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公司制度
制度即规程,是指在一个社会组织或团体中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并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劳务公司制度参考,方便大家参考关于劳务公司制度怎么写。
关于劳务公司制度篇1
为确保公司的货物能得到正确、妥善的装卸、搬运、与保护,维护公司的整体服务质量与服务形象,从装卸工、叉车工的劳动纪律和作业流程乃至着装,言行等方面进行规范与要求,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条例
1、积极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动作要迅速,按要求装卸、搬运、堆码货物,不得找借口货磨洋工。
2、严格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遣,禁止顶撞上司。
3、严禁上班前和上班时间喝酒,上班严禁溜岗。
4、当班时间不得随便外出,擅离岗位,离开时要在钉钉APP软件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5、同事之间应团结协作,避免发生冲突、争吵、辱骂、打架。
6、树立尊客爱货思想,确保货物完好无损,杜绝蛮干以免造成事故,禁止与客户发生争吵。
7、严禁在车上吸烟,禁止穿拖鞋。抽烟后烟头不得随意乱丢。
8、工作前要按规定穿戴反光衣,安全帽。
9、客户发货时了解实际件数、目的地,协助开单员清点货物的件数、方位、重量。
10、卸货开车门时,要慢慢试着打开车门,以防车门开启过快造成货物突然掉落。
11、在托盘上码放货物时,要达到垛型整齐,层与层之间交错码放、每层件数尽量一致。
12、在堆码货物较高时,要注意货垛的稳定性,以防货物掉下来或货使货物倾倒。
13、装卸工当班期间休息时不要过于靠近码放较高的货垛货存放安全性差的货物旁。
14、装卸工作业轻拿轻放,打板稳固。根据货物的特性,注意好易碎、易损、贵重物品、货物朝向、做好大不压小、重不压轻、好不压坏、木不压纸、干湿分开,并按包装箱上标识的箭头方向正方,不得抛扔、翻滚、脚踢、在地上拖拉货物等野蛮装卸动作。
15、装卸过程中如发现货物(包装)变形、破损、泄露等质量问题或者是违禁物品时,要立刻报告经理处理。
16、装卸时防止货物混杂、破损、漏装。
16、装卸人员在用手推车时,不得强行将手推车插入货板内,以保证货物包装的完好。
17、协助好叉车司机及时、准确地叉货。当叉车在叉放托盘或货物时,不得站在叉车前后,装货人员不得越过行车线,注意人躲车。叉车装卸货物时,叉车下严禁站人。
18、叉车、手推车在货物搬运过程中,行车速度适中而平稳,不得开飞车,要保证人员与货物的安全。
19、装卸人员在经理确认货物已经全部装车后,做好车厢的安全封闭措施。上好封签。
20、每次作业结束后要做好装卸工具与货物防护材料归位整理,以及现场的清洁。
二:奖罚制度
1、本公司大车上装卸货时吸烟罚款50元/次,如造成货物损坏、损失、起火等损失全责赔偿。
2、严禁穿拖鞋,违者罚款50元/次。
3、随意对货物乱丢乱扔、拖拽、脚踹、及用叉车拖车造成货物变形,损坏,罚款100元/次,并负责货物全责赔偿。
4、装卸货要求上轻下重、货物朝向,性质(如易碎品,冻品,贵重物品等),造成损坏、损失、污染,罚款100元/次,且加班翻板到正确为止(没有加班费)。并负责货物全责赔偿。
5、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不按要求装卸、堆码货物、找借口磨洋工的罚款50元/次。
6、客户发货时未了解实际件数、目的地、未协助开单员清点货物件数、方位、重量的罚款50
7、返货自提件与公司配送件,按签收单上注明的货物出仓,不按要求或多装少装的罚款200元/次,多装的货物未找回,将赔偿所丢货物的全部价值。
8、卸返货按票打板,单票单件小票货物需标签朝外,容易区分,如不按要求罚款50元/次。并且加班翻板到正确为止(没有加班费)。
9、晚班在货少的情况下轮流休息,如有来货叫不醒、叫不动的罚款50元/次。
10、与同事之间不团结协作,发生争吵、辱骂、打架的罚款500元/次。
11、与客户之间发生争吵、辱骂、打架的罚款500元/次。
12、必须遵纪守法,不能偷盗,如有违反罚款1000元/次,并且以10倍的价格赔偿,并报警处理。
13、现场操作时未按照安全作业要求,(未穿反光衣安全帽等)被扣叉车或罚款,负责全部责任。以上如出现费用问题,责任问题,法律问题,将责任到人。
1、如当月无上述罚款,并获得同事上级表扬认可奖励500元。
2、如当月无上述罚款奖励300元。
三、考勤制度
1、早班时间:上午8点至下午8点
1、中班时间:中午12点至晚上12点
2、晚班时间:下午8点至次日上午8点
3、班次为固定班次和轮班制,需遵守上级安排班次进行上班。
4、上下班迟到早退10分钟内超过5次罚款50元,超过10次罚款100元。5次50元叠加。
5、上下班迟到早退20分钟至1小时扣除半天工资。
6、上下班迟到早退1小时至3小时扣除当天工资。、
7、上下班迟到早退3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罚款2天工资。
8、上班时间随意外出者不足一小时扣除半天工资。
9、上班时间随意外出者不足三小时扣除当天工资。
10、上班时间随意外出者超过三小时旷工处理,罚款2天工资。
11、忙时加班按小时计算加班一小时15元。需钉钉手机APP申请。
12、请假或外出及加班未按公司要求在钉钉手机APP申请者,将不算请假或外出及加班。
13、全勤奖励200元。
14、按月考核。
四、入职离职工资结算及手续
1、工资为入职上班第一天开始计算,未满一月按140元每天计算,次月后按4500元每月计算。当月工资次月月底最后一天发放。
2、辞职需提前15天申请。经审批后15天内正常上班,第16天结算工资。
3、辞工未经审批离职者,上班最后一天未满上班时间不结算工资,离职当月未满一月按130元每天计算工资。工资发放时间为离职当天起次月月底最后一天发放。
4、被公司辞退者,按《入职离职工资结算及手续第一条》执行。
以上制度自员工入职日期开始实施执行。
关于劳务公司制度篇2
1.所有分包必须持有合格的施工资质手续。
2.进场后在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办暂住证、健康证、就业证。
3.所有分包人员必须随时持有身份证,凭身份证办理所在项目部统一格式的现场施工人员胸卡,胸卡加盖项目部公章有效,人员离开工地时,胸卡收回。
4.分包进场后,三天内将建委备案花名册、身份证、暂住证、复印件、管理人员名册及岗位证书复印件报项目部备案。
5.分包单位必须设置与项目部相应的劳务管理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劳务人员管理职责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凡跨省市用工的分包,必须与所用工人签订单体合同
8.所有分包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人员工作,对本队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关于劳务公司制度篇3
为严明本公司的管理制度,确保本公司各项业务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安全有序而有效的工作,本公司特拟订以下制度:
1、凡参加公司施工任务的.每一工人,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如实填写个人情况登记表,持本人身份证,交纳本人近日照一张。
2、工人在参加公司施工任务期间,必须遵守公司制度,挂牌上岗。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开施工岗位。
3、为保证公司安全的正常工作,凡未经同意办理用工手续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本公司的施工项目,不得随意进出现场。
4、为保证施工项目的正常进行并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得私自与任何一方洽谈或承接各类施工项目,如有此类事情发生,公司一概予以严罚。
5、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施工要求、程序、质量标准进行规范操作,认真作好每一个环节,尤其是施工技术交底的隐蔽工程,切要严格把关,万万不得麻痹大意,更不容许不负责任的野蛮施工。
6、作为施工人员,应维护本公司的文明形象,使用文明语言,提高自身道德素质的修养,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他人索取钱物,更不得偷窃或私自使用他人物品。
7、施工人员严禁盲目施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施工工艺施工,工长必须将施工工艺及工序安排到个人,如因以上出现问题,无条件返工,二次进料,损失自负。
8、严禁施工相关人员与他人发生冲突,如有发生视情节严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立即辞退。
9、现场施工人员严禁抽烟,如发现罚10元/次。现场施工人员严禁喝酒,如发现罚50元/次。
10、施工工人对客户的疑问应耐心解答。对参观人员应热情礼貌,讲话注意分寸,如因施工工人言语及行为造成的丢失,处以100元罚款。
11、施工工地由公司指定工长全权管理,一切现场事物均由工长统一安排,有事需与工长本人直接商谈,不可擅自行动。
12、注重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叠放、堆放任何物品整齐,必要时对其要采取遮盖包封等措施,防止其受到污染和破坏,如有损坏当事人需照价赔偿并扣除当天工资。
13、保持施工现场的卫生环境,做到每日清扫,垃圾入袋,施工现场禁止做饭、洗衣、不准在工地留宿;解手到工地指定地点,违者从重处罚。
