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制度创新
制度在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以及管理方法的科学化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里给大家分享图书馆制度创新,方便大家写图书馆制度创新时参考。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1
一、图书室、阅览室规则:
1、图书室、阅览室应保持绝对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2、进入图书室、阅览室严禁抽烟。
3、阅览室内陈列的`杂志及参考书、工具书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携出室外,也不出借。
4、学校确定的贵重书籍、绝版本,只准在图书室查阅,一律不出借。
5、外单位如需向本校图书室借阅图书,须经教导主任同意,出具借据,写明归还日期,方可提书。
二、教职工借还书规则:
1、教师借业务书借期为一学期,期末将所借的用书及时归还图书室。
2、教职工借阅其它书籍每次限借二本,期限为一个月。
三、图书室需对图书资料分类、编号、登记、建卡。
1、凡调离本校的教职工和毕业生、转学生必须归还所借图书方能离校。
2、各人所借图书,应妥善保管,如有涂污、撕损或遗失者,酌情赔偿。
三、学生借还书规则:
1、凭图书室发放的借书证借书,不得代借。学生离校时应办理还书手续。
2、学生按规定日期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
3、毕业班学生于毕业考试前一个月停止借书。
四、赔偿制度:
1、读者应爱护图书,因污损但不影响流通的,按损坏程度酌情赔偿;不能修补者按原价赔偿。
2、遗失图书原则上必须赔偿相同版本的原书,如无法购到原书,则按原价加倍赔偿,贵重书和绝版本须以4—5倍价格赔偿。
3、成套多卷书(二本以上)如遗失一本,按成套书价赔偿,但原书仍由图书室收藏。
五、剔除旧书原则:
1、属内容不健康书刊,一经发现,立即剔除。
2、复本过多和流通量过低的。
3、陈旧、破损严重。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2
图书馆作为学院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传播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知识的重要阵地,是学院三大支柱之一。图书文献信息中心建设的目标,就是要逐步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和计算机集成化管理,以崭新的服务方式,快捷的服务手段,为读者提供最具时效性的信息资源和全方位、高层次的优质服务,使图书馆在支持教学、科研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逐步把图书馆建成远程开放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资源中心、信息中心和学习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图书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负责图书馆的现代化建设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
2、严格管理学校拨付的订购图书、报刊及教学资料专款,围绕教学、科研,征订、采购各类图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进行图书、过刊合订本及其它资料的分类著录。负责书刊的管理及图书流通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及安全管理。
3、建立数字化图书馆,建设较为丰富的电子文献资源,为师生提供网上阅览、网上咨询等服务。
4、定期做好阅览流通的各项统计工作;做好到馆期刊的签到、验收、登记、分类和各项管理工作。
5、结合教学科研开展阅览、读者辅导、参考咨询、查阅文献等服务工作。提高图书、报刊的使用率。
6、合理安排馆内布局,提出图书馆设备购置计划,并进行科学管理、使用和维护,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7、负责图书、报刊信息情报的搜集整理,加强与区内外高校图书馆的交流与合作。
8、加强图书馆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业务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9、负责学院校刊的编辑发行。
(二)图书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积极参加馆里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做好学习笔记;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法规和上级制定的实施办法及我馆的有关制度措施,无违法违纪行为;
(3)认真做好图书管理工作,充分利用馆藏图书资源,为读者提供良好的服务。
(4)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请假制度,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
(5)严肃院纪院风,遵守职业道德,坚持文明服务;
(6)爱护公物,保护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的安全;
(7)保持工作范围的卫生清洁,为读者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8)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传播工作,结合读者及教学需要为师生提供教学科研服务保障。
(9)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图书馆馆长岗位职责
1、主持图书馆全面工作;
