用权;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给每位教师配备一台电脑,电脑实行专人、专机、专管,任何个人不得将设备据为己有或挪作他用。如果工作需要,学校可以随时收回或调剂给其他教职工;使用人调动、离岗或退休,电脑必须上交总务处,验收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2.办公电脑是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的专用现代化设备,教师应当用其不断学习新的知识,认真备课、开发课件,拓宽用途,充分挖掘设备潜力,发挥设备效能。教师使用设备须严格按规范操作,开机前应先检查电源、主机、设备等是否完好齐全,发现故障或突发事件,应立即关机或切断电源。使用结束后,要按程序关机,并切断所有电源(包括主机、显示器、音箱等电源),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网管员报告。为了电脑设备的维护与管理,电脑应由每位教师自己保管好,严禁教师自行拆装电脑。严禁教师更换电脑配件,一经查出严肃处理。因违规操作和自行拆装所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使用人负责维修或赔偿。
3.办公电脑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严格禁止任何人利用办公电脑在工作时间玩游戏、炒股,观看与教育无关的电影,请勿高声放音乐影响他人。不得进行网上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他人,干扰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导致联网计算机系统发生阻塞、溢出、处理器机忙、资源异常消耗、死机、瘫痪等运行异常。严禁任何人浏览、色情等不健康网站。办公电脑仅限教师本人使用。
4.为防止电脑病毒感染,防病毒软件要及时升级,注意预防病毒和木马等黑客程序破坏系统、影响网络运行。外带光盘、软盘、U盘工作时,必须先执行杀毒,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5.教师应当对重要的数据资料,建立相应的备份并妥善保管。不在系统盘(C盘)中存贮资料。电脑设备遇到损坏,应及时向总务处报修,由维修人员进行修理,并填好维修记录。无法修理的,向总务处报告,书面申请更换。未经允许,不要查看他人资料;不得擅自删除他人资料(包括共享文件)。因电脑维修造成数据资料丢失,后果自负。
6.学校网络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更换、损毁;不得改变其物理的位置、形态、性能;不得改变其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不得随意拔插机器的任何配件、网线及一切装置设备;不要随意更改办公电脑的计算机名和IP地址等网络配置信息,以免影响正常使用,以保证学校局域网正常运转。
7.爱护设备、规范操作、小心使用,注意清洁,吃东西、喝水、喝茶时请远离电脑。应增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下班时必须将电脑正常关机,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二、学校网络(因特网)使用和管理制度
1.使用网络时,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在网上传播、散布、复制以下信息:
(1)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
(2)泄露国家机密的信息;
(3)与国家现有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信息;
(4)涉及色情、淫秽、赌博等信息;
(5)有损害社会公德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2.不盲目接收来路不明的电子邮件,以防病毒侵入,影响计算机正常运行。不浏览不健康或者包含恶意代码的网站。
3.不访问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网站,不访问国内外的、淫秽网站,不下载非法信息。
4.不在网上散布、淫秽等有损于国家声誉和形象的各种信息。
5.为了节约网络带宽,保证网络的通畅,严禁在办公时间用BT、电驴等P2P软件下载大型文件。
6.工作时间严禁上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炒股、看电影、玩网络游戏、看小说、上网购私人物品或下载电影等)
三、本办法解释权归校长室,从20__年3月31日起实施。
最新学校制度汇编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本市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培训学校),按照国家、本市及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资格培训,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的、对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分为五级,即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为劳动者适应某一岗位需要开展的、以提高技能水平为主的职业性培训;新职业(工种)是指劳动保障部已正式颁布职业名称,但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
第四条民办培训学校是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学生平等的法律地位。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适应需求、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对民办培训学校进行管理,将其纳入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的职业培训规划,采取措施予以扶持,鼓励民办培训学校依法发展、资源统筹、开放创新、办出特色。
第二章职责与审批权限
第五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市民办培训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组织开展民办培训学校的评估和评优工作,负责民办培训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按权限负责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定期发布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标准和民办培训学校开设职业资格培训的职业(工种)范围;组织专家对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资格进行评审。
(三)按照“行业优先、布局合理、择优认定、逐步推开”的原则审批新职业(工种);定期发布和更新开设新职业(工种)的范围;负责新职业(工种)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的开发。
(四)定期发布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的范围。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按权限负责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
(二)负责审批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负责对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民办培训学校的教学、师资、培训、鉴定、学生管理、广告、收退费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六条设立民办培训学校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初、中级)职业(工种)培训的.民办培训学校,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同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及以上职业(工种)、国家统考职业(工种)的民办培训学校,经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推荐,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抄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变更、延续、终止
第七条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与其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办学资金。
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正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第八条民办培训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办培训学校名称应当包括其所在行政区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专有名词。
民办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得与已登记的其他学校名称相同或相近,学校的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民办培训学校只开展某一特色职业(工种)培训或关联性强的职业(工种)培训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可以使用职业名称冠名。
第九条举办民办培训学校应当符合《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见附件1)及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
第十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2)一份;
(二)《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表》(见附件3)三份;
(三)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章程:
(四)单位办学应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文件。公民个人申请办学应提交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拟办民办培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拟任校长、财会人员、职工的身份、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六)拟聘理论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七)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其中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八)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民办培训学校,提交场地产权证明,租借场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及场地产权证明;
(九)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十)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教材提供目录及编者)。
有关证照、证书、证件、教材等除提交复印件(目录)外,还应提供相应原件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对。
第十一条民办培训学校章程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一)学校名称、校址;
(二)办学宗旨、办学规模、职业(工种)设置、培训层次和形式;
(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它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六)组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使用)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学员考核鉴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七)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八)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