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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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简单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集团后勤管理更科学、规范,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不断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和集团的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包括:车辆、宿舍、医务室、食堂及电话、手机管理等。
第三条:本集团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一节:大客车的管理
第四条:员工乘坐规则:
(一)员工凭本人上岗证或穿工作服上车,应在规定时间前到指定站点候车。
(二)员工应等车停稳后方可上、下车,不得拥挤、抢座、起哄,上车后要坐稳扶牢,如由于员工本人的职责而发生事故,公司概不负责;拥挤者罚款10元。
(三)严禁携带热水壶、扁担等物,及超10公斤的货物上车。
(四)车内严禁吸烟、吐痰,持续清洁卫生。严禁用小刀、笔、指甲或其他尖锐物等在车上刻、划、涂、写,违者罚款100元。
(五)做到礼貌乘车,树立高尚风格,两旁座位应自觉让晕车及身体虚弱的同志乘坐。
(六)大客车只限本公司员工乘座,严禁带客上车,任何人带客上车,带客者每人次罚款10元。
(七)非本公司员工确需乘公司大客车的,须经领导批准并到人事部门办理乘车证,凭证乘车。
第五条:对大客车驾驶员的要求与奖罚
(一)大客车务必依照公司的安排,定时定点接送员工,确保员工上下班不迟到。
(二)严格按公司规定的线路停靠站点让员工上下车,不得任意停车上下,否则给予驾驶员每次罚款5元。
(三)司机负责监督员工乘车,员工一律凭本人上岗证(乘车证)或穿工作服上车,禁止带客,违者给予驾驶员每人次罚款5元。
(四)驾驶员应做到礼貌、安全驾驶,如发生意外事故,驾驶员负责保险公司索赔后不足部分的损失费总额10%的职责。
(五)严格执行各项交通法规,凡因违犯交通部门有关规定被罚款者,驾驶员应负30%的职责。
(六)公司急需用车时,驾驶员应随叫随到。如因特殊状况属于加班的,另发给驾驶员加班费,临海市内每次发给加班费10元,临海市外每次发加班费30元。
(七)做好车辆性能的日常维护、保养,持续车辆清洁、美观,确保安全接送员工。
(八)车辆维修、加油务必在公司指定地点进行。
(九)油耗实行定标准年终结算。油耗标准是:市区、麻山车21.75公升/百公里,其他为21.6公升/百公里。节约部分的60%奖给驾驶员,超出部分罚驾驶员40%,奖罚年终结算、兑现。
(十)合理掌握好轮胎消耗、车辆修理等费用,控制在最低范围,年终结算,视其实际状况奖罚兑现。如发现故意铺张浪费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十一)一年内无任何职责事故未受到任何处罚的驾驶员,年终给予必须的奖励。
(十二)务必停在公司外过夜的车辆,驾驶员住房由公司解决。
(十三)聘请的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随车工具注册登记,期满移交,缺者驾驶员如数赔偿)。
第二节:小汽车的管理
第六条:小车队要为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带给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和服务意识,做到安全行车、服务周到,使领导用车时感到满意、放心;加强学习,提高驾驶技术,自觉服从领导工作分配,勤勤恳恳踏实工作;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做到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做无关的事情,坚持原则,不出私车。出私车者,每次给予200元的罚款;小车驾驶员须做好值班工作,办公室不得无故缺人。公司用车,驾驶员须随叫随到;同时,每次出车务必进行车辆出入登记。
第七条:为保证正常用车,小车实行派车制度。除董事长、总裁以外,公司任何个人和部门用车均需填写《派车申请单》,由其部门负责人或指定的`人签字后交小车队安排派车。若事急或特殊状况来不及办理申请手续的,应在回公司后一天内补填《派车申请单》。若无派车单擅自出车,视为出私车。
第八条:及时做好车辆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无特殊状况,有车库车辆务必入库,不得随意停放,违者每次罚款10元。车辆修理、加油务必在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特殊车辆维修例外)。出车外地所发生的费用,分次单独报销,每次出车回公司后三天内务必办理完毕报销手续(每月1-5号例外),其报销单由用车部门的负责人确认、签字,否则不予报销;若董事长、总裁用车,由总裁办主任确认、签字。
第九条:严格执行好各项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交通事故,每次500元以内(包括500元)驾驶员不负经济职责;500元以上的职责事故,在保险公司索赔后,不足部分驾驶员应负1%的职责。
第十条:违反交通管理条例,每年累计罚款500元以内(包括500元)驾驶员不负职责;罚款超过500元以上的,驾驶员应负超过部分10%的职责。
第十一条:驾驶员安全礼貌奖。
