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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手机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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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存在使得工作流程更加清晰、岗位职责明确、管理方法更加高效,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下面给大家整理一些学校手机规章制度,方便大家学习怎么写学校手机规章制度。

学校手机规章制度篇1

1、教师要热爱学生,关爱学生,以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以自己的良好行为习惯潜易默化地影响学生。

2、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3、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5元/次,旷工者扣20元/次。

4、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5、工作中造成轻微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向家长解释,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转学,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发当月奖金,若无不安全事件发生,当月兑现50元安全奖。

6、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7、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

8、各班放学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师生外出活动时,注意及时关灯、空调、电扇等。

9、同事之间应该团结互助,不斤斤计较,严禁同事之间闹情绪,互相诋毁、有损教师形象的事件发生。(出现此类事件,批评、教育不改正者且情节恶劣者,为了维持教师队伍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做劝退处理)

学校手机规章制度篇2

手机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机网络传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学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督促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总则

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第二条手续办理与承诺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班主任登记。

2.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3.承诺学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机,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机丢失或损坏,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4.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第三条使用规定

1.不在教学时间(早读、正课、课间)内使用手机。

2.不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教学场所内使用手机。

3.课间不得使用手机。

4.考试过程中不携带、不使用手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监考教师。

5.在教学时间内、教学区域内关闭手机。

6.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考试作弊等。

7.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必须在学生休息时间内进行。教学时间内,可与南楼政教处()或北楼副校长室联系。

8.学生手机号应在班主任处准确登记。

第四条检查

1.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大队干部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课间及中午时间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的处理办法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发现携带或使用手机的,扣除班级量化积分2分,给予学生班级内部批评教育,并通知家长进行配合教育。第二次发现携带或使用手机的,给予学生全校点名批评教育,并取消当周文明班级评选资格。第三次发现携带或使用手机的,给予学生全校点名批评,取消本人本年度所有评先选优资格,取消班主任年终评优选先资格。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学生违纪处罚办法》处理。

3.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或认错态度差,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附则

1.本规定由德育处、少先大队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德育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2分。

3.本规定自20__年3月5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学校手机规章制度篇3

1、学校不提倡学生把手机带入校园,更不提倡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确实需要带手机的,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如有丢失由学生个人负责。

2、学生确实需要带手机的,由家长填写正式申请表,经班主任和学生处批准后方可带入。申请表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及学生处各一份。

3、学生进入教学区(教室楼、实验楼、会议室)严禁使用手机,有携带手机的同学必须让手机处于关机状态,上课和课间时间(含晚自修)不准使用手机。

4、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视为作弊。

5、住宿生晚上熄灯后,应将手机关机或设为静音状态,严禁在熄灯后,使用手机在宿舍聊天,听音乐、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6、若学生违反上述有关规定使用手机,在场的老师应当接收手机,并及时将手机等转交给班主任处理。

7、一个学期内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违规使用手机者,学校取消其带手机进校园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

学校手机规章制度篇4

为了提升学生通讯礼仪和人文素养,维护校园安全安宁秩序,有效管理及教育学生在校正确使用手机(移动电话),依据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管理规定。

1.学校不鼓励学生在校使用手机,若有学生携带手机至校使用者,需遵守本管理规定。

2.每位学生自觉保管自己财物,如有手机遗失,须自行负责,学校不负保管及赔偿责任。

3.学生在校使用手机,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即星期一至星期四的每天早上6:40分(除早运外)至7:55分、中午11:40分至12:40分、14:30分至14:55分、下午16:40分至晚上19:30以及晚上21:30至晚上22:10这时间段内可以使用,星期五下午放学后至晚上就寝预备铃前,星期六、日可以使用,但排队打早餐、打中餐时、星期天的晚自习及晚寝睡觉时间不能使用。

4.学生在校内不能使用外露方式携带手机,即手机不能外露于校服、班服、便服、背包等。

5.学生在校内给手机充电时,必须在自己宿舍内并用自己所购买的电卡充电,在学校规定的可使用手机的时间段充电,中午放学后或晚上睡觉时只能用座充充电,充电时应该做到有人看管充电器物,以防手机丢失并注意用电安全。