14、施工现场禁止吸烟、酗酒、吵架、讲脏话,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200元。如果参观人员、公司人员、客户在现场吸烟,工人有义务及时制止,施工现场发现一个烟头,在场施工人员从重外罚。
15、遵守工地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别是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规定。
16、材料要堆放整齐,合理配用,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公司统一配送的材料,材料、工具、垃圾、半成品应分类存放,放置标志牌。标志牌丢失、损坏及时到工程部领取。
17、注意防盗,防火安全,客户购买的材料,工长有义务妥善保管,若发生损坏需照价赔偿,下班时随手拉电闸、断电、断水、以保障安全。
18、以上各项管理制度,自即日起实施。各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每年年终进行考核,若有违反上述制度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关于劳务公司制度篇4
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劳务)协议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处理违纪派遣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招聘方式
第五条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自行负责招聘及面试,确定符合条件派遣员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员工名单,由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如用工单位需要,可书面委托公司进行招聘,原则上用工单位须派人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由用工单位确定录用派遣员工名单,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如用工单位全权委托公司进行派遣员工招聘,将参照第六条的办法执行,并另外支付相应的招聘服务费用。
劳动合同
第八条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经用工单位确认,用工单位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条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前台办理签订手续。
第十条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经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出现时,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日常管理和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应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劳务期限、劳务收入、工伤事故处理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应与被派遣员工在发生实际用工情况的同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若派遣员工不适应工作,应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或者民事赔偿。
第十六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法法律法规规定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工单位的指挥、管理和调度。
第十七条用工单位负责派遣员工上岗前培训和入职安全教育培训,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后正式上岗。
第十八条用工单位应依法保障派遣员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及标准,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并向派遣员工告知劳动安全、职业危害事项,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保护派遣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并定期为派遣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九派遣员工享有用工单位按国家规定的福利、学习、休息休假等待遇和民主政治的评先评优等权利,但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待遇。
第二十条被派遣员工因病造成无法正常工作时,按照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被派遣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让他人代替本人上岗。若发现代岗行为,公司即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被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另外,代岗人在代岗期间出现一切责任事故全部由被代岗人员承担。
第二十二条派遣员工不符合用工单位的岗位,或者是上岗员工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违规操作,由公司核实相关情况。若情况属实,可对派遣员工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派遣员工在社会上出现刑事案件,所有责任由派遣员工自行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培训考核
第二十四条用工单位根据各岗位的需要,需对派遣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相关业务培训。
第二十五条用工单位应根据被派遣员工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第二十六条用工单位为派遣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派遣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有关权利与义务及违约责任按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用工单位可与负有竞业限制或保密义务的派遣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有关竞业限制内容、赔偿、违约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劳动报酬
第二十八条派遣员工的劳务费(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由用工单位确定(月薪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标准)。被派遣员工工资由本公司按照用工单位提供的业绩考核情况登记表(或工资表)为被派遣员工支付。
第二十九条派遣员工工资的支付办法: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的规定,用工方按月考核派遣员工工作,确定派遣员工应发放的工资总额,我公司扣除代缴的派遣员工本人应交的各类社保、住房公积金后,确定实发金额,并及时发给派遣员工本人。
派遣员工如果对所发工资有异议,可当面或电话,向公司业务部提出申请,公司必须及时答复。如有错误,经与用工单位核实后,调整到下个月内进行结算。被派遣员工不得以此为由,故意迟到早退或者煽动其他被派遣人员,或者旷工。否则,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
第三十条派遣员工如有生育、工伤和医疗等情况发生,应及时通知并提供相关材料给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统一转交本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享受待遇。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的费率如有变动,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二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患职业病,依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职业病防治规定以及法律文书所载明的由单位承担部分由用工单位承担,用工单位承担的费用及时转帐到我公司指定账户后,由我公司负责发放给派遣员工。
第三十三条派遣员工不享有我公司的福利待遇,其福利待遇按用工单位的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四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的工作期间,执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工时工作制度。
第三十五条派遣员工因岗位变动后,按用工单位新岗位的工时工作制度执行。
