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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具有为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指引方向的作用。公司制度模板范文大全怎么写才规范?下面给大家分享公司制度模板范文大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制度模板范文大全

公司制度模板范文大全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借支款项、日常办公费用、其他费用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第四条借款管理规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在钉钉凭审批后的《备用金申请单》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项目专项借支,借款人员应及时报账,时间为每周一;特殊项目周一无法报账的,需及时向财务部说明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延后报账。

(三)各项借款金额超过10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借款销账规定:

1、借款销账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账;

2、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第五条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在钉钉按规定填写《备用金申请单》,注明申请人、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在备注栏写明转账或现金。

(二)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

(三)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备用金申请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三章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六条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第七条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经办人报销费用、支出时,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以下凭证视为合法凭证,准予报销:

1、税务机关批准的带防伪水印底纹和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税务法票;

2、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邮政、银行、铁路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

3、加盖销货单位或提供劳务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且清晰可见。

4、发票抬头要求按照最新税务部门相关规定。

(二)填写报销单应注意:

1、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

2、报销单应使用蓝黑碳素笔严格按报销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

3、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4、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要求与取得发票相符。

(三)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四)报销10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或注明银行转账。

(五)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1、财务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周一为财务报销日;偶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财务另行通知。

2、非日常报销的其他事项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第八条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

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若需批准,附批准后的清单→部门主管人员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第九条交通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交通费指为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为公司办理相关的事宜而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包括公交车费、地铁车费、打车费等。

(一)费用标准:

(1)原则上外出办事,主要以地铁或公交的方式。除非特殊情况,才可乘坐出租车(需提前口头汇报上级领导批准),并在票上注明原因及往返地点。

(2)市内因公公交车费应保存相应车票报销。

(二)报销流程

1、员工整理交通车票(含因公公交车票),按规定填好《出差费报销单》。

2、审批: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审批。

3、员工持审批后的报销单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条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员工办公所在市行政区域处理公司事务属出差。出差费用包括:本市及他市的市内交通费;往返本市到外市的火车、飞机、客车、轮船等费用;自驾车出差的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外地的餐费、住宿费等。

(一)出差借款流程:

1、出差申请:员工出差可向公司借支所需差旅费用,填写《备用金申请单》,履行相关借支审批手续,借支数额应当与所处理的公务和出差的时间相适应。

2、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备用金申请单》交财务部,按借款管理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借款项。

3、返回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实际发生情况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报销,应由本人出具书面材料说明延缓报销理由,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并注明最后报销期限,如超过一个月不报账,财务将不予报销并从其工资中扣回借款。原则上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

(二)报销程序:报销实行“谁借支,谁报销”的原则。各经办人将发票等原始单据分类续时贴在粘贴单上,按项目填好“差旅费报销单”或“费用报销单”。根据各授权范围,具体经办人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交财务部,经财务部审核签字后统一交由总经理审批,由出纳按规定时间支付。

(三)、报销标准:

公司全体员工的出差补贴实行全额包干制,具体包干标准详见附件。

(四)、相关说明:

1、出差期间发生请客送礼等业务招待费用,须事先请示高层领导同意,经审批签字后报销。

2、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尽量选择公交、地铁、在无公交路线或负重等特殊情况下可打的(需提前口头汇报上级领导批准),并在票上注明原因及往返地点。

3、操作层员工与管理层员工一起出差时,由带班管理人员控制各项开销,不得超过出差补贴标准,费用报销时凭发票报销。

4、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必须凭发票据实报销,无发票不予报销,丢失发票须出示相关证明材料,有同行人或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报财务特批。报销凭据必须是出差地实际发生的票据,费用包干部分凭发票报销(发票金额大于费用包干标准的按标准报销,发票金额小于费用包干标准的按实际金额报销)。

公司制度模板范文大全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报废、积压仪器设备的管理在,最大限度的提高报废和积压仪器设备的再利用价值,根据《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要规定适用范围只限于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仪器设备。

第三条资产管理处负责学院报废与积压仪器设备的处理工作。

第二章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理

第四条仪器设备的报废,要进行严格的技术鉴定。经鉴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视为报废仪器设备。

1、费用接近或达到同类新产品价格的设备。

2、无修复价值的或已无法修复的设备。

3、陈旧过时,精度或技术指标都无法恢复的设备。

4、粗制滥造,技术质量不过关的试制或自制的产品。

5、因产品更新换代或耗能大、效率低,属国家统一公布淘汰的产品。

第五条凡确定为报废的`仪器设备,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应到学院资产管理处领填《报废单》,将技术鉴定结果详细填写在报废单上,经本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审查签字,最后报资产处审批。

第六条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仪器设备报废,除履行上述手续外,还应补充该设备从购置到报废全部过程的使用效益报告(包括机时数、培训人员总数、科研项目总数、获奖情况等)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后由资产管理处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废。

第七条报废仪器设备处理的时间,一般每年安排二次,上半年在5月份左右,下半年在十月份左右,特殊情况做临时处理。

第八条报废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议价小组对废品进行统一作价处理。

第九条废旧仪器设备残值收入一律上缴学院财务。

第十条凡可重新利用的仪器设备,都要逐级建账。所有领用、建账手续,由领用单位资产管理员到资产管理处办理。

第三章积压仪器设备的处理

第十一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作积压仪器设备。

1、因学院教学、科研、开发等任务发生变化或者专业方向的转变,以后不再使用的。

2、使用年代久性能下降不能满足科研开发要求的。

3、重复购置多余的

第十二条经各部门确认的积压仪器设备,在上交时,可先将积压清单报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组织回收。大型仪器设备就地封存,等候处理。

