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员工管理制度
制度的存在为人们提供了指导和方向,使人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职责和工作范围。接下来给大家分享工厂员工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写工厂员工管理制度有所帮助。
工厂员工管理制度篇1
1、签到
员工必须亲自签到,由他人代签,一经发现,按旷工论;
员工签到以签到时间为准,发现有填写不实者,按旷工论;
迟到15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
迟到15分钟至一小时,每次罚款20元;
无故迟到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对于旷工员工第一、二次,每次罚款50元以示警告,如发生第三次,则做劝退处理;
未签到,一次罚款50元;
出差或外出办事不能按时签到者,须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时间
早8点45分—晚17点30分(星期六下午4:30下班);
星期一至星期六(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晚上20点30分关门。
3、加班
公司不提倡加班,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审批;
《加班申请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员工加班时应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尽早完成,以保证自己和他人的休息;
不加班人员晚上20点30分以前必须离开办公室。
4、请假
员工因故不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正常出勤,应事先请假。
假别
病假
因本人疾病、受伤或其他生理原因请假,为病假。请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销假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相关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论;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事假
员工因个人私务原因请假,为事假。事假为无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过四天,全年不得超过15天,各部门经理应严格控制。
婚假
员工因本人结婚请假,为婚假。婚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但最多不超过10天,且不得分次请,婚假销假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结婚证明。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产假
女性员工因生育请假,为产假。产假为三个月,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丧假
员工因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或配偶的父母死亡请假,为丧假。丧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最多不超过7天。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39;70%。
工伤假
员工因从事公司安排工作、维护公司利益发生意外受伤需要请假,为工伤假。工伤假期根据医疗期而定,工伤假为有薪假。
请假程序
员工请假应以“诚实守信”为原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公司将予以辞退;
员工请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
员工请假需先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及行政部部经理审批;
请假半天,经部门经理批准;请假一天,经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经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总经理批准;
《请假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员工在外请假的,回公司一个工作日内须补交请假单到行政部备案。没有请假单或假期到期没有按时出勤者,有薪假按无薪假论,无薪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200%扣除;
晚上加班影响第二天考勤的,公司视其加班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5、出差
员工因公司事务到上海以外的地方工作,为出差。
员工出差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一个工作日以内经部门经理审批;一个工作日以上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出差申请单》交行政部备案。
如遇紧急情况不能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返回公司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补交到行政部,没有或超过一个工作日按事假计。
6、网络管理
员工在工作时间上网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等;
不允许借助公司名义登陆收费网站,一经发现,除费用自理外,公司要严肃处理;
员工凡公司事务必须使用NAR统一邮箱,不得使用私人邮箱,并且公司邮箱管理员可以浏览相关工作内容。
下班后离开办公室是要按正常程序关掉电脑。
7、行为举止
在办公区要着装整洁、得体,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不准在公共办公区吸烟、喝酒及大声喧哗;
保持周围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等杂物。
工厂员工管理制度篇2
一、本厂员工应遵守本厂一切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各车间主管的指挥和监督,对安排的职务和工种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
二、员工平时的言行举止应诚实、谦洁,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以争取工厂荣誉。
三、员工均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于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超过15分钟或无故提前15分钟下班的`员工为旷工论处,同时提前3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行为,迟到、早退罚款15元,旷工者不发当天工资及津贴,如有员工代打卡行为,每次罚款50元,另员工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均可以酌情处理。
四、员工未经安排学习不得开动生产设备,仪器,各车间主管需严格确保安全生产。
五、各车间主管应做好带头作用,做好自身职务,领导好所属员工,培养良好的工作情绪,同心协力把本厂工作效益提高。
六、各车间主管必须严格遵守工厂规章制度,对所属员工按规章制度监督管理,不得知情不报,蓄意隐瞒,一经发现,严重处理。
七、员工违反工厂规章制度所罚的罚款拨入员工福利金,对工厂有贡献者或提供违反本厂规章制度情报者予以嘉奖,对提供情报者保密。(以上金额为人民币)
工厂员工管理制度篇3
总则
第一条为持续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群众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员工宿舍指专门为公司员工带给的宿舍。
第四条宿舍长负责对本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五条宿舍入住的条件:
1.在公司工作的员工,由于家不在市区或离家较远的能够入住宿舍。
2.所有住宿人员务必贴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等条件方可入住。
3.所有人员在入住前务必自愿理解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六条宿舍管理。
1.宿舍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
2.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应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1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3.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职责,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状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宿舍长的同意。
5.宿舍内由公司带给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
6.宿舍长职责如下:
(1)负责监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内务。
(2)负责监督宿舍人员维护宿舍环境卫生。
(3)负责住宿人员的.相关材料的管理,如个人安全、紧急联络人等。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长应及时通知店长或经理。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节严重。
2.宿舍内出现违法行为或火灾等事件。
3.住宿人员身体不适以至病重的,并且应当及时送医院及通知其亲友。
4.住宿人员需要留宿亲友的。
第八条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3.起床后将被褥叠放整齐。
4.换洗的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阴雨天除外),暂时不用的衣、鞋等务必放入橱内和床下,不得随意摆放。
5.使用电视、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状况后果自负。
7.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8.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并严格执行。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九条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店长和经理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
工厂员工管理制度篇4
厂规厂纪
第一条保持台面整洁,每天下班后必须打扫台面及工作范围内地面的卫生清洁,离开工作
岗位时要及时关机。
第二条一经发现浪费物料、损坏物料者,限期改正,并按物料价值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条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情况者,经同意后,方可会客。
第四条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工厂或他人的财物。一经发现在厂方不知情的情况
下员工私自占有厂内财物,均按偷盗处理.