为鼓励驾驶员安全行驶、礼貌服务,特设立驾驶员安全礼貌奖。年终对驾驶员全年的职责事故、交通罚款、服务态度、车辆保养、行驶里程进行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满100分给予3000元的奖励,不足100分,则按比例计算给予奖励。此奖项由总裁办对小车驾驶员考核后发放。考核时各项指标权重为::
1、无500元以上的职责事故占50%;
2、无500元以上的罚款占20%;
3、服务态度良好占10%(此项由公司各中心打分,取其加权平均分);
4、车辆保养好、车容整洁占10%。
5、行驶里程占10%(最高的为10%,次之9%,以此类推)。
第三章:宿舍管理
第一节:守则
第十二条:厂车不可送达的各镇员工、特殊工种(经领导批准),可安排职工群众宿舍,且每人每月缴纳10元住宿费。中层管理人员可安排公司住房一间,且每人每月缴纳30元的住宿费,副厂长级以上干部可享受免月租住房一间。住宿人员水、电费自理。贴合条件的职工入住公司宿舍时,务必到后勤处办理入住手续。
第十三条:住宿员工及家属应持续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做到无垃圾,不随地吐痰,严禁向窗外或阳台下乱丢废物垃圾及乱倒污水。不得在公共走廊、通道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不得在划线区外摆放车辆。
第十四条:爱护宿舍的群众财产和所配置的生活用品及水、电等设施,如造成损坏,须照价赔偿;平时要节约用水、用电。:
第十五条:随时做好防火、防盗、防爆工作,及时排除隐患;宿舍内不得擅自安装、使用大功率的电器;严禁私接电路。
第十六条:宿舍内做到安定团结,不打架,不,宿舍内不得留宿他人或亲友,确需留宿的,须在门卫处登记;不得有酗酒、赌博或传播音像、书画及其他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用器具制造噪音,电视、收音机、唱卡拉OK等音量不得太高,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八条:住宿员工在房位分配定位后,个人不得将钥匙转借给他人使用,也不得任意调换,如有特殊状况需调换,须经后勤处同意后方可。如擅自离厂五天,公司将对房位另作安排,职责自负。
第十九条:全体住宿人员务必无条件配合后勤处对宿舍区的检查工作,服从管理、派遣与监督,不得拒绝和阻拦。
第二十条:职工在离职时应到后勤处办理退房手续。
第二节:套房
第二十一条:凡住公司套房的员工(包括家属)严格遵守用水规定,不得到群众宿舍区公用水槽用水,不得到公司开水桶处打开水。
第二十二条:套房宿舍楼的公共楼梯通道由各单元住户轮流清扫,确保公共楼道的清洁卫生。
第二十三条:严禁在无安全栏架的阳台栏杆上放置花盆等物品,以免砸伤他人。
第二十四条:宿舍区内严禁饲养禽、畜。
第三节:群众宿舍
第二十五条:经常持续宿舍前水槽清洁,不准向槽内投脏物,确保水槽畅通。
第二十六条:住宿人员要及时关窗锁门,保管好私有财物,属保管不慎而丢失的职责自负。
第二十七条: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禁止使用煤气灶和电炉。
第二十八条:宿舍内不得长时间接待来客或接待异性客人。男、女职工按划分区域住宿,不得越区进入异性宿舍内逗留、住宿。患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习惯者,一律不准住宿。
第二十九条:晚上10:30前务必熄灯,熄灯后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三十条:室内成员如擅自发生变更,同室的成员都应及时主动向后勤处反映状况。
第三十一条:卫生间内禁止乱写、乱画、乱贴、乱刻,应经常持续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第三十二条:清厕人员做好厕所的卫生保洁工作,并定期进行消毒。
第四节:租房管理
第三十三条:员工租住公司的房屋,统一到后勤部签订租房协议,每月在工资中扣除租金及水电费。租期满后到后勤部办理续租或退房手续。
第三十四条:租户不得损坏住房内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人力不可抗拒外),由本人负责修理。租期满后持续住房内各种设施完好,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第五节:浴室管理
第三十五条:入浴应自觉遵守浴室管理制度,严格按先后顺序入室洗浴。
第三十六条:入浴务必带齐本人上岗证及“浴票”方可进室洗浴(临时上岗证无效);上岗证及“浴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第三十七条:洗浴者务必爱护公物,注意持续浴室清洁。
第三十八条:管理员应礼貌礼貌待人,须维护好浴室秩序。
第三十九条:管理员做好衣服存放箱钥匙的发放和收取工作;管理好浴室内的所有设施。
第四十条:管理员须做好浴室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浴室的整洁。
第六节:罚则
第四十一条:有违反上述规定者罚款10-20元。
第四十二条:群众宿舍如使用煤气灶、电炉,除没收器具外,罚款100元。
第四十三条:如有盗窃行为,经查实后,除退还赃物外,给予以一罚十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开除出厂或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章:医务室管理
第四十四条:医务室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时刻为病人服务的思想。