第十三条资产管理处将各部门上报的积压仪器设备信息在校园网公布,对积压仪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拍卖。

第十四条如果有校内部门需求积压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处办理办理校内转移调拨手续。

第十五条如果积压仪器设备的需求方属校外单位,由资产管理处办理对外销售手续。

第十六条处理积压设备所得收入,一律上交学院财务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校发此类文件自行废止。本规定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公司制度模板范文大全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才招聘与录用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聘与录用遵循“任人唯贤、公开选聘、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为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人才招聘

第五条各公司年度计划内的用人需求,由各部门填写《招聘申请表》,经业务分管领导确认,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按计划要求组织内部调配或对外招聘,原则上应优先考虑内部调配。内部应聘人与外部应聘人应经过同样的面试流程。年度计划外但在公司人员编制范围内的用人需求,由用人单位/部门填报《年度新增用人需求审批表》,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分管领导复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内部调配或对外招聘。年度计划外且超出公司人员编制范围的用人需求,用人单位须先办理新增人员编制的审批手续,再按年度计划外的用人需求办理报批手续。

第六条对外招聘可通过人才信息库选择推荐或集中对外招聘两种途径进行。集中对外招聘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招聘计划,明确招聘的时间、渠道、任职资格、人数及成本预算等。一般情况下,公司招聘的技术类员工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主管及以上职位最低学历为本科。

第七条招聘计划获准后,人力资源部通过媒介、人才交流会、内部推荐、学校及猎头公司等渠道组织实施招聘。

第八条应聘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现场交递等形式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近期免冠证件照等。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笔试人选。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原则上统一组织笔试,并组织完成评卷和成绩汇总工作。笔试时应要求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第十一条对于笔试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将其《应聘人员登记表》、应聘简历及试卷交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以确定面试人选。对于笔试不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辞谢。

第十二条面试一般情况下应集体进行,面试评价小组成员主要包括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等。每个成员须填写《面试人员评价表》,分别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作出评价,并经集体讨论后填写《面试评价小组意见汇总表》,得出面试结果。

第十三条根据初试结果,人力资源部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公司进行复试。对于不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辞谢并视情将其纳入公司人才信息库。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核查,主要是核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基本资料。特殊岗位的,还须对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离职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现等进行专项背景核查,具体按《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在核定编制内招聘人员,原则上由各公司自行组织,但招聘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上职级人员时,须提请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分管领导共同参与面试和综合测评。

第十六条突破核定编制的人员招聘,须事先报公司批准。

第三章人才录用

第十七条人员录用审批的权限为:

1、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录用,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2、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总经理助理的录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八条对拟录用的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填写《员工录用审批表》,并办理逐级审批手续。在《员工录用审批表》中应明确录用人员的试用岗位、试用期限及待遇等。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及工作年限2年(含)以内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人员为3个月。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经审批同意录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同时向用人单位(部门)填发《新员工入职通知书》,由用人单位(部门)负责安排办公地点、办公用品、工作交接等事项。

第二十条新员工在上岗前,须参加由人力资源部及本单位(部门)组织的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新员工到岗一周内,用人单位(部门)应选定经验较为丰富且熟悉公司情况的老员工担任新员工辅导员。

第二十二条在试用期内,人力资源部应会同用人单位(部门)对新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原则上,人力资源部在员工试用期满一周前将《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发给用人单位(部门),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会同人力资源部与新员工进行面谈,并要求其写出试用期总结后,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签署试用期考核意见。

第二十三条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人力资源部应明确新员工转正后的岗位、职级及年薪等,并负责办理逐级报批手续。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正式劳动合同的签订手续。

第二十四条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突出表现的,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建议给予提前转正;如新员工在试用期没有达到或不符合转正要求,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建议延长试用期或中(终)止试用。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制度模板范文大全篇4

为加强医院管理,深化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成本核算与控制为基础,以工作岗位和特色发挥、服务数量与质量等要素为主要依据,以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全院各级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根据青海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县及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成本核算制度加强经济管理的意见》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推行绩效考核,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通过成本核算与控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通过深化医院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劳动创造性,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质优、特色的医疗保健服务。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实行院科两级考核。

2、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向临床一线和特色优势突出、技术风险高的科室倾斜,重技术、重实绩、重责任、重贡献,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

3、绩效工资分配以成本核算与成本控制、工作量与服务效率结合目标责任考核为主,不与药品收入挂钩、不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

三、绩效考核责任主体

医院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全院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红纲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考核小组成员按各自职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指标的考核以及考核结果的收集、统计、整理、汇报、出月报等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院科两级考核小组,分别对各考核单元的工作量、医疗质量、服务效率、服务行为、成本效益以及二次考核内容等进行考核。考核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

四、考核单元

考核单元分为临床(内科、外治科、康复保健中心)、护理、医技科室、药械、制剂、行政后勤科室(含财务、锅炉房、司机、门卫、保洁、食堂、服务咨询台等)六个系列。

五、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考核单元的工作量、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行为、成本效益以及根据不同时段工作考核重点调整确定的二次考核内容等指标。

(一)工作量的考核

医疗、护理、医技科室主要考核诊疗、护理、检查人次、病床使用率、周转次等;药械、制剂科室主要考核药房服务人次、制剂生产批次、生产量等;行政后勤科室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与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情况等。