6.上课(含室外课、实习课)、自习课、午休、晚寝及各项集会一律关机,严禁接、拨(含游戏软件、简迅、上网等);上述以外时间可开机,将手机调整成震动,且使用时音量尽量放轻,不可影响他人。

7.考试期间应遵守考场规范,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8.拨打或接听电话时,不要边走边讲,未经允许不能在办公场所使用,在公共场所使用手机(移动电话)时,不能大声喧哗与口出秽言,并注意使用电话礼仪。

9.严禁使用手机(移动电话)做为聚众滋事之联系工具。

10.全体教师均负有教育学生正确使用手机的责任,如发现学生违规使用手机,交由该班班主任或学生科处理,学期末放假之时方可领回手机,并视情况按《学生管理手册》处理或处分。

学校手机规章制度篇5

第一条:为解决使用手机对学生发展的不利影响,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保护视力,让学生在校专心学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条例适用对象。本条例适用于周南实验中学所有在校学生。

第三条:总原则。在满足学生与家长正常通话需求的基础上,坚持学生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原则。

第四条:条件保障。学校在教学楼一楼、食堂一楼、宿舍一楼设置共12部公用电话,学生可使用校卡拨打电话与家长进行联系。必要情况下,学生还可以借班主任手机与家人进行联系。紧急情况下,学生还可以借用班级任课教师、年级组长及教育处、教务处座机与家人联系。学校各班级还建立了家长微信群,学生或家长均可通过班主任转达信息,实现必要的双向沟通。

第五条: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我校为非寄宿制学校,学生来源于微机派位,属于就近入学,学生基本无需携带手机进校园。原则上所有学生不准带手机及其他相关电子产品(包括MP3、MP4、手机充电器、电话手表等)进校园。

第六条:特批手机管理。坚持有限带入校园的原则,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进校园的,须严格遵守申请、放置、使用等规范。

1、因家庭特殊情况确实有使用手机需要的学生,包括寄宿生和少量放学途中需联系家长的走读生,须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纸质申请书,由班主任、年级组长、学校教育处审批通过、签字盖章后方可使用。且只能使用仅具备通话功能的按键手机或电子手环。该情况的学生在进校后要第一时间将手机交由班主任保管,需要时向班主任申请,使用完后及时交回班主任保管,严禁在课堂内及课余时间玩手机。

2、体育节、艺术节等大型校园活动中班级需要用学生个人手机拍摄活动照片的,原则上每班批准可使用两部手机,学校统一发放特批手机使用贴,特批手机使用贴仅在活动时间内有效,原则上使用期间手机卡取出将班主任保管,学生只能利用特批手机进行批准的操作,严禁以特批为由用手机玩游戏或看电子书、看视频等。

3、班主任或其他老师由于班会课或其他班级活动需要,安排学生使用手机的,必须按班主任或其他老师要求进行使用,但必须符合学校关于手机管理的原则和要求。

4、校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研学、参加比赛等)中手机管理,按带队老师要求执行,且仅限于活动时间段内使用。

5、其他本条例未规定的特殊情形,由活动的组织老师根据本条例原则,进行相应规定和管理。

第七条:学生手机监管。所有周南实验中学学生都应按要求不携带手机进校园或按要求合理使用手机,学校将通过违禁物品排查、学生会监督管理、师生举报等形式进行监管,对于查实手机违规(包括违规携带或违规使用)的学生,其手机一律交学校教育处保险柜保管至毕业,此项工作由教育处蒲德荣老师负责,毕业前不再提供申请领回的途径,同时扣班级量化考核分,对违纪学生进行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等处分,并影响个人评优、纳入个人综合素质考核。

第八条:宣传教育。学校通过升旗仪式、班会课、宣传栏、讲座等形式对学生开展校纪校规和防止沉迷网络的教育,通过家长会、家庭教育讲座等方式动员家长积极参与学生手机管理,并履行周末、假期学生在家的手机管理责任,家校协作共同为学生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第九条:该条例解释权归学校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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