工作时间及休息
1.本厂员工在上班时间内,未经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工作时间:早上8:00到12:00
中午13:30到18:00
晚上19:00起至21:30
不得早退、迟到。
上班时间开始10分钟以内者为迟到。
上班时间开始后十分钟以后迟到者工者,口头警告。
下班时间前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上班时间,不得无故出厂,请假须提前一天告知.
凡一个月内第二次违纪者,给予该违纪双倍罚款。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本公司负责修改并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20__年8月1日开始施行。
工厂员工管理制度篇5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管理及生产的顺利进行,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从.04.01起执行。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全体员工。
第三条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架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离岗指上班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四条上班时间亲友探访需请假,按事假处理;接听电话须到更衣室,上厕所或离开厂区须更换工服及鞋;车间内禁止玩手机(游戏、上网、MP3播放等),手机调至振动状态。
第五条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由领班现场口头警告。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而在30分钟以内,每次扣20元;全月累计三次,则扣除全勤奖;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实际迟到、早退时间扣除相应的工资。旷工一日者,处罚100元并扣除当月全勤奖;连续旷工三日且无正当理由者,上报生产部处理并取消全勤奖。
第六条上班时间,凡在车间睡觉一次,均取消当月全勤奖30元,同时处罚20元,以后每次处罚50元。
第七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仪器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区分放置。
第八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工序须完成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九条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领班,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第十一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工装夹具。
第十二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产品不合格,按产品实际价格赔偿;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十三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不得拖三拉四完成不了任务和质量要求,否则给予重罚;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需服从车间领班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管理,对不服从安排者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十四条员工不能为了省事而偷工减料,一定要按工艺流程严格做到自检、互检,不合格产品不要流到下道工序;下道工序员工要对上道工序的质量进行严格审核,不能弄虚作假,如发现上道工序质量问题应报告检验进行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检验和领班负责对质量的监督和抽检工作。
第十五条如因质量问题得到客户投诉的,查明那道工序出问题,此工序员工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查明不了那个组、那道工序、那个人的过失,车间集体承担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物料必须捡起;损坏或损伤公物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视具体情况加予处罚。
第十七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工厂员工管理制度篇6
为了确保本车间生产能正常运行,完成各项生产任务,所有员工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生产方面要文明生产
1、必须做到八小时满负荷生产。
2、要求全体职工服从领导、服从指挥,违者经教育仍不改的,车间有权予以辞退。
3、操作者对自己所使用的设备,每班擦拭一次,机床上部每班清扫干净,床面上油,自己所属的工作场地及卫生区打扫干净。经班长检查打扫不彻底者罚款20元。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到岗,当接班人员到岗后交代清一天生产情况。
5、操作者所加工的零件摆放整齐,去毛刺。成品,半成品,毛坯,分类摆放。
6、操作者对检验员所发现的质量问题有异议时,可向上级领导反映不得在上班时间发生争执。对管理有任何不满或有异议可直接向上级领导反映。
二、产品质量方面
要求全体职工进一步提高"没有质量就没有产量"的产品意识。对造成的废品、次品要追究操作者的责任,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根据加工难度、工件大小,需刷镀、补焊等可补救的罚款50-200元,报废的按实际损失的20%进行罚款,废件成本价值超过万元由厂部研究处理
三、安全生产
1、要求全体职工严格执行厂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旋转设备严禁戴手套进行操作,如因带手套而导致的一切事故责任将由当事人承担。
3、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反映,找相关领导给与解决。未解决前要在安全隐患区做好明显的标记,并远离。
4、杜绝野蛮操作机床设备、工、卡量具。如果发现机床设备、量具等损坏,由车间负责人、机修人员及操作者共同分析原因。正常磨损的由厂内修理解决,但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操作者个人按比例承担。
四、劳动纪律
1、每天上班前换好工作服,并于7:25(白班)或15:55(夜班)在车间门口集中点名,迟到者需向当班班长说明原因,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3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
2、不准迟到早退(特殊情况应请假),违反规定月累计三次以后,每次罚款50元。每月出满勤奖2天工资,出勤满28天奖1天工资,出勤不满26天扣1天工资,出勤不满22天扣2天工资。日工资不满50元的职工按50元进行奖励。
3、严格履行请假销假制度,。有事要提前请假,未请假者按旷工处理(加扣一天),病假来不及的情况下要在上班后两天内向车间主任补假。婚、丧、孕假等特殊情况予以特殊处理。
4、上班时间如有事需离岗者必须向当班班长或主任请假,自己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5、工作时间内不准吃东西、睡觉、看小说、玩手机、无故窜岗、脱岗、车间内耍闹等。一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如因离岗而导致废件、机床损坏,将处以双倍罚款)
6、上班时间不能无故回宿舍,下班后必须拉闸,关照明灯,吃饭时应将液压、水泵等设备关闭,违者罚款20元。
7、不准干私活,若自己确实急需,须经车间主任批准。
8、禁止当班人员聚众喝酒,否则每人罚款50元。
9、员工如需倒班必须通知当班班长或主任,需要加班时经车间主任、班长安排。
10、对工作中出工不出力经教育后仍不改正者,车间有权将其辞退。
五、工、卡、量具的使用规定
1、操作者对自己所使用的工具、卡具、量具等要爱护,精心。
2、对自己所借当班工具、卡具、量具要登记并当班归还,不按时归还者罚款20元。
3、因使用不当而导致损坏或丢失将按原价赔偿。对自己所使用的量具要定期校验,做到心里有数。
4、刀具消耗规定:30.40.50车床.4m.8m龙门铇床每月最多支领8块刀头,150.140车床每月可支领6块刀头,650.900刨床每月可支领3块刀头。如在生产过程中有特殊任务或要求,经车间主任批准特殊处理。按计划超支刀头部分按半价从工资中扣除,按计划节省刀头部分按半价奖给个人。
工厂员工管理制度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全体员工。
第二条
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员工管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第四条
每一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每一天空上午8:30前各班组的出勤状况报给人事部门,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7: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五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六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须离岗者,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记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每5次请假离岗按旷工1天处理。