(二)医疗质量和安全的考核

主要考核各项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指标达标率。

(三)服务效率的考核

主要考核为患者服务及时性、医疗文件书写及时性、检查报告单出具及时性、蒙藏医疗法开展实施情况、传染病和院内感染报告及时性、出院病历归档及时率、各项报表数据及时准确率和考核结果出具的及时性、管理职能作用发挥(院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和完成的及时性、职能部门为临床科室服务的及时性)等。

(四)服务行为的考核

主要考核法律法规和院纪院规的.遵守、物价政策的执行、廉洁行医、各项便民惠民措施的落实情况、患者投诉、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五)成本效益的考核

主要考核各考核单元的实际收支结余、成本控制(可控支出)情况。

(六)二次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院考核办根据不同时段工作重点调整确定。

六、考核办法

(一)实行双百分考核

对工作量、服务效率、成本效益三项指标实行总分百分考核,工作量和服务效率占50分(其中工作量占30分,服务效率占20分);成本效益占50分。

对工作量的考核,实行完成规定基本工作量的得满分,未完成基本工作量的按比例倒扣分,超额完成的按比例加分;对成本效益的考核,实行完成规定基本收支结余的得满分,未完成规定基本收支结余的倒扣分,超额完成的加分。

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实行总分百分考核。

(二)实行院科二级考核

1、院考核办负责对六个系列各一、二级科室的考核

2、科室负责对各班组或个人的考核

各科室根据医院考核方案的原则制定具体考核细则,考核到班组或个人。细则报院考核办审核通过后执行。

七、分配办法

(一)根据有相关文件规定及医院运营效益情况确定全院绩效工资总额,另将人员工资中的差额部分纳入绩效工资进行考核发放。

(二)设立医院发展基金和医疗风险基金。每季度全院在保障医院定额成本完成的前提下,从超额的绩效指标中提取35%做为医院发展基金,15%做为医疗风险基金,年终将医疗风险基金结余部分的8%纳入年终奖中核算。

(三)临床、医技、护理、药械、制剂、行政后勤系列分配比例。见附件1

(四)外出进修人员、卫生支农人员的绩效工资按所在区域(科室)人员的均值发放至科室,由科主任统筹分配;因公工伤人员的绩效工资按所在区域人员的均值发放至科室,由科主任统筹分配;院部返聘

离退休专家及临时聘用人员的绩效工资由所在科室考核,院部统一发放。

(五)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

1、各考核单元绩效工资=(本系列绩效工资额/本系列各考核单元考核总分)×考核单元实际考核分。

2、各考核单元根据其制定的考核细则考核后分配到个人。

八、有关要求

1、各科室须于次月2日前将当月考勤表报送院办公室审核统计,院办公室将出勤情况及休假待遇意见于次月5日前送财务科执行。

2、物资、卫生材料等供应部门(总务科、药械科)须于次月5日前将当月各核算单元耗材支出统计表送财务科。

3、各考核小组须于次月6日前将当月考核结果经考核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报送院考核办汇总;所有考核资料须交考核办存档。

4、考核办于次月10日前将各考核单元当月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表报送院长审批后交财务科发放。

5、各考核单元在考核分配表审批后5日内填报好本单元个人绩效工资应发数,上报院考核办审核,由财务科根据院考核办的通知计算相应绩效工资后发放。

6、院考核领导小组将在充分征求各科室、单元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与本方案配套的考核细则,力求考核指标的公开、公平。

公司制度模板范文大全篇5

1、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__×公司移动电器的分类检查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其目的是为了规范移动电器的使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本制度适用于__×公司移动电器的安全管理。

2、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移动电器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

2.2设备安全课负责移动电器安全监督管理。

2.3机械动力厂负责移动电器的技术指导工作。

2.4各单位负责移动电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

3、管理内容

3.1移动电器的种类与安全接线

3.1.1移动电器的使用面广泛,使用量很大,危险因素多。为了确保移动电器在使用中安全,杜绝触电事故,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责,加强移动电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3.1.2移动电器包括:手持电动工具动(包括手电钻、手砂轮、电动冲击电钻、电动螺丝刀、电动铰刀、电动磨头、电吹风机、手电刨、电烙铁、电熨斗、行灯等),移动式电风扇(包括台式和落地式)、小型电炉、电烧水器、潜水泵、电夯、振动器、移动插座、移动清洗车、电动清洗机等,即称为移动电器。

3.1.3移动电器不能用有接头的电缆线、交织的塑料线作电源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长度限制在__×m以内,中间不允许有接头及破损。单相电器用三芯软橡套电缆线,三相电器用四芯橡套软电缆线,并分别装三脚与四脚插头,使金属外壳有可靠接零,接线必须正确,插座内的保护接零孔必须和接零干线直接相联。

3.1.4距操作者站立面__×m以下设备外露的旋转部件均应设置齐全、可靠的防护罩,其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定;裸露的带电部分应有可靠的屏护,并有警示标识。

3.2移动电器的检查规定

3.2.1移动电器的外壳、手柄应无裂缝破损;

3.2.2电源线绝缘层应完好无损,手持电动工具至插头的电源线长度不应超过__×米;

3.2.3插头与插座要配套;

3.2.4开关应可靠,无缺陷;

3.2.5机械防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3.2.6转动部位应灵活,无障碍;

3.2.7手持电动工具应有定期检验卡片;

