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财务制度
从抽象角度来看,制度可以被视为一种“共识知识的契约形式”,即一种基于共识和约定的社会契约。这里给大家分享免费下载财务制度,方便大家写免费下载财务制度时参考。
免费下载财务制度篇1
为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行为,使食堂工作更好地为教学服务、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结合《中小学会计制度》及我市中小学食堂管理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分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人员配备
1、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必须明确一名副校级以上干部分管食堂工作。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
2、学校食堂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会计、出纳、采购、保管等工作岗位,建立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监督。
3、学校必须配备有一定专业技能的食堂财务人员,出纳由学校行政报账员兼任。食堂会计人员业务上接受学校会计的&39;指导和监督。
4、财会人员因故调离本岗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二、岗位职责
(一)会计
1、会计必须依据《田二河小学食堂会计核算细则》(试行)的要求设置“总分类账”、“三栏式明细账”、“多栏式明细账”、“固定资产备查账”等账簿进行核算。
2、每月5日前向食堂主管、财务室、校长报送上月“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损益表”。每学期期末应对食堂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分析。
3、会计依法履行会计制度,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监督。
4、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并把原始凭证装订成册。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应视同学校行政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二)出纳
1、出纳必须依据《田二河小学食堂会计核算细则》(试行)的要求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时登账,做到账款、账证、账账相符。
2、每笔现金的收取,出纳员必须开具三联单并盖“现金收讫”章,如有错误要作废需三联齐全。收款收据由学校财务室统一管理,由伙食会计到学校财务室领取。开完的收据应全部送交财务室核实注销。对涂改、变更、毁坏和遗失收款收据等要追查当事人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3、付款时,出纳根据会计审核填制的凭证付款,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
4、所有现金清查的长款归公,记作营业外收入,短款赔偿。
(三)保管员
1、保管员对所有食堂物资进行收发及验质工作,保证食堂日常运作的物资及时、安全供应到位。
2、对购进货物开四联入库单,一联为存根联,一联为会计记账联,一联为保管联,一联作为结算联给供应商,并对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或数量问题不能入库的,应上报食堂管理人员处理。
3、发放物资必须开具出库单,并及时登记入账,做到先进先出,每7天向会计送一次出库单。每月25日清查盘点一次,并在26日及时把盘点表报送会计。
4、对仓库物资库存数量了如指掌,对采购员及时提出采购计划,并说明品名、规格、数量、等级和单价。不得擅自把物资转借、挪用、租赁给他人。
(四)采购员
1、采购员最高借款不得超过当天所需采购原材料金额的总和。
2、所有采购的原材料或物资都必须实行双人轮流采购,在特殊情况下只有一人时,须有轮值的中层值班人员陪同。
3、所有采购的原材料或物资,采购当时须开具采购清单,当时不能开具的,回食堂交货后次日内完成报账手续。
第二部分会计核算
食堂财务必须按照“量入为出、保证质量、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食堂账只核算为伙食发生的有关收支事项,非伙食收支事项不得进入食堂账核算。
一、学校食堂现金管理
1、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除满足正常开支外的多余现金转存食堂账户统一管理,大额现金存取银行时须有专人同行。支付超过1000元应通过银行转账。
2、不能以白条抵库,不能私设小金库。不得挪用现金和私自借给他人现金,现金如有遗漏、假币等,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3、预支现金后,须及时冲账。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二、学校食堂收入管理
1、包伙食堂向学生收取伙食费时,实行按月预收、学期末结算找补的办法。预收伙食费时,食堂必须向家长公布伙食费收取标准和计划就餐次数,学期末以每个学生实际就餐次数和期初计划就餐次数的差额为依据,向学生结算伙食费。结算清单必须向家长公布,找还结余的伙食费必须由家长或学生本人签名领取。
2、教职工及食堂人员的伙食费,可依学校自定的标准按月定额收取。
3、食堂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装物出售、饭菜下脚料处理等所产生的收入,一律记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存储。
4、零伙食堂应强化窗口监督,凭票(卡)就餐,所收饭菜票及时全额上缴。
三、学校食堂支出管理
1、食堂支出是指食堂为师生提供伙食服务活动所耗的各项费用,包括粮食支出、菜金支出、调料支出、水电支出、燃料支出、其他材料支出、临时工工资及福利费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2、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序和审批规定:
(1)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购入,必须按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物资材料购入时应填制“入库单”,数量、价格、质量须经食堂有关管理人员验收、过秤,开具“入库单”后按序入库,并记入有关账簿。
现购现用物资材料的购入和交付使用,可不通过填制“入库单”与“出库单”,购买验收后凭采购单及发票经审批后直接列入伙食支出。
(2)领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必须填写“出库单”,“出库单”须经有关食堂管理人员签章,并记入有关账簿。
(3)食堂需购置固定资产,由食堂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学校校长审批后,方可办理设备采购手续,购入后应及时办理登记入库手续,必须经学校财产保管员验收登记,发票须有经手人和学校保管员验收签章。
四、学校食堂物资管理
1、食堂饭菜票、卡券的保管和出售必须由专人分别负责,不得一人兼做。饭菜票、卡券的进出必须手续清楚。
2、食堂必须建立仓库账,进库物资应填写四联入库单,出库物资应填写三联出库单,经食堂负责人签字核准后方可出库。