2、负责图书馆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按程序向主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3、负责学院行政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和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负责图书馆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为教学科研提供支持服务的功能。
4、负责制定各类文献采购计划及图书设备购置计划并组织采购。
5、负责图书馆固定资产管理,安全管理,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蛀“四防”工作。
6、负责图书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负责日常考勤和年度考核工作。
7、负责对外联络和馆际联合,做好与宁夏高校图书馆的“联合、共建、共知、共享”工作。
8、配合党支部开展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院党委各项指示;加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逐步把图书馆建设成为现代文献信息中心和文明窗口。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书馆副馆长岗位职责
1、协助馆长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图书馆业务工作,负责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协调,强化业务工作的过程控制与监督,不断提高图书馆全体馆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3、负责图书馆人员的业务培训、读者培训及教学科研文献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4、负责图书馆网络建设、维护与更新。协助做好图书馆数字化、网络化、现代化建设工作。
5、协助做好资产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书馆干事职责范围
1、协助馆领导开展行政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图书馆工作计划、执行和总结等文件的行文、存档、发送,到馆各类文件的收取、传阅、归档和保管
3、开展图书馆各岗位业务工作情况的调研和图书馆情报信息工作,及时向领导汇报反映馆内业务活动情况和员工的意见及建议
4、负责馆际开展交流活动的联络和组织策划及实施
5、负责与学院机关和各系、部间的工作联系与协作
6、制定馆内业务学习、岗位培训计划,开展对外宣传,协助馆领导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7、协助做好馆内安全、卫生、“三防”(放火、防水、防盗)制度的督促检查和落实,及时发现和汇报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书馆采访人员岗位职责
1、协助馆长做好各类文献、设备采购及维修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各类文献征订信息的发布,征集、汇总师生订阅意见和建议,提出订购目录,及时组织征订、采购各类书刊和电子文献。
3、负责到馆文献和装订期刊的验收、盖章、打号、登录、移交、报账。
4、负责丢损文献的赔偿查价、注销及财产管理。定期汇总、上报新书数目及用款情况。
5、及时汇总、整理并定期在网上公布到馆新书书目等信息,及时做好读者导读工作。
6、整理赠阅和交换的书刊资料,处理各种书刊征订和交换信件。
7、协助做好图书馆计算机集成管理系统、图书防盗系统的引进、维护和数字化、现代化图书馆的规划、建设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图书馆分编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书刊、电子出版物及过刊合订本和其它资料的分类、编目、著录,保证书刊资料的正确归类。负责分编数据的查询、咨询工作。
2、负责图书馆数据库、机读目录和检索系统的建立和使用,承担图书管理软件系统地维护。
3、定期做好各项数据报表的统计汇总、打印、复印工作。
4、协助采购人员做好到馆书刊的验收、盖章、打号、登录、移交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图书馆流通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馆藏图书及复印资料的管理和流通工作。
2、负责借书证(卡)的办理、管理及清退工作。
3、负责藏书的保管、修补和剔除工作,负责图书资料的上、下架,书库整理及卫生工作。
4、按月统计、汇总、整理并在网上公布图书资料流通情况,发布到期图书催还信息,按规定收缴超过借期图书资料的罚款,承办丢失、损毁图书的赔偿、销账工作。破旧图书必须随时装订、粘贴、修补。
5、做好读者培训和导读工作,负责征集读者意见和购书建议。
6、负责书库的防火、防水、防霉、防蛀、防盗等安全工作。
7、做好图书宣传、新书推荐工作。定期做好图书流通统计工作,按月报送馆长。
8、负责图书馆印章的保管、使用。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图书馆报刊阅览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办理报刊资料的订阅和补漏工作。
2、做好到馆期刊资料的签收、查验、登记、分类和各项管理工作。
3、编制报刊存放架位和馆藏目录。
4、按月统计、汇总、整理并在网上公布报刊资料阅览情况,发布到借期的报刊催还信息,按规定收缴超过借期报刊资料的罚款,承办丢失、损毁报刊的赔偿、销账工作。
5、负责读者接待及咨询工作。
6、负责报刊的装订、保管、修补、剔除工作。需要保存的报纸逐月装订,期刊逐年装订。
7、定期做好阅览流通及各项统计工作,按月报送馆长。
8、负责阅览室卫生及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读者接待、登记和读者上机计时、计费工作。
2、帮助指导读者上机阅览、学习;保持安静、整洁的室内环境。
3、按月统计接待读者情况。
