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请假规章制度范本
制度的制定应该考虑到实际情况和可行性,避免出现过于复杂、难以实施或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情况。好的公司请假规章制度范本应该怎么写?快来看看,小编给大家分享公司请假规章制度范本的写作技巧和示例,供大家参考!
公司请假规章制度范本篇1
1、公司的假别主要有: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年假、探亲假。
2、员工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安排好职务代理人。填写《员工请假卡》,同时附带与所请假别相对应的证明文件和材料,依规定程序申请办理,并于休假前将审批后的《员工请假卡》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如因紧急情况(如生重病、工伤、发生重大事故等)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于休假第一天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有权批假的领导请假,并于假后上班的两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连续请假者须依累计之请假天数按核决权限由有权限批假的领导核决。请假核决权限表见附件。
4、员工未经请假而擅离岗位或未经核准续假而不到职者,除因临时发生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经查明属实并经权限领导核准者外,均以旷工论处。
5、员工全年请假日数的计算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请假日数超过各种假别最高规定日数的,须呈报事由说明,核准后实施。
6、请假天数可能影响员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成绩。
7、员工在同一年度内请假,需使用同一张《员工请假卡》,以备年终考核。
8、所有假期请假期间的假日(星期日及国家法定假期)包括计算。享受以上所有假期时不予享受当月全勤奖、请假当日午餐补贴。
公司请假规章制度范本篇2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请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员工)。
3.内容
3.1工厂各部门员工因私事需亲自处理或因病无法上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
3.2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及请假类别后,由职务代理人和主管领导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员工请假期间所属事务及责任由职务代理人承担。
3.3员工请假类别及规定累计时间。
3.3.1事假
3.3.1.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亲自处理而无法上班的,可以申请事假。
3.3.1.2申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及管理部批准后方为有效。
3.3.1.3事假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每月累计不能超过3天。
3.3.1.4员工申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违反规定的以自动离职处理。
3.3.1.5当月事假将计入员工考勤,请假工资核算按工厂《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3.2病假
3.3.2.1员工因疾病或受意外伤害,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申请病假。
3.3.2.2病假全年累计时间不得超过40天,需要住院治疗或修养的,不能超过3个月(含门诊期间的病假)。
3.3.2.3由于病情严重,需要延长治疗的,可视具体情况经工厂领导批准酌情处理。
3.3.2.4病假全年累计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3.3.3婚假
3.3.3.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并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准予7天婚假。
3.3.3.2请婚假应提前15天申请,并附《结婚证》复印件。
3.3.3.3婚假含节假日。
3.3.3.4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不扣除期间请假的工资。
3.3.4慰唁假
3.3.4.1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的,可请3天慰唁假。
3.3.4.2慰唁假不扣工资。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级(或居委会等)以上有关单位出据的员工与死者关系的证明。
3.3.5产假
3.3.5.1女性员工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可请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75天),请产假不扣工资。
3.3.5.2如所请产假超过时间的,经工厂部门经理签准的可视同病假,不得超过30天,并按实际天数扣除工资,但不计入病假累计天数。
3.3.6公伤假
3.3.6.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受伤,经医院诊断暂时无法工作,需要停工休息的时间为工伤假。
3.3.6.2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需要继续治疗或休养的可请公伤假。
3.3.6.3员工工伤期间,按本人岗位工资100%计发。
3.3.7调休假
3.3.7.1凡在工厂连续工作满六个月者,自第7月起开始均可享受此假。
3.3.7.2员工申请调休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天,一次申请不得超过2天,调休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
3.3.7.3年累计调休假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3.4.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4.假期审批
4.1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签准,否则视为旷工;
4.2请假1~3天(含3天)的,须部门经理签准,否则不予承认,视为旷工;
4.3请假3天以上的,须部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4.4员工请假由部门主管或副总经理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
4.5部门经理级员工由副总经理签准,送行政科备案;
4.6急病或临时重大事项,不能事先亲自办理的,事后应补办手续。
5.职责
5.1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有关证明,根据假期核准权限呈请部门主管批准。
5.2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以电话向直属主管请假并知会行政科,并在假后上班当天补办请假核准手续,否则,做旷工处理。
5.3超过请假期限逾期未回的,应使用电话向直属主管申请,上班当天补办续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5.4请假所需提供之证件,必须真实。如持假证明,将作严重违纪行为处理。
6.附则
6.1本规定的解释权在行政科。
6.2本规定自颁布日起执行。
公司请假规章制度范本篇3
一、目的
第1条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请假程序:
第2条员工需要请假时,应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
第3条请假人填好《请假单》有关项后,按照《请假规定》呈请各级领导批准,将批准后的《请假单》送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4条办理工伤假审批手续,必须查验下列证件(材料):
1、由当事人提供工伤事故的经过报告;
2、由安全小组提供的工作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3、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工伤证明和病历;
4、经有关部门鉴定工伤致残等级的,必须出具有效鉴定伤残等级证明。
第5条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6条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7条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三、假期类别:
公休假日,法定假日,法定假日,年休假,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生育假,丧假,长假;