3、实物采购单由采购员签名,经保管员(或证明人)验收货物核准后签名,购物资的发票或自制原始凭证,须经办人签字,再经食堂负责人和总务处分管主任审核,并由校长批准后报支,然后会计审核制作记账凭证,交出纳付款并登记日记账。
4、每月25日清查存货,会计协助监督进行,盘点库存实物,并填写盘点清单。会计和保管员应根据盘货清单分别记账调整,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5、盘点存货,如出现短缺或溢余,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查明原因经食堂负责人和总务处分管主任审核,并由校长批准后,交由会计作相关账务处理。
6、食堂固定资产由会计造册登记“固定资产备查账”,食堂相关使用人负责实物保管。
五、学校食堂财务收支结余及分配管理
1、食堂财务收支结余是指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学校食堂是公益事业,应坚持自办食堂,不宜对外承包。学校食堂不应以盈利为目的,在正常情况下,应力求收支平衡(或)略有节余,保证师生生活平衡。
2、食堂应每月公示财务收支情况,按月编制“学校食堂损益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3、食堂如有结余,应结转下期使用,用以弥补今后亏损,不得进行私分、发放福利或作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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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务部门《关于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中心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支出,杜绝财务问题,特制定此财务报销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严格按照财务部门下发的《通知》执行财务报销工作,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流程,坚决避免出现问题,杜绝任何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
2.所有财务支出项目必须通过科务会表决通过,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3.按照财务部门要求,以采购为目的的出行,需经领导同意后,派指定至少2人同行。
4.签字审批程序需按照规定流程,逐级签字,不能越级签字。
5.杜绝工作人员代替责任人签字问题。
6.经费支出审批手续需完备,经费支出审批签字需完整,单据应具有审核人和复核人双方签字。
7.资金支付申请单填写购物信息需详细,与实际购买物资一致,不得购买违反规定的`物品。
8.物品领用需有签字手续,组织活动需有明细清单。
9.一般情况下,不得先支出后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应先请示领导,再进行补签。
10.做好财务预算,不得超预算支出。
11.开具发票时,发票单位应与收款单位一致。
12.及时回票报销。领取支票后10个工作日内应取回发票,遇特殊情况不能超过一个月。
13.采购物品需在正规超市、商场或明码标价的电商处购买。
14.需签订合同的财务支出项目,应先经过局法务审核合同,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流程。
15.保管好个人手上的公务卡,不得损坏,如遇丢失,及时上报并挂失。
16.熟悉财务报销政策,避免出现支出金额和标准产生差异。
17.尽量不使用现金结算,如遇特殊情况,先请示领导后再做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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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费用管理、控制不合理费用开支,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费用内容及管理分类
一、 差旅费用
1.出差
1.1 领款
1.1.1 出差人员出差需预借款的,填写领款申请单,并于申请单上填写完整出差地点、天数、业务项目、借款金额,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支取。
1.1.2职员差旅费借款,最高限额为3000元。部门负责人差旅费借款,最高限额为5000元。
1.1.3借款人员必须结清上一次请款,才可以申请新的款项。
1.2 报销
出差人员应于返公司后15天内完成报销手续(驻外人员可以延期至一个月内),提交经审核、审批的差旅费报销单。累计一个月内不报销者,所借款项在下月工资中扣除。费用报销单必须由经办人员填写签字,不得由其他人员代为签字。
1.3 出差待遇
1.3.1费用及补助标准
1.3.1.1、交通工具标准:部门负责人可乘坐飞机,可购飞机经济舱票;一般员工一律乘坐火车或汽车,可购硬座、硬卧车票,高铁(动车)二等座,如因特殊情况需乘飞机者,需部门负责人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1.3.1. 2、住宿标准:
一类城市: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深圳
二类城市:省会城市、宁波、重庆、大连、青岛、厦门
其他城市:除一类、二类城市外的所有城市
住宿费的报销办法: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办法,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金额,超出限额部分自负;为了鼓励员工节约,未达到标准的差额部分给予50%的奖励。
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人每间,若为同性两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的标准报销。3)出差人员的住宿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日期应对应出差日期,否则不予报销。
1.3.1.3、出差伙食标准:60元/人/天。工作人员在市区外出工作,不能回家或回本单位就餐的,经部门责任人批准可发给误餐补助,误餐每餐补助20元。
1.3.1.4、若长期外派驻点人员,公司给予每月定伙食补助和住宿补助,在外派地点地区内不报销住宿费用和伙食费用。
1.3.2会议出差或外出培训,凭会议或培训通知书报销。
1.3.2.1组织单位提供伙食和住宿的,不予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补贴。
1.3.2.2组织单位不提供伙食和住宿的,一般按上述标准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补贴。
1.3.2.3组织单位只提供住宿或伙食的,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可以按照会议的通知安排按实报销。
1.3.2.4同副总及以上领导一起出差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实报实销。
1.3.3 因公行李费、票务费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实报实销,一张机票只能有一份保险。
1.3.4 事前经批准,借公差之机就近返家探亲的,其绕道交通费由个人自理,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补贴。