第三十六条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的,用工单位安排派遣员工延长工作的时间,应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七条派遣员工休息休假按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则
第三十八条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规定。
第三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四十条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劳务公司制度篇5
为规范本公司劳务派遣操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及苏州市劳务派遣相关细则,新的劳务派遣细则要求与用工单位必须签订有限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要求用工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用工,切实保障员工的切实利益,因此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用工企业派遣合同签订:
1、按照当地派遣法规定与用工单位签订相应派遣协议,明确派遣人数、工作地点、工作岗位、薪酬福利、用工时间、社会保险、职业病及工伤处理、劳动保护条件、费用及支付时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议解除条件等。
2、做好与用工单位合同的存档工作。
二、人员的输送:
1、按照国家劳动法及劳务派遣发的要求,积极及时为用工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输送未满16周岁的童工,不得输送孕期女职工,避免相应劳动纠纷。
2、尽量不组织输送大批量三、派遣工劳动合同
1、员工自入职起一个月内,依法为每位员工签订两年的劳务派遣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2个月的试用期,收集员工相关资料(个人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照片、联系电话等),做好合同登记,建立员工信息档案。
2、明确派遣工的工作单位、工作岗位与地区,明确与员工的权利与义务;
3、明确合同解除方法及违约责任;
4、员工合同签订后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用工手续。
四、劳动报酬
1、明确员工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派遣员工享有和该单位员工相同福利待遇,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明确派遣工按计时工资制或者计件工资制结算工资。
2、明确公司的薪酬制度、工资发放时间、福利制度、就餐住宿等要求。
3、员工薪水须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不得以实物替代。
五、社会保险
1、积极宣传当地的社会保险法,让派遣工真正和正式员工享有同等福利待遇,做到老有保障。
2、按照当地社保缴纳规定依法为每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依法代扣代缴。
3、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时及时进行救治,并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履行相关义务。
六、工作时间
1、每位员工工作时间每周为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按用工单位执行;
2、用工单位安排加班加点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3、每周每月加班时间须控制在国家法规允许范围内。
七、休息休假
1、员工依法享有各类有薪假期(病假、年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等),做到员工劳逸结合,切实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2、切实保障员工每周有一天休息,不得长时间高强度工作。
八、劳动纪律
1、切实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遵守用工企业打卡出勤制度。
2、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安排,不得顶撞上级领导,遇事向用工单位直接领导沟通或和劳务派遣公司驻厂人事(相关负责人)联系。
3、有事休假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九、离职手续办理
1、员工因故需要离职,须按合同规定试用期内的提前一周,合同期内的提前一月提出书面离职申请,获得用工单位批准后,报备人力资源公司,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交还单位领用的物品,清算清公司的借款等。
2、用工企业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凭离职单复印件至人力资源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等费用。
3、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一周内,由人力资源公司及时为其办理社保转移及合同解除手续。开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
十、其他
1、劳务派遣须符合”三性原则”,临时岗位不得超过半年,替代性岗位为因产病假原因出现的岗位,辅助性岗位为单位主营业务提供服务的工作岗位,具体要有企业、员工或工会集体确认。
2、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在辅助性岗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单位用工总量的10%。
3、建立用工台账,有每个企业的人员资料、合同签订情况表。
4、完善信息网络系统,账目清晰,数据真实完整、各类工资性帐表须保存2年以上。
5、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依法纳税。
6、规范管理,合法经营、有序管理。
7、虚心接受劳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与工作指导,参加各类劳动法规培训工作,提升公司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公司的运营能力与服务品质。
关于劳务公司制度篇6
1目的:为规范化管理装卸班组,调动搬运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其能动性,统一人力费用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2人员编制:依据工作负荷每天0件成品出库核算:一般定员6―8人,其中班长1人。成品码板组、成品装车组统一由生产部管理,作业时服从仓管员的现场指挥。
3搬运工的工作职责与要求:
3.1负责产成品的码板、装车工作,遵循“先码板、后装车、先到先装”的装车原则。坚持“仓管员、客户(司机)不在场不装。破包、烂包不装。出库手续不全不装”的原则(特殊情况听从仓管员调度)。
3.2听从仓管员对成品的堆放位置、码板及码垛要求的指挥。力求准确、到位,并堆放整齐。
3.3装货前、卸完货物后主动清扫车箱,必要时找材料铺垫,以防弄脏成品包装。
3.4工作时间接到装车任务后,应在10分钟内赶到装车现场。了解成品品种、总件数和总吨位,确定装车方式、堆码面积和高度。
3.5在装车过程中发现产成品有质量问题时,应立即停止装车工作,并及时通知仓管员。成品装卸工需做到随时点数并复核品种,做到轻装轻放,防止损坏包装箱或弄破箱内成品。
3.6当班结束由仓管员开具装车力资单,装卸过程中不服从安排的,仓管员应拒开。
3.7工作期间,做到安全、文明作业。工作期间不得喝酒、赤背、赤脚、穿拖鞋或其它易打滑的鞋。装车过程中不得嬉戏打闹,严格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不得索取司机财物,与客户争吵,不得在仓库内吸烟。
4搬运工班长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4.1负责对当班的管理和调配,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装卸任务。
4.2主持搬运工工作例会正确传达上级指示,并组织参加公司或部门的有关会议。
4.3负责安排搬运工的班次,检查和记录出勤情况。
4.4有对搬运工的管理权、调度权。
4.5有对搬运工的人事调动权。
4.6有对搬运工纠纷的协调权。
4.7有对引进和辞退搬运班工的建议权。
5作息时间:搬运工应遵照公司规定按时上、下班,执行打卡制度,其余时间应做到随叫随到,并严格执行当天到(发)货须当天完成:如有特殊情况经生产主管批准同意后可移到次日一早装车。
6薪酬管理:搬运工的薪资分为月计件工资,以月为单位实行保底。
7.1月计件工资及力资费标准:
7.1.1按月度装货总量乘以单价计算,其计件工资,由仓管员核定数据为依据。
1、码垛板加装车:成品为每吨8.2元。(码板区域为仓库堆放成品移到垛板,装车区域为叉车把成品移到货车方便装入位置处,开始装车)
2、只装车不码板:成品为每吨5.2元(装车区域为叉车把成品移到货车方便装入位置处,开始装车)
7.1.2装卸班长管理津贴为50元/月
7.1.3月计件工资在次月20日时发放,遇节假日时顺延。