第四十五条:交接班时就应做好交接班手续(卫生、现金、应收帐款以及处方)。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医务室负责人向总裁办请假,其余工作人员向医务室负责人请假。上班时间如有公事外出,务必填好外出登记表。
第四十六条:药品的进购。医务室需进购药品,负责人先做好询价工作,然后将购药申请单和价格表交总裁办,由总裁办审查后购药,医务室负责人以及入库人员做好药品入库清点工作,并在进货清单及发票上签字。无有效期药品不得入库,违者职责自负并处以100元罚款。
第四十七条:出售药价由医务室会同总裁办共同商定,并及时通知有关财务人员。
第四十八条:医务室的具体操作务必严格、规范,杜绝发生医疗事故,按上级卫生部门的要求,做好各种医务工作记录。
第四十九条:医务室做到一病一处方,主诊医生所开处方须一式二份,经病人签字后,一份留存,一份交财务。空白处方向总裁办登记领取,不得缺号。
第五十条:医务室实行药品与帐款分开管理。帐款由财务中心统一管理,药品由医务室负责管理。医务室的药品、处方、现金须相一致,每月进行盘点,如发生药品、现金短缺,则医生与护士各负50%的职责,并在其工资中扣除。
第五十一条:医务室不得使用过期、无有效期的药品,对此类药品及时清理并上报。一次性医疗器械使用后须按规定销毁,违者职责自负。
第五十二条:员工就医取药不能欠费(工伤等特殊状况例外),如发生欠费,应由值班者自行摧收。
第五十三条:做好医务室的清洁卫生工作,每一天小扫一次,每周大扫一次。
第五十四条:公司将不定期对医务室的各项工作状况进行考评。
第五章:食堂管理
第五十五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用餐时间,用餐买菜要自觉排队,礼貌有序,不得插队、挤闹、起哄,违者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将开除出厂。
第五十六条:员工务必厉行节约,不得有剩菜剩饭,违者罚款50元。
第五十七条:就餐员工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要爱护公物,不得把餐具带出食堂或占为己有,违者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厂。对损坏各类公物者,要照价赔偿。
第五十八条:食堂要有计划的进行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坚持实物验收制度,做好成本核算。
第五十九条:食堂要按时开饭,认真做好职工就餐登记或打卡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第六十条:食堂工作人员要对饭菜进行合理搭配,品种力求多样化;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或有临时客餐的,须有事先预约或通知,保证供应。
第六十一条:食堂做好各项卫生工作:做到餐具、炊具洗刷干净,餐具每餐消毒;食堂内外环境每一天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食堂工作人员务必穿戴整洁,搞好个人卫生。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第六十二条: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六十三条:遵守制度,树立为生产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到饭熟菜香。
第六章:电话、手机管理
第六十四条:集团内每部电话话落实到人,实行密码管理,密码专人使用,公务话费实报实销;私话自负。如有私话隐瞒或盗用密码者,除从工资中扣除全部费用外,并按照情节轻重予以50元的罚款,屡教不改者按公司相关制度从严处理。
第六十五条:直拨电话、传真机由所属部门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拨打私人电话,违者,扣除所拨电话费用,罚款50元,屡教不改者按公司相关制度从严处理。
第六十六条:新装固定电话、商务电话、宽带,务必经部门领导审定,不得擅自安装。
第六十七条:公司管理人员自行配备手机,并主动加入集团虚拟网。上班时间不得设置关机、呼叫转移或不接听电话,违者每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话费报销资格。不得以欠费停机、手机电量不足、手机损坏、外出忘记带手机等为理由拒绝接听电话。各部门相关负责人需持续每一天24小时不关机。
第六十八条:管理人员如需办理包月送手机,务必先经过部门领导同意,由部门领导报董事长、总裁批准,经批准同意后统一办理,不得擅自办理。包月期限内手机损坏或丢失的职责自负。包月期限未满离职,手机话费由公司帐户付费的管理人员,需主动办理帐户变更、续付押金、担保关系转移等手续,如不办理,在其工资中扣除相关费用。其他自行付费的管理人员,由本人存足差额话费及押金,并办理担保关系转移等手续。如不办理,在其工资中扣除相关费用。
第六十九条:手机话费管理:副总裁以上管理人员每月话费在400元内实报实销,401-600元内按总额的90%给予报销,超601元-1000元,按总额的70%给予报销,1000元以上不予报销。四、五级管理人员每月话费在250元内实报实销,251-500元内按总额的90%给予报销,501-1000元按总额的50%给予报销,1000元以上不予报销。六、七级管理人员150元/月,八、九级管理人员100元/月,特级办事员50元/月。另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和岗位需求,经董事长、总裁批准,对部分管理人员的话费给予适当调整。