1.3.5 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费纳入各部门费用管理中,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凭发票实报实销。
1.3.6 员工因公出国补贴参照国家《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国家财政部门对出国人员差旅费津贴发放标准执行。
1.3.6.1按国家财政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的差旅费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标准发放的计征个人所得税。补贴以人民币发放。
1.3.6.2 因参加展览会、会议等集体活动产生的由公司统一支付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不论是否超出标准,均按照发票金额实报实销。
1.3.6.3 食宿活动全部由对方单位提供的,不享受该项补贴。
1.3.6.4 出差返回报销涉及外币的,有预借款的,按预借款日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无预借款的,按报销日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
1.3.6.5出差人员出差到达目的地至住地往返可乘出租车并凭据按实报销,出差城市办事公交车费、机场建设费、保险费等可以按实报销。
1.3.6.6发生的其他费用支出,经总经理批准可以按实报销。
2. 市内交通费
2.1员工因紧急事务外出公干,公司无法安排车辆情况下,外出公干人员应请示部门负责人,经同意可乘坐出租车。出租车费用报销时应经部门负责人、相关派车部门、财务部审核,方给予报销。
2.2销售人员出差在外,为提高工作效率,可以不经请示乘坐出租车,报销时应按2.4规定办理。
2.3机场、车站、码头至住宿地可以乘坐出租车,但如果进、出机场、车站、码头有专车的,应优先考虑乘坐专车,特殊情况全程乘坐出租车的,在车票背面注明原因,经总经理批准方给予报销。
2.4报销出租车票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出租车发票为机打票据或定额票据的,报销人员须在发票背面注明起始地点、到达地点、办事内容,内容不全的将不予报销。
3.机动车费
3.1 机动车费归属办公室管理,内容包括油料费、停车费、年检年审、维修、保险费、养路费等日常费用。
3.1.1 由于司机违反交通规则或工作失职而发生的修理费,扣除应由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后,由司机本人承担。
3.1.2 因司机个人工作失误造成的违章停车、违章驾驶、未及时年审、交纳规费等罚款费用由司机个人承担。
3.1.3 司机开车出市区,日行驶400公里以下,司机及随行人员均不作出差,无法回公司就餐的,按20元 /餐发放误餐补贴;司机开车出市区且日行驶400公里及以上距离的,视同出差。
3.1.4 公司给予补助且自己有车的公司职员,出门办事时公司不再配备车辆和驾驶员(外地除外);公司副总以上领导车辆费用实行实报实销。
二、 职员培训费用
1、职员因参加公司批准的各种培训所发生的费用经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2、各部门由于工作需要购置的专业书籍,经部门负责人确认,档案管理员(办公室管理)验收并办理好登记、借阅手续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三、通讯费用
1、各部门的座机、通讯网络等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银行统一代扣缴费。
2、公司领导及公司管理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移动电话通讯费按原规定执行。
四、办公费用
1、公司的办公费日常开支,包括办公楼日常维护、办公文具用品、复印纸、传真纸、零星书报资料、账册等,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2、办公用品购买前应先填制采购单,报销时应提供审批后的采购单,办公室的入库单方可报销。
3、办公室用品管理员须建立办公用品台帐,根据领用记录进行统计办公用品的消耗,可根据不同的部门所需不同作相应调整。
4、新进人员到职时由各部门向办公室提出领用办公用品,人员离职时,应将非消耗办公用品(计算器、剪刀等)交还办公室,办公室作收入处理并登记说明。
5、办公用品系为公共活动提供,严禁带出公司私用。
6、每年年底财务部根据办公用品台账进行审查。
五、劳保用品
1、劳动保护用品管理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公司其他部门不再予以报销上述费用。
六、业务招待费
1、因业务需要开支招待费的,报分管副总批准。
2、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公司抬头,数字分明,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用途,部门负责人加签证实,分管副总审定,财务部审核,然后由总经理审批,方能付款报销。特殊情况由当事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电话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开支。
3、赠送礼品,纪念品等分管副总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
七、食堂费用
1、食堂管理按《食堂管理制度》执行。
2、食堂采购情况按月进行书面归集汇总(详见下表),由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报销。无验收、审批手续的,财务部作退回处理。
八、福利费用
1、员工福利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统一发放。
2、员工福利是员工收入的一部分,应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如员工发生工伤情况,按《工伤管理制度》执行。
九、其它费用
以上未涉及的其它费用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由费用经办人提交部门负责人进行核实,经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报销列支。
第三条、费用报销的要求和步骤流程
一、报销原始凭证必须是印有税务监制章的合法有效凭证,取得的合法有效凭证应该写明公司全称,内容必须完整,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书写清晰正确,各种收款收据(除财政局印发的非营利性单位收款收据外)一律不予报销。费用报销单必须用蓝、黑水笔书写,用胶水粘贴附件,不得使订书针、大头钉、回形针串别。不符合规定的,财务部门作退回处理。
二、经手人按要求粘贴好各种报销票据(除增值税发票不要粘贴外)后,准确填写报销金额(填上大小写金额),注明票据张数,做到清晰无误,不得涂改。
三、经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核查单据所载内容是否属实,并签字确认。
四、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财务负责人按公司相关规定对各种报销票据进行审核,审核其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对不符合规定的报销票据,应予退回。
五、在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签字批准。
