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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工作规章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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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的制度可以确保每个人都拥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不会因为个人背景或关系而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好的图书馆工作规章制度内容要怎么写?小编给大家带来图书馆工作规章制度内容,供大家参考。

图书馆工作规章制度内容篇1

1、学生一律凭借书证前往图书馆借书,无证者不得入内。

2、不得转借、冒用他人借书证借书。违者一经发现,收回借书证。借书证遗失,如无特殊理由一般不予补发,平时应妥善保管。

3、进入图书馆要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禁止携带食物、饮料入内。

4、借阅的图书须加爱护,如有损坏或遗失图书的情况则应自行购买同册新书赔偿图书馆,若买不到相同图书,则按照遗失图书价格赔偿同等价格的书籍一本。

5、学生借书采用全开架借阅,书架上的.书籍是按照《中图法》分类排架,请注意书号顺序,切勿乱插乱放。

6、学生凭本人借书证最多可借书籍2本,图书管理员最多可借4本。书籍借阅期限为30天,每人可续借1次。续借图书须携带借书证和需续借的图书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

7、学生找到所需借阅书籍后自行到工作台自助借阅机或找图书馆老师办理借书手续。

8、学生中途转学或毕业,则应还清图书,办理好手续方可离校。

9、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1:30—16:30

图书馆工作规章制度内容篇2

总则

第一条志愿者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图书馆志愿者,凡安徽工业大学在校学生,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第二条招募方式采取组织招募。组织招募是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以及参加图书馆志愿者集中招募。

第三条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四条服务宗旨:通过图书馆志愿者活动,为读者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提高图书馆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图书馆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五条服务口号: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六条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读者,无私奉献。

第一章图书馆志愿者守则

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图书馆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图书馆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以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条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第三条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读者,实践友爱、互助、奉献!

第四条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第六条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图书馆志愿者良好的形象。

第七条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

第八条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二章志愿者纪律

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图书馆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关标志。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

第三章经费

第一条:本志愿者队伍属于非盈利性团体。

第二条:本志愿者队伍经费来源主要为:社会的赞助和捐赠及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四章登记制度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五章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图书馆志愿者档案,掌握图书馆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图书馆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图书馆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3、建立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档案,对图书馆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六章培训制度

1、图书馆定期组织图书馆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图书馆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图书馆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图书馆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图书馆定期邀请图书馆领导、图书馆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图书馆志愿者服务队完成图书馆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图书馆工作规章制度内容篇3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管理多读书、读好书,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企业管理、职场、成长、成功励志、经济营销、生活情感、期刊及其他类别书籍。

三、图书馆开放对象本公司内部所有员工。

四、借阅规定

(一)借书时间为每周一至五的日常工作时间。

(二)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可超过2本,借阅期限为10天(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到期应归还,未读完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若逾期未归还,按0。5元/天计算,在工资中扣除(最高不超过书的原价)。

(三)借书时,请填写《借阅单》后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后,将《借阅单》妥为保管;

(四)借书人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验收,管理员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并将图书放回书架内;

(五)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章赔偿。借阅资料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者得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续:

1、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2、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钱之书籍赔偿;

3、损坏轻微,可以修护复原者,其修护费由借阅者负担。

(六)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五、图书管理

(一)由办公室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包括指定购买计划、整理、盘点,并由采购部配合,负责图书的购买等;

(二)每周五进行盘点;

(三)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书名、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管理系统中的《图书室登记总簿》。

六、保护书籍

(一)用书签夹住阅览的页次,不可折页、不可做记号;

(二)借阅之图书不可乱画或撕毁。

七、图书交流及捐赠

鼓励捐赠闲置图书,捐赠图书归入图书室。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图书馆工作规章制度内容篇4

1、图书室、阅览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

2、学校应根据自己实际,结合形势,制定图书资料选购标准,复本量及剔旧原因。

3、图书资料应兼顾学生、教师向不同需求及国家教委、省教育部门评审推荐的图书、书刊进行征购。

4、图书室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有保存价值的期刊要装订成册,并进行财产登记。

5、所购图书应按《中国法》儿童图书馆、中小学古书观版进行分类。

6、图书著录应按《普通中文图书标准著录法》进行。

7、学校图书室应按照国家标准设卡片目录,分别设置公务目录(书名目录)、读音目录(分类目录)和排架目录(分类目录)。

8、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损失赔偿等规章制度及管理人员职责。

9、图书室应做到防潮、防腐、防蛀、防光、防火、防盗等六防工作,并配置相应的`设施。

10、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和学生开展外借、月浪、推荐新书等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阅览指导课。