第七十条:如因工作需要出现话费量增加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并附前3个月的通话记录,经本部门领导同意,报董事长、总裁批准后,给予相应增加其报销金额或报销额度。
第七十一条:管理人员因出差(如省外、国外漫游)产生话费增加的,以当月通话记录为准,公话全报,私话自负。
第七十二条:管理人员需办理手机号码由公司银行帐户付费方式的,务必经过董事长、总裁同意签字后方可办理,只准一个手机号码。离职即终止公司银行帐户付费方式。
第七十三条:新聘管理人员,由所属部门领导根据其岗位级别,核定报销额度及起始月份,由总裁办人员办理话费报销手续。
第七十四条:话费报销以单个手机号码为准,不得频繁更换手机号码,以当月“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的话费专用正式发票为依据,隔月不予办理。
第七十五条:手机虚拟网管理:公司每位员工均可享受一个入网号码及相关优惠政策,加入虚拟网时认真填写入网登记表,务必做到手机号码与本人身份证相符。如有更换号码,先取消原号码。网内用户不得无故拨打他人电话,违者,取消入网资格,并按公司相关制度从严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六条:本制度由总裁办拟订,经总裁办公会核准后公布实施。
第七十七条:原制度如与本制度相抵触,按本制度执行。
第七十八条:本制度由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简单篇2
1、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分配,每次出车必须请示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出车,各部门用车,由部门领导与主管领导联系,主管领导同意后直接通知司机。
2、必须熟知交通法规,认真学习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服从交通指挥,接受交通检查。开车时系好安全带,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否则因违章行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司机个人负责。
3、司机应熟知所驾驶车辆各部件的性能,对车辆要经常进行检查和保管,保持车辆清洁卫生,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态,确保刹车灵敏有效和车辆安全运行。
4、车辆确需维修时,要先和领导打好招呼,经领导同意后方可修理,并实性行零件以旧换新,如果在定点维修站修理,并且不立即结帐的,要填品凭证单,在凭证单上写清配件名称、价格和功用,修理工签字,凭证单带回后经主管领导审批、财务结帐,无特殊情况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修车。
5、未经领导同意,不准私自出车或外借他人,不许拉私活、中途捎脚带客,不许酒后驾车,开车时不许用手机和朋友聊天,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司机本人负责。
6、开车时要精力集中,保证充分睡眠,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许超速行驶,不许强行超车和野蛮行车,在正常情况下,停车时不许急刹车,遇有路况较差要减速行驶,以免造成车辆损失,严禁无故绕行办私事。
7、做好行车记录,节约用油,加油时要有车人在场,没有特殊情况两日内报销,如发现燃油外流,扣发当月工资并根据情况从重处罚。
8、妥善保管好随车工具和各种证件,如有丢失由司机按价赔偿和补办。
9、车辆停运后,有闲余时间,司机在不影响本职工作情况下,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简单篇3
一、团队成员必须服从公司的领导和安排。
二、团队成员必须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和服务行为规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团队成员不得擅自泄露客户和公司的一切商业性秘密,违者按公司或法律有关规定处理。
四、客户服务团队每天定时召开沟通协调会议,及时交流工作体会,传达工作信息,保持团队成员的密切合作、思想统一,团队所有成员必须参加。
五、团队成员必须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出现问题应及时检讨和分析,不得相互猜疑、指责,影响团队内部团结。
六、对客户投诉和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作出反应,积极研究对策作出处理,并总结如实上报,不得欺上瞒下,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39;影响和损失。
七、经常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简单篇4
1.0目的
为小区内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小区财产和业主、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减少和防止一般事故,预防重大事故发生。
2.0适用范围
本小区范围内适用
3.0管理职责