六、在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到财务部出纳处报销。
七、报销时间为每周一次,每月截止时间为每月28日(逢节假日、双休日提前)。每月29日至月底为财务对账时间,期间不再办理报销业务(特殊情况除外)。具体时间节点为:星期三之前报销凭证提交到财务部,星期三财务部审核报销凭证,经总经理或授权副总批准签字,星期四财务部报销付款给各报销人。
八、如总经理不在情况下,又有特殊情况急于报销,授权副总和财务负责人确认情况下,先给予报销,待总经理回来后给予补签。
第四条、现金使用管理
一、现金只能支付公司员工的各种劳动报酬、劳保、福利、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等。采购材料、办公用品、低耗品等使用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般要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未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报销时须提供现金支付凭证(收款收据、微信支付宝等转账记录)。(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审批)。
二、所有的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开出收据的存根应与应入账的收据联按编号逐张核对金额,确保收入全部入账。现金支付应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并执行票据报销及审批程序,做到账款分管。
三、临时性小额现金支出,实行先垫支后报销原则(除出差外)。经常性的大额现金支出由经办人填制领款单,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可领取备用金。
四、领取备用金的人员,年底应到财务部门办理年度领款更换手续。因公出差,应合理估算出差费用,填制领款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可从出纳处领取暂借款。已安排备用金的人员,不得再预支差旅费。如前一次借款不清的,不准再向公司借款。
五、控制现金的库存限额,一般以3-5天的日常零星支出为限,超过限额的出纳员应及时送存银行,每日业务终了前,出纳人员应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第五条 附则
一、本制度从 年 月 日起执行,执行以后公司如有新的规定另行通知。
二、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监察。
免费下载财务制度篇4
1、发票户头与企业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税法规定没有填开付款人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用于税前扣除和财务报销。
2、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打印规范,密码区清晰无痕不出边框,无法通过认证的不予报销。增值税普通发票上付款方开票信息必须齐全。
3、发票的全部联次必须一次完整开具,发票各栏目不能空缺,大小写必须一致,涂改无效,机打发票手写无效。
4、会议费报销要求附会议文件,如会议通知、邀请函、签到簿等复印件,说明会议时间、地点、人物、内容等能够证明会议真实性文件资料。
5、住宿费发票报销要求附上明细单或费用清单,能够显示住宿的起止时间、单价等内容,能够据以判断业务的真实性。若是本公司员工出差发生住宿费,应该使用差旅费报销单,与出差的其他报销单据一起报销。若是业务招待性质的住宿费,可以使用费用报销单报销。
6、发票内容是大类的,比如办公用品、生活用品、食品等必须附上盖有相同发票专用章的明细表。
7、承租个人房租费要求使用当地地税局代开的发票报销。
8、当年发票当年报销,因出差在外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报销的,需作出
书面说明并经本部门领导及财务总监签字批准后,可以在次年1月31日前报销。2月1日(含)以后,一律不再接受开票日期为以前年度的票据。
9、咨询费、手续费都属敏感票、高危票,税务部门要求极其严格,业务经办人员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应自觉配合财务报销要求,确保手续严谨,合同齐备,业务真实可信。
10、杜绝礼品、化妆品、黄金、工艺品、烟酒、洗浴、健身、保健品、旅游等与企业生产经营不相关的票据,此类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11、个别业务没有发票或者有发票不能直接报销的,不得以餐费、住宿费等属于业务招待性质的发票顶替。
12、业务经办人员必须严格区分业务归属主体。发票户头、业务归属主体、报销单填写必须一致,否则需要重开发票或者重新填写报销单。审单人员要认真仔细,熟练判断区分业务归属主体。
13、现在经济活动中假票较多,对此必须高度重视,税务局在历年的税收检查中都坚持如下原则: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国家税务总局每年都要组织严格的发票大检查。因此,为了报销人和公司的利益,降低发票涉税风险,业务经办人拿到发票后一定要通过发票归属地12366电话或者税务局官网查证发票真伪,审单人和业务经办人共同对所报销发票的真伪负责。假票一律不得报销。
14、关于国外费用报销,税法规定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39;确认证明;单据为不能长时间保存的热敏纸张的,必须在报销时同时提供复印件,并与原件粘贴在一起;适当说明支出的用途或合理性;数额较大的刷卡消费,要同时提供刷卡记录纸(就是自己签字的那张纸条)。另外,台湾地区经济活动中也使用发票,报销规定与大陆地区基本相同。
15、发票粘贴要求,要求使用费用报销粘贴单横向粘贴发票,粘贴纸的左端预留4厘米宽度,便于月末财务装订成册;粘贴必须牢固整齐美观,大张的票据贴在底下小张的贴在上面,发票不能伸出粘贴纸的边缘,发票较多的应该按照种类或费用性质适当分类粘贴,单张粘贴厚度原则上不得超过一毫米,粘贴卡式火车票时必须把票的背面剥掉表层才能粘住。
16、审单人员要严格认真工作,热情周到服务,及时审核单据,不允许推诿扯皮更不许积压在手里。
17、审单人员负责单据的全面审核,除了以上要求外,数字核算准确是最基本要求,报销单上的数字必须与所附报销单据完全一致,数字合计以及数字大小写必须准确无误。审核完毕、粘贴合格、签批完整的报销单据才能拿到财务部门报销。
18、营改增后费用报销需提供国家税务局出具的票据。对于地税发票,将不进行相应报销。办公用品17%、电子耗材17%、车辆租赁17%、印刷13%、水费13%、电费17%、房屋租赁11%、物业管理6%、邮电费11%/6%、手续费6%、咨询费6%、会议费6%、培训费6%、住宿费6%、劳务派遣服务费6%等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相应进项税。福利费、餐费、差旅费(除住宿)、免税项目支出、供应商无法取得抵扣凭证、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不得进行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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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状况。合理筹集资金,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健全收益分配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财务信息管理,完善财务监督,控制财务风险,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集体经济发展。