第八条
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
第九条
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条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群众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个性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一条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进入车间前,须换好防静电服(鞋),将钥匙、手机等物品放进与厂牌编号一致的保险柜,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三条
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车间,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第十四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
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贴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七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第十八条
员工领取物料务必透过物料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务必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
车间员工务必做到礼貌生产,用心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
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好、坏物料务必分清楚,务必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务必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工厂员工管理制度篇8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况的加班,听从领导安排)。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
4、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厂区。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返回也须打卡),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安排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6、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每月累计超过三次迟到者,底薪扣¥50元;连续三个月都有迟到30分以上者,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8、请假者,需提前填写好请假单交到上级领导处;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最长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天,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特殊情况者,如婚假、丧假、病假,视情况处理)。
9、缺勤(请假)时间,须扣减底薪工资;有加班时间的,按平时加班计时工资计算,但不给予抵扣缺勤时间。
10、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处理好交接工作,须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禁止泄露公司机密(包括客户信息、技术信息、生产信息等),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车间内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领导和管理,对未明确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员工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3、在生产过程中,如因个人原因长期无故不加班,3次不服从生产安排者,给予警告,超过3次的给予辞退处理。
4、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将视情节给予处理。
5、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6、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生产工具用完后须清理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等价赔偿。
7、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8、生产车间必须随时保证干净,不可将杂物随意丢放。各部门各小组必须负责本组的环境卫生,每人/每组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清洁。
9、每周六下午须进行大扫除(车间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零件台、风扇等都须清洁)。车间的垃圾须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四处乱倒。废图纸、废工具、废玻璃须及时清理掉,车间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
10、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如发现有浪费水电或下班没有关水、关电、关车间窗户者对其责任人或工序团体每人进行处罚20-50元不等的罚款。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提供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则不算工资(如春秋提前放假等)。
3、如厂方有特殊情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必须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4、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同样列入制度。
四、惩罚奖制度
1、对违反上述制度及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将根据影响损失程度进行警告、严重警告、罚款(10-1000元)、停工、开除、追究法律责任。
3次警告=1次严重警告,1次严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严重警告可以开除。
2、对坚决遵守拥护公司制度,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做出贡献者,公司将根据程度进行表扬、奖励(50-1000元)、加薪、加级等。
3次表扬可以奖励,3次奖励可以加薪加级别。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厂方人事部会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员工。
工厂员工管理制度篇9
1、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2元。
2、工作时间乱串岗位罚款2元。
3、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罚款2元。
4、在车间与班长、车间主任争吵,相互打骂、吵闹者一次罚款10元,写出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
5、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每资罚款20元,写出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
6、生产楼(除办公室外)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1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严禁带兜进车间,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罚款10元。
8、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9、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记夜班费,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每次罚款5元。
10、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5元。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罚款2元。
12、上班必须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佩带工号牌,违法乱纪者每次罚款5元,涂改、遗失工号牌罚款2元。
13、严禁跨越或_坐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变压器、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罚款20元,对清洁工罚款5元。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使用电熨斗要做到“三绝缘”,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罚款2元。