3.1小区安全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部制定安全制度、监督落实情况、组织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定期召开安全会议。
3.2各部门负责人为各部门安全管理总责任人
3.3安全委员会职能执行部门为秩序维护部
4.0定义(无)
5.0程序
5.1管理特性:全面、细致、整改、预防
5.2安全委员会成员
主任:物业经理
副主任:秩序维护主管
成员:客服主管、工程主管、环境主管
5.3安全委员会职责
5.3.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物业管理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精神。
5.3.2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委员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事故调查制度。
5.3.3召开小区安全工作会议,对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评估,消除各类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5.3.4对小区发生事故,成立由物业经理为首的、主管职能部门和事故发生部门领导参加的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5.3.5组织小区安全检查,积极配合上级主管机关检查。
5.3.6督促指导各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5.4安全责任人制度
5.4.1物业经理为本小区一级安全管理责任人,履行本小区安全委员会职责。
5.4.2由物业经理任命,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小区二级安全管理责任人,即部门安全管理总责任人,均须和物业经理签定安全责任书。
5.4.3由部门负责人任命,各部门主管为本小区三级安全管理责任人,均须和部门签定全责任书。
5.4.4各级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自己管辖区域的消防、治安等一切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
5.4.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确定和划分本部门主管管辖的具体安全责任区域,并填写《本小区各部门安全责任区域划分表》。签字确认。对部门所管辖的区域,因责任区域划分不明确或没有划给部门具体人员进行管理的,由部门安全总负责人承担此区域的安全管理责任。
5.4.6对部门区域安全管理责任人有变更的,部门负责人及时将其责任区域明确,按《本小区各部门安全责任区域划分表》的格式,让其签字确认后送秩序维护部存档。
5.4.7物业经理和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的《本小区安全责任区域划分表》秩序维护部和部门各存档一份备查。
5.5部门安全责任区域划分原则
5.5.1各部门对自己部门办公所在区域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所在区域的安全承担责任。
5.5.2各部门对自己管辖区域和管辖区域的就近区域(覆盖)的安全承担责任(有明确设施的区域除外)。
5.5.3对部门管辖的区域,存在两个部门共同使用和管理的区域/设备,由该两个部门共同承担安全责任。
5.5.4对无法划分的公共区域,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5.6一级安全管理人职责
5.6.1按照&39;谁主管、谁负责&39;的原则,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把安全防火工作作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头等大事。
5.6.2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6.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39;操作规程。
5.6.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6.5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6.6为本单位实施、控制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人力、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5.6.7对本小区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员工进行扑救,并领导、监督、查明发生的原因,查清事故责任者。
5.7二级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5.7.1贯彻执行本小区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指示规定,将安全工作纳入本部日常管理;
5.7.2制定本部的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布置落实。