第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民主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财务活动和财务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二)公开透明。财务活动情况及其有关账目,重大经济事项等应当向全体成员公开。
(三)成员受益。保障全体成员享受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四)支持公益。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应当用于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农村公益事业。
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应当依法依规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包括街道办事处,下同)和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六条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将新增债务作为重点审计内容。
第二章财务管理主体及职责
第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应当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由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会计人员等按规定履行职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依规配备专(兼)职会计人员,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委托代理记账。
重大财务事项决策参照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并报乡镇党委、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或备案。
第八条成员(代表)大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审议、决定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年度财务计划、重大财务收支事项、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等;
(二)审议、决定本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筹集、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事项;
(三)审议、决定本集体经济组织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薪酬,并对其实施监督和考核;
(四)对理事会和监事会年度财务管理、监督工作提出质询和改进意见;
(五)其他需要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的重大财务事项。
第九条理事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起草、执行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年度财务计划、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等;
(二)实施本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筹集、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经营活动,签订经济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
(三)提出本集体经济组织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薪酬的建议,决定其他工作人员薪酬;
(四)向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年度财务执行情况;
(五)执行本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及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财务事项。
第十条监事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组织开展民主理财;
(二)监督理事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履职行为,对损害本集体经济组织利益,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组织章程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财务行为提出质询和改进建议,对理事、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提出罢免或解聘建议;
(三)协助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工作;
(四)向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年度财务监督情况;
(五)执行本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及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财务监督事项。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审核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
(二)会计人员负责本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凭证审核及填制、会计账簿登记及核算、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及报送、稽核、会计档案保管、财务公开等日常工作。配合开展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审计和调查工作。
第三章资金筹集
第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依规采取多种形式筹集资金。筹集资金应当履行本集体经济组织决策程序,确定筹资方式、规模和用途,控制筹资成本和风险。
第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各级政府获得资金或其他资产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监管。通过接受捐赠获得资金或其他资产的,应当及时入账,加强管理。