18、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信车间大门,关闭总电源。违者每次对车间主任罚款50元。
工厂员工管理制度篇10
总则?
(一)工厂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厂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应组织统一安全卫生委员会及消防队。工厂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六)工厂现场工作人员应视其智力体力调配适当的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代理人员务必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
火灾防护?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但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吸烟不在此限。
(十)工场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持续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掉电源。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
(十六)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其中《工厂规章制度》简介如下:
一、厂规厂纪
为了使企业的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特制定以下规定:
1、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
2、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服从工作分配。
3、进入厂区务必佩带厂牌,要精神饱满,衣冠整洁,争做礼貌员工。
4、爱惜公共财物,爱护花草树木,持续公共卫生环境。
5、上班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节约用水用电,下班随手关灯,关水,关门。
6、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严禁酒后上班。
7、保守生产与业务秘密,不带与厂内业务无关人员进入厂区,不将公司的产品,样品,材料等私自带出公司。
8、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9、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持续公司环境卫生清洁,为确保安全生产,严禁在车间和非吸烟区吸烟,载货电梯只准载货,严禁载人。各组在下班时要把针车开关关好,垫好压脚,做到人走灯熄机停。
10、爱护公物,留意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11、同事之间要友好团结,严禁斗殴打架。
12、用心工作,认真负责,确保本厂业务蒸蒸日上。
13、员工务必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务必自己刷卡,不得委托他人刷卡或代替他人刷卡;
3)因公外出、漏刷等特殊原因未能刷卡的,务必经部门主管证明,交人事部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务必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务必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状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7)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8)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二、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政策
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政策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涉及到员工身体健康,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据。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实行上下班刷卡制度。
2、公司实行每周5天,每一天8小时工作制(1》7:45—11:45,13:45—17:45;2》8:00——12:00,14:00—18:00),8小时外(超出正常时间15分钟计0、5小时)为加班,工资按正常工资的1、5倍计。
3、每个星期的周六和周日为休息日,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状况进行调节,但务必保证每7天至少休息1天,周六和周日工作,工资按正常工资的2倍计算。
4、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节1天,清明节1天,春节3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3天,为有薪假期,法定节假日,如果加班工资按正常工资的3倍计算。
5、加班工作务必以员工自愿为基础,并按照国家劳动法要求,如因生产需要每一天可加班1小时,特殊状况不可超过3小时,但每月加班不可超过36小时(有政府延长工作时间批文除外)。
6、员工请假应先办理手续,填写请假单,并交人事部作记录凭证,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口信等方式请假,事后务必补办相关手续。
7、连续旷工15天,或1年累计旷工30天,作自离处理。
8、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员工一律开除处理。
9、考勤统计员务必在每月工资发放前将考勤统计结果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统计结果计发工资。
工厂员工管理制度篇11
考勤
一、公司每周工作日为五天,星期六、日休息,国家法定节假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为:
上午:9:00—12:00
午休:12:00—13:00
下午:13:00—17:30
三、公司对考勤管理实行打卡制,员工上下班均需指纹打卡,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打卡,需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以旷工论处。
四、非特殊原因(如:班车堵塞、因公事无法及时赶回、手指裂口无法打卡等情况),上午9:00前未打卡视为迟到,下午17:30前打卡视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视为旷工。
五、未经请假离岗或虽请假但未获批准离岗及假期已满擅自不到岗者视为旷工。
六、员工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需获部门经理或经理、副经理同意,并到行政部办理《员工因公外出单》,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或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可先行办理事项。
七、处罚规定:
迟到:30分钟以内,扣当月全勤奖的1/30,当月不得累计超过5次,超过5次扣除当月全部全勤奖;迟到超过30分钟,应及时向部门主管口头请假,事后说明原因。迟到超30分钟扣当月全勤奖的1/10,当月不得累计超过3次,超过3次扣除当月全部全勤奖。
早退:处理办法同迟到。
旷工:旷工一天扣其日薪资2倍,无故旷工连续3日或一月内累计达10日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八、考勤由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月底汇总各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报财务部核发工资及备案。
九、加、值班的规定
由公司安排在休息日加、值班的员工,可在正常工作日申请同等时间的补休;由公司安排在法定假日工作的员工,在得到主管领导批准后,按日薪资标准的200%计发加、值班工资。
十、销售部考勤由该部门自行核定。
工厂员工管理制度篇12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宿舍的文明建设,使员工有一个清洁、宁静、安全、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之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宿舍。
第三条凡需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应向综合部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入住,未经批准不得入住。
第四条经批准入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管理部门安排,不得擅自变动床位,不得留外人过夜。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部门领导批准的不受此限。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区大声喧哗、吵闹、酗酒、打架、赌博以及进行其他违法乱纪的`活动。
第六条遵守宿舍作息时间。冬季晚上10:30分,夏季晚上11:30分后应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不得放高音响音量,不得有其他干扰他人休息的行为。夜间最迟应于12:00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大门)。
第七条晚上11:00以后,男、女员工不得串门探访。严禁在宿舍内做有伤风化之事。