4、办理VCD等音像资料的分类、登记造册和流通工作。
5、负责催还到借期的电子文献;按规定收缴超过借期的电子文献的罚款;承办丢失、损毁电子文献、设备的赔偿、销账工作。
6、负责计算机等设备的正常使用、维护工作。
7、负责图书馆网页维护、更新和信息发布工作。
8、负责数字图书、电子期刊、音像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提出电子文献的征订意见和建议。及时于学院网管中心协调技术维护工作,保证网络资源正常使用。
9、负责本室的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3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图书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学校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4
1、学生一律凭借书证前往图书馆借书,无证者不得入内。
2、不得转借、冒用他人借书证借书。违者一经发现,收回借书证。借书证遗失,如无特殊理由一般不予补发,平时应妥善保管。
3、进入图书馆要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禁止携带食物、饮料入内。
4、借阅的图书须加爱护,如有损坏或遗失图书的情况则应自行购买同册新书赔偿图书馆,若买不到相同图书,则按照遗失图书价格赔偿同等价格的书籍一本。
5、学生借书采用全开架借阅,书架上的.书籍是按照《中图法》分类排架,请注意书号顺序,切勿乱插乱放。
6、学生凭本人借书证最多可借书籍2本,图书管理员最多可借4本。书籍借阅期限为30天,每人可续借1次。续借图书须携带借书证和需续借的图书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
7、学生找到所需借阅书籍后自行到工作台自助借阅机或找图书馆老师办理借书手续。
8、学生中途转学或毕业,则应还清图书,办理好手续方可离校。
9、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1:30—16:30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5
一、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图书。
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七、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八、学校图书室有图书账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6
1、学生一律凭借书证前往图书馆借书,无证者不得入内。
2、不得转借、冒用他人借书证借书。违者一经发现,收回借书证。借书证遗失,如无特殊理由一般不予补发,平时应妥善保管。
3、进入图书馆要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禁止携带食物、饮料入内。
4、借阅的图书须加爱护,如有损坏或遗失图书的情况则应自行购买同册新书赔偿图书馆,若买不到相同图书,则按照遗失图书价格赔偿同等价格的书籍一本。
5、学生借书采用全开架借阅,书架上的书籍是按照《中图法》分类排架,请注意书号顺序,切勿乱插乱放。
6、学生凭本人借书证最多可借书籍2本,图书管理员最多可借4本。书籍借阅期限为30天,每人可续借1次。续借图书须携带借书证和需续借的图书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
7、学生找到所需借阅书籍后自行到工作台自助借阅机或找图书馆老师办理借书手续。
8、学生中途转学或毕业,则应还清图书,办理好手续方可离校。
9、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1:30—16:30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7
一、读者入馆规章制度
1.进入图书馆,主动出示读者借阅证。
2.注意仪表着装,不准穿裤衩、背心、拖鞋或铁钉鞋进馆。
3.保持馆内安静,不得喧哗。
4.维护环境卫生,不准携带食品进馆;非指定区域,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屑等。
5.爱护书刊资料,不准在书刊资料上涂写、撕页等,不准窃取书刊资料。
6.爱护公共设施,不准污损墙壁、装饰,不准刻划、损坏阅览室桌椅。
7.爱护馆内仪器、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及其它设备。
8.讲究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一切不文明行为。
9.自觉遵守开、闭馆时间,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10.违反本馆有关管理制度的,应虚心接受批评教育,自觉接受处理。
二、样本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对全体读者开放。
2.本室图书仅供读者室内阅览。
3.读者从书架上选取图书,阅览后应将图书上架,归还原位。
4.读者应爱护本室图书,轻取轻放,毁坏、污损图书及家具、设备的均须按章处理。
5.新书入室,工作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作好验收、核对工作,做到种类准确无误,并做好记录。
6.新书要在当日内上架,做到归类准确、排列整齐。
7.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参考咨询工作与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8.读者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管理人员及时清扫、整理,共同保持本室明净、整洁的借阅环境。
9.做好通风、防潮、防霉、防火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部门主任报告。