11、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工作变动,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经三方(校领导、接受人、移交人)签字后,才算移交完毕。

图书馆工作规章制度内容篇5

为了维持有序的借阅流程,配合正常的教学进度,保证馆藏资源的安全,维护读者的利益,从而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入室须知

1、严格遵守本室规章制度,一切行为务必做到文明礼貌。

2、学生一律不得将书包带入阅览室。

3、注意仪表,保持安静。

4、爱护图书,不在图书上乱写、乱画,不破坏书标和条形码,爱护报刊、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

5、借书时应自觉遵守纪律,不得拥挤,不得高声谈话,保持室内安静,服从管理。严禁将食品、饮料带入室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二、借阅时间

借还书时间:中午12:50—13:20

周一:初一年级

周二:初二年级

周三:高一年级

周四:高二年级

周五:初三、高三年级

借阅地点:二楼北阅览室

阅览时间:每天中午12:50—13:20

三、借阅方式、册数和期限

1、每个学生每次最多借两册,但不能借两册同一类书,教辅类书最长借阅期限28天(四周),其它类书期限为21天(三周),看完后在图书馆规定工作时间内还书。特殊情况可续借一次,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2、凡限期借阅图书,要按期归还,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个月。

3、阅览室是开架阅览。在室内阅览,可随时更换,阅后放回阅后图书回收架,不可带出。

4、学生中途转学、退学、休学时,应还清所借图书,并经馆长核准签字后学校方可出具有关证明。学生毕业离校时,应还清全部借阅图书,方可发放《毕业证书》。

四、遗失、损坏图书报刊赔偿办法

图书室的书刊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结晶,读者必须倍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划线、印描、折叠或遗失。如有上述情况,除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均按本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图书,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相同价格图书偿还,不能偿还者,按如下规定赔偿。

1、一般图书按原价两倍价钱赔偿。

2、各种业务专业书和孤本书,市场上难以购买图书,按原价的3—5倍赔偿。

3、成套多卷书,配套工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书价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

(二)、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照下列规定处理。

1、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较轻,不影响书刊内容和纸质,对他人阅读无大影响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赔偿书刊原价的10—50%。

2、污损严重(十处)以上,严重影响他人阅读或污损无法清除的,按图书遗失赔偿并交回污损图书。

(三)偷窃、撕毁书刊的处理

1、凡偷窃、撕毁书刊中的资料、图片、数据、表格等可按原价的双倍乃至于更大倍数处于罚款。对窃书者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通知德育处,并视情节轻重、态度的好坏给予通报批评。

2、隐匿书刊中的图表,附属物等不归还图书室的“以偷窃,撕毁书刊”论处。

五、注销制度

1、破烂不堪、内容不健康、复本量过多,套册不全图书。

2、师生遗失书刊赔偿或有会计室发票为证的书刊。

3、注销图书必须有主管领导、校产管理员、会计处审核,并同时消减固定资产帐。

图书馆工作规章制度内容篇6

图书室是学校防火的重点单位,为保证图书室的安全,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全馆工作人员均须切实遵守,严格执行。

一、室内安全人人有责,全体工作人员及全校师生员工都有维护图书室安全的责任。

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重要位置。

三、室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吸烟和带入其它火种,不准在馆内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可燃物品,违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处以罚款,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首先追查当事人责任,并从严惩处。

四、每天下班前,工作人员必须对本岗位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并关好门窗,防止造成灾害事故。

五、节假日闭馆期间,由学校统一安排人员负责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和其它事情的处理。

六、室内配备的消防器材(消防栓、灭火器)在正常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便搬动、启开,违者以破坏安全设施论处。

七、工作人员严格管理本部所属门的钥匙,实行专人专用,不得转借他人,任何个人不经学校批准,不得配制,违者将严肃处理。

图书馆工作规章制度内容篇7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图书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学校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馆工作规章制度内容篇8

阅览室是广大教职工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二、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损坏书刊的,照价赔偿。

三、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大声喧哗。

五、不准私自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

六、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期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

七、保持室内清洁,每天打扫一次。

为规范学生阅览室的管理,提高书刊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生持阅览证均可进学生阅览室阅览。学生阅览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一本,取书时将阅览证放在原书位置,阅览完毕,将书放回原处,取走阅览证。

二、学生阅览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不准带入室内。

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吃东西。

五、自觉爱护书刊,取放有序,不准任意涂抹、撕页,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七、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学生阅览需要。

图书流通工作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馆对师生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先在学校内网上查询图书信息,记下索书号,然后再到图书馆借书。这样可避免盲目性,节约时间。