7.2保底工资:搬运班组薪酬收入以季度为单位执行保底工资,保底工资为计件工资和计时辅助工资的总和。搬运班组季度平均保底工资总额为1500元/月(若搬运员工一个月内请事假超2天(不含2天),则其不享受保底工资)。
8其它:为加强对搬运班组的管理,严肃领导责任,实行搬运班班长对本装搬运工负连带责任的处罚办法。
8.1搬运工在工作时间内发生打架事件,按公司制度原则上做开除处理,特殊处理时,罚当事人20―200元/人次罚款,并给予纪律和其它处分。班长负管理责任罚2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提交由公司管理层讨论后给予处罚。
8.2在装、卸车时不服从现场指挥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扣除当班搬运班组当日总力资费的20―50元/次的罚款,并给予搬运班长通报批评。
8.3在装、卸车时不配合仓管员清数而造成短少或盘盈的情形,该搬运班组承担损失额的20%的赔偿,情节特别严重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后给予处罚。
8.4无特殊情况或未经部门领导同意,工作时间内接到装、卸车任务指令后未能及时赶到装卸现场的,处罚装搬运组当日总力资费的20―100元/次,罚搬运班班长20元,并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8.5搬运工拒不服从公司临时工作调配,处罚当事人20―50元/次,并给予通报批评。罚搬运班班长20元。
8.6装、卸货结束后不清扫工作现场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清扫卫生责任区域罚款当班搬运班组50―100元/次。罚搬运班班长20元,并通报批评该班组。
9本办法从二○__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由生产运营中心负责解释。
关于劳务公司制度篇7
劳务派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派遣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生产和防范事故的意识,不违章作业,并有责任监督和制止违章作业。
2、派遣员工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各项安全生产活动,主动提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3、爱护和正确使用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对用工单位的违章指挥、不安全作业及劳动安全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批评、检举。
5、我公司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派遣员工在用人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有伤害的,我公司依法申请工作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
6、用工单位为派遣员工配发各类劳保防护用品,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护职工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7、派遣员工要配合用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好无损,防护用具齐备,确保单位水、火、电、气的安全。
8、建立各种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档案。监督检查我公司和用工单位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总结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经验,将安全生产作为派遣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关于劳务公司制度篇8
员工工作守则
1.遵守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热爱和做好本职工作,树立一切为用户想的观点。
2.努力学习专职知识和专业技术,不断提高技术、业务能力素质。
3.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按期完成施工。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动、听从指挥、令行禁止、遵守作息时间,维护生产、工作、生活正常秩序。
5.爱护公司财产、施工机械设备,材料及施工成果。厉行节约各项成本,维护公司和合作方利益。
6.机关及派出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秉公办事、坚持原则、不谋私利,以身作则、认真履行合同合约。
经营管理制度
1.劳务业务的承揽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对施工业务的合同签订、由总经理或授权人代表公司签订:
2.经营部及时做好劳务业务信息收集、分析、评价,对公司承揽的业务信息及时向经理汇批,确认后、积极开展业务承揽工作。
3.劳务业务经营洽商,应对合作方资质、资金、信誉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以避免公司重大经济风险。
4.劳务业务承揽应分析公司劳务人员技术、设备、工期及备用资金等能力。必要时经营部应牵头公司劳资、经营、工程、财资等相关人员共同研究。
5.业务合同签订后,经营部应配合劳资部、技质部、财资部做好劳务施工的进场与合作方联系等前期工作交接。
6.经营部负责劳务合同的签订准备、签订工作、编号、登记、存档、执行情况检查等工作。承包合同原件由经营部保管、复印传至财资部和分管经理。
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1.公司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领导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体系;派出劳务队伍根据规模和形式。以项目部或施工管理员及班组长组成技术质量管理小组。
2.劳务合同签订后,技质部应及时取回施工专项图纸或相关施工文件资料。总工程师审阅后。项目管理人员应组织主要劳务班组进行学习。并提出图纸自审记录抵返工程师审核形成正式记录并及时报施工单位做为会审内容。
3.根据劳务施工技术需要和要求,配备相应技术资料、标准图等,做好施工技术准备工作对施工技术难度较大的项目由总工程师主持制定技术方案。
4.劳务施工班组应及时参加工程总承包单位组织的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工作,并对艾底传达到现场作业人员。
5.施工班组认真执行行业技术规范、规程施工操作要求,对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做好事前准备、事中控制、事后自检和检验,保证施工质量达到规范及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
6.各种特殊工种均应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做好施工作业,并保证作业质量。
7.承包作业范围为部分工程时,专项施工员(工长)应参与总承包单位工程的相关管理、并负责做好分包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包括分项工程、隐蔽工程、技术复核、相关技术资料记录编制、报验各项施工登记等工作。
8.对自备或总承包单位配备的施工机械、设备等。作业班组均应在使用前试运行检查,符合后投入使用施工材料在使用时发现异常,应及时向工程管理人员报告,并在得到明确答复后续使用。重要材料使用报告及情况,应记录备案
9.履行总包单位对施工技术、质量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工作。发现技术或质量问题及时组织整改,且应达到质量要求。
10.技质部对施工班组作业质量管理定期自检。重要工程或技术项目。由总工程师带队。并及时解决班组反馈的有关事项,做好与总承包单位的协调工作。
11.根据总包单位对承包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意见和公司自检情况,及时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质量工作评定、调整和奖惩。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公司由分管副经理为领导,组成文明、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派出的劳务队伍由项目部或施工管理员及班组长组成文明、安全生产管理小组;配合总承包单位做好施工安全工作。
2.根据劳务业务规模和特点,派出施工管理员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班组长均为兼职形式班组安全员,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生产的全过程
3.及时做好或接受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专职安全员及班组长应严格执行各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交底要求操作。
4.安全科及工程部应认真做好管理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人员的持证上岗等工作。提高特殊工种、技术工种人员技术和安全素质,满足施工作业要求。