5.7.3每三个月组织本部的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可请秩序维护主管、领班进行自行培训,教育员工时刻树立安全意识;
5.7.4组织本部所辖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5.7.5对发生在本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要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全委员会。
5.7.6每半年负责总结一次本部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
5.7.7对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所属员工扑救、疏散人员、及时报警。
5.7.8承担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消防、治安等其它安全事故的责任。
5.8三级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5.8.1执行和遵守本小区、本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指示。
5.8.2掌握所辖范围内和公共区域内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分布位置及使用方法。
5.8.3按照本小区及本部指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积极配合本部主管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5.8.4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记本小区消防应急程序并培训所属员工。
5.8.5认真检查当值期间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一旦发现立即制止并整改。
5.8.6对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所属员工扑救、疏散人员、及时报警。
5.8.7承担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消防、治安等其它安全事故的责任。
5.9义务消防队制度
(1)秩序维护部、工程部及本小区安全重点部位全体员工均为本小区义务消防员;
(2)其它部门主管级(含)以下员工按30%比例参加(以男员工为主);义务消防员均必须同本小区签订安全责任书;
(3)各部门义务消防员如有更换应及时补充,同时报秩序维护部备案,秩序维护部每半年对义务消防员名单进行一次更新;
(4)对义务消防队员的培训和训练护卫部每年根据工作情况进行一次。
5.10义务消防员职责
5.11.1认真遵守和执行本小区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5.11.2义务消防员是消防工作中的骨干力量,应熟记本小区《火灾应急处理程序》。
5.11.3发现任何违反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及火灾隐患,应及时制止并报秩序维护部。
5.11.4熟悉本岗位区域消防器材、设施的分布情况并掌握灭火器、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的使用方法。
5.11.5有权制止随意挪动、堵塞、圈占、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违章行为。
5.11.6发生火险时,立即报警并挺身扑救,积极疏散宾客,保护本小区和住户及员工的安全。
5.11本小区安全检查制度
5.11.1本小区安全管理原则:实行&39;内紧外松&39;的安全管理原则。即:将安全管理和优质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在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客的同时,内心要保持高度的警惕,预防消防、治安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5.11.2本小区安全检查内容:
5.11.2.1本小区各部门安全制度落实程度。
5.11.2.2接待登记等各项手续是否健全并按要求办理。
5.11.2.3门窗是否牢靠,下班后是否关窗锁门。
5.11.2.4各种钥匙的管理是否严格,有无交接手续,有无漏洞。
5.11.2.5办公室的印章、票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5.11.2.6财务制度、库房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安全方面有无漏洞。
5.11.2.7各种电器设备、消防器材、设施、烟感报警系统等是否完好和灵敏有效。
5.11.2.8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5.11.2.9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消防通道有无堵塞
5.11.2.10重点部位人员有无脱岗情况。
5.12安全检查制度实施办法
5.12.3.1秩序维护部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隐蔽部位(如天花)的检查,在检查时进行抽查。