10.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下班时要把计算机正常退出系统,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三、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凭一卡-通进入,对读者开放。
2.进入本室请穿好鞋套,以保持室内环境卫生。
3.上机读者,只能在使用权限内上机操作。
4.本室禁止使用外带存储介质。
5.请按正常程序启动计算机,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由管理人员处理;禁止擅自拔动各种设备的接头、开关和乱敲键盘等。
6.禁止读者串位或聚在一起高声谈论、说笑,保持室内肃静和良好的秩序。
7.严禁在网络上传播违法、违纪信息,违者将受到相应惩处。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乱丢废弃物,禁止往地面洒水。
9.离开本室前,须按正常程序退出系统、关机。
10.管理人员应指导读者上机,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排除。
11.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认真为读者办好注册、续费等手续。
12.管理人员须经常清扫机器、桌面、地面卫生,注意防尘、防水,保持整洁明净。
13.管理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14.下班前应逐机检查,关好电源、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四、古籍阅览室规章制度
1.古籍阅览室是本馆保卫、消防工作的重点部门。
2.本室文献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只在室内提供查阅,如有特殊要求,须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外借。
3.读者查阅文献资料时,要轻拿轻放轻翻,严禁折页、圈点,尽可能减少复印。
4.对于特别珍贵的文献资料,工作人员要注意保护,读者查阅时应陪同在旁。
5.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藏书破损情况,建立破损书档案,有计划地进行装裱修复。
6.凡外借的书要严格履行手续,并按期追还归室。
7.保持室内清洁,随时清扫。
8.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及个人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电热器等。
9.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断电,关好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五、期刊阅览部规章制度(通则)
1.本室实行全开架式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入室签名,领取代书板。管理人员须做好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一次限取1本,阅读后按代书板的位置放回原处,过刊按类归位,不得乱放。
4.本室期刊仅供室内阅览,读者可押读者证借出复印,复印完毕后立即归还;教学、科研人员确有特殊需要的,经馆长同意后,可办手续借出期刊,借期不超过一周。擅自将期刊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除纸、笔等学习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爱护期刊资料,不得污损、撕毁、圈点;爱护馆内设施。如有违反,按章处理。
7.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8.管理人员负责本室期刊的登记、整理上架、年度清理装订、加工等一系列工作。新期刊及装订回馆期刊,应尽快上架,供读者利用。
9.管理人员应耐心解答读者咨询,主动为教学、科研人员查找文献资料服务。
10.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下班时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六、流通服务部规章制度
(一)借还书制度
1.为了充分发挥馆藏图书效益,对读者可借图书册数和期限作如下规定:学生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5本,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30天;教工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10本,借期9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60天。
2.读者首先须将本人的借阅证交工作人员验审,验审无误后方可借阅。所选图书与借阅证由工作人员在计算机上办理外借手续后交给读者,读者将书在消磁器上消磁后,方可带出本室。
3.未办借书手续而携书出门者,一律按盗窃论处。
4.所借图书,读者应当面检查有无污损或是否缺少馆藏标记(如条形码等),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进行技术处理。否则,图书一旦借出,所有责任均由读者自负。
5.工作人员对所还图书应当面进行状况检查,并在还书处的计算机上办理还书手续,如发现问题或违章情况,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办理借阅及超罚款手续,原则上应去计算机上完成,特殊情况应当面在记录本上登记并由读者签名。
6.不办理当日借出图书的还书手续,所借图书需一周后方可办理还书手续。
7.借书处工作人员有责任根据本馆其他业务部门的请求,对违反本馆借阅制度的读者做违章处理;其他业务部门在对违章读者按规定处理后,应及时通知借书处工作人员办理解除读者违章手续。
8.书刊资料是国-家-信-息的重要资源,必须倍加爱护,不得批注、圈点、折叠、涂抹、污损、剪裁、撕毁、印描、遗失。
(二)书库管理制度
1.本室实行全开架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出示本人“一卡-通”领取代书板一个,出库时将代书板放回原处。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图书,图书归架时不得乱放。