5.公司根据工程施工有关规定,结合施工作业情况和季节施工特点,组织定期、不定期,常规或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促进文明安全施工。
6.派出劳务队伍应认真接受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和检查指导。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及时按要求组织整改。
7.施工过程中专、兼职安全员应密切注意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条件及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总包单位项目部及公司安全科汇报、并按规定做好整改等工作。
8.公司根据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的表现,对认真执行安全规定、在现场避免重大伤亡事故等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章作业(指挥)不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定,且不服从管理或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班组、根据违章情节,给予批评、辞退或处以经济处罚。
劳务人员管理制度
1.公司在职或聘用的劳务人员均由公司劳资部负责管理。
2.劳务人员应将有效的身份证、各资格证书、上岗证复印件及近期一寸本人照片二份交劳资部分类登记造册,并注明联系电话。
3.劳务人员参与本公司劳务活动前,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务用工(个人或班组)合同,并接受公司劳务指导,遵守相关法规、规定和本公司规章制度:
4.劳资部、财资部根据劳务人员派出情况,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劳务人员
劳动保险事宜。
5.劳务人员调配使用由公司工程部和资源部根据工程需要进行合理调配,劳务人员或班组应服从公司调配,并及时进场。
6.劳务人员工资发放由公司财资部依据劳务合同有关规定,统一造册发放。领取时应由本人或班组长统一签名后领取。
7.劳务人员劳保用品原则上由公司统一代发,个人作业工具由劳务人员自行配备或班组负责,属于由公司或总包单位配备的劳保用品由公司负责。
8.劳务人员违反总包单位有关规定或公司劳务合同,按违约论处,并根据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派出人员管理制度
1.工程部根据承接劳务合同的需要,拟定派出管理和劳务人员计划,并与劳资部协调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2.按劳务合同要求,公司派出人员的管理主要由工程项目部或专业施工员负责现场施工计划安排、调配、分工和分配工作。
3.工程部负责对派出项目部或专业施工员的业务管理,工程项目部或专业施工员负责对各班组、特殊工种人员进行管理,作业班组长应负责各自作业人员的管理。
4.公司派出人员均应遵守行业有关规定,派出项目部或专业施工员应听从、配合总包单位做好项目工程施工各项管理工作。
5.派出项目部或专业施工人员应根据施工情况,对作业班组做好相关技术交底,施工过程质量、安全检查、工程报验、工程量计算以及相关签证等工作。每月做好管理人员考勤、上报等工作,
6.劳务作业班组应依据现行规范、标准按施工图纸等要求,按施工质量要求组织施工,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7.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作业班组应按有关要求组织整改,对总包单位要求有疑义的,应通过管理人员向总包单位反馈。对不服从指挥的,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公司工程部汇报、处理。
8.工程部、劳资部应定期了解、检查、指导派出管理和劳务人员工作、生活等情况,协助派出管理人员做好施工工作。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公司机械设备均由财资部备案、劳资部管理。
2.劳资部负责建立机械设备技术档案。每半年时机械设备进行一次设备使用。损耗情况检查、登记。
3.对需要新购置设备时,有工程部根据承接要求,编制计划报财资部,财资部根据公司设备情况,审核后报经理批准购置。
4.对应外送专业机构检查的强制性校验设备,劳资部应负责或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校验检查工作。对安装后应检验。试运行的机械设备、由工程部协助项目部做好检验工作。
5.因工程施工需要租凭的机械设备,由工程部负责协助项目部做好机械设备的租凭工作事宜。
6.由劳务班组自行负责的小型机械设备、工具,项目部应协助劳务班组做好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维护等工作。
7.机械设备应按相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安装、调试,各部件、附件、仪表等应齐全、有效、安装后项目部应通知总包单位组织安装验收。
8.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操作规程,并按操作规程操作,对应持证上岗的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做到定机、定人、定岗。
9.操作人员应按规定做好机械常规维护、并及时记录。
11.工程完工后机械设备退场前,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保养或维修。11.大型机械设备按安装、试运行、检验等工作应遵从总包单位管理要求,进行安装验收及拆卸工作。
12.公司机械设备存放符合机械设备存放要求,对贵重设备由劳资部统一专人保管。
关于劳务公司制度篇9
第一条加强团队安全生产管理
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稳定及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行业和公司相关安全生产、安全保卫文件精神,结合本团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科学管理
有效消除和制止生产过程中危及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的隐患和行为。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
第三条明确团队安全工作的组织
(一)团队长是团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团队的安全工作,做好部署、检查、控制、考核等工作,确保上级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要求在本团队的贯彻执行。
(二)团队应设1名兼职安全员,协助团队长全面开展团队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团队长要明确代管人员。团队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本团队员工完成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三)团队要建立包括团队长在内的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安全教育与宣传。
团队要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按时召开安全例会,组织团队人员认真学习安全技术、规章制度等;每次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记录,且记录详细、整洁。
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组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有严格的防火制度。
2、团队成员要牢记“五知三会”内容,即:一知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二知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制度;三知本企业的防火负责人、消防专(兼)职人员的姓名及电话;四知火警电话“119”;五知灭火的基本方法和措施。三会:一会打火警电话;二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三会逃生自救。
3、严格落实阜阳卷烟厂“安全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三同时管理”、“危险化学品”等管理制度。
4、认真抓好安保各基层队伍建设和管理。
5、加强厂重点部位检查巡视。发现重大隐患问题时,应第一时间报责任人进行相关处理。
6、加强“两烟”仓库防火管理,严格车辆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第六条团队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用电,做到人来电开,人走电关,每天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人必须对各处电器进行检查,关闭。
2、科学使用本团队内的各类设备管理、安全用电管理、消防控制中心安全管理、消防车辆安全管理。
第七条治安保卫、综合治理目标管理。