3.2.8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应定期测试(每季度一次)。

3.3移动电器的管理

3.3.1手持电动工具由物资部购买,采购和使用单位必须选购和使用具有国家强制认证标志、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移动电器。使用单位统一编号、建帐和发放,各单位手持电动工具由所在单位工具室集中管理。

3.3.2物资部对采购的手持电动工具质量负责。

3.3.3手持电动工具的借用期限,原则上当天归还.如因工作需要,应向工具室办理续用手续但借期不得超过一周,对特殊工种或执行厂外任务需要借用时,需经所在各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方能办理长期借用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以便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工具室对在规定借用时间不归还者,负责追回。

3.3.4手持电动工具借出或收回时,工具室负责人应对借出的手持电动工具完好性负责,严格做到不合格的手持电动工具不外借,发现问题立即清查原因,做出处理。对于有缺陷的手持电动工具,应及时送机械动力厂检修。

3.3.5移动电器修理一律由机械动力厂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手持电动工具修理由所在部门工具室送回,同时送交手持电动工具检验卡片,修理后,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达到使用安全技术要求,对于无法达到技术要求的手持电动工具,应鉴定报废,报废后的手持电动工具,不允许再使用。

3.3.6移动电器都要由各使用单位建卡、编号、登记。

3.3.7移动电器不准外借私用,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3.3.8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者要爱护手持电动工具,在接通电源后,开关闭合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做到正确操作,严格遵守有关电器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中发现问题,及时送交工具室。

3.3.9手持电动工具的检验和保管由工具室负责,其它移动电器,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检验和保管。

3.3.10各单位工具室人员不准擅自把移动电器借给他人使用。

3.3.11各单位应开展定期检测工作,其中设备的绝缘电阻值一般不小于__×M,使用前和在用期间每半年应定期检测绝缘电阻值,并保存记录。机械动力厂负责对全公司移动电器的使用进行技术指导。

3.3.12移动电器在移动或修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进行。

3.3.13手持电动工具的分类及合理选用

a)手持电动工具共分三类即∶I类、II类、III类;

b)I类手持电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体绝缘,而且它还包含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此方法使可能导电的零件在基体绝缘损坏的情况下不成为带电体,更具体讲I类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是金属体,便于接零。在一般场所,为确保安全,应选用II类手持电动工具,不准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使用I类单相手持电动工具时,外壳必须有接零保护,并要有额定漏电动作,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__×秒的漏电保护器,使用者还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c)II类手持电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体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II类手持电动工具在明显部位称有II类工具结构符号“回”,II类应用于狭窄、受压电器、管道内、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良好的作业场所。使用中为了确保安全,还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__×秒的漏电保护器作保护;

d)III类手持电动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低电压供电__×伏或更低电压必须采取双线圈的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但不得使用自、变压器供电,应用范围同II类手持电动工具;

e)使用II类或III类手持电动工具的控制箱和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必须放在受压电器外面,同时应有专人在场监护;

3.3.14手持电动工具其它方面安全要求:

手持电动工具所用的插头、插座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橡套软电缆或软线上插头不得随意改变规格或不用插头而使用,如有损坏应时更换。

3.3.15手砂轮和薄片砂轮,必须装防护罩。

4、相关文件

GB/T13869-92《用电安全导则》GB3787-8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

公司制度模板范文大全篇6

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用的仪器、设备、卫生材料、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均由相关部门统一负责采购,供应、调配和维修。采购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依据招标后中标结果定点采购。招标范围以外的商品,须经院领导批准通过政府招标采购后,方可进行采购。

2、根据院年度工作要点和规划,编制采购预算。

3、应成立专门的.组织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报批、招标、商务洽谈等工作。

4、一般医疗用低值易耗品、物资材料等,根据院内工作需要和库存量制定月采购计划,进行定点采购。

5、所有采购商品,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质量标准和检测标准。采购人员要认真查验注册证、合格证、检验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6、采购员和保管员要严格遵守入、出库验收制度。每月汇同会计核对盘点一次。年底全面盘点一次,制表上报。

7、库房物品要按性质分类保管,作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公司制度模板范文大全篇7

1、公司采购合同的内容

公司采购合同的条款构成了采购合同的内容,应当在力求具体明确,便于执行,避免不必要纠纷的前提下,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商品的规格应具体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商品的数量多少应按国家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出。必要时,可附上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明细表。

(2)商品的质量和包装

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注明是国家或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应由双方协商凭样订(交)货;对于副、次品应规定出一定的比例,并注明其标准;对实行保换、保修、保退办法的商品,应写明具体条款;对商品包装的办法,使用的包装材料,包装式样、规格、体积、重量、标志及包装物的处理等,均应有详细规定。

(3)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

合同中对商品的价格要作具体的规定,规定作价的办法和变价处理等,以及规定对副品、次品的扣价办法;规定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

(4)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

交(提)货期限(日期)要按照有关规定,并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商品特点和交通运输条件等确定。同时,应明确商品的发送方式是送货、代运,还是自提。

(5)商品验收办法

合同中要具体规定在数量上验收和在质量上验收商品的办法、期限和地点。

(6)违约责任

签约一方不履行合同,必将影响另一方经济活动的进行,因此违约方应负物质责任,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供应者有以下三种情况时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①不按合同规定的商品数量、品种、规格供应商品;

②不按合同中规定的商品质量标准交货;

③逾期发送商品。

购买者有逾期结算货款或提货,临时更改到货地点等,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7)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

合同中应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不可变更或解除合同,通过什么手续来变更或解除合同等。