4.本室所有图书均可外借,但擅自将图书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读者借还书时应自觉排队。
7.遵守开、闭馆时间,出现特殊情况时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8.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9.新书入库,管理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做好验收、核对工作,并应在一周内上架,供读者利用。
七、网络安全与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
2.一旦计算机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技术支持部,以便及时处理,保证业务工作顺利进行。如故障较为严重,还应做好详细记录。
3.禁止馆外人员操作计算机(电子阅览室除外),非职责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上机操作
4.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不得随意设置各种终端参数。
5.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开、关机,下班前应关闭所有的电源开关。
6.计算机主机及键盘附近不得放置水杯、餐具、饮料等物品,对计算机要定期除尘,保持清洁。
7.不得随意移动计算机,不许任意插拔联机电源或信号线插头。
8.馆内设备的调整,必须经馆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不得擅自更换或作其它用处。
9.未经馆长同意,不准将馆内所有的软件和数据复制给外单位人员。
10.系统维护人员在对关键数据进行操作时,应首先做好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要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病毒和有害数据检查,一旦发现立即予以清除。
11.落实防火、防盗、防雷等安全保护措施,保持机房良好的运行环境,做到布线合理、规范,物品存放有序。
12.不得利用本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对反动、黄色的站点应予以屏蔽;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网上违法活动进行查处。
八、书刊遗失赔偿等有关规定
1.读者在书籍借阅期内,可在一楼公共检索室自行办理续借手续一次。书籍若过期不还的,每本书收取延期费0.1元/天。
2.还书时若发现在无盖章证明的情况下,条形码被撕毁,每张罚款5元;书中有撕页、划记等现象的,每处罚款0.5元,若损坏严重,则按图书遗失处理。
3.图书遗失,需赔偿相同书籍的同种版本;所赔书刊未经加工的,则收取加工成本费(磁条、条码等)3元,或按书套价的3-8倍赔偿。赔偿倍数具体为:出版时间为1950-1980年的为5倍,1981-1990年的为4倍,1991年至今的为3倍。复本量1本为套价的8倍,2-10本为4倍,11-100本为3倍;两种情况并存时,则采取就高不就低的赔偿原则。
4.遗失杂志和报纸合订本,按合订总价加装订加工费(3.5元)赔偿;如有撕毁、划记等损坏现象,则遵照图书损坏的处罚条例处理。遗失或人为损坏光盘、软盘、磁带等非纸质文献资料的,则按原价的3倍赔偿。
5.读者遗失书刊赔偿后,如找到原书刊或相同书刊,可立即来馆办公室办理还书退款手续,属后种情况者,需另交加工及成本费3元。
九、图书馆复印机管理制度
1.为方便读者复印各类资料,图书馆设有复印机。
2.复印机实行专人管理,所需纸张及耗材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发放,双方登记签字。
3.读者复印资料,实行有偿服务,收取成本费。
4.教职工复印资料原则上不实行记账,请按规定交纳费用。
5.馆内各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要复印资料的,需部门主任到办公室领取复印申请单,由办公室登记后方可进行。
6.除专职管理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操作复印机。
7.管理人员要注意设备维护和保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办公室。
8.管理人员要及时对复印资料内容、纸张大小、数量及费用实行账目登记。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8
一、中小学图书馆(室)是学校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图书馆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
二、图书馆的基本任务是:采集各类文献献信息,为师生提供书刊资料、信息;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内外阅读,开展文献检索与利用知识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三、图书馆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四、图书应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进行分类,期刊应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进行分类。图书著录符合《普通图书著录规则》,期刊著录符合《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计算机编目按《中文图书机读目录格式》进行。
五、认真制定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拒购质量低劣,内容不健康的书刊,复本适当。不断丰富藏书质量,优化馆藏结构。对于内容陈旧、复本过多,利用率低和破损严重的书刊要及时剔除,及时注销。