第八条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安全防火。严禁将危险违禁物品带入宿舍。
第九条严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350瓦以上大功率电器。
第十条: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反对浪费。凡故意损坏床铺、用具、门窗等公物的处以十倍罚款。
第十一条维护公共卫生,严禁在宿舍区、楼梯、走廊等处乱扔果皮、纸屑或倒泼脏水等。不得从楼上向下倒水、扔抛杂物;每幢宿舍楼按楼层划分卫生责任区,实行卫生清扫轮值制度。当值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值日职责。
第十二条凡离职员工必须当天搬出宿舍,不许继续留宿。离厂人员办妥离厂手续后,在本宿舍大部分人员在场时收拾自己的行李,无人在宿舍时不得收拾行李离开。
第十三条严禁将报纸、书刊或其他杂物丢进卫生间便盘,违者除承担疏通维修费外,并处以50—100元罚款。
第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或罚款20—100元(有明确罚款数额的条款按条款规定处罚),属累犯的可按罚款最高额加倍处罚。
第十五条本条例管理部门归口综合部。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工厂员工管理制度篇13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员工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工厂员工管理制度篇14
化妆品工厂规章制度范本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时都务必打卡,如遇特殊状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不得争先恐后,须排队依次打卡,否则扣罚¥10元。
4、上班时,务必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下班前,各小组搞好场地清洁后该回到工作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处打卡下班,不准大声喧哗,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公司。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6、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个别人员加班,经该部门主管签名确认方可。
7、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连续3个月都有迟到者,作开除处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9、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
10、缺勤时间,不计算工资。
11、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有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其工资不予发放。
12、各班、组长、主管辞职须由厂领导批准,确认其离开时间和处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职责规定
1、各部门员工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2、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3、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赔偿。
4、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遇有问题是解决不了的,该请示主管,不得擅自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追究当事者之职责。
5、如工作须当天完成,下班时还未完成者,该请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则追究当事者之职责。
6、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节假期为7天(除夕至年初六)。
3、日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其余不算工资。
4、月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数,则不计算工资。
5、如厂方有特殊状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务必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则计算加班工资。
工厂员工管理制度篇15
1、对就餐人员的要求
⑴、为保证本厂职工就餐秩序,制造良好的就餐环境,就餐人员应服从管理,统一在餐厅就餐。就餐时应安静,不得喧哗。
⑵、早餐时光为:7:00—8:15,午餐时光为12:00—12:30,晚餐时光为:5:30—6:30如需延迟就餐时光,须提前通知食堂。每日9:00前由带班人员向食堂人员供给就餐人数,有特殊情景10:30前向食堂人员提出,否则食堂不能保证就餐。
⑶、职工就餐实行份饭制,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配,就餐人员应安排专人领取。
⑷、就餐早餐人员在登记表上签字,中(晚)餐实行饭票制,标准每人3元早餐、5元中(晚)餐,食堂每月与公司综管部结算。
⑸、就餐人员应爱护公物,对损坏公物一律照价赔偿,应坚持餐厅清洁,不得随地弃杂物,乱倒饭菜。
⑹、除食堂相关人员外,不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随便出入厨房,更不能随便摸拿厨房物品。
⑺、所有就餐人员要厉行节俭,反对浪费。
2、对食堂工作人员的要求
⑴、职工食堂管理人员应根据就餐人数,有计划编制采买清单(附后)及时进行采购,保证就餐人员及时就餐。
⑵、食堂采购的物品应新鲜,不能采买过期、霉烂、变质、有毒、残次的物品,采买物品要多样化,应适量,不能造成积压,采买要厉行节俭,做到采买物品质优价廉。
⑶、食堂厨房每一天要及时对采买的物品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如实填写验收数据和留样并在验收单据上签字,以明确职责。
⑷、厨房工作人员应将食品妥善保管,对蔬菜应清洗干净,烹饪时应认真料理,该热的`要热,该凉的要凉,争取做到色、香、味俱全。
⑸、食堂工作人员应对餐具统一清洗、消毒,保证饭菜卫生,保证餐具卫生,不能由于餐具不洁导致就餐人员疾病。
⑹、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食堂及周边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及时进行清洁消毒,消灭鼠、虫、蝇,并坚持餐厅通风,空气清新。
3、对物品的管理
⑴、对食堂的所有物品、用具登记造册,由专人保管。购置的物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领用时办理领用手续,保管人员据有效的入库和领用手续登记实物明细帐。每月根据明细帐同实物清点核对,并填制盘点表,一式叁份,自存一份,报综管部一份,报公司主管领导一份,对实际清点数与明细帐不一致的要写明原因,随同盘点表一同报出。
⑵、对食堂临时采买实行备用金制度,暂核定备用金每月贰仟元人民币,食堂及时到公司综管部报帐,补足备用金。
⑶、食堂建立收支流水帐,每日及时登记收支情景,结出现金余款,并妥善保管好未用现金。
⑷、综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的实物明细帐和收支流水帐进行核对、检查,及时指出不足和需改善地方。
工厂员工管理制度篇16
本规则的适用范围是大米加工企业。制定本规则的目的在于规范大米加工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促进大米加工企业健康发展,同时提高大米质量,确保大米的质量安全。本规则是参考了国内外有关行业的资料并结合我国大米加工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的,是对我国大米加工企业实行规范化管理的技术依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国大米生产,促进大米加工行业健康发展,提高大米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规定了大米产品定义与分类、大米原粮收购及管理、产品包装及添加剂的管理、大米加工厂建设、大米加工设备、大米加工质量管理、大米加工厂卫生管理、产品出货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鼓励大米加工企业使用本规则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
第二章大米产品定义及分类
第四条大米是指以稻谷为原料,经加工而制成的产品。按国家标准,大米可分为籼米、粳米、糯米三类。
第三章大米原粮收购及管理
第五条大米加工企业应有较为固定的原粮来源,鼓励建立本企业的原粮基地,在收购原粮时应同原粮供应单位签订收购合同或协议。
第六条大米加工企业应掌握供应单位,原粮品种、数量及质量等信息。
第七条大米加工企业生产销售无公害大米、绿色大米、有机大米应保证原料种植、加工及产品符合《NY5115-2002
无公害食品大米》、《NY/T393-2000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419-2000绿色食品大米》、《NY21-1986
农药安全使用指南》等标准要求,要通过主管部门或具有第三方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对基地、加工或产品的认证,应了解基地种植环境及种植技术。专用原粮在运输、储存、加工过程中应避免同其它种类原粮相混合。
第八条加工企业应在国家收购政策的指导下,以质论价进行收购。收购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原粮烘干、凉晒、清理设施,保证原粮的储存安全。