四、请假规定:
第8条凡因病、事、工伤等不能正常工作时,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第9条员工请假应以“诚实守信”为原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且影响恶劣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第10条员工请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
第11条一般员工请假三天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高层领导或总经理审批;
第12条部门副职以上负责人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第13条请假单必须由本人填写,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14条未请假、请假而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按时出勤者,以旷工论处;
第15条如遇急病或重大事情有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可于当日委托同事、家属或以来电、函等形式请假,并于事后次日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旷工处理。
第16条员工的请假事由不充分或有可能对工作产生不良影响时,其主管领导有权不予准假,或酌情减少准假时间;
第17条如果员工请假时弄虚作假,不能实事求是,一经查出,按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五、假期说明
第18条公休假日:每星期六、星期日,法定公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19条法定假日: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3天;
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调休,共7天;
清明节:农历清明放假公休,共3天;
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端午节: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其日)、25日(星期六)上班;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第20条非法定假日:妇女节(3月8日)、青年节(5月4日),可分别组织妇女和青年(35周岁以下)参加纪念活动。如不组织活动,则分别给妇女、青年员工放假半天。对参加活动或照常工作的员工,均不支付加班工资。如妇女节、青年节适逢法定公休日,则不补假。
第21条年休假: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休假。
1、年休假标准: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__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__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以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__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20__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年休假工资照发。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假。对员工应休年休假未休的天数工资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22条事假:员工因事必须由本人处理的可申请事假。有调休假或年休假者,须在调休假和年休假用完后请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1、有薪事假: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事假。
2、有薪事假标准:员工累计工作每满1年的,年有薪事假1天,最多不超过7天(含7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有薪事假的假期。
第23条病假:员工因病请假,凭医院的医疗证明填写请假条,由医务人员签署意见,再按事假审批权限报批;病假的医疗期及待遇按《及医疗待遇规定》执行。
第24条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员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门报公司经营管理部,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日起30天内,由公司经营管理部向公司所在地芝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认定后,给予工伤假;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在医疗期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因员工个人责任事故原因造成的按病假规定执行,员工因公负伤,需治疗休养者,须履行工伤假审批手续。
第25条婚假:员工符合结婚条件,需请婚假者凭结婚证填写请假条,经计管员审核,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婚假的假期按《及医疗待遇规定》执行,假期改发补肋工资。
第26条生育假:员工符合规定需请生育假的,按请婚假审批程序审批;请生育假者可自己或委托他人填写请假条。其假期及津贴补偿按《医疗待遇规定》执行。
第27条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3天丧假;请丧假者由本人填写请假条,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丧假期间改发补肋工资
第28条长假:员工请假超过15天即为长假,请长假员工不在归属车间管理,由办公室直接管理,期满后需续请的,须通过办公室来办理。
六、附则
第29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和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30条本手册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公司请假规章制度范本篇4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制定此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分则
第三条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并在综合部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员工假期满后,须到综合部销假,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四条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五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条员工请假2天以内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同意;请假3天以上部门主管(车间主任)同意后,需经综合部批准;请假7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综合部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七条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和综合部同意,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八条部门主管(车间主任)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包综合部备案。
第九条员工确因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第十条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结婚的,给予婚假3天,请假超过3天的部门,工资不予计发;婚假到岗后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发证日期需是婚假前后一个月内。
第十一条直系亲属丧亡,可以按规定请丧假3天。
第十二条请病、事假1天扣除50元全勤奖,2天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120元,婚假、丧假3天以内全勤奖照常计发。
第十三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当月全请奖不予计发,另扣发工资50元/天。
第十四条为统筹生产计划,公司不允许员工在一年之内请假超过15天(产假和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15天的员工,公司可以按实际超过天数扣发15元/天工资。