六、新书到馆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分类、编目、上架,及时外借,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工作。图书实行全开架借阅。
七、积极向学生介绍、推荐优秀书刊和新到书刊。在条件许可下,增设优秀读物和新书专柜。
八、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防盗等工作,对学生进行爱护书刊、公物的教育。
九、教职工调离、学生毕业、退学、转学时,均需还清全部书刊,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9
一、做好图书登录工作。馆藏图书应全部进行财产登记包括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
二、做好图书分类工作。图书分类使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版)期刊分类表》。
三、做好书刊著录:图书著录应采用《普通图书著录规则》,期刊著录应使用《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进行著录。
四、健全目录卡片。中学设书名、分类两种卡片目录,小学设书名卡片目录。
五、做好图书借出工作:学校图书馆应建立健全科学的借出制度,向师生开放全部馆藏书刊;借还图书时要查看缺损情况,分清责任,并登记在册,借书人损坏、丢失图书应视后果严重程度以图书现价标准的1—5倍酌情赔偿。
六、做好图书阅览工作:学校图书馆(室)应建立健全科学的阅览制度,向师生提供阅览场所和书刊,个人书刊不允许带入阅览室,损坏室内设备及图书者要按不低于现价的标准赔偿。
七、图书资料要定期清点,每学期至少清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报废报损情况。
八、藏书结构要科学合理。该下架的书刊要及时下架。下架书刊和报废设备应经学校教务处同意并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九、做好图书资料的`保管工作,需要整理、修补、合订的要及时处理。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10
一、本校图书、期刊只供本校教师及职工借阅,借阅完后,必须按时归还。
二、借阅书刊要办理借阅手续。文艺类书籍一次限借2本,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教学用书一次限借10本。时间不得超过半年。一般情况下可办理续借。
三、图书室采取开架借阅办法,借阅者不得把书包、提袋及其它东西带入图书室。
四、从书架上取下图书不拟借阅时,应放回原处,不要乱插乱放。
五、工具书一律不准借出室外(指辞源、辞海、辞典、年鉴、百科全书、线装本等)。当年的期刊杂志未装订成册(半年)时。一律不外借。
六、所借书刊,须倍加爱护,不得撕毁、遗失或涂记画号,否则按本制度第9条处理。
七、借阅者退休或者调出本校时,必须归还所借的全部书刊,方能办理离开手续。
八、学生阅览后,组织者要填写阅览登记,督促学生将书放回原处,并配合管理员认真进行清点,发现遗失或损坏,及时查明情况,找出责任人予以赔偿。
九、赔偿办法:损失一般书刊,借书人按书价赔偿。损坏和遗失成套书刊的其中一册,原则上应赔偿整套。损坏遗失珍贵书刊,按原价的2~5倍赔偿。
十、保持图书、阅览室内肃静,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吐痰、乱扔纸屑。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11
1、图收馆是学校书籍、报刊资料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服务的机构。图书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提供师生所需的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并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2、图书馆须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图书分在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逐步使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划》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4、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图书馆应设有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增设著者目录,书名目录。
5、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拒购质量低劣、内容不健康的图书,复适当。不断丰富藏书品种,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复本过多,利用率低下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6、新书到馆后,要及时接收、登记,并及时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快书刊资料的流通。
7、加强图书资料的汉通工作,提高资料的利用率,师生借阅图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工具书、大型丛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对借出逾不归还者,损坏、丢失书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8、积极向学生介绍、推荐优秀图书和新到书刊,并鼓励学生借阅。增设优秀读物和新书专柜,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和开展读书活动。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馆(箱)活动。
9、认真做好书刊流通率/读者到馆率等项统计工作。