第九条按《国家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原粮进仓前应对仓库进行清理、消毒、再清理,仓库应具备防雨、防潮、防鼠、防虫、防雀、通风设施,配备温度、湿度监控设备。经过培训的仓管人员应按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粮情,通风降温;仓库主要交通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排水通畅。
第十条原粮包装不应对原料产生二次污染,造成食品安全隐患。散装原粮应注意保持运输工具的清洁、干燥、卫生。
第十一条原粮收购在执行国家政策收购标准的同时,可结合本企业所在地区产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收购标准。加工前的原粮应符合国家收购标准要求。
第四章产品包装及添加剂的管理
第十二条大米产品包装按材质可分为编织袋、塑料袋、纸袋、散装容器等,按包装形式可分为常态、抽真空、充气等;按包装防护功能可分为内包装和外包装。大米添加剂按添加功能可分为营养强化添加剂、加工性能改善剂等。
第十三条大米加工企业应参照GB/T8947-1998《复合塑料编制袋》、GB/T8946-1998《塑料编制袋》、GB7707-1987《塑料袋》、GB6543-1986《瓦楞纸箱》、GB9687-1988《食品包装卫生标准》等标准制定本单位产品包装验收标准。对于无能力检验的项目,可要求包装供应商定期提供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报告。
第十四条大米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199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对于添加到生产过程中直接与产品接触的生产用水,要达到GB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第十五条产品包装标签应按《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要求,必须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志和储存指南、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及特殊标注内容。
第十六条包装物及添加剂的存放环境应符合GB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要求,对于生产班次领用情况应建立台帐,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五章大米加工厂建设
第十七条大米加工企业的建设应遵守GB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同时企业可参照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卫生通用规则》及其附件《HACCP体系及其应用导则》、各科研院所出版的粮食加工厂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十八条大米加工厂厂区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
大米加工厂应建在交通方便、粮源充足的地区。工厂不得设于受污染气流、河流的下游;厂区周围没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扩散型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等易遭受污染的情况。
厂区内设施、设备等应易于维护、清洁,不得成为周围环境的污染源;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粉尘及其它污染物的泄露排放应遵守国家标准的要求。
厂区空地绿化,防止尘土飞扬或积水。
厂区应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域应划分明显;易产生污染的设施应处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焚化炉、锅炉、废气处理、污物处理均应与生产车间、仓库、供水设施有一定的距离并采取防护措施。
生产区禁止饲养动物。
厂区应有适当防范外来污染源、有害动物侵入的设施,如围墙、围栏。
储水池、供水管道、器具等应采用无毒、无味、防腐的材料;供水设施出入口应有安全卫生设施,防止有害动物和有害物质进入导致污染;自备水源选址应距污染源30米以上,且应设置卫生防护带并有专人负责。
第十九条大米加工厂应符合以下要求:
生产厂设置应包括生产部分和辅助生产部分。生产部分包括:原粮清理间、加工制造间、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间等。辅助生产部分应包括:变配电房、机修间、副产品收集间、检验室、原粮仓库、材料仓库、成品库、更衣室、洗手消毒区、厕所及其它为生产服务的必须场所。
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卫生要求合理布局。更衣室及洗手消毒室应与生产车间相连接,并设置在员工进入加工车间的入口处;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操作需要和作业区清洁度的要求进行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车间屋顶应易于清扫,防止灰尘积聚,避免结露、长霉或脱落,屋顶应使用无毒、无异味的白色或浅色防水材料建造,喷涂油漆应使用防霉、不易脱落、易清洗的漆料;水、电等管线不得设置于食品暴露的上方,防止尘埃和凝结水滴落。
车间的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平滑、不透水、易清洗的浅色防腐材料建造,墙角及柱角应处理为弧形,以便于清洗消毒;门窗安装应严密,并装配有易于拆卸、清洗、不生锈的纱窗或纱网,窗户一般不做窗台,如设窗台须做成大于30度以上斜面;清洁区的对外出入口应装设能自动关闭的门或空气帘幕。
车间地面与排水: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的材料建造,平坦防滑、无裂缝、易清洗消毒。作业中有排水、废水或有以水洗方式作业区域的地面应耐酸碱、防渗漏、防滑,有一定的排水坡度,并装置带水封的地漏或明沟,明沟不宜用盖板。排水出口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废水应排至废水处理系统或经其它方式处理。
第二十条生产厂的设施
供水设施:车间内的水质、水压、水量应能符合生产需要;自备水源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照明设施:厂房内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和人工照明,光源应不至于改变食品的颜色;照明设施不应安装在食品暴露的上方,否则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施,防止破裂时污染食品。
通风设施:清洁作业区应安装空气调节器,以保证室内有相对稳定的温度,防止蒸汽凝结和保持空气新鲜;一般生产区应安装通风设施,及时排出潮湿和污浊的空气;在有臭气或粉尘产生且有可能污染食品之处应安装相应排出、收集或控制的装置;排气口应装有易清洗、耐腐蚀的网罩,防止有害动物侵入;进风口应距地面2米以上,远离排风口和污染源,并有空气过滤设备。
洗手消毒设施:在车间对外总出入口、厕所、加工场所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及干手、消毒设施;在清洁作业其入口应设置鞋靴消毒池;洗手台应使用陶瓷或不锈钢材料的器具,水龙头应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
更衣室:更衣室应设在车间入口,并独立间隔。更衣室应男女分设,并与洗手消毒室相邻;更衣室应按员工人数设置足够数量的更衣柜、鞋柜、更衣镜。
厕所:为车间员工提供的厕所宜与车间主体相连接,并设置洗手消毒设施,厕所应与车间相隔离;厕所外门不得开向清洁作业区,能自动关闭;厕所应采用冲水式,地面、便池易清洗、不积垢;厕所应安装有效的排气装置,适当照明;厕所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且有可靠的防臭水封。
仓库:应以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性质的不同分设储藏场所,需要冷藏的要设有冷仓库;同一原材料仓库储存不同性质物品时,应适当隔离,分类分架存放;成品库只能存放成品;仓库的性能、结构应能使储藏保存中的.物品品质不发生恶化或减低至最低程度;仓库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仓库应设置足够的物品存放装置,储藏物品应距离墙壁、地面在20以上,以利于空气流通和物品的搬运;冷仓库应安装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温度测定仪或温度自动记录仪,并安装自动控制器或自动报警器。
第六章大米加工设备
第二十一条原粮初清设备包括:初清筛、风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二条原粮加工清理设备包括:振动筛、去石机、磁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三条砻谷及谷糙分离设备包括:砻谷机、稻壳分离机、谷糙分离机、磁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四条碾米、抛光、分级、色选设备包括:碾米机、抛光机、分级机、配米机、色选机、空气压缩机、水过滤设施、磁选器、机、除尘器、风机、仓斗等。
第二十五条日期打印、包装、堆码设备包括:包装机、编织袋封口机、塑料袋热封机、打捆机、日期打印机等。
第七章大米质量管理
第二十六条大米生产企业应依据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的需要配备检验仪器和设备。包括:
基本设备:分析天平、台秤、容重测量器、游标卡尺、分样器、水分测定仪、烘箱、选筛、实验砻谷机、实验碾米机、实验台及实验架等。
专业检验设备:实验色选机、大米品质测定仪、米饭食味测定仪、白度计等。