此外,采购合同应视实际情况,增加若干具体的补充规定,使签订的合同更切实际,行之有效。

2、采购合同的签订

(1)签订采购合同的原则

①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这里所指的法人,是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支配财产,能够独立从事商品流通活动或其他经济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企业。

②合同必须合法。也就是必须遵照国家的法律、法令、方针和政策签订合同,其内容和手续应符合有关合同管理的具体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

③签订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充分协商的原则。

④签订合同必须坚持等价、有偿的原则。

⑤当事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委托别人代签,必须要有委托证明。

⑥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签订采购合同的程序

签订合同的程序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协议的过程。一般有以下五个步骤:

①订约提议。

订约提议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出的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也称要约。订约提议应提出订立合同所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和希望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对方考虑是否订立合同。提议人在答复期限内不得拒绝承诺,即提议人在答复期限内受自己提议的约束。

②接受提议。

接受提议是指提议被对方接受,双方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表示同意,经过双方签署书面契约,合同即可成立,也叫承诺。承诺不能附带任何条件,如果附带其他条件,应认为是拒绝要约,而提出新的要约。新的要约提出后,原要约人变成接受新的要约的人,而原承诺人成了新的要约人。实践中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反复协商的过程,就是要约―新的要约一再要约―直到承诺的过程。

③填写合同文本。

④履行签约手续。

⑤报请签证机关签证,或报请公证机关公证。

有的经济合同,法律规定还应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签证。对没有法律规定必须签证的合同,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签证或公证。

3、公司采购合同的管理

采购合同的管理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对公司采购合同签订的管理

加强对采购合同签订的管理,一是要对签订合同的准备工作加强管理,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认真研究市场需要和货源情况,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库存情况和合同对方单位的情况,依据企业的购销任务收集各方面的信息,为签订合同、确定合同条款提供信息依据。另一方面是要对签订合同过程加强管理,在签订合同时,要按照有关的合同法规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查,使签订的合同合理合法。

(2)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履行企业应当设置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建立合同登记、汇报检查制度,以统一保管合同、统一监督和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处理违约,提出索赔,解决纠纷,保证合同的履行。同时,可以加强与合同对方的联系,密切双方的协作,以利于合同的实现。

(3)处理好合同纠纷

当企业的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企业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4)信守合同,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合同的履行情况好坏,不仅关系到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而且也关系到企业的声誉和形象。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公司制度模板范文大全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的设立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力争体现员工个人价值、贡献大小,保障职员生活安全的需要,促进公司与职员共同发展。

第二条薪酬福利的内容

本制度所指的薪酬福利内容包括:

1、工资;

2、年终奖励;

3、津贴;

4、'四金'

1)社会统筹养老保险;

2)社会统筹医疗保险;

3)社会统筹失业保险;

4)社会住房公积金;

5、内部医疗保障;

6、有薪年假。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以下人员:

1、公司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

2、公司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以下全部职员(简称职员);

3、公司向子公司派出人员。

第二章员工工资

第四条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补贴构成

第五条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执行职务等级工资制。

第六条职员执行职级等级工资制。职员分为高级经理级职员、经理级职员、一般职员等三个职级,每个职级又分别为3个工资等级(详见《浙江纳德物业管理有限薪级标准》)。

第七条工资的确认:

1、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公司批准录用或聘用时,必须进行工资确认,明确工资待遇;

2、职员经公司批准试用时,必须进行工资确认,明确工资待遇。

第八条工资的调整:

1、根据公司人员年度考核成绩和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每年年初调整一次工资。

2、工资调整的标准为:

总体评价优:晋升二级;

总体评价良:晋升一级;

总体评价一般:保持原工资级别。

第八条特殊的工资调整

1、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经批准调整工作部门和职务,其工资可作出相应调整。

2、职员经批准转正或调整工作部门、岗位、职级等,其工资可作出相应调整。

3、薪酬行情发生变化时,人员工资将作出相应调整。

第九条公司执行工资保密制。员工如对个人工资有疑问,应直接询问综合服务部经理。

第十条员工当月工资的支付时间为下月16日,支付的方式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税费处理:

1、员工个人所得税自理;

2、员工个人所得税由财务部门代扣代缴。

第三章员工津贴

第十二条员工津贴包括以下几部分:

1、交通补贴;

2、误餐补贴;

第十三条津贴发放的对象

凡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均可享受公司发放的交通补贴和误餐补贴。

第十四条员工在确认、调整工资的同时,确定享受津贴的具体待遇。

第十五条员工享受津贴的具体办法详见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章员工年终奖励

第十五条员工年终奖励是指:公司在每年年终以员工的年度考核成绩为依据,除工资、津贴以外,给员工发放的一次性现金奖励。

第十六条员工年终奖励的对象:具有年度考核成绩的员工。

第十七条员工年终奖励的计算公式

员工年终奖励=基本年薪×系数

第十八条员工年终奖励计算公式中的系数依据员工年度考核成绩而确定。

第十九条员工年终奖励的发放按公司有关规定具体执行。

第五章员工的四金'

第二十条员工的四金'包括:

1、社会统筹养老保险;

2、社会统筹医疗保险;

3、社会统筹失业保险;

4、社会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一条员工'四金'属国家法定员工福利。凡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必须参加公司员工'四金'的缴纳。

第二十二条员工'四金'的缴纳和享受的标准按照国家每年颁布的法规执行。

第二十三条员工'四金'中涉及的个人付费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六章员工内部医疗保障