10、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等图书保护工作,并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图书教育。
11、加强图书馆要案资料建设,每年度将图书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片,如、、各种统计表、重大活动资料、科研成果等装订成册,长用保存。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12
图书馆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为规范学校图书馆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在新书到室后,要及时做好验收、登记、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三、图书馆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四、图书馆要逐步实现自动化管理,建立图书和期刊数据库。利用网络实现网上查询、借阅、统计、账册打印等工作。
五、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六、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七、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七、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八、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
阅览室是广大教职工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二、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损坏书刊的,照价赔偿。
三、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大声喧哗。
五、不准私自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
六、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期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
七、保持室内清洁,每天打扫一次。
学生阅览室阅览规则
为规范学生阅览室的管理,提高书刊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生持阅览证均可进学生阅览室阅览。学生阅览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一本,取书时将阅览证放在原书位置,阅览完毕,将书放回原处,取走阅览证。
二、学生阅览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不准带入室内。
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吃东西。
五、自觉爱护书刊,取放有序,不准任意涂抹、撕页,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七、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学生阅览需要。
图书借阅制度
图书流通工作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馆对师生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先在学校内网上查询图书信息,记下索书号,然后再到图书馆借书。这样可避免盲目性,节约时间。
二、入室借书,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
三、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
四、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五、学生凭借书证入室借书。每次可借2本,借期为20天。教师每次可借10本,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
五、对借书逾期不还者,视其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甚至停止借阅。
六、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处理。
八、借书证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有丢失,应立即到图书室挂失,如发现无冒借情况,可予补发。挂失前借出的图书由借者本人负责。
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4、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赔偿1元。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清点、剔除管理制度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老化现象日益加速,为提高图书馆的藏书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藏书达到一定规模时,也要相应地剔除相当数量的旧书:
一、剔除范围:
1、图书内容已陈旧过时的。
2、流通率不高的。
3、没有现实意义的。
4、复本过多的。
5、图书内容与本馆任务不相适应的。
6、破烂不堪和残缺不全已没有参考价值的。
二、剔除的方法:
1、根据图书借阅记录决定图书去留。
2、把准备剔除的图书打印成清单,向学校师生征求意见,以达到兼听则明,防止片面性。
3、将剔除的图书清单报校领导批准。
4、在财产登记和目录上予以注销。
三、处理办法:
1、组织交换,互通有无。
2、组织调拨,支持基层。
3、组织出售,削价处理。
4、报废。
四、剔除总结:
每次图书剔除工作结束后,必须有书面小结,将剔除计划、领导批示、剔除清单、处理情况、处理日期、经办人等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13
1、学校订购的一切图书归图书室管理,所有图书要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
2、图书的购进、借出、收回要及时登记造册。
3、图书要分类陈列,做到规范管理。
4、图书室每周向学生开放两次;进入图书室应保持安静,注意卫生,不得偷盗。
5、借出图书时,要经管理员同意,登记后方准借出。每次借出的.图书在5本以内,时间不能超出两周。贵重图书不准借出图书室。
6、借阅者要爱护书籍,不得弄脏弄坏,更不得遗失,否则按定价加倍赔偿。
7、学校每学期终组织一次检查清理。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14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更好的为锦程学校的同学服务,发挥图书馆的效益,图书馆做以下规定,请全校师生共同遵守。
一、开放时间
星期一---星期五(上午8:00-下午18:00)
星期六---星期日(上午10:00-下午16:00)
二、借阅对象
图书馆图书只供本校师生借阅,校外人员原则上不出借。
三、借阅方法、期限、数量
借阅人要填写借阅图书登记表,妥善使用和保管所借图书,不得转借。借阅图书时,须经图书管理员到图书馆取书,并当面登记。
借阅期限不超过15天,如需继续借阅,应办续借手续。图书馆定期对图书借阅情况进行清理,并对图书只借不还者进行催促,若一周后仍未归还,则由图书馆书面通知该同学。
每次借阅的图书不超过2本。
四、污损、遗失图书赔偿规定:
遗失图书资料的,可用同版(或新版)图书赔偿。无法赔偿同样图书的,则按图书金额进行相应赔偿。遗失多卷书的一册或数册,按全套书价的金额进行相应赔偿。
五、图书馆管理办法
1、为图书馆购置新书前先查询图书馆是否有此书,图书馆如无此书时可购买,做到尽量不重复。
2、所购图书以学生需求为准,所报图书无批阅、涂改、卷折、影描、污损。
3、新购图书应及时向图书馆登记造册,管理员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15
1、树立“读者第一”的思想,主动热情地为读者提供导读服务,不断提高图书的利用率,降低拒借率。不得与读者发生争执,若有争执或读者意见较多者经核实后扣发本人5%---10%的当月津贴。如果因为个人失误影响集体考评者扣发本人10%---15%的当月津贴。年底酌情扣发年终奖。
2、定期整理书库(最长不超过1周),保证图书架位准确,经常保持书库的清洁卫生,做到库容整洁。
3、严格执行《图书馆文献借阅规则》,对借阅过期的读者及时催还书刊,严格执行丢失、损毁图书的赔偿和借阅过期处罚规定。
4、办理借书手续时,要严格检查借书卡,不允许读者持他人借书卡借书。要认真核对所借图书的书名和登记号是否与图书著录信息一致,不符者要查出原因,调整无误后方可外借。读者还书时,要认真核对、检查。归还的图书要立即上架。破旧的图书要随时装订、粘贴、修补。
5、书库在收到新书后应做好藏书统计,并由双方经办人签字。每年对图书清点1次,并向馆长提交书面报告、存档。
6、工作人员对开架书经常进行巡视整架,随时纠正错位,保持架位的正确和整齐。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偷盗图书。图书正常丢损率应控制在5‰以内。如果由于监管不力造成图书丢损率超过5‰者,由监管人承担赔偿责任。
图书馆文献借阅规则
1、本馆文献暂时只对本院教职工、学生借阅(有馆际互借者除外)。除字典、词典、年鉴、百科全书等工具书外全部可外借。2.书刊外借数量:教职工每人每次最多借3册,学生因写论文、做毕业设计所需借阅,由指导教师负责集中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期:教师每册书刊借期2个月。因教学和科研需要,教师所借的专业书刊到期可续借1次。续借时,必须把书刊带回馆办理手续,续借时间1个月。
4、读者所借书刊请按期归还,逾期不还者:在60天以内的,每过期1天,罚款1.0元;在60天—1年内,每过期1天,罚款2.0元。超过1年者,视为丢书,按规定扣款。(说明:在寒暑假期间应归还的图书,可在开学后两周内还清,如逾期不还,寒暑假期计入借期,并按上述规定处罚。)
5、借阅书刊时请当面检查该书刊是否有涂画及损坏等现象,如发现已有污损者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否则在还书刊时一经查出,由借阅人承担赔偿责任。6.请爱护书刊,不得圈画、污损、撕扯、损坏、丢失书刊,违者按“读者丢失损坏图书馆文献资料赔偿暂行规定”办理。7.私藏书刊携出库者,除按原价10倍处以处罚外,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理。8.读者离校时,必须还清图书,办理退卡手续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9.文献资料室的电子设备只限教职工查阅电子图书、电子文献资料。10.进入室内请自觉关闭手机,保持室内安静、清洁,严禁吸烟、吐痰、乱丢废弃物,违者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
图书馆文明读者公约
一。学生凭本人借阅证入馆,有馆际互借关系者凭馆际借阅证入馆。
二。读者在馆内检索、借阅图书、自习或参观,必须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如发生违章、违纪情况时要自觉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接受按规章制度的处理。
三。图书馆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维护图书馆文明的秩序、整洁的环境、安静的学习氛围,禁止将食物及饮料带入馆内,不得在馆内吃东西、吸烟、乱丢纸屑,馆内不得接打手提电话,违者要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
四。读者应爱护馆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乱写乱画,不得随意挪动桌椅。
五。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自觉维护图书馆文明读者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