维护好团队内部治安秩序,搞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教育员工远离邪教组织和性质的组织。
第八条安全检查内容。
明确检查的周期,每次由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团队安全员及相关人员对本团队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或团队成员反映的安全隐患,做到“三落实”(即:负责整改的人员和部门要落实,整改的措施要落实,整改的时限要落实)。
第九条处罚和奖励
(一)对于违反团队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予以考核,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予以处罚。
(二)对于发现并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了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员工予以奖励。
关于劳务公司制度篇10
为加强对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和“两违”现象,保证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实行公司、项目部、作业班组三级管理。各级管理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并将人员名单报公司备案。
3、劳务人员的聘用。
(1)项目部聘用的劳务人员,应造册登记,建立劳务用工人员台账。
(2)劳务用工必须签定用工协议。在协议签定时,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的义务和责任。劳务人员必须服从公司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的管理。保证所施工的工地达到安标工地的要求。
4、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
(1)公司负责对安全生产实施检查、监督;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作业班组负责施工过程安全的控制管理。
(2)劳务作业班组必须按《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的要求,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坚持安全生产工班日常“三检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纪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3)项目部领工员应坚持每班检查督促,并做好检查记录和台账。
5、劳务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
(1)项目部必须制定劳务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上岗前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做好台账和记录。凡安全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2)劳务人员在上岗前,所有教育及培训必须由项目部以上机构组织,并开展工作。不得委托劳务人员自行培训。教育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人员自行教育的内容,可作为安全教育的组成部分,但不能取代岗前教育及用人单位的教育义务。
(3)项目部必须针对工程特点,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加强对班组长、安全员以及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4)学习内容:安全生产必备的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建指的安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基本技能,提高安全自我防范意识。
(5)特殊工种安全教育。特殊工种由安全质量室组织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持有安全机构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上岗,同时建立特殊工种培训台帐。
(6)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使用前由总工程师组织施工技术、安质、物资人员参加,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应用的培训。
6、劳务工日常管理纳入项目部日常管理内容,与本单位员工同等对待。按安全管理办法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见相关安全管理办法)。
7、积极改善劳务工的生活、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条件,劳务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和发放,应按本单位员工同等对待。
8、不准使用不满18周岁的人员和使用女工从事有禁忌的劳动;不宜使用超过50岁的劳务工;特殊工种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9、火工品的管理和关键岗位严禁使用劳务工。
关于劳务公司制度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第22号部长令)等国家及我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第二条按照用工需求,我公司做为派遣方向用工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动者,以劳务派遣形式派往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岗位工种应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
第三条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派遣员工应当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
第二章劳动合同
第五条公司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法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上述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公司与派遣员工还约定试用期、岗前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订立
1、派遣员工与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签订劳动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前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劳动报酬以及劳务派遣人员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公司与派遣员工签订固定期限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该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2、劳动合同须经派遣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方能生效。公司法定代表人不亲自签字的,可委托公司负责人代签。未经书面授权,私自以公司名义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因代签无效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代签人承担。
3、签订劳动合同时,派遣员工须经本人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件相符方可生效。
4、签订劳动合同后15内,公司到人社部门办理用工备案和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
5、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及派遣员工各持一份。
6、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续订、变更、终止及解除
(一)劳动合同的续订
1、派遣员工应在收到续签通知书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给予书面答复,逾期视为不同意续签,由公司通知用工单位,并提前30天向派遣员工发送《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2、派遣员工同意续签合同的应在收到《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公司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双方对变更内容签字确认后生效。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派遣员工可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派遣员工与公司协商一致;