第二十四条凡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均须参加公司出资投保的团体商业医疗保险。

第二十五条公司以员工享受团体商业医疗保险所得的保险费,支付员工住院医疗费用中公司应承担的费用。

第二十六条员工自离职之日起,不再享有团体医疗保险。

第二十七条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员工身体健康检查。

第二十八条员工日常门、急诊费用中,除国家和杭州市法规中规定由公司承担的部分外,其余均由员工个人负担。

第二十九条员工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按国家和杭州市有关法规处理。

第三十条员工内部医疗保障具体执行办法待有关规定发布后再予执行。

第七章员工的假期

第三十一条员工的假期包括:

1、法定公众假;

2、婚假;

3、丧假

4、产假

5、病假

6、工伤假

7、事假

8、带薪年假

9、探亲假。

第三十二条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

带薪年假的长短与员工个人的职务、职级相关。

第三十三条带薪年假当年使用,不累积。

第三十四条员工休假的具体执行办法,详见公司依据国家法规制定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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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综合办公室主任做好公司后勤事务,包括:文件处理、接听并记录电话、接待来访顾客或潜在顾客、维护保养电脑、打印、复印等办公设备;

2、协助上级主管做好人力资源规划、需求预测,人事档案、文档管理;

3、管理公司内部相关的文件;

4、分析管理体系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或改进原有的管理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及管理模式,使公司管理体系处于高效运行中;

5、传达、贯彻、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

6、会务安排或做好会议纪录;

7、改进管理手段、优化工作流程、简化汇报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8、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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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保密部门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禁通过电子邮箱办理涉密业务,存储、处理、传输涉密和内部办公信息。

2、严禁将涉密存储介质和内部办公网络接入互联网及其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3、严禁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不断增强电子邮箱保密管理能力。

4、严格信息流转的规范性,做到公开信息网上公布,不使用公开邮箱,减少邮箱使用管理上存在的空档。

5、及时对单位邮箱信息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

6、严禁泄露涉及单位信息的`邮箱密码,不开放公共邮箱,防止信息交叉泄露。

7、邮箱_____做到制度到位、管理到位、检查到位,电子邮箱使用过程中的防范技术要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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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规范有序地开展培训管理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全体在岗员工。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促进企业与在岗人员共发展。

(二)全面发展,注重能力。

(三)全员培训,重点培养。

(四)鼓励自学,推进学习型企业发展。

(五)把握需求,注重实效。

(六)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七)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第二章培训管理体制

第四条培训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分层负责。形成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其他用人单位的二级培训管理体系。在人力资源部的指导和协助下,用人单位按照人员管理权限

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管理职责:

(一)负责公司培训体系的整体规划与调整;

(二)负责制订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三)负责组织培训需求调查,编制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四)负责公司各级经理及后备人员、专家及后备人才、内训师等公司重点培训项目的实施;

(五)负责管理公司培训师资、培训经费、课程体系、网上教育系统、培训管理系统、公司主办培训的培训档案及培训场地设施等培训资源;

(六)负责协调用人单位培训管理工作。

第六条用人单位培训管理职责:

(一)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制订本用人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贯彻落实公司制定的培训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三)推荐或编写专业教材;

(四)负责本单位培训资料的整理,并反馈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培训需求

培训需求包括公司需求、用人单位需求、个人需求三个层次。培训需求调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各用人单位配合,通过多维度访谈、调查及分析,予以汇总。

(一)公司需求:人力资源部分析公司战略、企业文化、年度工作重点,确定公司年度培训重点;

(二)单位需求:各用人单位根据上一年度绩效完成情况及下一年度工作重点,提出本用人单位培训需求,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

(三)个人需求:员工个人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的工作重点和职业生涯发展、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培训需求。

第四章培训计划

第八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需求分析及年度培训经费预算,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下发公司各用人单位,由人力资源部协助制定本用人单位年度培训计划;

第九条公司各专业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列入用人单位绩效考核,人力资源用人单位以及其他用人单位须对用人单位所在员工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条各用人单位应积极组织在岗人员参加各类培训,使在岗人员的能力得到持续、系统提升。年度累计平均培训学习时限达到40小时以上。

第五章培训实施与协议

第十一条培训实施具体包括:选择师资、场地、教材、设备、组织学员、现场管理等内容。

第十二条培训实施形式要多元化,可通过培训班、学术讲座、业务研讨、岗位轮换、导师辅导培养、参观考察、网上学习、外派培训等形式进行。根据培训内容和人员特点,综合运用讲授、研讨、案例、模拟、体验项目实施等培训方式,确保培训效果。

第十三条大力推广网上教育,加强网上教育培训管理,为在岗人员提供个性化、系统化的培训,促进自学。

第十四条根据工作需要和在岗人员能力发展需要,公司可安排在岗人员参加外派培训。

第十五条参加由公司支付的培训金额(单项培训)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外派培训,接受培训者应在培训前与公司人力资源部及所在单位签订服务期限协议,培训结束后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为公司服务。员工接受培训后在公司的服务年限原则如下:

培训费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5万元以下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培训费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培训费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

若未满服务年限,擅自调离公司的,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补偿金额:补偿金额=公司支付培训费×(约定服务年限-约定后实际服务年限)/约定服务年限

第十六条培训所需的外聘师资,由人力资源部履行相关程序后,签订合同执行。

第十七条培训主办单位、用人单位按照人力资源部制定的培训实施流程及培训纪律要求加强培训过程管理。

第十八条培训主办单位、用人单位凭培训合同、培训通知、培训学员签到表、培训评估表、发票发起报账,及时收集整理培训相关资料并提交本单位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第六章培训评估