第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筹资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遵循量力而行、成员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等原则,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用途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举债从事经营性活动应当纳入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范围,参照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并报乡镇党委、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或备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与社会资本合作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权责边界及收益分配。
严禁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转嫁给地方政府。
第四章资产运营
第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组织章程加强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存货等流动资产管理,落实经营管理责任。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加强票据管理,杜绝“白条”抵库。
第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组织章程加强固定资产购建、使用、处置管理,落实经营管理责任,依法合规计提折旧。在建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应当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第十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组织章程加强集体的牲畜、林木等生物资产管理,做好增减、摊销、死亡毁损等核算工作,落实经营管理责任。
第十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明确无形资产权属及价值,纳入账内核算,落实经营管理责任,依法合规进行摊销。
第二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投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履行民主程序,做好风险评估和控制,进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发生产权转移的厂房、设施、设备等大宗资产及集体土地使用权,未纳入账内核算的、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的或其他特定目的的资产进行价值评估。
第二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售、置换、报废等方式处置资产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权限与程序进行。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当及时核实,查清责任,追偿损失,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对外投资或进行集体资产转让、发包、租赁等情形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理确定价格。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不得以本集体资产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第五章收支管理及收益分配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销售、提供服务、投资收益、让渡集体资产资源使用权和政府给予的经营性补贴等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应当依法依规加强管理,做好账务处理。
第二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经营活动、日常管理、村内公益和综合服务、保障村级组织和村务运转等各种支出,应当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第二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以效益为基础,民主决策、科学分配,保障成员合法权益。
第二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组织章程约定的分配原则,按程序确定收益分配方案,明确分配范围、分配比例等重点事项,向全体成员公示。
第二十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分配收益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提取公积公益金;
(三)向成员分配收益;
(四)其他。
公积公益金按组织章程确定计提比例。
第二十九条年终收益分配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清查资产,清理债权、债务,准确核算年度收入、支出、可分配收益。
第六章产权管理
第三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清查核实集体资产,明确资产权属,登记资产台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建立成员名册和份额(股份)登记簿。
第三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变更资产权属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村庄撤并的,不得混淆集体财务会计账目,不得随意合并、平调集体资产。
第七章财务信息管理
第三十三条具备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应当分设会计账套和银行账户。
第三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使用科学有效的方式采集、存储、管理和运用财务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比性。
第三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按要求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
第三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财务公开制度,以易于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公开财务信息,接受成员监督。
第三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会计档案建设和管理,做好会计资料的保管工作。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依法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参照执行本制度。
第三十九条地方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