第二十七条大米生产企业对进厂的每批原辅料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八条大米生产企业可采用HACCP方法管理,制定控制点的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对生产过程及半成品进行检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第二十九条大米加工企业应详细制定成品的质量标准、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质量标准的下限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检验方法原则上应以国家标准为准,如用非国家标准方法时应定期与国家标准方法核对。成品应逐批抽取代表样品,实施理化检验、感官检验、外包装检验。对于非常规检验项目和本企业无法检验的项目可委托具有权威性的研究和检验机构代为检验。
第三十条大米加工企业应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成品仓库,经检验合格的包装成品应储存在成品仓库内,不得在露天存放。成品仓库中不得储存有毒、有害或其它易腐、易燃及可能引起交叉污染的物品。
第三十一条产品出厂应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出货记录,内容包括:生产日期、批号、出货时间、地点、对象、数量等,以便发现问题时能及时收回。
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隔离和标识,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第三十二条工厂应有足够的品质管理及检验人员,能做到每批产品检验;产品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相关学历或中专相关学历并具备4年以上质量管理经验
;质量检验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并获得食品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书。
第三十三条大米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检验部门、检验人员的职责权限,制定文件、记录、不合格品控制、纠正及预防等控制程序,确保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第八章大米厂卫生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管理
厂区内的道路应保持良好状态,无破损、不积水、不起扬尘。
厂区内草木要定期修剪,保持环境整洁,禁止堆放杂物,防止有害动物孳生。
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不得有污泥积蓄。
废弃物临时存放地应远离生产车间;盛装废弃物的容器应有遮盖,防止不良气味溢出或被风吹起,防止有害动物孳生;易腐败的废弃物应及时清除,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消毒。
厂区内应有防止、杀灭有害动物及昆虫等设施。
第三十五条厂房设施卫生管理
厂房内各种设施应经常性保持良好地清洁卫生状态,厂房屋顶、天花板、墙壁应保持良好无破损,地面不得有积水和破损。
清理间、加工制造间、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间每天下班后应及时清理、清洁,必要时予以冲洗、消毒。
灯具及管线外表等应定期清扫或洗涤。
冷仓库内应经常清理,保持清洁,避免地面积水,并定期消毒。
加工作业场所不得堆积非即时使用的原料、内包装物或其它物品,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三十六条设备卫生管理
用于加工、包装、储运的设备及工具和生产用管道应及时清理、清洁、清洗、消毒。
用具及设备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应定期予以清洁、消毒,消毒后要彻底再次清洗,以免残留物污染食品。
使用过的设备及用具等应及时彻底地清理、清洁。
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及用具的清洗用水应符合GB5749《生活饮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人员卫生管理
大米生产人员应有身体健康证,并定期进行个人卫生、食品加工卫生等方面的培训。
大米生产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
进入车间前必须穿戴好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靴鞋。工作服应能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出帽外,必要时应戴口罩。
不得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入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
上岗前要洗手。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上厕所之后、处理被污染的原料物品之后、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它活动之后。
与大米直接接触的人员不得涂指甲油,不得佩带手表及饰物;有皮肤传染病或伤口的工人不得继续从事直接接触大米的工作。
工作中不得吸烟、吃食物或做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个人衣物应储存在更衣室个人专用的更衣柜内,个人的其它物品不得带入生产车间。
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场所,参观、来访者应符合现场工作人员卫生要求。
第三十八条工作人员健康管理、除虫灭害管理、工作服管理、卫生设施管理、污物管理应符合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要求。
第九章产品出货管理
第三十九条产品出厂前应有良好的可追溯信息,包括生产日期、生产班次、检验人员、产品检验状态等。
第四十条产品包装标识应符合《食品通用标签标准》、GB13432《特殊营养食品标签》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对于标签上的商标、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应严格遵守《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四十一条产品出厂时应对运输及防护工具进行检查,防止产品二次污染及运输途中的质量安全。发货员应记录出货产品、出货日期、运输车辆、到货点、接收单位等信息,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四十二条生产企业应建立自己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服务承诺、服务程序、服务电话、服务人员等,制定相应的产品回收、退货、召回程序及相关管理办法,确保消费者利益。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规则由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厂员工管理制度篇17
一、本厂员工应遵守本厂一切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各车间主管的指挥和监督,对安排的职务和工种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
二、员工平时的言行举止应诚实、谦洁,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以争取工厂荣誉。
三、员工均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于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超过15分钟或无故提前15分钟下班的员工为旷工论处,同时提前3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行为,迟到、早退罚款15元,旷工者不发当天工资及津贴,如有员工代打卡行为,每次罚款50元,另员工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均可以酌情处理。
四、员工未经安排学习不得开动生产设备,仪器,各车间主管需严格确保安全生产。
五、各车间主管应做好带头作用,做好自身职务,领导好所属员工,培养良好的工作情绪,同心协力把本厂工作效益提高。
六、各车间主管必须严格遵守工厂规章制度,对所属员工按规章制度监督管理,不得知情不报,蓄意隐瞒,一经发现,严重处理。
七、员工违反工厂规章制度所罚的罚款拨入员工福利金,对工厂有贡献者或提供违反本厂规章制度情报者予以嘉奖,对提供情报者保密。(以上金额为人民币)
上海乐泰
工厂员工管理制度篇18
一、厂规厂纪
1、严格遵守公司的&39;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服从工作分配。
2、上班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节约用水用电,下班随手关灯,关水,关门。
3、保守生产与业务秘密,不带与厂内业务无关人员进入厂区,不将公司的产品,样品,材料等私自带出公司。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二、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因公外出、须经部门主管证明,交人事方能有效;
3)有事、有病必须向车间主管或人事部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4)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7)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星期向车间主管或人事部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天口头或书面通知;
8)员工辞职由车间主管或人事部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三、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政策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或早退当日工资作废.无故旷工半天扣天,一天扣三天,三天以上为自离。