第十九条建立培训效果四级评估机制:

(一)授课效果评估:即学员对培训项目的主观感受和满意程度。由培训主办用人单位在培训结束后实施,评估结果汇总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同时评估结果作为供应商付款依据;

(二)学习效果评估:主要是考核培训者对培训课程的掌握程度。由培训主办单位在培训结束后组织相应考核。考核结果汇总后提交人力资源部;

(三)行为效果评估:评估学员培训后行为方式的改变程度。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其他用人单位配合实施。对

公司重点培训项目开展行为效果评估,评估在培训结束三个月后实施,由学员所在用人单位对其工作行为、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进行比对评估,结果提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四)工作绩效评估:主要评估培训项目引起的业务结果的变化。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其他用人单位配合实施。对公司重点培训项目开展工作绩效评估,由学员所在用人单位对其绩效结果进行比对评估,结果提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七章培训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各用人单位在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时,需同时提出各培训项目费用预算,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审核,按照公司审批的培训项目将预算列入各用人单位预算管理。

第二十一条各用人单位因业务发展需要,需增加计划外培训或已列入培训计划但超出预算的培训项目,应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并提供经费预算,按照公司预算审批流程审批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在岗人员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学习,须凭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用人单位出具的“外出培训学习证明书”,按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章学历(学位)教育

第二十三条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包括硕士和博士

研究生两个层次。申报学历(学位)应高于现有学历(学位)。

第二十五条学历(学位)教育严格遵循“专业对口,学以致用,工作需要,业余学习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在岗人员的学历(学位)教育,包括公派学习和自主学习两种方式。公派学习指公司根据人才培养需要,选派人员参加的学历(学位)教育;自主学习指根据本人及工作需要,自主要求参加的学历(学位)教育。公司鼓励在岗人员参加在岗不脱产的自主学历(学位)教育。

第二十七条学历(学位)教育管理流程

(一)公派学习管理流程:

1、申报流程:原则上采用符合条件在岗人员自愿报名、填写《学历(学位)教育审批表》、用人单位推荐、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筛选,报公司领导审批;

2、备案及档案管理流程:经批准后,参加学历(学位)教育考试并被录取的,须持录取通知书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应到人力资源部进行学历(学位)审核登记并存档。

3、报销流程:参加公派学习的在岗人员凭审批材料及学费、教材费发票到本单位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二)自主学习管理流程: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

写《学历(学位)教育审批表》,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考试后须将录取通知书、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应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学籍档案到人力资源部进行学历(学位)审核登记。人力资源部应将其学籍档案存入个人档案。

第二十八条自主参加不脱产学习占用工作时间的,按公司事假管理规定执行;自主参加脱产学习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取得学历(学位)后,参加公司外部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第二十九条公派学习的学费、教材费等由公司统一支付,差旅费按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自主学习的学费、教材费、差旅费等由个人支付。

第三十条公派学习期间,由直接主管和公司领导参照校方提供的学习成绩、学习表现进行绩效评估,绩效评估结果纳入所在用人单位的绩效等级分布比例。

第三十一条为鼓励在岗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对自费学习,在岗人员学习期间每年度绩效评估等级均为良好及以上的,公司设立一次性奖学金。奖学金标准如下:

第三十二条自费学习在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凭《学历(学位)教育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到人力资源部办理一次性奖学金领取手续。

第三十三条在岗人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在本办法下发之后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可享受本规定的奖励待遇。

第三十四条公司公派或个人申请经公司批准接受学历(学位)教育的在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享受公司公派学习待遇或一次性奖学金待遇:

(一)学习期间违法乱纪,受到行政或党纪处分的;

(二)学习期间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在公司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

(四)违反公司奖惩制度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公司制度模板范文大全篇12

第一条办公室人员每天早上要提前10分钟到办公室,按照划分的责任区搞好卫生工作。

第二条各办公室卫生责任人每天要搞好办公桌、地板卫生;收拾好茶杯,茶篮、纸篮、烟灰缸要每天倒干净,确保办公室整洁。

第三条负责有卫生间卫生的人员,要搞好卫生间卫生,保证卫生纸供应。

第四条下班前要收拾好各办公室茶杯,检查电器开关、水龙头是否关闭。

第五条轮到值日的人员要履行好职责,做好以下工作:

1、烧好开水,保证上班前各办公室开水供应;

2、每天早上淋花;

3、各办公室的关灯、关电、关门;

4、待领导离开后方能最后离开。

第六条以上制度办公室人员要严格遵守,由大家共同监督。,办公室卫生的管理制度

公司制度模板范文大全篇13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_

第二条公司住所:_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为_万人民币,实收资本为_万人民币。

第四章公司股东的姓名(名称)

第四条公司由2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各自的名称(姓名)分别为:

股东姓名:_住所:_身份证号码:_

股东姓名:_住所:_身份证号码:_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实行一次到位。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为:

认缴出资额实缴到位

股东姓名(名称):_

出资时间:_

金额(万元)_

比例_%

金额_(元)

出资方式:_

合计货币_元

第六章公司股东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在股东会上按出资比例享有股东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担任公司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的权利;

3、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5、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享有优先认购权;

6、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购买权;

7、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报告;

8、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力。

第七条公司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1、按时缴纳出资;

2、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补交其差额;