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第十六条本规范制度的.解释、修订权归综合部所有。
第十七条本规范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公司请假规章制度范本篇5
一、考勤管理
1、员工考勤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
2、各分店由店长担任考勤员或店长指派其他员工担任考勤员
二、工作时间
1、公司营业店面营业时间为13小时。工作时间为8小时,含三餐时间为10小时。营业时间为上午8:00-晚上12:00.各店长要合理安排店内倒班休息时间。
三、出勤规定
1、公司员工应在营业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更换好工作服、点到、将店内销售产品理货完毕,如有特殊情况应向店长请示批准,并由店长向上级报告。
2、公司所有员工不得迟到、早退,凡有迟到员工,店长应提醒警告并在考勤表上注明。迟到月累计2次者扣除当月全勤奖30元,迟到月累计3次者扣除当月全勤奖当月2天带薪公休。公司所有员工不得早退,所有没得到批准的`早退员工按月累计迟到3次进行处罚。
四、旷工、睡岗、脱岗
1、所有公司员工不得无故旷工,旷工一次扣除当月全部销售奖金、全勤奖金、带薪公休2天,旷工2天即按自动辞职处理,当月工资不发,解除劳动关系。
2、下列情况均已旷工论处,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伪造考勤表者、隐瞒欺骗不以真实原因请假者、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后不到岗者。
3、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时间(非倒班休息时间)睡觉的,睡岗一次罚款10元,造成损失的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各店长要严格执行出勤规定并接受监督。各分店出勤时间应接受公司总部监督,公司每天会按时抽查各店出勤时间。
五、请休假
1、带薪假
公司新员工工作第一个月为试工期,一个月可以享受带薪休假2天
所有通过试工期的员工,每人每月可享受带薪休假4天,带薪假日必须当月休完,不得累计假期、不得续假。如有保定市、区、县以外员工累计假期不得超过6天,并提前3天请假,主管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其他市区内员工需提前1天请假,主管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2、休假规定
望各店店员合理安排个人假期,不得临时请假、所有裱花人员星期六、日不得休假。如有星期六、日休假员工扣除2天带薪假。如有超休员工扣除当月所有带薪假期。所有员工要服从安排,各店长要根据店内情况负责协调好店员假期,五人以内店面不得两名以上员工同时休息,所有店长、店员休假须向公司申请休假,各店长不得私自调动、调换任何人员。
3、事假
在休完个人带薪假以后因私事不能正常上班者需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
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满未上班者按旷工2天处理,即自动辞职处理不发当月工资。
事假休息需提前1天请假
4、公事休假
员工有下列事由不能出勤时由经理审查同意后行政备案方可作为公事休假
经公司批准参加会议、培训、学习、从事公益活动和公司活动均属公事休假
因公事休假时工资金额发放。公休超过5天的,店内销售奖金按当事人在店内的实际上班天数发放
5、婚假、丧假
婚假:所有工作期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10天带薪休假(含4天公休假)
丧假:7天带薪休假,必须是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含4天公休假)
婚丧假期间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销售奖金,取消全勤奖金。
此制度颁布后即日起执行
公司请假规章制度范本篇6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二、请假程序
1、审批权限
①员工请假1天,由物管部长审批
②员工请假3天,由公司经理审批
③员工请假3天以上,由董事长审批
2、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条,经各部门领导批准后交佳和物业办公室
备案归档。
3、请假前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4、超假期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之后补办手续。
三、请假规定
1、事假:
①经领导批准的事假3天以内,工资照发,超过3天不发工资。
②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
③员工因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事后办理审批手续,未办理补办手续
按旷工处理。
2、病假:
①员工因病请假需凭医院诊断证明,领导审批。
②员工因病请假,工资照发。
3工伤假:
①凡因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负伤,凭正规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
②工伤假工资照发。
4、婚假
①凡请婚假应提前一周填写《请假单》,报相关领导审批,并做好交接工作。
②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③婚假按国家规定可请假七天。
5、产假
①凡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前填写《产假请假单》,报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并做好交接工作。
②产假可享受一个月假期,产假期间按国家规定工作照发。
6、丧假
以下情形视为丧假
①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死亡,准假3天,需报有关领导审批。
②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6、旷工认定:
员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①未经领导批准,擅自休假
②未办理请假手续休假
③不请示报告休假
上述旷工行为视其情节按一下规定进行处罚
①按工资3倍处罚,在当月工资扣除
②旷工2次,按辞退处理
公司请假规章制度范本篇7
(一)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的法定节假日。
(二)探亲假
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可由所在单位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报销。
(三)婚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产假
1、休假天数:
(1)符合国家婚姻以及_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妻子属此晚育情况的男性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对婴儿不满6个月并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子职工增加产假30天。
(2)符合国家婚姻以及_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42天。
2、产假期满,女职工在小孩不满一周岁时,每个工作日给1小时哺乳时间(不含途中时间)。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生育假或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丧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的主要亲属(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如需职工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假期待遇:在批准的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六)病假
1、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后,可休病假。
2、病假期间的待遇:
(1)职工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机关)或固定工资(事业)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80%计发。
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期间,应按一定比例发给活工资,活工资的计发标准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2)职工患病后,因身体衰弱,经组织批准,半日工作,半日休养的,其工资可以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