2、每天早7:30上班,下午6:00交接班,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节,公司实行每月26天制为满勤,满勤奖为每月每人__元,节假日除外。
3、员工请假应先办理手续,填写请假单,并交人事部作记录凭证,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口信等方式请假,事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
4、连续旷工15天,或1年累计旷工30天,作自离处理。
5、考勤统计员必须在每月工资发放前将考勤统计结果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统计结果计发工资。
工厂员工管理制度篇19
1、签到
员工必须亲自签到,由他人代签,一经发现,按旷工论;
员工签到以签到时间为准,发现有填写不实者,按旷工论;
迟到15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
迟到15分钟至一小时,每次罚款20元;
无故迟到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对于旷工员工第一、二次,每次罚款50元以示警告,如发生第三次,则做劝退处理;
未签到,一次罚款50元;
出差或外出办事不能按时签到者,须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时间
早8点45分—晚17点30分(星期六下午4:30下班);
星期一至星期六(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晚上20点30分关门。
3、加班
公司不提倡加班,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审批;
《加班申请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员工加班时应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尽早完成,以保证自己和他人的休息;
不加班人员晚上20点30分以前必须离开办公室。
4、请假
员工因故不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正常出勤,应事先请假。
假别
病假
因本人疾病、受伤或其他生理原因请假,为病假。请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销假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相关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论;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事假
员工因个人私务原因请假,为事假。事假为无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过四天,全年不得超过15天,各部门经理应严格控制。
婚假
员工因本人结婚请假,为婚假。婚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但最多不超过10天,且不得分次请,婚假销假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结婚证明。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产假
女性员工因生育请假,为产假。产假为三个月,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丧假
员工因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或配偶的父母死亡请假,为丧假。丧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最多不超过7天。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工伤假
员工因从事公司安排工作、维护公司利益发生意外受伤需要请假,为工伤假。工伤假期根据医疗期而定,工伤假为有薪假。
请假程序
员工请假应以“诚实守信”为原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公司将予以辞退;
员工请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
员工请假需先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及行政部部经理审批;
请假半天,经部门经理批准;请假一天,经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经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总经理批准;
《请假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员工在外请假的.,回公司一个工作日内须补交请假单到行政部备案。没有请假单或假期到期没有按时出勤者,有薪假按无薪假论,无薪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200%扣除;
晚上加班影响第二天考勤的,公司视其加班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5、出差
员工因公司事务到上海以外的地方工作,为出差。
员工出差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一个工作日以内经部门经理审批;一个工作日以上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出差申请单》交行政部备案。
如遇紧急情况不能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返回公司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补交到行政部,没有或超过一个工作日按事假计。
6、网络管理
员工在工作时间上网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等;
不允许借助公司名义登陆收费网站,一经发现,除费用自理外,公司要严肃处理;
员工凡公司事务必须使用NAR统一邮箱,不得使用私人邮箱,并且公司邮箱管理员可以浏览相关工作内容。
下班后离开办公室是要按正常程序关掉电脑。
7、行为举止
在办公区要着装整洁、得体,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不准在公共办公区吸烟、喝酒及大声喧哗;
保持周围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等杂物。
工厂员工管理制度篇20
第一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等。
第二条
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工作服的归口管理,包括发放及折旧标准、工作服的购买及验收、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工作服的发放标准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装和夏装。
2、公司人员发放工作服冬、夏装各两套。
3、新员工进入公司十天后发工作服。期间发放旧的.工作服。
4、旧的工作服采取免费优先使用。
第四条工作服的定制及领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两年。两年内实行冬装公司统一回收,两年后的回收属自愿行为。
2、后勤仓库要定期盘点工作服,并根据员工进出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定制申购,备足数量以便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3、后勤要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好定制厂家,在定制前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数量、材质、尺寸规格、交期、价格、发票税点、验收标准、商标使用规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厂时由办公室组织进行验收工作,合格后交由后勤保管。
4、办公室依照各部门员工事先自行申报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门统一到后勤仓库领取,仓管员按办公室的要求如数发放,
第五条工作服的折旧标准
1、员工的夏装工作服实行免费使用,冬装工作服收取折旧费用。
2、员工自动离职的应全额收取工作服费用;正常辞职流程办理的员工按在公司工作时间长短收取相应的折旧费。
3、员工在辞职办手续时其工作服应事先洗干净叠好再退还给仓管员,仓管员视工作服新旧情况进行分类保管,以便下次优先发放使用。
4、员工服装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无法穿着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办公室申请购买,经审批后方可到后勤仓库领取工作服,其费用从工资中扣除。若属故意损坏的除加价赔偿外,还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处理。
5、员工因岗位或作业特殊性需增发冬、夏装的,可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经办公室审批后由后勤仓库发放,并要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6、折旧标准:
工作服折旧分类工作3个月内(含)折旧费为50%;工作3-6个月(含)折旧费为40%;工作6-12个月(含)折旧费为20%;一年以上0少件、丢失按原价赔偿一年以上按半价赔偿
第六条着装的要求
1、生产及辅助性员工凡在上班期间必须穿公司工作服进行作业。
2、员工着装要整洁,并不得自行转借给非本公司人员。
3、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