二、入室借书,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

三、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

四、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五、学生凭借书证入室借书。每次可借2本,借期为20天。教师每次可借10本,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

六、对借书逾期不还者,视其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甚至停止借阅。

七、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八、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处理。

九、借书证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有丢失,应立即到图书室挂失,如发现无冒借情况,可予补发。挂失前借出的图书由借者本人负责。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4、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赔偿1元。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老化现象日益加速,为提高图书馆的藏书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藏书达到一定规模时,也要相应地剔除相当数量的旧书:

一、剔除范围:

1、图书内容已陈旧过时的。

2、流通率不高的。

3、没有现实意义的。

4、复本过多的。

5、图书内容与本馆任务不相适应的。

6、破烂不堪和残缺不全已没有参考价值的。

二、剔除的方法:

1、根据图书借阅记录决定图书去留。

2、把准备剔除的图书打印成清单,向学校师生征求意见,以达到兼听则明,防止片面性。

3、将剔除的图书清单报校领导批准。

4、在财产登记和目录上予以注销。

三、处理办法:

1、组织交换,互通有无。

2、组织调拨,支持基层。

3、组织出售,削价处理。

4、报废。

四、剔除总结:

每次图书剔除工作结束后,必须有书面小结,将剔除计划、领导批示、剔除清单、处理情况、处理日期、经办人等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图书馆工作规章制度内容篇9

1、图收馆是学校书籍、报刊资料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服务的机构。图书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提供师生所需的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并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2、图书馆须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图书分在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逐步使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划》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4、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图书馆应设有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增设著者目录,书名目录。

5、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拒购质量低劣、内容不健康的图书,复适当。不断丰富藏书品种,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复本过多,利用率低下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6、新书到馆后,要及时接收、登记,并及时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快书刊资料的流通。

7、加强图书资料的汉通工作,提高资料的利用率,师生借阅图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工具书、大型丛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对借出逾不归还者,损坏、丢失书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8、积极向学生介绍、推荐优秀图书和新到书刊,并鼓励学生借阅。增设优秀读物和新书专柜,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和开展读书活动。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馆(箱)活动。

9、认真做好书刊流通率/读者到馆率等项统计工作。

10、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等图书保护工作,并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图书教育。

11、加强图书馆要案资料建设,每年度将图书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片,如、、各种统计表、重大活动资料、科研成果等装订成册,长用保存。

图书馆工作规章制度内容篇10

入馆须知:

一、读者进入阅览室,需向管理人员出示本人学生证或借书证方可阅览;未带证件者,谢绝入内。

二、期刊、报纸只供室内阅读,概不外借。

三、读者手头只能保留一份刊物或报纸,不许多占;阅后按架上所标名称复位,不可乱放,注意保持架面整齐。

四、不得将书包、提包、书籍等带入室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

五、爱护期刊、报纸,不得随意勾画、写字、撕页或开天窗,不得私自将刊物带出馆外,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六、保持室内安静、卫生,不得喧哗,不得乱扔果皮、纸屑,共同维护良好的阅览环境。

七、妥善保管借书证,若遗失,读者立即到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

八、学生每次可借图书1册,15天还回或续借,教职工6册,30天还回或续借,除文学类图书外,各类图书在没有人预约的前提下可续借一次。

九、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前,要先检查图书有无污损、缺页、缺条码或其它损坏等,如有损毁,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一经发现,由借阅者负责。

图书馆开放时间:周一~周五8:00————17:00

图书损坏赔偿制度:

凡借阅我馆书刊如有遗失、撕毁、污损等,原则上必须赔偿同版新书刊,确实无法购得同版书刊,则按下列办法赔偿:

(1)损坏书、刊,(如批点、涂改和污损等)视情节轻重按书刊价格的10-20或原价赔偿;

(2)遗失书刊赔偿。由于书价逐年上涨,遗失书刊罚款比例不能一成不变。

根据历年涨浮比例,特作如下规定:

1.一般图书:1985年以前出版图书;10-20倍.1985年至1990年出版图书:5-10倍;1990年以后出版的图书:3-5倍;每册图书另加收0.5元加工费。

2.贵重图书,工具书,库存孤本书视情节轻重,参照以上年代加重比例罚款来乃至报告学校处分。

3.成套图书的一本,按全套书价赔偿;遗失多卷的全部或部分按全套价5-10倍赔偿。

4.中外文杂志散本一本,报纸一份分别按全年,全月价格赔偿;期刊,报纸合订本一册,按全年价加3倍以上另加装订费赔偿。

5.凡借出书刊,未经本馆同意,不得私自拆散,违者按损坏规则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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