4、在股东会记录、纪要等相关的文件上签名。

第七章股东的股权转让

第八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第九条股东转让股份,应当经其他过半数股权的股东同意,其他过半数股权的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第十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的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十二条股东转让股权可以召开股东会进行决定,也可以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采用书面通知形式的,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十四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权由合法继承人继承。

第八章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职责、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公司设

(一)股东会

(二)执行董事

(三)经理

(四)监事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3、聘任公司经理,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计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计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制定、修改公司章程;

11、确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2、聘请或者解聘承办公司验资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13、对转让公司股权作出决定;

14、对公司为股东和为其他单位提供担保作出决定。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两次,分别于一季度和三季度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股东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时,可以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股东会首期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主持,出资金额相等时,由股东会推荐一名股东召集、主持,依法行使职权。公司在立后,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当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主持。

第十九条召开股东会会议,一般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经代表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股东确认、同意,可以在确认的时间、地点、用确认的通知方式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二十条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对一般事项进行决定时,有代表公司过半数股权的股东同意就可形成决议,对涉及到股东股份转让及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等与公司股东个人利益有关的事项进行表决时,该股东不参与表决,由其他过半数股权的股东同意方可作出决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上签名。股东会行使职权,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文件上签各、盖章。

第二十二条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主持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聘任或者解聘由股东会决定以外的人员;

11、公司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公司设经理,由股东会聘任、解聘,对股东会负责。公司经理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经理不是股东的,列席公司股东会。

第二十五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由股东或股东单位代表担任。监事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股东会,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法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六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法履行职务。

监事履行职权,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股东会确定,由公司执行董事担任。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代表公司对外签署有关文件;

2、检查股东会决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

3、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在符合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十章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及利润分配

第二十八条公司依法建立财务会计机构和账册、制度。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

第二十九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另立会计账册;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三十条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亏损;

2、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

3、提取5%的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利。

第十一章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终止

第三十一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予以解散:

1、股东会决定解散;

2、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公司因1、3项规定解散的,于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股东会决定清算人员组成清算小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第三十二条清算小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三条清算小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7、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第三十四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小组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期间,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

偿,公司的财产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

3、支付职工社会保障费用和法定赔偿金;

4、缴纳所欠税款;

5、清偿公司债务;

6、分配剩余财产。

第三十五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小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后,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六条公司在清算中发现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企业破产法律、法规清算。

第十二章其他事项规定

第三十七条公司营业期限为50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起。在股东认缴的出资未全部到位之前,公司的股利和剩余财产分配按各股东实际到位的出资

所占公司实际到位的资本的比例进行。

第三十八条公司建立工会、党组织等组织和机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公司设立分公司由股东会决定。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和公司的登记事项,以公司的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四十条本章程由股东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公司法》和《公司条例》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签名、盖章,自公司核准注册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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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七条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第八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

第九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过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处于受控,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目标管理。

第十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网络。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项目部,项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员,并对管理目标分解的责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对部门及项目部考核为半年度考核,项目部内部考核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评分表形式,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的依据之一。

第十三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公司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范围。

第十四条具体的奖惩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执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机构

第十五条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均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并在各自的范围内分别履行下了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六条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应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应根据工程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第十七条公司与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具备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必须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以上岗。

第十八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二十条公司各在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七)其它规定要求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二十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提高各部门、项目部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增强安全责任感,特制本制度。

第二十二条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管理

2、机械设备

3、安全设施

4、安全教育

5、操作行为

6、劳保用品使用

7、伤亡事故处理

8、文明施工

9、消防安全

第二十三条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项目经理部十天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均要留下记录。

(二)专项安全检查:公司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某个专项(如施工电梯、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等)进行检查,项目部根据各种设备的搭拆方案进行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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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使文件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2、文件管理的范围包括:上级下发文件、公司各类制度文件、外部传真文件、政策指导类文件、各类合同文件等。

3、制度类文件按照公司文档统一格式进行编写,统一页眉、页脚,写明公司全称及文件性质;正文部分写明题目、时间、发文部门、资料等信息;措辞规范,表达无歧义。

4、根据文件属性、类别,对所有文件进行编号,根据编号定期归档,做好相应的文字记录,以备查阅。

第二条制度规范

1、文件的起草、收发、打印、归档整理、借阅销毁等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执行。

2、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利主要集中在行政人事部,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3、公司对内公开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起草和审核,总经理签发;各部门需要向下或对外发文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起草,行政人事部负责审核,审核无误后行政办公室打印,打印后送回起草部门校对,校对无误方可正式打印,由总经理盖章,签发。

4、凡寄至公司的文件、传真等,由办公室签收并做好相应记录。

5、机密文件由行政人事部主管保管,办公室人员对一般性文件进行分类管理,定期整理并制作相关报表提交给部门主管。

6、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可借阅一般性文件,需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对有密级程度的文件,需行政人事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7、办公室管理人员对文件借阅状况进行登记,做好借阅记录并限期清退。

8、按时间、资料、部门、名称等资料分门别类进行整理,附件、批件、定稿等资料收集完全,存档备案。半年一小清,年终一大清。

9、根据存档时间及存档的必要性对文件进行销毁,需上报行政人事主管签字批准,按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第三条文件管理流程设计

1、内部文件管理流程:起草文件→审查编号→审批、签发→打印文件→下发文件→文件存档

2、外部文件管理流程:外部收文→文件整理→文件存档→清退→文件存档→文件销毁

3、借阅流程:提出申请,办理手续→批准→借阅→清退→文件存档→文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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