2、派遣员工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的;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公司;
3、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5、用工单位或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派遣员工权益的;
6、公司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派遣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用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员工劳动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公司可与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派遣员工及公司,用工单位将派遣员工退回公司,由公司进行二次派遣或者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1、公司与派遣员工合同期限届满的;
2、派遣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派遣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六)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须向派遣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规定劳动解除合同的。
3、经济补偿按照派遣员工在我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派遣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支付;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支付。
第三章劳动报酬
第九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员工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公司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派遣员工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工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被派遣员工在无工作期间,公司应当按照不得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派遣员工在我公司连续工作的,公司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公司不得以派遣员工最低工资作为正常工资增长。
第十条派遣员工工资由公司直接支付,公司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其他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派遣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派遣员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派遣员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包括基本工资、福利补贴、职位津贴、特别津贴、全勤奖金等,工资发放日一般为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三条以下费用公司从派遣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十四条派遣员工带薪年休假、探亲假,病、事、生育、(流产)假等各种假、旷工及因工培训期间的薪酬待遇,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及我公司考勤制度和薪酬福利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派遣员工如被派遣到特殊用工单位,其涉及到中夜班津贴、有毒有害津贴、特殊津贴等津贴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派遣员工如果对所发工资有异议,可向公司专管员查询,公司必须及时答复。如有错误,经核实后,及时给予纠正。
第四章社会保险
第十六条公司按照《劳动的合同法》为派遣员工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五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跨地区派遣员工的,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员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派遣员工工伤事故处理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公司为派遣员工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保险缴费基数及各种社会保险的缴纳标准和比例以当地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各种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应按当地政策执行,并且缴费基数应随着当地缴费基数的调整而调整。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派遣员工社会保险缴纳至离职当月,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金额在结算工资中予以扣除,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患职业病,依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职业病防治规定执行。
第五章工时时间
第二十二条依国家规定公司被派遣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对于派遣员工到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用工单位,应征的用工单位职工大会或职代会的同意,并向当地人社行政部门提出实施特殊工时的申请,经当地人社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
第二十三条对于实行计件工作的派遣员工的工时应参照八小时工时制度加以计算,合理确定其劳动者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二十四条用工单位可根据各岗位工作职责要求适当调整派遣员工的工作时间;派遣员工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第二十五条确需加班应经用工单位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经派遣人员同意后下达加班通知书后方可加班;如遇加班用工单位应当安排劳务派遣人员调休,无法安排调休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报酬。
第六章休息休假
第二十六条派遣员工公休日、探亲假、婚丧假、事假、产假等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派遣员工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年休假的执行标准原则上按《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执行,职工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从次月起可享受相应的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七章工作纪律
第二十八条派遣员工要严格遵守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的职工守则,包括:
(一)履约纪律:公司与派遣员工要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应承担的责任。
(二)考勤纪律:派遣员工的工作时间、地点及请休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等要按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三)工作纪律:根据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则,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四)安全卫生: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规程。
(五)日常工作生活:节约原材料、爱护单位财产和物品。