5.12.3.2秩序维护主管、领班、巡逻人员对各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情况随时可以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领导应予以支持和合作。
5.12.3.3每次安全检查情况,保安部要认真记录,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
5.12.3.4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半个月后进行复查整改结果,对逾期不整改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5.12.3.5各部门对收到的安全隐患整改内容,要认真督促、规范整改,并承担因延误整改或整改不规范、不彻底、应付整改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责任。
5.13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制度
5.13.1本小区保证每个新入职员工都经过本小区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5.13.2本小区每年组织对本小区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
5.13.3每年&39;全国消防宣传日&39;秩序维护部应组织张贴标语、知识竞赛或消防演习等活动。
5.13.4每三个月更新一次安全宣传橱窗内的安全宣传内容。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简单篇5
为营造一个干净、整洁、优美、和谐的镇区生活和工作环境,加强公司队伍建设和提高员工整体素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集体活动,对不按时参加者每次给予罚款人民币10元。
二、按公司规定的&39;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迟到早退者,第一次通报批评,月累计二次罚款10元,月累计三次视为旷工一天并罚款30元;六人以上集体迟到早退者,带头者辞退。
三、工作时间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者,每日扣罚工资40元,年连续旷工7天者、累计旷工15天者辞退。请假期间不发工资。
四、对工作中不服从领导分配,不服从管理、调动者辞退。
五、破坏公司财物者,按价赔偿,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并给予辞退。
六、故意扰乱工作秩序,拉帮结派、煽动闹事、非正常上访者一律辞退。
七、不准酒后上岗,上岗者扣发当日工资,酒后闹事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50-200元罚款,直至辞退。
八、酒后驾车、开英雄车、开飞车者,一律辞退。
九、丢失或损坏公司配备工具者,照价赔偿。
十、司机按规定时间出班存放车辆,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将车开出办私事、干私活者一次罚款100-1000元。
十一、人为或工作不负责任、缺乏认真态度造成机械事故或交通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罚款200-1000元,直至辞退。
十二、清扫保洁路面达到路面净、路牙净、人行道净、树坑净、绿化带净、雨水井口净,无纸屑、无塑料袋、布袋、无瓜果皮、杂草、柴草、粪便,街道绿化带树木上无悬挂物、无浮土、碎石、沙子等杂物,无污水,对达不到上述每项标准者,月累计一次罚款10元,二次罚款20元,三次辞退。
十三、清扫保洁、清运人员对清扫清运的垃圾不按规定地点倾倒、倾卸者一次罚款50元。
十四、清扫保洁人员按时着装上岗工作,全天保洁,随时清理垃圾污物,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唠嗑、吃零食、坐着,包括车在人不在等情况。凡有违反上述一项者,一次罚款10元,月累计二次,罚款20元,三次辞退。
十五、清扫保洁人员在工作中,故意往雨水井清扫浮土等杂物,故意往绿化带内倾倒填埋浮土、沙子及其它垃圾者,一次罚款10元,月累计二次,罚款20元,三次辞退。
十六、看管地坑人员及时将地坑周围10米内垃圾清理
到坑内,大、小车司机按时清运,清运垃圾不得留底盘,做到车走地净,清运途中箱外不准有垃圾。违者,对司机一次罚款50元,对看坑跟车人员一次罚款10元,清运途中箱外有垃圾清扫保洁人员两人以上证明属实,一次罚款50元。
十七、公厕清扫保洁人员做到旱厕每日清扫二次以上,水冲厕所全天保洁,保持厕所内及厕所周围地面清洁,无废纸、粪便及其它污物,违者一次罚款10元,月累计二次罚款20元,三次罚款50元,不胜任者予以辞退。
十八、不准私自向各商业网点自行收取费用和其它好处及偷拿用户物品,违者罚款,并追究法律责任。
十九、垃圾收集车司机不按规定时间收集垃圾,不按指定地点倾倒者,一次罚款20元,月累计二次罚款50元,三次罚款100元,直至辞退。
二十、门卫、更夫按规定时间上岗,中间脱岗者一次罚款20元,造成损失者,给予赔偿,并视情节予以辞退。
二十一、清扫保洁人员、垃圾收集人员随时收集生活垃圾,拒收者一次罚款20元。
二十二、垃圾收集清运工人(摇铃车)收集垃圾有漏段、漏堆、漏户现象,没有送往指定地点的,一次罚款10元,月累计二次,罚款20元,三次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