(六)保密制度:遵守用工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八章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九条派遣员工上岗前,公司需向派遣员工告知其工作岗位、工作环境以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并对派遣员工进行岗前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三十条监督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派遣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相应的劳动保护。
第三十一条派遣员工从事的工作岗位有职业危害的,在用工单位的监督下,派遣员工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派遣员工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第三十二条派遣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公司及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时间为派遣员工进行工伤申报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公司及用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派遣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和相关待遇。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管理制度及《职工守则》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并经公司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方可实施。
第三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本规定中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关于劳务公司制度篇12
为了公司管理得到更好的履行,完善公司管理制度、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特对我公司装卸工日常行为规定如下:
一、员工素质要求:
1)能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要保守公司生产、工艺、技术,不向外泄漏。
2)勇于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敢于承担责任,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
3)工作中能做到随叫随到,任劳任怨,能胜任本职工作,并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具有较强的质量意识,能充分认识到‘以质量求发展,以效益谋生存’‘质量就是企业的立足之本,就是企业的生命’。装卸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班长汇报,问询解决办法。
5)事事先为厂着想,树立以厂为家,厂荣我荣、厂衰我耻的信念。
二、劳动纪律:
1)有装卸任务时要随叫随到,不能有任何推托。对特殊装卸任务要特殊完成。
2)装卸车时要服从领导安排。如不服从造成货装完后又倒塌的后果,装卸工自己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装卸工自己负责。
3)不能向司机或货主索要物品。
4)装完车后要打扫干净工作岗位,清扫后责任区不得有垃圾其它杂物,地面保持清洁,否则扣10元。
5)员工对公司有合理建议和意见可以直接和公司领导谈,不得私下搬弄事非,扰乱人心。
关于劳务公司制度篇13
本公司为了加强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促进劳务员工在用人单位遵纪守法,保证用人单位的流畅性,对劳务派遣员工制定了系列规定: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39;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7、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9、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10、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退后方可离开公司。
11、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12、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13、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的权利,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如公司要求员工加班,计发加班工资及补贴;员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请,准许后方可加班。
14、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15、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16、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17、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18、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培训将施行签到制,出席记录和培训考核也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部分)。
19、经常总结工作中的得失,并参与部门的业务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20、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21、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22、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
23、员工要保管好个人电脑,按公司规定进行文档存储、杀毒及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关于劳务公司制度篇14
1劳务管理计划
(1)参与制定劳务管理计划。
(2)参与组建项目劳务管理机构和制定劳务管理制度。
2资格审查培训
(3)负责审核劳务队伍资质,办理登记备案。
(4)负责审核劳务人员身份、资格,办理登记备案。
(5)负责组织劳务人员培训,对劳务队伍进行考核评价。
3劳动合同管理
(6)负责或监督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工作。
(7)负责或监督劳务人员进出场及用工管理。
(8)参与劳务费的结算。
(9)负责或监督劳务人员工资支付、公示及工资台帐的建立。
4劳务纠纷处理
(10)协助编制、实施劳务纠纷应急预案。
(11)协助调解、处理劳务纠纷。
5劳务资料管理
(12)负责编制劳务队伍和劳务人员管理资料。
(13)负责汇总、整理、移交劳务管理资料。
关于劳务公司制度篇15
为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使各项目、各部门在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个责任明晰、奖惩分明、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特拟定本规章制度,供大家遵守执行。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第四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节、纪律
第一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二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第三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做到当日工作当日毕。
第四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生产,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有序,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五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严禁无中生有、谣言惑众、搬弄是非。
第六条、同事间团结友善、互尊互重,发生矛盾找工地负责人协助解决;严禁相互谩骂、打架斗殴。
第五节、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条、考勤由各班组长统一负责,员工必需当日和班组长核对好工日,每月做一次总核对,并签字认可。
第三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或中途离岗者,一概以旷工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